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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治理校园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色情低俗食品现象,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厅、教育厅、公安厅《关于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不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面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能力。针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着力查办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严惩一批违法分子,形成有效震慑。正确引导教育青少年自觉抵制各类“污染源”,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1、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相关规范要求,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和标签标识管理,主动监测上市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对存在的隐患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持续督促校园及周边的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责任和义务,督促食品经营者开展自查,严禁采购、贮存和销售包装或标签标识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凡发现存在宣传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责令经营者立即下架。(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2、压实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责任。督促指导电子商务平台依法依规落实入网经营者资质核验、登记等义务,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的管理、公示,全面落实不需要登记的经营者自我声明公示。以无底线营销用语及行为为监测审查重点,督促经营者开展全面自查,及时清理包装、标签标识违法违规以及违反公序良俗的相关宣传用语和违法广告,对平台内经营者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要及时采取警示、暂停或终止服务等措施。(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二)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围绕校园及校园周边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综合运用日常监管、执法稽查、信用监管等手段实施联合惩戒,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抽检检测频次,严厉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许可从事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标签标识不合法的食品、保健食品;

2、对商品性能、功能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3、发布恶搞、低俗以及含有色情、软色情内容等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

4、为“三无产品”等法律、行政法规严禁生产、销售的产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5、生产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6、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履行法定核验登记义务、对违法情形未采取必要处置措施或未向主管部门报告。

违法情形符合《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规定的一律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查处。(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三)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县公安局要及时梳理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传播淫秽物品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受理行政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四)加强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引导

县教体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指导辖区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主体责任,面向全体学生加强教育引导,县市场监管局和县公安局要积极配合,增强未成年人自觉识别、抵制“无底线营销”食品的能力,形成社会共治良好局面,彻底杜绝以食品名义宣传软色情、低俗信息等有违公序良俗的擦边球行为。(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出自 wwW.zuoWEnBA.nEt

三、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22年2月9日至2022年5月23日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2月9日至2月15日)。县市场监管局要积极发挥牵头作用,联合县教体局、公安局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广泛开展动员部署及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二)督促规范阶段(2022年2月16日至2月21日)。县市场监管局要督促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责任,全面开展自查工作。

(三)集中治理阶段(2022年2月22日至5月17日)。县市场监管局要严厉查处生产经营的包装或标签标识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县公安局要加大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县教体局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5月18日至5月20日)。县市场监管局、教体局、公安局要于5月20日前完成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并在工作中提炼固化经验、做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现反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行政管理权责分工,强化行业主体责任,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及时通报移交问题线索,坚决杜绝有案不查、推诿扯皮等问题。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禁“以罚代刑”,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打击到位不反弹。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借助各类工作载体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作用,开展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微博、抖音账号及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助力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引导,及时反映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和社会反响。

(四)及时报送信息。请县市场监管局、教体局及公安局及时汇总工作开展情况,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工作统计表(见附件)和典型案例报送至自治区、市对口部门,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宣传活动共同汇总填写后上报上级对口部门。专项治理工作中如发现重大问题随时沟通联系。

县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执法稽查队吴蓉,电话:XXX,邮箱:XXX

县教体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安全科XXX,电话:XXX

县公安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食药环侦大队XXX,电话:XXX

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2

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全面治理校园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色情低俗食品现象,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稽发〔2022〕10号)要求,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全面治理校园及周边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含有色情低俗标签标识食品的现象,严厉打击校园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压实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责任,规范面向未成年人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不断净化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环境,共同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食品安全。

二、重点内容

(一)自查重点内容

1、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和标签标识管理,主动监测上市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对存在的隐患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2、校园及周边的食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责任和义务,严禁采购、贮存和销售包装或标签标识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凡发现存在宣传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经营者要立刻下架。

3、电子商务平台要依法依规落实入网经营者资质核验、登记等义务,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的管理、公示,全面落实不需要登记的经营者自我声明公示。

4、电子商务平台要以无底线营销用语及行为为监测审查重点,及时清理包装、标签标识违法违规以及违反公序良俗的相关宣传用语和违法广告,对平台内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及时采取警示、暂停或终止服务等措施,并将处理情况向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二)治理重点内容

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等区域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严厉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标签标识不合法的食品;对商品性能、功能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发布恶搞、低俗以及含有色情、软色情内容等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为“三无产品”等法律、行政法规严禁生产、销售的产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生产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履行法定核验登记义务、对违法情形未采取必要处置措施或未向主管部门报告。违法情形符合《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规定的一律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公安机关要及时梳理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传播淫秽物品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受理行政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

