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稿 篇1
“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诚信·维权,我的责任”。
前几年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今天正是所有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漂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增强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诚者无疆,信者无畏。《水浒传》里有个经常冒充黑旋风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经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李鬼”确实不少:“板蓝根”能成“娃娃参”,“白醋”能成“青霉素”……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草,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长出的不是草而是萝卜缨子!李鬼们的粉墨登场一方面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不讲诚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我们明显的感觉到作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但我们同样不得不承认,这依然是一次艰难的长途跋涉。抬起头,目标总是离我们越来越近,而脚下的路却依然泥泞
我们不希望看到“3·15”来临前后几天,李鬼们“西装革履楚楚动人”,而其他时间照样玩着“猫逗老鼠”的游戏。不希望你我只有在每年的这个时候才想起自己还是一个消费者,还有着那么多的权益。每天,我们都在消费,“3·15”其含义已经不是原始意义上的单纯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它已成为一个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代名词。“3·15”这一天好过吗?对某些不负责任的商家来说,也许好过,你消费者挑剔也不过就是这一天或者是前后几天,我兴许还要借这个旗号好好的坑消费者一把,不是说最危险也是最安全的时候吗?也许不好过,如果我们都是挑剔的消费者,这一天,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在平时的每一天,我们都像“3·15”一样挑剔,把315变成365,某些商家就不好过了。美国权威的消费法典就写了这样一句话,只有挑剔的消费者,才能造就有规则的市场。
最后,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维护消费者权益;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诚信,维权!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稿 篇2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明天就到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所以我们演讲的题目是“新消费、我做主”。
数十年前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作文 WwW.ZuOwENbA.NeT
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到了1983年,这一天就被定为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91年3.15来到了中国,1994年,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而今年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诞生的第22周年,中国消费者协会也迎来了她32的生日,而今年3.15的主题是“新消费,我做主”
诚者无疆,信者无畏。《水浒传》里有个经常冒充黑旋风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经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李鬼”确实不少:当康师母遇上康师傅,1970的iphone还是板砖,阿比达斯巧变阿迪达斯, nake摇身nike, "板蓝根"转型"娃娃参","白醋"竟成"青霉素"……曾有一个网购段子这样说“去年网购葫芦娃,明码标价998,快递小哥送空匣,店主笑语是六娃。”李鬼们的粉墨登场一方面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不讲诚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想象当李白高呼:“五花马,千金裘!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唉!这酒,竟是假酒。”以他的性格,我想他会摔破这酒罐。当今国内还有类似砸某类手机的说法,并且这种说法被一些消费者冲动地演绎成了:"某果手机,今年你砸了没有?"这种意图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以至于问题得到解决的事件越来越多。但是,这种做法恰恰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的危险和伤害,其一,这一砸的刹那虽然痛快,痛快是痛快了,但是砸掉的还是自己的东西;其二,有些产品和有些问题经这一砸就没有证据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这种草率的做法是无益于问题的解决的。
回顾这十四年的维权之路,我们经历了从无法可依到十年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从农民因为假种子,一年的辛苦付诸东流,到今天的为了主张正义和合法的权利而打一元钱官司;从开始为穿了三天就露脚指头的劣质皮鞋而到处投诉,到现在酝酿召开业主大会炒掉反客为主的物业公司,我们明显的感觉到作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但我们同样不得不承认,这依然是一次艰难的长途跋涉。抬起头,目标总是离我们越来越近,而脚下的路却依然泥泞。
我们不希望看到3.15"来临前后几天,李鬼们"西装革履”“楚楚动人",而其他时间照样玩着"猫逗老鼠"的游戏。不希望你我只有在每年的这个时候才想起自己还是一个消费者,还有着那么多的权益。每天,我们都在消费,3.15,其含义已经不是原始意义上的、单纯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它已成为一个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代名词。
"3.15"这一天好过吗?对某些不负责任的商家来说,也许好过,你消费者挑剔也不过就是这一天或者是前后几天,我兴许还要借这个旗号好好的坑消费者一把,不是说最危险也是最安全的时候吗?也许不好过,如果我们都是挑剔的消费者,这一天,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在平时的每一天,我们都像"3.15"一样挑剔,把315变成365,某些商家就不好过了。美国权威的消费法典就写了这样一句话,只有挑剔的消费者,才能造就有规则的市场。
最后,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维护消费者权益,
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
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
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新消费,我做主!
