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代表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稿 篇1
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七一班的李昕忆,今天是3月15日,我们迎来了又一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今天演讲的主题是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市场上的商品日益丰富,人们的消费选择越来越多样化,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消费已经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是在消费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科学消费,合理消费,文明消费。
人们的消费的过程中总是会有一种从众的心理,攀比的心理,从而造成不科学,不理性的消费。所以切记大家在消费的过程中,不能盲目从众攀比。同学们,新学期刚开始,想想你们在买新书包,新文具时有没有这样的心理呢?另外,我们要尽量避免情绪化消费,不要一时头脑不清醒造成消费,买了某件物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或是家里有相似的物品。同学们,咱们是不是有很多买来不用的书包文具,有没有买来没有穿过的衣服呢?所以我们一定要要坚持从个人的实际需要出发,科学理性的消费。
作为中学生,我们的社会阅历还不够丰富,自己选择商品的能力还比较弱,在消费时更应该多一些理性,少一些盲目。在消费前我们可以先做出预算,把钱花在关键的地方。在自己能够承受范围内购买物有所值,经济实用的商品,不与周围的人进行攀比,不浪费金钱。在我们身边经常会看到一些同学在日常生活中比穿,比用的现象,其实这与我们的初中生的身份是不吻合的,古人云“静以修身,俭以养德”作为中学生,我们的财富来源于家长,我们不应该肆意挥霍,应该遵从勤俭节约的优良美德。理性消费,勤俭节约是一种生活态度。如果每个人都有一个良好的生活态度,注重理性消费,勤俭节约。咱们节约的不仅是个人的财产,更是国家的资源。
最后,我倡议大家在消费的过程中,用环保的眼光,文明的行为。比如去商场或市场购物时,自备手提袋少用垃圾袋。外出用餐时自备餐具,少用一次性制品……我们能做的还有很多很多。从现在开始,改正一些错误的消费方式,树立健康文明的消费观,让我们一起共同努力,从点滴小事做起,共同创造健康文明的社会。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学生代表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稿 篇2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和谐消费,诚信为本》
当三月温和的阳光迎春飘洒,一切美好的事物都在不断地萌发。从雷锋纪念日到三八妇女节,从植树节到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三月除了带给我们春天萌发的草木,更再一次的增强我们的信念与勇气。
消费是经济发展的强大引擎,公平是实现消费者法定权益的价值基础,第__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今年的主题是“共促销费公平”,这不仅是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更使助力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动力。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实现更有保障的消费公平;积极引导“科技向善”,实现更深层次的消费公平;强化特殊群体保护,特别是加大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低收入人群的保护力度,坚决消除“技术歧视”和“信息歧视”,实现更大范围的消费公平,提升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令人触目惊心:XX员工泄露客户信息,推销电话接连骚扰;网购商品图质不符,买家秀卖家秀斗智斗勇;汽车XXX发生异响,车主无奈无人问津;XX软件窃取信息,用户隐私频遭泄漏;XXX否认产品缺陷,公然欺骗消费者;盲盒式营销层出不穷,食品浪费弃之可惜……直播带货,虚假宣传,虚增评论,充值打赏,大数据“杀熟”,这些令人扎心的消费就在我们身边;旅途劳顿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朋友聚会吃到残留着农药的蔬菜,你最爱的麻辣烫里也许飘着一层地沟油,面对身边的这一切,我们还能袖手旁观么?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作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国家于2013年修订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积极落实实施,例如新增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新增第四十条第二款:“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五十五条修改为:“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来自作文吧 zUOwENbA.net
1983年国家确定每年的三月十五日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每年的3·15都会再一次增强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3·15,它已经成为一种标志,是文明与正义的化身,是平等与诚信的呼唤。我们都像3·15一样挑剔,把3·15变成365,提高消费意识,防患于未然。
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成立同时也提醒我们,诚信是我们的做人之本,是和书本知识同样宝贵、同样不可缺少的人生财富。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言必信者,行必果,这是先贤们的呐喊。我们的国家要建立诚信,我们的社会呼吁诚信,我们每一个人渴望诚信。于是,有了以诚为本,以信为天。诚信是一种品格,是君子作风,是坦诚胸怀,是乐观豁达。守护安全,畅通消费,要求我们每一个人从诚信开始。
因为年轻,我们青春无畏;因为无畏,我们坐拥梦想。我们不但要有梦想,还要给梦想一个高度。所以,在这充满希望的春天里,让我们借3·15的东风,把诚信播种在梦想的土地上,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不是3·15一天的事,也不是一次国旗下讲话能做好的事,我们是消费者,消费在身边,维权在身边,诚信也在身边。让诚信铸牢维权,让勇气揭露失信,让理性伸张正义,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吧!
