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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项目实施方案

助学项目实施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实施困难职工帮扶民生工程,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难、就业难问题,为助力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工会应有的贡献,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活动内容

一是实施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助学计划。在全市资助今年高考被录取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不含军校生)的符合市级以上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

二是实施工会“圆梦计划”。资助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不含国防生、军校生)在读的品学兼优的符合市级以上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受助对象需完成当年学习任务,各科成绩考试合格。

三是实施非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助学计划。资助今年高考被录取的虽不符合建档条件,但受疫情、汛情及其他特殊原因等影响造成暂时性生活困难的职工子女。

四是开展“微心愿助成长”活动。各级工会要收集受助对象的“微心愿”。“微心愿”可以是一件物品,也可以是一件事情,需积极向上、实事求是,有利于学生的个人发展与成长。积极组织发动社会资源对接认领“微心愿”,助力困难学子成长成材。

五是开展阳光就业暖心活动。各级工会要积极帮扶在档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重点关注“零就业”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实施“一对一”就业服务,在常态化开展就业创业援助活动中,为尚未就业的困难职工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技能培训、见习岗位、就业岗位推荐、创业援助服务等措施,促进就业。

活动程序

(一)职工申报

符合市级以上建档条件的已建档困难职工申请助学和“圆梦计划”的,需填写《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申请表》,提供子女《大学录取通知书》或学校成绩单、成绩截图、学校证明等。

未建档困难职工申请助学和“圆梦计划”的,按照《合肥市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先建档再帮扶。

不符合市级以上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申请助学的,需填写《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申请表》,提供子女《大学录取通知书》、户口簿、本人及子女身份证、家庭成员收入证明、致困相关证明材料、本人有效银行卡。

(二)初审及公示

困难职工所在社区工会或单位工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逐级上报,建档困难职工的申请材料需按要求进行公示。

(三)终审及救助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负责对本区域内申报的职工进行终审;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负责对市产业和直属工会申报的职工进行终审。其中非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助学计划需经县级(含县级)以上总工会党组会或主席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同意。

资助标准

全国级、省级建档在册困难职工子女按照每生每年10个月当地低保标准发放助学资金;市级建档在册困难职工子女按照每生每年不高于10个月当地低保标准发放助学资金;对不符合市级以上建档条件,但存在暂时性生活困难的职工子女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资助。( 来源 WwW.ZUOWENba.neT )

几点说明

1、助学活动截止日期为8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已接受其他单位资助的困难职工子女,不进行重复救助。

2、所有资助资金一律以银行卡形式发放。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助学项目实施方案 篇2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X教基〔20XX〕7号)、《XX市关于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开学线上线下教学衔接工作的通知》(X教综〔20XX〕10号)和省市复学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要求,切实落实“停课不停学”线上教学与开学后线下教学的有机衔接,强化学困生转化工作,确保“一个都不掉队”,特制定XX第二中学学困生帮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全员发展。牢固树立“面向全体、关注学困生,为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负责”的教育观念,以“一个不能少”为目标,更新教育观念,优化育人环境,创设良好的教学氛围,做好学困生帮扶工作,实现学困生的转化。

二、工作目标

1、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和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子女的关爱,解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辍学问题,采取“一生一策”,杜绝因线上课堂教学引发的“新辍学”情况发生。

2、培养学困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进一步加强均衡学科的发展,提高兴趣学科的发展,转化弱势学科的发展。

3、坚持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原则,构建以学校教育为主导,班级教育为主体,家庭、社会教育为辅助的学困生工作体系。

三、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年段年段长;各教研组组长、副组长;各备课组组长;各班班主任。

四、基本情况

疫情期间开展“停课不停学”活动,在线上教学过程中部分学生学习遇到了困难。由于父母不在身边或者家庭温暖的缺失或者升学压力等因素,一些意志薄弱的学生很容易成为“学困生”。综合线上考试及线上作业完成情况,各年段做好前期的帮扶对象的筛选工作,由各班级摸排确定帮扶对象。综合研究分析每一个学困生形成的原因,根据成因归类,制定个性化的帮扶方案。学困生形成原因归类如下:

1、社会原因。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随着潮流在不断变革,思想意识使部分学生受到金钱至上、享乐主义、读书无用等错误思潮的影响,偏离了健康成长的道路。

2、学校原因。少数教师片面追求学习成绩,忽略对学生的思想教育。部分学生自身学习方法策略运用不当,不能养成良好学习习惯。

3、家庭原因。父母的不良言行举止影响着孩子的健康成长,或父母不在身边,长期爷爷奶奶照看,形成隔代溺爱,或受制于家庭贫困导致线上学习跟不上。

4、非智力因素。少数聪明的学生自控能力差,学习目的不明确,缺乏上进心,怕吃苦、怕经受挫折。

5、其他因素。

五、工作内容及措施

㈠、工作内容

1、复学前,运用学习通等教育平台,梳理线上教学各项学情数据,结合问卷调查、访谈交流和师生座谈等方式,全面了解线上学习情况,制定学生居家学习检测计划。认真制定符合学情的线上线下教学衔接方案,使课堂教学与“停课不停学”期间的居家学习有效衔接。

2、开学后,针对课程目标精心设计学情摸底测试卷,复学两周后组织学情摸底测试,对线上学习质量进行科学诊断评估,通过分析居家学习期间组织的线上教学质量监测情况和学情摸底测评的大数据分析,对学生学情科学诊断,摸准学生复学后的知识水平和现有的学习起点,了解线上教学存在问题,采取相应的问题解决策略。

3、上好“疫情。防控。生命教育”为主题的开学第一课,加强对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年级视频分享会、班级班会、心理辅导课等活动,减轻学生焦虑情绪。加强学生生命教育、主流价值观教育,普及科学防疫的知识,加强防护个人指导,坚定理想信念、厚植家国情怀、砥砺责任担当、致敬逆行英雄、塑造阳光心理。

4、对学困生制定针对性帮扶举措和个性化辅导方案。

⑴针对暂时无法返校复学学生,制定“一对一”线上教学辅导具体举措。继续安排线上教学辅导,根据学校的课程内容同步进行线上授课,每个学生配备一位导师,针对性地督促指导学生学习。

⑵对于学习水平明显低于整体的学生,制订切实可行补学方案和个性化辅导方案,开学后通过组建临时教学班、安排教师集中答疑、个别辅导等方式予以帮助。

㈡、具体措施:

1、列计划,定目标。班主任和学科教师要详细分析学困生兴趣学科和弱势学科的发展状况,从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学习方式、师生交流、应试技巧等方面查找原因,从课堂学习、自主学习、作业管理、课后辅导等方面反思对策。在对每位学困生全面了解的基础上,给他们制定了短期学习目标和长期学习目标。让他们经常达到自己的目标,并尝试成功的喜悦,激发他们学习的动力。同时,班主任和学科教师还要对学困生进行阶段性的分析评估,提出下阶段学习的目标、改进的措施包括课前预习、课堂学习、课后作业、节假日学习等方面。

2、主动辅导,人格感化。确定帮扶对象与科任教师给对子,学科教师要主动关心学习情况,及时矫正他们不良的学习行为,提供较为科学的、适合的学习方法。抓好学困生的学习质量管理工作,利用放学后和晚自习期间与该生谈心交流,或进行单独辅导,尝试实践作业分层布置,强化基础知识,讲学科知识的易混点,不定期地进行所学知识的小测验,对所学知识进行梳理与巩固。

3、对学困生做到分类管理工作,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辅导,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帮扶方案。建立班级学困生档案,对不同类型的学困生,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施以相应的教育教学帮扶和补学措施。

4、培养学习兴趣,树立对学习的信心,充分调动学困生的学习积极性。不定期地进行所学知识的小测验,对所学知识进行难易适中的抽测。每次考试后,请单科优秀生或进步幅度较大的学生介绍学习经验。

5、“学困生”的转化工作,班主任要做好青春期教育、法律教育、安全教育,及时了解他们在校思想动态、学习情况。科任教师要积极配合,相互交流探讨,进行“门诊式”的个别辅导,认真实施“五面”教育即思想教育面谈、课堂作业面批、错误作业面改、自习辅导面查、阶段考试面评。