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稿 篇3
1960年,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比利时和荷兰等5个国家的消费者发起成立了独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无政治倾向的世界消费者联盟,总部设在海牙,现已迁至英国的伦敦。目前,它的成员已有来自近百个国家和地区的三百多个消费者组织。
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并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安全保障、获得产品正确资料、自由决定选择以及要求赔偿和要求保障有益的健康环境等权利。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体性社会团体。它的宗旨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广大消费者合理、科学消费,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1987年9月,中国消费者协会被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接受为正式成员。从这一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地方各级协会也都要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运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20__年“3.15”标志的期间,中国消费者协会推出“3.15标志”。“3.15标志”以中国消费者协会会徽图形为上方图形,同时加注
“3.15”字样。此标志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对优质商品或服务的一种认可和证明,二是使企业履行做出的承诺:即发生小额消费者权益争议时,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协商不成,经经营者自愿接受消费者协会的调节意见,以避免小额争议久拖不决。
中国消费者协会推出“3.15标志”的目的有四:一是便于更有效地解决小额消费者权益争议,从而使消费者协会能更好的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能;二是对优质商品及服务的一种证明,便于消费者择优购买;三是通过使用便于识别的统一标识,帮助广大消费者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行之有效地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安全、健康消费;四是有利于扶优限劣,增强企业竞争力。
同学们,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消费,法律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要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稿 篇4
明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我们消费者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保护自己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的重要日子,3·15也是我们社会呼唤“诚信”的一个重要途径。今天的国旗下讲话就以诚信为话题,题目是《诚信,做人之本》。
诗人说“诚信是三月的春风是三月的花海。”商人说“诚信是百年的字号千年的招牌。”作家说“诚信是一本厚厚的、是一张不能背弃的人生契约。”我说诚信是每个人安身立命的前提,是做人之本。
《中庸》中就主张“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大学》中则讲得更为透彻:“欲修其身,必正其心;欲正其心,先诚其意。”可见在我国古代先哲们的观念中,要做人就必须修身,正心,而修身正心的关键就在于诚实守信。正所谓“车无辕而不行,人无信不立”。古人尚把它作为金科玉律来推崇,可见诚信就如高山上的奇景,沙漠中的清泉,是很重要,很宝贵的。华夏五千年,中华民族生生不息,求的是诚信,昔有尾生抱柱而亡的执着,关云长勇闯五关的忠诚;今有钱学森毅然归国的坚定,蔡振华重振国球的誓言。诚信是生命的本色,是历经千年而不变的生命本色。
然而今天,诚信这一美德却被一些人逐步淡忘和遗失。在我们的生活中,仍然存在着种种违背诚信的现象:有人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造假酒,卖假烟, “板蓝根”能成“娃娃参”,“白醋”竟成“青霉素”,明星虚假代言、烟草企业冠名助学,“偷菜医生”,“塌桥事件”、“楼歪歪”、“毒餐具”等等一时窜红网络,或许有人会把这些归于市场调节的自发性,归于法律规范、行业规范不够健全,归于国家有关部门监管不力等等。然而,还有一点是我们不能忽视的,那就是 “诚信”的丧失。
且不说社会生活中的尔虞我诈,就在我们美丽的校园里也有着不和谐的音符:同学们,当你有抄袭作业动机的时候,当你有考试作弊企图的时候,当你拣到别人财务准备占为己有的时候,当你撒谎骗人的时候;当你盗用老师的名义自批假条,来欺骗家长老师的时候……也许你会说,这些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到了做大事的时候,我自然会讲诚信。殊不知,高尚的品德是靠平时一点一滴的积累修养而成,在小事面前尚不能以诚信严格律己,何谈大事?一种在小事中养成的惯性只会让你在背离诚信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我记得经济学家茅于轼说过,诚信是在于量的,每个人都从自己开始改善信誉,形成量的积累,才能造成一个诚信的社会。是的,诚实守信,重在实践,贵在积累。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去小恶而从善,积小善成大德,这是提高每一个人诚信水平的必由之路。
诚信,是人的立身之本,处世之道,待人之德。诚信是一扇窗,擦亮了它就会让人看到真,善,美的心灵,校园的建设需要诚信,人类的发展需要诚信,就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让我们带着诚信上路,相信将来有一天,诚信也如同空气一样,无处不在。
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稿 篇5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大家好!我是来自x年级x班的。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主题为"消费与民生"。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消费?民生,我的责任》。
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萝卜缨子,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竟然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这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真实故事的存在,一方面是一些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泯灭了服务本质而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那英也曾唱过这样一首歌:“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说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那么在纷纷扰扰的经济生活中,谁是我们可借助的那双慧眼呢?那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随之而来的,便是这样一个问题——如何用好这双慧眼,在消费前,消费中,消费后,维护好自己的权益。下面就由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消费前,我们要增强自己的判断能力和选择能力,会在林林总总的商品信息中进行比较、鉴别,不盲目追随其他消费者,从而充分行使消费者的权利,选择适当合理的消费行为。我们需要主动学习和掌握有关消费的知识,还需掌握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知识,自觉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与不发经营者进行斗争。而在交易过程中,我们也需要具有良好的权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充分运用自己的消费知识和法律知识,保持应有的警惕,尽量不给不法经营者以可乘之机,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在侵权行为发生以后,我们则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不法经营者显露原形、受到惩罚。