谢谢大家。
学生代表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稿 篇3
尊敬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上午好!
38年前,国际联盟组织将每年的3月15日确立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意在唤醒经营者要承担起尊重消费者权益的责任,政府要承担起修正行政条例,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谈到责任,作为我们同学,知道责任的意义吗?我们的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尽责吗?
挪威戏剧家易卜生说:伟大的事业,需要决心,能力,组织和责任感。可见责任是成就事业的条件。英国作家毛姆说:要使一个人显示他的本质,叫他承担一种责任是最有效的办法。可见责任能判断一个人的人品。梁启超先生说过:人生须知负责任的苦处,才能知道尽责任的乐趣。可见只有尽责任才能品味人生的酸甜苦辣。综上责任非常重要。
那我们的责任是什么?在人生的舞台上我们扮演多重角色,每种角色都意味相应的责任。在家里我们是子女,我们的责任是要孝敬父母:尊重爱戴父母,理解倾听父母,做力所能及家务减轻负担,努力学习报答父母。在学校我们是学生,我们的责任是要认真学习:专心上课,积极思考,努力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在同学眼中我们是朋友,我们的责任是互帮互助,互谅互让,共同成长。在路人中我们是陌生人,我们的责任是心存善意,扶危济困。在国家中,我们是公民,我们要做到位卑未敢忘忧国,心系国家。等等。
知道了自己的责任,我们如何尽责呢?去年6月,印度军队公然违背与我方达成的共识,悍然越线挑衅,在前去交涉和激烈斗争中,团长祁发宝身先士卒,身负重伤;营长陈红军、战士陈祥榕突入重围营救,奋力反击,英勇牺牲;战士肖思远,突围后义无反顾返回营救战友,战斗至生命最后一刻;战士王焯冉,在渡河前出支援途中,拼力救助被冲散的战友脱险,自己却淹没在冰河之中。戍边英雄战士以誓死捍卫祖国领土的赤胆忠诚和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战斗精神,践行了“大好河山、寸土不让”的铿锵誓言,捍卫了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安全的责任。我们要像他们一样忠诚于自己的责任,说老实话,做老实事,做老实人,扎扎实实以实际行动履行好自己的责任,不弄虚作假,不敷衍了事,才有资格说我尽到了责任。
同学们:阳光要尽到照亮绿叶的责任,绿叶要尽到衬托花儿的责任,花儿要尽到绽放的责任,让我们的青春之花绽放,尽到责任吧!
