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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课外读物进校园方案

2024年课外读物进校园方案 篇1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制定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方案如下:

一、成立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严格目录管理

山东省及青岛市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课外读物

三、规范推荐审查程序

课外读物推荐审查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做到步步到位、事事规范,各流程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第一步:学校成立校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全体教导主任、班主任主任为成员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规定程序的落实,审核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选定的课外读物推荐方案,确保为教师、学生推荐意识形态鲜明或有益学生身心健康、实用性强、符合新课程改革与素质教育理念、与教材结合度较好的课外读物。

第二步: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负责人及本学科本备课组教师对推荐的课外读物达成共识。

第三步:各年级分管教导主任对会审、调整、完善后的课外读物推荐方案审签意见,报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审核。

第四步:学校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要安排专人负责审查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推荐的课外读物,审查合格后方可推荐阅读。

四、课外读物进校园具体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第三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第四条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第五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第六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一条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第十二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

第十三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2024年课外读物进校园方案 篇2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一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二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书香校园建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相关表彰奖励中,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三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四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2、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3、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4、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5、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2024年课外读物进校园方案 篇3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21〕2号文件的相关精神,让学校课外读物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学生提供真正有营养的精神食粮,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思考习惯,推动课外读书活动持续扎实地开展,真正做到为学生的成长奠基、形成我校独特的文化景观,特制定相关管理办法。

一、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2024年课外读物进校园方案 篇4

为了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拓展学生的阅读范围,有效提升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质量,防止商业性质的推销行为,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及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意见、精神,针对学府悦园一小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成立课外读物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

第二条坚持生本理念。引进课外读物,必须坚持以生为本的理念,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引进课外读物的方向性和根本性指引。

第三条坚持普适性与多样性相结合。引进课外读物应兼顾学生发展的普遍需要和个性化需要,既满足绝大多数学生对课外读物的需要,又满足少数学生的个性化需要。

第四条禁止商业销售。严禁学校、教师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以营利为目的,引进课外读物,确保课外读物的非商业性质。

第二章分则

第五条建立课外书籍推荐与甄别机制。以年级组为单位,在阅读课程组组长的主持下,由全年级老师定期研讨,对已引进的课外书籍进行甄别,并形成拟推荐课外书籍清单,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

第六条充分保障学生课外阅读时间。以班级为单位,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到图书馆集中阅读课外书籍。

第七条加强图书馆、图书角的管理。定期更新图书,激发学生阅读兴趣。

第八条禁止一切以销售课外读物为目的的讲座、培训等活动进校园。

第九条禁止《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第六条列出的课外读物进校园。由班主任负责对该班的负面课外读物进行清理,每月20号前向课外读物进校园监督管理小组报告上一个月的情况,不得瞒报、漏报。

第十条严禁教师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将此纳入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十一条违反本细则第十、十一、十二条规定的,由学校进行批评教育,并纳入年终考核,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2024年课外读物进校园方案 篇5

为全面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建设书香校园、和谐校园为目标,引领广大师生,与经典为友、与名著为伴;引导师生在读书中学会做人、学会思考、学会认知;让书香浸润校园,让经典点亮人生。努力打造浓郁的书香校园文化特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课外阅读是语文学习的必要手段,在新教育实验改革的今天,努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和难度,鼓励提倡教师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真正把时间还给学生和老师,让师生快乐读书。阅读是一场心灵的对话,读一本好书就如同与一位心灵高尚的人交谈;阅读一本

不健康的书,比不读书更坏,更有害。苏霍姆林斯基指出:给孩子选择合适的课外读物是教育者极为重要的任务。要完成这个任务,我认为教育者的立足点应从孩子出发,以小学生的兴趣为中心通盘考虑,综合开发课外阅读的源头活水。

活动目标

1、在校园内营造一种“书声琅琅,阳光校园浸书香”的良好氛围,使阅读真正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和生活需要。

2、积极倡导“我与好书同行”的思想,努力践行“我读书,我快乐,我成长”的理念,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读书习

惯,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提高读写能力,务实文化底蕴,陶冶情操。

3、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引导老师、家长一同参与读书活动,正确选择阅读书籍,营造良好的读书氛围,推行阅读型学校,阅读型班级,阅读型家庭的建设。