6、采取小组合作学习方式,充分利用优秀学生进行“生帮生”,弥补学习基础薄弱学生个性化学习指导的不足。通过学生结对帮扶,构建学习协作体。让好的结对榜样带动学困生,发挥榜样作用、监督作用、同化作用。通过优化安排座位,以优带差,在班级里实行一对一或多对一、面对面的指导助学活动,重点是指导学困生解决学习、作业中的疑难问题、重树学习的信心、重建学习的基础,同时也在监督学困生平时的学习状态、上课纪律、作业完成情况。以合作交流促学习不但可以培养学生团结合作、沟通与交流的能力,而且有利于激发和促进学生思维的发展,特别是学困生思维的发展。这样使他们得到了帮助,能力也得到了提高。

7、克服消极的学习态度。首先,降低学习要求,讲解知识时尽量分散难点,对他们尽量提问简单的问题,以提高学习的兴趣。其次,进行直观教学,课堂教学应加强直观性,通过直观教学的方法,如运用卡片,教材附带的学具,老师自制的工具,投影仪,多媒体等,化难为简、化抽象为具体。上课往往思想开小差、不集中的学困生,在教学中要运用特别提醒的艺术性的教学语言来引起他们的注意,引导每位学生进入积极的学习状态,从而达到教学目的。

8、以成就感保持自信心,发挥评价的激励和导向功能。在进行教学和课后辅导时,要有意识地出一些比较简单的题目,以培养他们的信心,让他们能够品尝到成功的喜悦,让他们感到,只要努力学习、方法得当、持之以恒,自己完全可以学有所得、取得好的成绩。教师在课堂教学单位时间内,通过对学困生增加简单问题的提问次数,鼓励参与合作学习,全程关注课堂学习状态,适时表扬激励其学习行为,给学困生表现的机会,给予点拨和启发,为他们充分搭建展示自我的平台。使学困生享受到成功的喜悦,增强他们的自信心和自尊心,激发其自主发展的良好意识。

9、各班级要实行跟踪调查反馈制度,建立“学困生”转化情况记录册,建立学困生帮扶流程记录,对其在家庭、社会、学校的成长过程进行跟踪调查,及时鼓励与引导学困生扬长避短,努力向上。

10、经常与家长进行短信、微信联系,定期做好家访,及时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并作好记录,努力形成学校、家庭教育的合力,促进学困的转化。

在学困生帮扶工作中,我们要为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负责,以学校教育为主导,班级教育为主体,家庭、社会教育为辅助,采取分类教育,分层教学,分科发展,互助学习,跟踪评价办法,全面渗透激励教育。让学困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自我提高,把学习潜能充分发挥出来,健康和谐地发展。

助学项目实施方案 篇3

“爱心帮帮团”助学实施方案

第一条

为促进萍乡市仁爱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公益项目的运作,进一步推动协会公益项目“牵手童行·让爱传出去”助学活动在传统运作模式基础上的深化,拓展项目的内涵与外延,强化运作的规范化,紧跟时代发展需要,科学开展活动设计,优化项目实施流程,降低项目运行成本,提高项目实施的社会效果和资金物资的使用效益,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协会章程》《协会公益项目管理制度》《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协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协会监事制度》等有关制度,并结合协会自身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协会“牵手童行·让爱传出去”助学活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倡导传递爱心、温暖童心、助学圆梦、快乐公益的慈善理念。在爱心人士与贫困学子间架起桥梁,为爱心精心寻找目标、为孩子实现心中愿望。

第三条

协会理事会是“牵手童行·让爱传出去”助学活动项目管理的决策机构,协会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项目的执行,并在项目结束后向协会理事会汇报执行情况,并接受协会监事会的监督。

第四条

项目的启动和执行主要分为项目规划、项目申报、项目确立、项目落实、项目汇报、项目总结等环节,协会理事会应就不同环节的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第五条