高中
学生代表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稿 篇4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明天就到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所以我们演讲的题目是“新消费、我做主”。
数十年前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到了1983年,这一天就被定为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91年3。15来到了中国,1994年,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而今年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诞生的第22周年,中国消费者协会也迎来了她32的生日,而今年3。15的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
诚者无疆,信者无畏。《水浒传》里有个经常冒充黑旋风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经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李鬼”确实不少:当康师母遇上康师傅,1970的iphone还是板砖,阿比达斯巧变阿迪达斯,nake摇身nike,”板蓝根”转型”娃娃参”,”白醋”竟成”青霉素”……曾有一个网购段子这样说“去年网购葫芦娃,明码标价998,快递小哥送空匣,店主笑语是六娃。”李鬼们的粉墨登场一方面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不讲诚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想象当李白高呼:“五花马,千金裘!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唉!这酒,竟是假酒。”以他的性格,我想他会摔破这酒罐。当今国内还有类似砸某类手机的说法,并且这种说法被一些消费者冲动地演绎成了:”某果手机,今年你砸了没有?”这种意图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以至于问题得到解决的事件越来越多。但是,这种做法恰恰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的危险和伤害,其一,这一砸的刹那虽然痛快,痛快是痛快了,但是砸掉的还是自己的东西;其二,有些产品和有些问题经这一砸就没有证据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这种草率的做法是无益于问题的解决的。
回顾这十四年的维权之路,我们经历了从无法可依到十年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从农民因为假种子,一年的辛苦付诸东流,到今天的为了主张正义和合法的权利而打一元钱官司;从开始为穿了三天就露脚指头的劣质皮鞋而到处投诉,到现在酝酿召开业主大会炒掉反客为主的物业公司,我们明显的感觉到作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但我们同样不得不承认,这依然是一次艰难的长途跋涉。抬起头,目标总是离我们越来越近,而脚下的路却依然泥泞。
我们不希望看到3。15”来临前后几天,李鬼们”西装革履”“楚楚动人”,而其他时间照样玩着”猫逗老鼠”的游戏。不希望你我只有在每年的这个时候才想起自己还是一个消费者,还有着那么多的权益。每天,我们都在消费,3。15,其含义已经不是原始意义上的、单纯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它已成为一个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代名词。
”3。15”这一天好过吗?对某些不负责任的商家来说,也许好过,你消费者挑剔也不过就是这一天或者是前后几天,我兴许还要借这个旗号好好的坑消费者一把,不是说最危险也是最安全的时候吗?也许不好过,如果我们都是挑剔的消费者,这一天,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在平时的每一天,我们都像”3。15”一样挑剔,把315变成365,某些商家就不好过了。美国权威的消费法典就写了这样一句话,只有挑剔的消费者,才能造就有规则的市场。
最后,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维护消费者权益,
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
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
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新消费,我做主!
学生代表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稿 篇5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草长莺飞,绿意盎然,伴随着春天的脚步,我们回到美丽的校园。望着冉冉升起的五星红旗,我们心潮澎湃,感慨万千。三月,有许多有意义的日子,比如刚刚过去的3月5日学雷锋日,3月12日植树节,还有即将到来的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同学们,大家知道3·15这个日子的来历吗?早在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就决定将每年的3月15日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87年,我国消费者协会成为正式会员,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我们都要举办大规模的宣传,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常识,以唤醒和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如今,我们的3·15已经35岁了,她已经成为一个标志,饱含着公理和正义;她也是一种声音,呼唤着平等与诚信。