三、活动主题

阳光校园浸书香,全员阅读同享乐。

四、活动组织机构

建立以校长为主的阅读组织机构;班级要有阅读组织,班主任、语文老师要负主要责任,同时选威信高、负责任、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的学生任读书组织委员。

课外阅读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班主任及语文教师

五、活动要求

1、营造氛围

(1)加强“阳光校园浸书香”环境建设,突出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在校园醒目的位置张贴或书写创建“阳光校园浸书香”的宣传画、警示语、口号等。

开放图书室,每天定时开放图书室、师生阅览室,鼓励师生积极进入其间,在书海遨游。

(2)建设班级图书角

各班语文教师和班主任相互配合,协作建设好自己的图书角,要充分利用学生的图书资源,各班借鉴教育部发布《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推荐班级共读书目(很多漫画书不利于学生的成长,严禁各类漫画书进入校园,作文选之类的书也要有选择的入柜)。

“图书角”的书源有两条渠道:一是动员本班学生自觉捐书或轮流捐书,期末返还;二是定期向学校图书室借阅。每班配有图书管理员,负责图书的借阅和收发工作,保证班级图书数不少本班级学生数,其人均藏书刊力争达到3-5册。

2、保证阅读时间

保证阅读时间。固定读书时间一般为:晨读、午间阅读、双休日大阅读,提倡并鼓励学生每天在家自觉读书不少于半小时。

3、明确阅读要求

低年级学生读后把页码或标题记录下来,有家长辅助阅读;中年级摘抄精美词句、名人名言等;高年级做好读书笔记(内容可以是摘抄精美词句篇、名人名言、警句、歇后语等。内容摘要,也可以适当写些自己的读书体会。)

六、开展阅读活动

学生在读书习惯形成的过程中,既需要“以书为友,模仿练习”的入门指导,更需要“加强指导,行动鞭策”的反复历练。我校通过以下工作循序渐进地培养学生读书兴趣。

1、定期评比“读书之星”

每学期评选出本班的读书之星,颁发给每学期阅读书目最多的学生。

2、开展“走进经典,阅读名著”演讲活动

针对相当多的学生只愿读一些通俗作文、消遣作品,而终身和经典无缘的现状,我们掀起了“走进经典,阅读名著”的热潮,让教师转变学生的阅读方向,诱导学生进入名著神圣的殿堂。结合学生读经典,读名著,我们在三至五年级开展“走进经典,阅读名著”演讲活动。让他们体会到,阅读名著风光无限,徜徉经典别有洞天。从而激发他们对名著的浓厚兴趣并读之,使他们终生受益。

3、开展“向你推荐一本好书”活动

为了关注学生的心灵感受,从他们的视角出发,每位学生从自己的阅读经历出发,把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推荐给大家,形成书面稿子(写清书名、作者、主要内容及推荐理由)。

4、开展“书声国学”活动

针对小学生处于人生中背诵记忆的黄金时期,除课文章节背诵外,我校汇编了校本教材《铁人小诗词》,扎实做好每星期让学生背会一首古诗,简称“每周一古诗”。并定期开展诗词背诵大赛。

5、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印发《创建书香校园告家长书》,进行宣传动员,建议父母要经常带孩子到正规图书馆、正规书店等文化场所,选购和使用正版且不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背的读物,积极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写出亲子共读体会,架设家校沟通的桥梁,营造浓郁的家庭读书氛围。父母督促孩子每天阅读课外书不少于30分钟。让我们的书香不仅在学校浸润,在每个家庭中也充满书。

七、落实评价

1、学校每学期要进行“读书明星”、“书香家庭”、“书香班级”的评比活动,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2、开展好每学期一次的读书笔记展评活动。

3、学校将把各班“书香校园”建设情况纳入评估项目同时,不定期开展阶段性的系列交流和评比活动。

总之,我们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要求,深入开展学生课外阅读活动,营造浓厚的读书氛围,培养良好的读书习惯,倡导读书明理、读书求知、读书成才的新风尚。

与大师对话,与高尚为伍;与经典为友,与博览同行;开拓视野,陶冶思想,净化灵魂。我们坚信,与书相伴的人生,一定有质量,有生机;书香飘溢的校园,一定有内涵,有发展。

2024年课外读物进校园方案 篇6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五项管理”的部署要求,我校对“关于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关于课外读物内容范围的规定:

1、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2、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