还是学生的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的角色不多,但这并不代表这个节日和我们没有关系,当我们在旅途劳顿后,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我们是默不作声的扔掉还是走上前去找商家理论?当我们在报纸上看到劣质及过期啤酒瓶还在伤人,我们除了为伤者感到痛心,有没有想到他应当如何维护应有的权益?当我们看到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没有告诉他们消费权益正受到了损害?当残留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当三无产品还排放在商店的货架上……所有的这一切,当我们遇到的时候,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做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
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同学们!
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
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
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稿 篇6
“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诚信·维权,我的责任”。
前几年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今天正是所有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漂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增强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诚者无疆,信者无畏。《水浒传》里有个经常冒充黑旋风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经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李鬼”确实不少:“板蓝根”能成“娃娃参”,“白醋”能成“青霉素”……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草,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长出的不是草而是萝卜缨子!李鬼们的粉墨登场一方面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不讲诚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我们明显的感觉到作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但我们同样不得不承认,这依然是一次艰难的长途跋涉。抬起头,目标总是离我们越来越近,而脚下的路却依然泥泞
我们不希望看到“3·15”来临前后几天,李鬼们“西装革履楚楚动人”,而其他时间照样玩着“猫逗老鼠”的游戏。不希望你我只有在每年的这个时候才想起自己还是一个消费者,还有着那么多的权益。每天,我们都在消费,“3·15”其含义已经不是原始意义上的单纯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它已成为一个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代名词。“3·15”这一天好过吗?对某些不负责任的商家来说,也许好过,你消费者挑剔也不过就是这一天或者是前后几天,我兴许还要借这个旗号好好的坑消费者一把,不是说最危险也是最安全的时候吗?也许不好过,如果我们都是挑剔的消费者,这一天,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在平时的每一天,我们都像“3·15”一样挑剔,把315变成365,某些商家就不好过了。美国权威的消费法典就写了这样一句话,只有挑剔的消费者,才能造就有规则的市场。
最后,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维护消费者权益;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诚信,维权!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稿 篇7
同学们:
每年的3月15日,大家知道是什么日子吗? 对,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所以三月十五日,也是我们每个人的节日。
新闻媒体经常运用各种方式介绍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常识,宣传消费者的权利,同时还有根据记者收集到的举报线索,深入现场,揭开一幕幕骗局,记录一件件往事。唤醒、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给违法者提醒,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可见,3.15是一个标志,它包含着正义和公理。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令人触目惊心,如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奶粉导致29万三岁以下儿童患上疾病,手机电池突然爆炸导致伤人事件等等,虽然很多受害者在经过维权后得到了赔偿,可是身心同时受到了很大的打击。
现在同学们手头上的零用钱增多了,但作为消费群体中的弱势群体,如何成为明智理性的消费者,避免消费过程中受到欺骗,在这里建议同学们应该了解3.15、关注3.15、参与3.15,要学会正确消费,掌握消费知识,提高消费意识,了解产品性能,从小事做起,在平时的消费中拒绝伪劣商品,不购买小摊小贩上的三无产品,防患于未然。
同学们,维护消费者权益,不是3月15日这一天的事,不是一天能做好的事。我们都是消费者,我们天天要消费,也就要天天维权,“天天3.15”,让我们记住这句响亮的!记住自己的权益,记住自己的义务和责任。
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稿 篇8
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学校给我一个任务:国旗下讲话聊聊这个话题。习惯的我先百度了一下,看看别人是怎么看的。十多篇下来,大同小异,无非就是说这个节日怎么来,然后就是社会诚信缺失,我们需要公平正义,呼吁同学们诚信、服务、责任之类的。言辞颇有煽动性,但是没有煽动到我。因为站在消费者的角度,我更加渴望知道的是该如何来维权。不知道大家的想法是否与我不谋而合。
《史记货殖列传》中有一句话: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不完全对,但起码折射了一部分人性趋利性。在利益的驱动下,某些商人难免不择手段、坑蒙拐骗,某些执法者难免角色错位、贪赃枉法。于是什么毒奶粉、毒大米、黑心棉、苏丹红等等就蜂拥而至、前赴后继啦,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财产权乃至生命健康权。间接的也导致了商家的丑行败露、自吞苦果,同时也损害了政府的权威,抹黑了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牌匾。可见,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径波及全社会,若不及时妥善处理,后患无穷。问题是如何妥善处理呢?国家和企业的层面今天我们就暂不讨论了,我们主要谈谈作为消费者该怎么办?