也许大家觉得奇怪,这个节日和我们中学生有多少关系呢?起初,我也以为“打假”“维权”都是大人们的事情,并且离我们很遥远。但是今天我想说,只要我们在社会生活中,我们就是消费者,我们就有自己的权益需要维护。当今社会可以说我们无时无刻不在消费——我们需要点外卖、5G上网、滴滴打车,我们需要快递、淘宝、看电影……所以3·15关乎你我他。
我想问问大家,当你们从商店买了假冒品牌的矿泉水,买了过期的方便面,吃到不卫生的各种食品,我们的健康受到危害,甚至影响到我们生命安全的时候,我们是做沉默的羔羊,还是勇敢地走上前去争取我们的权益?答案一定是后者。请记住,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的应有权益。
作为学生的我们又该怎么做呢?提出以下三点倡议:第一,从我们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不购买“三无产品”,不购买盗版的图书和音像制品,拒绝假冒伪劣商品;第二,逐步培养提高权益保护意识,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领会3·15的精神内核——诚信,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让诚信成为我们必备的优良品格,言必信,行必果。
今天的3·15,已经从一个普通的纪念日演变为中国消费者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心灵。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站出来的打假英雄呐喊鼓掌,让我们一起呼唤社会进步的法治力量,为我们行动起来为自己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学生代表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稿 篇6
在这生机勃勃的三月里,大地回春,万物生长。我们的生活不仅需要舒适惬意的自然环境,也呼唤着更加和谐的人文环境,而其中,消费环境更是我们每个人,每一天都身处其中,自然得到了更多的关注。
每年央视的3·15晚会,都会在“爆猛料”的节奏中,颠覆着我们的认知。很多我们普遍认同的知名品牌,经常消费的各种商品,乐于浏览的各大电商网站,都被爆出了让消费者难以接受的安全问题或欺诈行为。谁都明白:维护消费权益,远远不是办一台晚会就能解决。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来说:消费有力量,经济才有动力。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就是维护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希望。
消费是实现生产价值的最后环节。在“互联网+”时代,消费结构与消费行为还将发生更深刻的变化。维护消费权益,如同一枚硬币——正面是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背面则是捍卫市场运行规则、保障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适应经济新常态,在法治思维中完善交易规则,依法推进消费维权,才能让我们的经济发展健康理性,才能让我们每个人尽享消费带来的乐趣。
权利的行使从来都离不开义务的履行。经营者与消费者,各有其合法权利和合法义务。消费者权利的维护,从来都不应定位为双方的针锋相对。消费者应该履行的义务,首先就是“依法行使权利”。
维护自身的权利不受侵害,不仅是合法的,也是有利于促进社会进步的。今天,在纪念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同时,让我们从了解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开始,学会遵纪守法,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一个绿色、科学的消费者。
那么,具体如何来做呢?首先,同学们应该学会理性消费。在购物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不要在地摊随意购买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保质期的商品。
第二购买食品时,应该尽量选择在正规超市、食品店购买,在选购时一定要仔细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保证选择的食品是新鲜的,安全的。
第三在购买完后要记得索要购物发票、服务单据等各种消费凭证,并保留好这些消费凭证,这将是日后我们维权的重要保证。
理性消费是我们避免权益受到侵犯的第一层保证,如果我们买到了假冒伪劣产品,或是这些产品使我们的健康受到危害时,作为中学生我们还应该学会理性维权。大家应该在家长或者老师的陪同下去找商家理论,用合适的态度去和商家沟通,若问题还不能解决,应该反映到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应有的权益!最后,我在此倡议同学们在消费时应谨慎仔细,理性消费,同时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时应理性维权,增加自我保护能力!
学生代表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稿 篇7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维护消费者权利。