教育部门要结合教学进度,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对校园、培训机构及周边食品经营主体进行检查督导,加强食品安全和健康营养知识等方面内容的宣传教育,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

三、实施步骤

各市州有关部门要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紧贴实际工作,有序推动专项治理工作落实。

(一)自查自纠阶段(2月15日-28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彻底清查辖区食品生产主体、校园周边食品经营主体和电子商务平台信息,指导和督促辖区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校园食品经营主体和电子商务平台组织自查自纠。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31日)。各地职能部门联合对辖区校园及周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惩处。

(三)督导推进阶段(4月1日-30日)。省市场监管局、教育厅、公安厅组成专项治理工作检查组对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开展现场督查,检查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

(四)总结上报阶段(5月1日-10日)。5月10前,各地市场监管、教育、公安等部门将相关情况汇总后,对口上报工作总结、工作统计表(见附件1)和典型案例。

四、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是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治理校园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色情低俗食品现象的重要举措。把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列入工作重点,结合实际细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务求取得实效。

二要重拳出击,严惩违法行为。各级市场监管、教育、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依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传播淫秽物品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典型案件、跨区域大案要案的查办督办力度,必要时联合挂牌督办。通过查办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严惩一批违法分子,形成有效震慑。

三要加强教育,推动社会共治。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学生教育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培养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增强未成年人对低俗食品包装标签的鉴别力和抵制“无底线营销”食品的能力,形成社会共治良好局面,杜绝以食品名义宣传软色情、低俗信息等有违公序良俗的打擦边球行为。

四要加强统筹,及时报送信息。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对上联系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收集上报本地区各部门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按时间节点统筹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有效落实,达到预期效果。联络员信息(见附件2)于2月17日前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联系人邮箱XXX。

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3

根据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的通知》(X市监发〔2022〕10号)要求,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全面治理校园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色情低俗食品现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决定开展为期3个月的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校园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色情低俗食品等现象,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综合运用登记注册、日常监管、执法稽查、信用监管等手段实施联合惩戒,聚集重点领域、重点业态与重点行为,通过“广宣传、排风险、查违法、治重点”等措施,以高压态势重点查处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安全、不正当竞争、广告、商标、电子商务等领域的违法行为,不断净化市场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执行相关规范要求,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和标签标识管理,主动监测上市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对存在的隐患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校园及周边的食品经营者要进行全面自查,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责任和义务。食品经营者严禁采购、贮存和销售包装或标签标识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凡发现存在宣传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经营者要立刻下架。二是压实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责任。电子商务平台要依法依规落实入网经营者资质核验、登记等义务,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的管理、公示,全面落实不需要登记的经营者自我声明公示。以无底线营销用语及行为为监测审查重点,开展全面自查,及时清理包装、标签标识违法违规以及违反公序良俗的相关宣传用语和违法广告,对平台内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及时采取警示、暂停或终止服务等措施,并将处理情况向所在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二)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工具箱”作用,综合运用登记注册、日常监管、执法稽查、信用监管等手段实施联合惩戒,重点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等区域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严厉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标签标识不合法的食品;

2、对商品性能、功能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3、发布恶搞、低俗以及含有色情、软色情内容等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

4、为“三无产品”等法律、行政法规严禁生产、销售的产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5、生产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6、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履行法定核验登记义务、对违法情形未采取必要处置措施或未向主管部门报告。

违法情形符合《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规定的一律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三)加强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引导。加强校园及周边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学生教育引导,持续加大对学生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倡导学生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和消费理念,增强未成年人自觉识别、抵制“无底线营销”食品的能力,形成社会共治良好局面,彻底杜绝以食品名义宣传软色情、低俗信息等有违公序良俗的擦边球行为。

三、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2月底至5月底,为期3个月。具体分3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动员部署,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方案,主动加强与教育、公安部门的工作对接。

(二)集中治理阶段(3月-4月)。广泛宣传引导、督促企业自查、深入风险排查,严格执法检查,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线索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切实形成强大震慑。

(三)巩固提高阶段(5月)。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开展的主要工作、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等深入分析、全面梳理巩固提升行动成效的具体措施,出台相关办法制度,确保长治长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有着严重的社会危害,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危害未成年人的生长发育、身体健康,色情、暴力、低俗食品广告和标签违背公序良俗,扰乱未成年人的道德观、价值观、人生观。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是加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力举措,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落实,加强与教育、公安部门协同合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聚焦重点,提升治理成效。要从落实主体责任、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严查重点违法行为、围绕重点人群加强教育引导、强化媒体曝光宣传四个方面入手,切实提升专项治理的成效。要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电子商务平台的管理责任;要聚焦校园及校园周边、电子商务平台及平台网店生产经营的网红零食(恶搞、整蛊、猪饲料零食等)、“三无”食品、辣条等食品,严厉查处食品安全、不正当竞争、广告、商标、电子商务等领域的违法行为;要对儿童青少年大力开展文明健康饮食消费观念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引导;要及时在媒体上曝光宣传典型案例,扩大警示震慑效应。