1.不要贪小便宜。如果大家学好高一政治就知道影响价格的因素主要有二:一是价值,二是供求关系,两者联动形成价值规律。在价值规律作用之下,某商品的价格不可能远低于行业的平均价格,否则就存在假冒伪劣的嫌疑了,正如_话说的边有咁大只蛤乸随街跳。
2.买前充分调研,做到心中有数。买支铅笔买本簿等小买卖可以不拘小节,但是买车买房买ipone等大宗交易必须充分了解产品的性能质量、平均价格、售后服务和商家信誉度等情况,切莫做水鱼。你只有掌握了全面的产品信息才能鉴别产品抵唔抵,才能避免上当受骗,还可以帮助你讨价还价,达到物美价廉。特别是网购、团购盛行的当下,大家更应该、更便利的借助网络平台做好调研。
3.保留证据,以便发生纠纷有据可查。当下有些无良商家掉头不认货,你必须保留小票或发票等有力凭据作为维权的武器。当然还可以借用你心爱的手机去拍照、视频。
4.纠纷发生后先凭证据据理协商,不行则投诉消协、工商局等主管单位,直至起诉。
5.处理纠纷过程中务必克制理智,切莫头脑发热做出过激的行为,避免有理变无理的困局发生。这也是我们的底线合法、有序。
以上五点是我的一些个人感悟,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最后送给大家一句话共勉幸福是要靠自己去争取的!希望这个从无到有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在不久的将来从有到无,因为我的印象中日一般都是弱者的节日。也希望高三的同学把握一模、把握高考、把握自己的幸福人生!
谢谢!
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稿 篇9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大家上午好: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诚信·维权,我的责任”。
前几年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今天正是所有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漂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增强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早在1962年3月15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就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权利,到了1983年,这一天就被定为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991年“3·15”来到了中国,1994年,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而今年恰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诞生十周年,中国消费者协会也迎来了她二十岁的生日。在这样一个有特殊纪念意义的日子里,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3·15”主题为“诚信·维权”。
诚者无疆,信者无畏。《水浒传》里有个经常冒充黑旋风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经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李鬼”确实不少:“板蓝根”能成“娃娃参”,“白醋”能成“青霉素”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草,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长出的不是草而是萝卜缨子!李鬼们的粉墨登场一方面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不讲诚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这几年砸汽车,砸空调的新闻越来越多,前段时间又有消费者闹出来想焚烧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的事情。除了焚烧笔记本电脑,国内还有类似砸某类手机的说法,并且这种说法被一些消费者冲动地演绎成了:“__手机,今年你砸了没有?”这样一句似乎是很流行的说法。这种意图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以至于问题得到解决的事件越来越多。但是,这种做法恰恰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的危险和伤害,其一,这一砸的刹那虽然解气和痛快,但是痛快是痛快了,但是砸掉的还是自己的东西;其二,有些产品和有些问题经这一砸就没有证据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这种草率的做法是无益于问题的解决的。