曾有这样一首歌其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化莫测的世界。”词作者严肃曾经披露说,“这首歌是写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一九八三年,确定将每年的三月十五日确立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几十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漂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她都会呼唤着人们,创造和谐的消费环境。每年央视的315晚会,都会再报猛料的节奏中颠覆着我们的认知,很多我们普遍认同的知名品牌,经常消费的各种商品,乐于浏览的各大电商网站,都被爆出了让消费者难以接受的安全问题和欺诈行为。
可是,一年仅有一个315也仅有一场打假晚会,但维权应是时时刻刻都在进行的,那么如何维权,就成为了最大的问题。我想只要消费者时刻都有维权意识,不贪图蝇头小利就可以最大限度保护我们的权益。例如,购物时是否选择有营业许可证的商场购买商品,消费时是否记得索要发票并保存好,当你遇到侵权行为或欺骗或被商品危害健康时,你又是否主动找到商场负责人反映情况,挽回自己的利益。仅凭一己之力不能保护自我时,这时你是选择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还是心中虽有不满与无奈,却也就自认倒霉了,中间的每一环节如果都能做到就能保护我们的权益不受到威胁。
凡事贵在坚持,维权也不例外。不希望你我只有在每年的这个时候才想起自己还是一个消费者。每天我们都在消费,315的含义已经不是原始意义上的单纯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它已成为一个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代名词。但为全角不能只在这一天,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在平时的每一天都像315一样挑剔,把315变成365,这样我们就会最大化的享受乐消费权利,买到更多货真价实的好商品。
回顾这数年的维权之路,我们经历了从无法可依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以及在这之后一系列相关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当今世界没有哪个国家在短时间内发生过如此巨大和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节奏,生活方式也改变着我们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但我们同样不得不承认前锋依然是一次艰难的长途跋涉。
路是走出来的,权利是我们共同维护的。我们一起携起手来维护消费者权益,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我们一起呼唤法治的力量,那我们的消费生活文化环境将成为阳光下最接近的一片沃土。
学生代表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稿 篇8
明天就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每年3月15日,各地的消费者组织都会举行大型活动,宣传消费者的权利,显示消费者的强大力量。在社会中,我们每一位同学也是一名消费者。而在商品质量参差不齐的今天,对消费者来说,如何维护消费者权益是非常重要的课题。今天,我演讲的主题就是“关注食品安全,保护合法权益!”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对于我们每位同学个体而言,学习和了解相关的食品卫生知识,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增进自我保护意识,这是非常必要的。
在全国,中学生食物中毒案件数不胜数。但是我们部分同学健康知识缺乏,安全意识淡薄。我们经常发现有同学在校园周边的活动摊点、小卖部前购买、食用价廉质劣的食品。那么,你了解这些看似美味的食品背后隐藏着怎样的危险吗?根据权威媒体报道,由于学生的零花钱相对有限,所以很多经营者是“以便宜进便宜出”为原则,购进一些三无产品,也就是一无生产厂名,二无生产厂址,三无生产卫生许可编码的产品,以降低成本。这些三无产品普遍过量使用香精、糖精、味精、色素等,而这些化学成分对人体肝、肾危害极大,大量食用容易致癌。
要想消除这一问题,除了需要相关执法部门加大检查及工作力度外,还需要我们广大同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不卫生食品的诱惑,不买不良食品,杜绝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所以,在此我建议同学们:
一要树立食品安全观念,了解食品安全知识,增强自我防护能力。在购买食品时,应选择正规的大型商场和超市,选购食品应尽可能选择一些知名品牌。
二要培养良好的饮食观念。不食用流动摊点的小吃、零食等,自觉抵制三无食品的诱惑。
三要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不挑食,不偏食,每日三餐,定时定量,不暴饮暴食。自备水杯,多饮白开水。其实,白开水是最好的饮料,一些饮料含有防腐剂、色素等,经常饮用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
四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便在校园内吃零食,不乱扔纸屑、包装袋等垃圾,保持整洁的校园卫生环境。
老师、同学们,食品安全无小事,“病从口入”重预防。现在已进入春意盎然、万物复苏的季节,各种病菌也在悄然滋生和迅速蔓延。让我们自觉行动起来,关注食品安全,远离“问题食品”、“不合格食品”,不断提高我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构建平安和谐、健康向上的校园环境而不懈努力!