根据项目的性质,项目落实环节分为帮扶对象申请申报、帮扶对象筛选和走访、帮扶对象确定、开展宣传动员、开展善款募集、进行善款发放、落实监督职责。

第六条

帮扶对象的范围。帮扶对象应为小学至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品学兼优,一般应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帮扶的应严格审核。有以下情况的可以优先确定为帮扶对象。

孤儿,随爷爷奶奶或其他亲戚生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父母双亡或一方已故,无经济来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父母双残或单残,父母中有智力或精神障碍,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学生本人患病或家庭成员患病,无能力医治,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家庭经济困难的烈士子女或少数民族学生;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第七条

帮扶对象的确定。协会及志愿者应在充分收集信息的基础上,对申请帮扶的对象进行上门走访和信息核对,由协会理事会集体讨论正式确定。

开展信息收集。协会定期或不定期通过各项方式发布帮扶信息,需帮扶人员填写申请表。同时协会及志愿者应强化与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委会等单位和部门的沟通,掌握有关信息,并及时进行归集整理。

进行上门走访。协会及时组织志愿者或爱心人员,针对收集的信息进行上门走访,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审和清分。

筛选确定对象。协会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再次走访和信息手段对初审信息进行再次核对,形成帮扶清单提交协会理事会进行会议讨论,经理事会集体讨论后,正式确定帮扶对象。

第八条

发布帮扶信息。协会应通过各种方式对帮扶信息进行公开发布,及时公开不涉及隐私的内容,提供给社会各界人员进行甄别和了解,保证项目运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九条

开展善款筹集。协会应在对项目备案后,结合帮扶对象善款的需求,及时进行善款的募集。

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公开协会募捐资格和协会募捐帐号,公开举报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协会在与财务核对后应详细列明善款募集情况清单,并第一时间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公开。

第十条

帮扶方式。根据帮扶对象不同的情况及爱心人士的需求,项目帮扶方式可以分为,定期集中一次性发放善款帮扶方式、不定期“一对一”心贴心爱心帮帮团方式。

定期集中一次性发放善款帮扶方式。由协会发布帮扶信息及募款倡议,或者开展募捐晚会等形式筹集善款,由协会组织志愿者和爱心人士在一定期限内将善款一次性发放给帮扶对象。

不定期“一对一”“多对一”心贴心“爱心帮帮团”方式以下简称“爱心帮帮团”)。由协会不定期收集发布帮扶信息,并结合爱心人士帮扶特点,由协会进行“一对一”“多对一”的爱心牵线。爱心人士可以进行“一对一”的爱心帮扶,具体帮扶形式由爱心人士与帮扶对象进行商量决定,也可以由协会代为执行。“多对一”主要针对部分爱心人士的零散善款达不到帮扶效果的情况,由协会进行善款归集后统一进行爱心帮扶的方式。

当以“爱心帮帮团”形式资助的学生因家庭条件改善或因非人为因素辍学而不再需资助时,可以及时停止助学,项目执行人员和爱心人士应及时告知协会,以便协会进行资金登记和跟踪管理。

第十一条

“爱心帮帮团”的善款来源。善款主要来源于协会项目执行后剩余的款项以及日常爱心人士的助学定向资金,以上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能用于其他公益项目。

第十二条

“爱心帮帮团”的善款使用必须进行公开,并向定向捐助爱心人士通报。

第十三条

协会收取的助学项目善款必须进入协会帐户,专款专用,分开核算,不能混淆。善款只能用于帮扶项目或对象,不能挪用,不允许提取管理费。货币资金应该做到及时结清,账实相符。

会员费主要用于协会的日常办公费用,若有结余可转为善款。

第十四条

协会财务部门负责项目资金的核算、保管与调配工作,财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资金进行管理与核算。

第十五条

为增强项目资金使用的公信力,保证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公开、公平、公正,协会可根据捐赠人的意愿和项目的运作实际,协会可以根据依托协会资金帐户成立项目专项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资金只能用于指定的项目。