(三)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结合辖区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切实抓好落实。5月6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工作统计表(附件1)、典型案例、媒体曝光宣传资料。(原则上各市场监督管理所需上报1个以上典型案例,并附相关文书资料。)专项治理工作中如发现重大隐患、案件,应及时上报。

联系人:XXX,电话:XXX邮箱:XXX

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治理校园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色情低俗食品现象,根据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XX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开展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不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面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能力。着力查办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严惩一批违法分子,形成有效震慑。正确引导教育青少年自觉抵制各类“污染源”,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严格执行相关规范要求,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和标签标识管理,主动监测上市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对存在的隐患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持续督促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责任和义务并全面开展自查,严禁采购、贮存和销售包装或标签标识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凡发现存在宣传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经营者要立刻下架。(责任领导:纪力;牵头科室:食品科;配合部门:各所)

(二)规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行为。压实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责任,督促指导电子商务平台依法依规落实入网经营者资质核验、登记等义务,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的管理、公示,全面落实不需要登记的经营者自我声明公示。以无底线营销用语及行为为监测审查重点,开展全面自查,及时清理包装、标签标识违法违规以及违反公序良俗的相关宣传用语和违法广告,对平台内经营者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要及时采取警示、暂停或终止服务等措施。(责任领导:XXX;牵头科室:市管科;配合部门:各所)

(三)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围绕校园及校园周边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综合运用登记注册、日常监管、执法稽查、信用监管等手段实施联合惩戒,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抽检检测频次,严厉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许可从事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标签标识不合法的食品、保健食品;

2、对商品性能、功能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3、发布恶搞、低俗以及含有色情、软色情内容等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

4、为“三无产品”等法律、行政法规严禁生产、销售的产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5、生产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6、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履行法定核验登记义务、对违法情形未采取必要处置措施或未向主管部门报告。

(责任领导:XXX;牵头科室:稽查大队;配合部门:各所)

三、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22年2月24日至2022年5月23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督促规范阶段(2022年2月24日至2月27日)。督促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责任,全面开展自查工作。

(二)集中治理阶段(2022年2月28日至5月20日)。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职责,以校园周边食品店、文具店、超市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包装或标签标识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5月21日至5月22日)认真总结工作成果,并将工作中成效好、可复制、可推广的措施和经验上升为工作制度或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各科、室、所、队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联动,提升执法效能。稽查大队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综合执法合力,加强同教育、公安部门的工作衔接和上下联动。强化信息共享,及时通报移交问题线索、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禁“以罚代刑”,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打击到位不反弹。

(三)加强宣传引导,注重社会共治。法制科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互联网、宣传(画册)等宣传方式大力进行宣传,积极邀请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单位,开展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官网、抖音账号及微信公众号,助力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引导,对查处的社会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营造抵制“无底线营销”食品社会共治良好氛围,彻底杜绝以食品名义宣传软色情、低俗信息等有违公序良俗的擦边球行为。

(四)加强总结提炼,及时报送信息。各所请于2022年5月22日前向稽查大队报送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工作统计表(见附件)和典型案例。

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5

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全面治理校园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色情低俗食品现象,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多部门开展联合行动,强化执法协作,加强宣传力度,聚焦案件查办,查处一批违法案件,销毁一批违法食品,严惩一批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全面打击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的违法行为,震慑违法分子,规范未成年人食品市场秩序。

二、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执行相关规范要求,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和标签标识管理,主动监测上市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对存在的隐患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校园及周边的食品经营者要进行全面自查,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责任和义务,严禁采购、贮存和销售包装或标签标识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凡发现存在宣传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经营者要立刻下架。

二是压实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责任。电子商务平台要依法依规落实入网经营者资质核验、登记等义务,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的管理、公示,全面落实不需要登记的经营者自我声明公示。以无底线营销用语及行为为监测审查重点,开展全面自查,及时清理包装、标签标识违法违规以及违反公序良俗的相关宣传用语和违法广告,对平台内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及时采取警示、暂停或终止服务等措施,并将处理情况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二)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市场监管“工具箱”作用,综合运用日常监管、执法稽查、信用监管等手段实施联合惩戒,重点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等区域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抽检监测,严厉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标签标识不合法的食品;

2、对商品性能、功能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3、发布恶搞、低俗以及含有色情、软色情内容等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