学生代表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稿 篇9
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科学合理文明消费”。
常言道:“勤是摇钱树,俭是聚宝盆”。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是我们人类社会的传统美德,也是一个人道德高尚的具体表现。
回顾历史,毛泽东、周恩来等伟人,虽身居高位,却一生过着简朴的生活,艰苦奋斗,为我们树立了光辉的榜样。联合国专门把每年的10月31日定为“世界勤俭日”,提醒并要求人们在新世纪仍然不要忘记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但是现在,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铺张浪费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就拿我们学校来说吧,每日午餐过后,地上到处撒着米粒,食堂里那几个大桶里装满了同学们的剩饭剩菜,阳光明媚的日子,却总有几间教室的灯还在亮着,教室里的纸篓里随处可见同学们那只写了几个字的废纸,洗完手卫生间水龙头依然滴滴答答地响着……这种种现象都让我们心惊心痛。
那我们该如何去做呢?俗话说“聚沙可成塔,积水可成渊”,在学校我们要做到“五个节约”:
1、节约每一度电。及时关掉所有电源开关,包括日光灯、投影仪等。
2、节约每一滴水。不大开水龙头,用完水后或见到滴水的水龙头应及时拧紧,做到“人走断流”。
3、节约每一粒米。文明用餐,节约粮食,不挑食。
4、节约每一张纸。不随便丢弃作业本,尽量留作草稿纸,提倡双面用纸。
5、节约每一本书。把闲置用书捐献,最大限度的发挥每一本书的作用。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问题出现在学生中间,不少同学手中都有零花钱,我们当中有一部分同学没有正确的消费观念,喜欢在学校小卖部买零食。要知道,那些商品很多都不符合卫生标准,会影响同学们的身体健康,所以我倡议同学们做一个绿色、科学、理性的消费者。这些零花钱取之父母,是父母的血汗钱,大家要体贴家长,学会正确消费,培养自己的理财能力,合理安排好自己的零花钱,可以将其中一部分用于购买必要的学习生活用品和有益的课外书籍,将剩余的部分积攒起来,积少成多,为自己今后的学习生活储备资金。
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吧,勤俭节约,学会消费,学会生活,让我们养成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张纸、每一粒米、每一本书的良好习惯,把勤俭节约的好习惯继承并发扬光大。让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代代传承下去!
学生代表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稿 篇10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作为一个高中学生,这个日子不应该只引起我们对消费安全的关注,仅仅学会如何识别假冒伪劣产品,且营造诚实守信的经营氛围等等是还不够的,还应该引起我们对消费观念的思考。我们新时代的中学生应该树立怎样的消费观念呢?我在这里提三个问题,和同学们一起探讨。
一、消费是为了自己的生活还是为了展示给别人看?
具有独立意识的同学肯定会说,消费当然是为了自己的生活,要是为了展示给别人看,那多累啊。既然这样,为什么有些同学要跟风消费,别人有什么,自己非要买什么,即使自己并不是很需要。为什么有些同学非要买昂贵的名牌服装,买了名牌非要特地向大家显示一下?即使有些服装鞋子并不适合自己,而且一般的服装鞋子穿着也很舒服、好看。其实,在很多时候,我们有些同学的消费已经脱离了消费的本质,走上了追慕虚荣的道路,这不是一个有思想、有主见的中学生所追求的东西。适合自己的消费、实在的消费才是智慧的消费。
二、我们消费的钱是从哪里来的?
是的,我们消费的钱是家长给的,是家长一分一角,辛辛苦苦攒起来的,当我们向家长伸手要买七八百的球鞋、一两千的衣服、好几千的手机的时候,我们想过家长工作时的艰辛操劳吗?我们体谅过家长那种爱孩子与心疼钱的矛盾吗?我们难道不知道依靠他人来满足自己的奢侈需求是件不光荣的事情吗?同学们,你们常常喊着想自立,不乱花家长的钱不就是一种思想上的自立吗?其实很好做到,不是吗?
三、消费只是自己的事情吗?
很多同学认为,我花钱买了东西,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于是很好的饭菜吃了一半倒掉了,八成新的衣服进了垃圾桶了,崭新的作业本扔掉了。……记住,你有权消费,但无权浪费,你是社会的一员,你用的是社会的资源,消费不仅仅是某一个人的事,还关系到国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我们的消费崇尚节俭,反对浪费。
同学们,我提的这几个问题,你平时思考过吗?聪明而有志气的你们知道怎么做了吗?祝你们拥有更智慧、更自立、更健康的消费生活。最后,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维护消费者权益,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诚信,维权!
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让我们一起树立正确的消费理念,不,是正确的生活理念,为我们一生的健康成长奠定坚实的基础!
我的演讲结束,谢谢!