同时可以结合资金的使用成立项目专项监督小组,以确保基金均用于本方案规定的使用范围及对象,维护爱心人士的权益。专项监督小组成员主要由协会监事会成员及爱心捐助人士组成,领导小组在基金使用完后自然解散。

协会志愿者也可通过不定期回访被帮扶对象,以便监督资助善款不被其他途径挪用。

第十六条

监事会对协会理事会履行协会职务时落实法律、法规或《协会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有权检查协会项目的运作及财务核算情况,审核簿册和文件,监事可以列席理事会会议,并有权请求理事会或管理人员提供有关情况报告。发现问题的,监事会应责成协会理事会及管理人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监事会报告。

第十七条

“爱心帮帮团”资助标准

根据萍乡实际以及帮扶对象书本费、学杂费和基本生活费实际支出情况提出如下助学资金建议:小学阶段:200元/月;初中阶段:300-400元/月;高中阶段:500-600元/月。

达到以上资助标准的,协会可以会同爱心人士启动对某一帮扶对象的“爱心帮帮团”,进行各类帮扶活动,协会及爱心人士也可以根据孩子家庭的实际情况适当增减资助金额。

第十八条

帮扶事项提醒

树立平等理念。项目执行人员应提醒参与项目的爱心人士有关注意事项,使他们确立与帮扶对象人格平等的理念,必须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维护孩子们的尊严,不以施舍者的姿态与帮扶对象进行交流,尊重帮扶对象的生活习惯。

维护孩子隐私。在帮扶过程中,项目参与人员不要随意拍照,在涉及家庭和个人隐私的情况时,需尊重帮扶对象的意愿,更不能将涉及隐私的图片传播,减少法律纠纷、避免舆论追究。

传播正向能量。在与帮扶对象的交流中,项目参与人员应注意自己的表达方式和传递内容,向孩子们传播积极的人生态度。如帮扶对象的言行存在偏差,应加以正确引导,不能进行责备。

不要轻易许诺。项目参与人员(包括一次性资助或长期资助爱心人士)不要轻易向帮扶对象承诺有关事项,避免难以兑现影响孩子们的信心和情绪。

第十九条

此方案由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助学项目实施方案 篇4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

为进一步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群众利益为重、以群众期盼为念,凝聚社会力量做好助学就业扶贫工作,在全社会弘扬扶危济困、互助进步的传统美德和奉献爱心、助人为乐的社会风尚,帮助更多的寒门学子圆梦大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不断锤炼初心、坚定信仰,聚党心筑同心,联合开展“学党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启动实施以“实习+就业模式”为重心的“XX市-江阴市两地助学就业扶贫资助计划”,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扶贫扶智——助学就业。

二、助学对象

1、“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监测户中的初高中毕业生;

2、城乡低保户中的初高中毕业生;

3、城乡残疾户中的初高中毕业生。

三、助学名额

20XX年助学50名,20XX年助学100名,20XX年助学300名。先报先录,额满为止。

四、助学政策

五、申请条件

1、家庭确实贫困,且系“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监测户或城乡低保户、残疾户中16-24周岁的初高中毕业生;

2、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六、申请程序

8月15日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填写《XX市XX技工学校新生报名登记表》,提供身份证、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复印件、初中毕业证复印件(各三份)、1寸蓝底照片1版及电子版、2寸白底照片1版及电子版、特困证明(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监测户由乡村振兴局出具;低保户由民政局最低保障服务中心出具;残疾户由残联出具)及父母身份证、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对应单位进行申报。

1、个人申请。向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扶贫专干、民政助理或XX市XX技工学校领取《XX市XX技工学校新生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将登记表等相关材料上报至XX市XX技工学校。

2、单位申请。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扶贫专干、民政助理向特困人员进行政策解读,组织报名。对有意愿参加学习就业的符合条件人员指导填写《XX市XX技工学校新生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将登记表等相关材料统一收集上报至XX市XX技工学校。

报到时间:20XX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到地点:XX市十四道街北师范路(XX师范学校院内)。

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七、学历保障

1、技校毕业证书

学生录取XX市XX技工学校后,进行为期两年的学习,取得技工学校中专毕业证书和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2、大专毕业证书