4、为“三无产品”等法律、行政法规严禁生产、销售的产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5、生产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6、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履行法定核验登记义务、对违法情形未采取必要处置措施或未向主管部门报告。

违法情形符合《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规定的一律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公安机关要坚持“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的侦办要求,集中精力、集中警力,及时梳理违法犯罪线索,对违法犯罪行为一查到底,坚持上游下游一起打、源头末端一起查,坚决查处非法经营的组织者、获利者,加大部门间配合力度,及时受理行政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传播淫秽物品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强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引导

各县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部署,面向全体学生加强教育引导,自觉抵制无底线营销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良影响,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对于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要及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确保打击违法行为的时效性。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学生教育引导,持续加大对学生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倡导学生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和消费理念,增强未成年人自觉识别、抵制“无底线营销”食品的能力,形成社会共治良好局面,彻底杜绝以食品名义宣传软色情、低俗信息等有违公序良俗的擦边球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2022年3月中旬):各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明确专人负责,周密部署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务求取得实效。

(二)集中执法(2022年3月—2022年5月):要严格按照专项行动要求开展执法行动,加强工作联动和执法联动,深挖食品违法犯罪案件、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严惩违法犯罪分子,销毁一批假冒伪劣产品、取缔一批违法违规主体、严惩一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者、组织者和获利者,对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件,及时依法立案查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断打压违法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生存空间,让违法犯罪者无处藏身。

(三)督导检查(2022年4月—5月):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将适时联合派出督导组,对各地专项执法行动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提升(2022年5月下旬):各级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治理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探索和推动长效机制的建立。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把开展治理工作列入工作重点,结合当地实际细化落实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务求取得实效。全市各级市场监管、教育、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合力,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市市场监管局将适时联合公布治理行动成果,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各地各部门要于2022年5月23日前对口上报工作总结、工作统计表(见附件)和不少于1起典型案例,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于5月23日前将工作总结反馈至市市场监管局。

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篇6

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稽发〔2022〕10号)指出,近期发现一些包装或内容含有色情暗示、宣传违背社会风尚的食品,面向未成年人销售,有些甚至成为“网红零食”,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闽市监稽〔2022〕31号)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全面治理校园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色情低俗食品现象,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分工

(一)市场监管部门

1、压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严格执行相关规范要求,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和标签标识管理,主动监测上市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对存在的隐患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校园及周边的食品经营者要进行全面自查,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责任和义务,严禁采购、贮存和销售包装或标签标识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形式或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凡发现存在宣传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食品,要督促经营者立刻下架。

2、压实电子商务平台管理责任。电子商务平台要依法依规落实入网经营者资质核验、登记等义务,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的管理、公示,全面落实不需要登记的经营者自我声明公示。以无底线营销用语及行为为监测审查重点,开展全面自查,及时清理包装、标签标识违法违规以及违反公序良俗的相关宣传用语和违法广告,对平台内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及时采取警示、暂停或终止服务等措施,并将处理情况向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3、加强校园及校园周边等区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

4、严厉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标签标识不合法食品的;二是对商品性能、功能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商业宣传的;三是发布恶搞、低俗以及含有色情、软色情内容等违反公序良俗,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广告的;四是为“三无产品”等法律、行政法规严禁生产、销售的产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的;五是生产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六是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履行法定核验登记义务、对违法情形未采取必要处置措施或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5、违法情形符合《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规定的,一律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教育部门

1、督促中小学、幼儿园认真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进行专门部署。

2、面向中小学、幼儿园全体学生加强教育引导,自觉抵制无底线营销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良影响,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

(三)公安机关

1、及时梳理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传播淫秽物品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

2、及时受理市场监管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

二、监管执法并重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将纳入市对县(市、区)“双打”、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考核。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把治理工作列入工作重点,明确专人负责,务必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对照职责分工,统筹做好日常监管、宣传引导与执法办案工作。特别是执法办案机构要通过12315“诉转案”、日常监督检查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广泛收集各种违法犯罪线索。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机关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研判等方面协作,对于重大复杂案件,视情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联查联办。加大执法力度,着力查办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违法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对相关行业生产经营者形成有效震慑。

三、加强信息报送

(一)各市场监管所、各级各类学校、各基层派出所于2022年3月18日、5月16日,分别对口报送工作总结、典型案例或典型经验(不少于1个)、统计表(见附件)。重大案件,应当随时报送。

(二)工作总结内容应当包括主要做法、工作成效、案件查办(案件数、罚没数)、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联系人:

XXX(市市监局食品市场科)电话:XXX

XXX(市教育局体卫科)电话:XXX

XXX(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电话: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