学生代表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稿 篇11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我是______第34届学生会主席XX。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凝聚你我力量,维护消费权益》。
“3。15”即国际消费者权益日,20__年3月15日是第__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选择这一天作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与美国前总统肯尼迪有关。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即: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1983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应运而生,在之后每一年的个3月15日,国际消费者联盟都会举行相关活动。
设立消费者权益日的目的,首先在于让人们重视消费者的应有权益,促进世界各地的消费者组织进行合作与交流,从而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而更重要的是,希望能用这一天对消费者进行教育与援助,让消费者在提高自身维权意识和能力的同时,更好地拿起法律的武器对不良商家说“不”。
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建立了第一个国家层面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其实315消费者权益日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作为消费者,当遭遇到不法商家的欺骗时,我们要学会正确的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下面为老师和同学们介绍一些维权知识:
1、要有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
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不要忍气吞声,要理直气壮地通过合法途径去维权。这是一个前提条件,做不到这一点就谈不上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向消费者协会求助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拨打12315电话以及315投诉官方网站,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消费者协会的职能之一就是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在调解、和解都无济于事的情况下,消费者还可以动用国家机关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里最主要的机关就是工商局。
4、向法院诉讼
诉讼是最终程序,也是最有效的。我国早在1993年便出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保护消费者权益。
那么哪些材料可以算作维权证据呢?其实消费者维权的证据包括很多,比如小票、保修单、纸质或电子版合同、发票、加盖公章的消费清单等,如果是网上交易,成交页面、付款页面、聊天记录等也都可以作为维权证据。
得益于3·15消费者权益日,一些不良商家或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或将被消费者永久排挤。因而,我们要感谢3·15消费者权益日,感谢它保护了我们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我们的健康生活。然而,不得不承认的是,许多人只有在3月15日这一天才会有一点点维权意识。大多数时候,面对不公待遇,我们的维权意识极其淡薄——有的人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觉得吃点亏就算了;有的人因为商家的一句:“你也太斤斤计较了吧?”就打了退堂鼓;而有的人因为不想为难客服或其他基层人员便草草了事。
3·15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这个世界还有许多它触及不到的黑暗与邪恶。而我们消费者每一次的容忍与退让,更是于无形中助长了这些黑暗与邪恶。因而,希望每一个人都要行动起来,即使手无寸铁,也不能任人宰割,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应得的权益。
学生代表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稿 篇12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在第__个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我在此向同学们提出倡议:守护消费安全,保障消费权益。
守护消费安全,需要消费升级。“中围石油”与“中国石油”,一字之差,折射的是山寨名牌的“李鬼”现象,侵犯的是正品商家的权益,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河南封丘不安全食品导致30余名师生呕吐腹泻,再次敲响“食品安全无小事”的警钟;北京ABC外语学校等教培机构躲避、拖延退费,无视“双减”政策,无视消费者权益……高发的消费维权舆情和影响恶劣的侵权事件让我们的目光再次聚焦消费升级。消费升级需要我们践行绿色低碳消费,促进可持续发展。拒绝食物浪费;少买不必要的衣物;随手关灯,节水节电节能;公交出行,骑车步行等等,绿色低碳消费,我们也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保障消费权益,呼吁消费公平。今年,消费维权主题“共促消费公平”,可谓正当其时。经济发展,科技进步,消费快速升级的背景下,资本的野蛮生长与无序扩张对消费者信息,消费行为等不当采集,已然破坏了诚实、公平的消费环境。所以,我们更要警惕部分商家“分享好友即可提现”“帮我砍一刀”等集赞、砍价、返现的营销手段;同时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消费群体一视同仁,共同促进消费公平。
消费升级,久久为功;消费公平,任重道远。人脸识别第一案,扫码背后的各种套路,直播带货假冒伪劣……我们看到,每一次曝光都走出了维权的第一步。但我们还要增强维权意识。记住一个维权号码:12315;提醒两个注意:保存证据;不盲目支付“定金”。用合法的手段保障自己的消费权益。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凝聚力量,守护消费安全,保障消费权益,把一个“3·15”变成“365”,从今开始,从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