希望继续升学取得大专学历的学生,到江苏省江阴市进行为期三年的学习,由江阴市名妆智汇创业园负责联系江阴市有资质的学校,进行非全日制大专学历班学习,实现学生本人和家庭的大学梦,并为进一步提升学生就业能力、拓展就业空间提供保障。

八、就业保障

学生在XX市XX技工学校毕业后,有到江阴就业意愿的,由江阴市名妆智汇创业园负责就业推荐,就业单位为江阴市优秀企业,具体工作岗位为机械工、电工、操作工、美容师、数控加工、计算机网络应用、家政服务、汽车维修等。底薪3000元——10000元,包住、包工作餐。

九、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7月5日—7月15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针对贫困学子家庭的实际困难,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展现他们自强不息的精神,报导他们渴望用知识改变现状的强烈愿望;积极发动身边爱心企业、社会团体、杰出人士捐资助学,通过多种宣传途径,广泛传播“扶贫扶智——助学就业”活动的思想理念,引起社会共鸣。

(二)组织实施(7月15日—8月15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要积极行动、密切配合,凝聚力量,形成合力。本次活动具体由XX市人社局、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残联联合发起,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组织,XX市XX技工学校、江苏省江阴市名妆智汇创业园具体实施。

学生进入XX市XX技工学校后,根据教学计划,有序组织学生赴江苏省江阴市定点企业进行实习、见习和勤工俭学。江阴市名妆智汇创业园根据学生专业特点和企业生产实际,组织学生进行必须的岗位技能培训、考核,以及职业道德等教育,面试合格后进入合作单位开展带薪见习和实习。通过组织学生在校期间参加职业见习和专业实习、勤工俭学等方式,增加贫困家庭收入,促进学生继续深造,避免学生因贫辍学。同时通过推荐就业的方式,促进学生就业,实现毕业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家的扶贫助学就业目标。

(三)总结深化(8月15日—8月31日)

举办爱心企业助学就业认领仪式,表彰爱心企业(个人),帮助受助学生表达圆梦心情、讲述感恩心声。XX市人社局、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残联、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最低生活保障中心、XX市XX技工学校、江苏省江阴市名妆智汇创业园实时组织开展感恩教育主题活动,长期关注受助学生健康成长,引导受助学生坚定信念、懂得感恩。

十、活动要求

(一)统一活动,务求实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积极行动,统一口号,统一步调,确保“XX市-江阴市两地助学就业扶贫资助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二)注重宣传,扩大影响。充分发挥主要媒体的宣传优势,利用微信群、微博、网站、报纸、电视等载体,大容量、高密度地开展“XX市-江阴市两地助学就业扶贫资助计划”主题宣传活动,解读当前工作中家庭贫困的学生面临的困难,凝聚社会各界对贫困学生的关爱,有效引导社会爱心人士和单位伸出援助之手,协助解决贫困学生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三)发掘典型,展现形象。充分挖掘家贫志坚的优秀学生典型,以寻访励志故事为主,真实反映当代贫困学生的生活状态,通过捐资助学、捐岗助业等方式,整合社会资源,争取各界爱心人士和单位的支持。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感人故事和事迹、助学典型要大力宣传报道,倡导助人为乐的社会新风。

(四)明确职责,严明纪律。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及时广泛宣传,各扶贫专干、民政助理要积极协助申报,上报信息必须层层把关、层层负责。8月15日之后一般不再受理助学就业申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

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残联、最低生活保障中心负责贫困生的认定。

XX市XX技工学校负责学生的招录;负责两年技校教学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学生赴江阴见习、实习工作的动员、筛选;负责配合江阴市名妆智汇创业园做好学生在江阴实习期间的思想教育工作。

江阴市名妆智汇创业园负责学生在江阴见习、实习期间的各项管理;负责学生进企业的技能培训、安全教育各项工作;负责学生的就业推荐。

(五)爱心互动,回馈社会。受助学生要客观正视目前存在的困难,自觉树立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的积极心态,同社会各界同树立乡村振兴的信心,用优异的表现回馈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