回顾这十四年的维权之路,我们经历了从无法可依到十年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以及在这之后一系列相关法律体系的逐渐完善。当今世界,没有哪个国家在十几年的时间发生过如此巨大和深刻的变化,这些变化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节奏、生活方式,也改变着我们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从农民因为假种子,坑害一年的辛苦付诸东流,到今天的为了主张正义和合法的权利而打一元钱官;从开始为穿了三天就露脚指头的劣质皮鞋而到处投诉,到现在酝酿召开业主大会炒掉反客为主的物业公司,我们明显的感觉到作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但我们同样不得不承认,这依然是一次艰难的长途跋涉。抬起头,目标总是离我们越来越近,而脚下的路却依然泥泞。
我们不希望看到“3·15”来临前后几天,李鬼们“西装革履楚楚动人”,而其他时间照样玩着“猫逗老鼠”的游戏。不希望你我只有在每年的这个时候才想起自己还是一个消费者,还有着那么多的权益。每天,我们都在消费,“3·15”其含义已经不是原始意义上的单纯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它已成为一个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代名词。“3·15”这一天好过吗?对某些不负责任的商家来说,也许好过,你消费者挑剔也不过就是这一天或者是前后几天,我兴许还要借这个旗号好好的坑消费者一把,不是说最危险也是最安全的时候吗?也许不好过,如果我们都是挑剔的消费者,这一天,我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在平时的每一天,我们都像“3·15”一样挑剔,把315变成365,某些商家就不好过了。美国权威的消费法典就写了这样一句话,只有挑剔的消费者,才能造就有规则的市场。
最后,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维护消费者权益;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诚信,维权!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消费者权益日国旗下讲话稿 篇10
明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我们消费者运用各种形式宣传保护自己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成果的重要日子,3·15也是我们社会呼唤“诚信”的一个重要途径。今天的国旗下讲话就以诚信为话题,题目是《诚信,做人之本》。
诗人说“诚信是三月的春风是三月的花海。”商人说“诚信是百年的字号千年的招牌。”作家说“诚信是一本厚厚的日记、是一张不能背弃的人生契约。”我说诚信是每个人安身立命的前提,是做人之本。
《中庸》中就主张“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大学》中则讲得更为透彻:“欲修其身,必正其心;欲正其心,先诚其意。”可见在我国古代先哲们的观念中,要做人就必须修身,正心,而修身正心的关键就在于诚实守信。正所谓“车无辕而不行,人无信不立”。古人尚把它作为金科玉律来推崇,可见诚信就如高山上的奇景,沙漠中的清泉,是很重要,很宝贵的。华夏五千年,中华民族生生不息,求的是诚信,昔有尾生抱柱而亡的执着,关云长勇闯五关的忠诚;今有钱学森毅然归国的坚定,蔡振华重振国球的誓言。诚信是生命的本色,是历经千年而不变的生命本色。
然而今天,诚信这一美德却被一些人逐步淡忘和遗失。在我们的生活中,仍然存在着种.种违背诚信的现象:有人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造假酒,卖假烟, “板蓝根”能成“娃娃参”,“白醋”竟成“青霉素”,明星虚假代言、烟草企业冠名助学,“偷菜医生”,“塌桥事件”、“楼歪歪”、“毒餐具”等等一时窜红网络,或许有人会把这些归于市场调节的自发性,归于法律规范、行业规范不够健全,归于国家有关部门监管不力等等。然而,还有一点是我们不能忽视的,那就是 “诚信”的丧失。
且不说社会生活中的尔虞我诈,就在我们美丽的校园里也有着不和谐的音符:同学们,当你有抄袭作业动机的时候,当你有考试作弊企图的时候,当你拣到别人财务准备占为己有的时候,当你撒谎骗人的时候;当你盗用老师的名义自批假条,来欺骗家长老师的时候……也许你会说,这些只是微不足道的小事,到了做大事的时候,我自然会讲诚信。殊不知,高尚的品德是靠平时一点一滴的积累修养而成,在小事面前尚不能以诚信严格律己,何谈大事?一种在小事中养成的惯性只会让你在背离诚信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我记得经济学家茅于轼说过,诚信是在于量的,每个人都从自己开始改善信誉,形成量的积累,才能造成一个诚信的社会。是的,诚实守信,重在实践,贵在积累。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去小恶而从善,积小善成大德,这是提高每一个人诚信水平的必由之路。
诚信,是人的立身之本,处世之道,待人之德。诚信是一扇窗,擦亮了它就会让人看到真,善,美的心灵,校园的建设需要诚信,人类的发展需要诚信,就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让我们带着诚信上路,相信将来有一天,诚信也如同空气一样,无处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