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关于森林防火告家长书 篇1
尊敬的家长:
您好!
现在正值春季气温干燥之季,是火灾的高发之际,防火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节及春季森林防火工作,杜绝各类火灾隐患,确保师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按照上级部门的通知,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一、森林防火安全教育
森林防火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安全,各个家庭要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森林防火教育工作。
二、倡导文明祭扫、绿色祭扫
倡导广大师生家长文明祭扫、绿色祭扫,不在林地、墓地烧纸焚香,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祭扫、安全过节,将清明禁火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禁携带火种进山林
要求全体师生在春季防火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学生不在任何场所玩火,不准携带火种、火具、火药、易燃易爆物品进山(林地)游玩。
四、禁止野炊、烧烤
禁止学生参与野炊、烧烤、燃放烟火等野外用火活动。进一步提高学生森林防火意识,杜绝因学生玩火而引发的森林火灾。
五、严禁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鉴于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危害性大的自然灾害,严禁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事故。如果学生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学校老师和当地政府。
家长朋友们!防止火灾,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崇尚文明,就是尊重我们自己!希望大家都来关心校园防火工作,积极倡导文明新风,文明祭扫。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幸福,请您记住我们的忠告,谨防各类火灾的发生。
各位家长,生命弥足珍贵,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让我们一起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为家庭的幸福,为社会的和谐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中学关于森林防火告家长书 篇2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山林火灾事故不仅严重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也会给经济社会造成巨大的损失,甚至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值干燥季节,又到了山林火灾事故的多发期和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是每一所学校和每一个家庭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也衷心希望广大家长积极行动起来,和我们一起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贡献力量。
做好预防森林火灾工作,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①不带火种进入林区;②不在林区玩火;③不在林区丢弃火种;④不在林区地边放鞭炮;⑤不在林区野炊、烧烤;⑥不参加扑救山火行动。
同时,我们也向广大家长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入林、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祭祀用火、生火取暖、篝火、火把照明、户外露营用火、烧蜂、烟熏捕猎、投放空中移动火源;
二是严禁烧荒、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焚烧垃圾、倾倒祭祀废弃物、堆积农业废弃物和林地抚育、清理隔离带等产生的可燃物;
三是严禁农林生产、果树病虫害防治、焚烧疫木等野外用火;
四是严禁开山爆破等工程用火;
五是严禁举办登山、祭祀、庙会等活动时使用明火;
六是严禁违规经营、举办未采取防火措施的野外赛事活动和走非正常线路徒步、攀岩和到未开发或未对外开放区域游玩;
七是严禁私拉电线乱接用电设备、裸露架空线路、使用电猫违法狩猎、随意用火和工程机械露天实施切割、焊接、破碎作业;
八是严禁车辆未采取防火措施进山入林和随意向窗外丢弃烟头等火源;
九是严禁破坏森林防灭火宣传标识、嘹望台、护林房、通讯基站、水管网、储水设施、防火通道等设施设备;
十是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绿水青山和美丽家园需要我们共同呵护,让我们共同努力,自觉地投身到森林防火的工作中,守护好我们共有的绿水青山、建设好我们共有的美丽家园。
把好防火关,安全记心间;筑牢防火线,平安乐融融。
祝您和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幸福!
中学关于森林防火告家长书 篇3
尊敬的家长:
您好!
“一点星星火,可毁万顷林”。森林是人类生存环境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安全教育工作,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特致信各位家长,恳请您与我们一道,警钟长鸣,筑牢防线,提高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教育管理好家人及子女,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遵守森林防灭火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森林防灭火相关知识,做一名保护森林的好公民。
2、严禁携带一切火源(打火机、火柴等)、香烛、鞭炮、火药、雷管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区域。如发生或发现森林火灾,及时报警并安全逃生避险。
3、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严禁中小学生、老弱病残幼等特殊人员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对自发参与扑救森林火灾的学生和老弱病残幼等特殊人员,要及时劝阻。
4、倡导践行“文明祭祀”,采取植树、献鲜花、花篮等文明方式开展上坟扫墓祭祀祭祖活动。请勿在林区牧区从事焚烧香蜡纸钱、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火把照明、玩火等活动。
5、科学开展农事生产,请勿在森林区域从事烧灰积肥、埂地边、焚烧秸秆、野炊烧烤、生火取暖煮茶等野外用火活动。
6、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痴、呆、聋、哑、精神病患者、老年人、未成年人的监管和教育。如因人为事故而造成森林火灾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造成较大损失的,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位家长,为了您的孩子、您的家庭,为了社会的和谐安定,我们需要您的全力配合!让我们家校携手,共同守护美丽家园、杜绝森林火灾,共建和谐美好生活。
中学关于森林防火告家长书 篇4
亲爱的全体师生及家长朋友:
大家好!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是自然的保护伞,也是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保障,然而一把火却可以轻而易举地毁掉森林,并且损害人民的生命财产。时至初春,天气渐暖,春耕生产即将全面展开,烧地畔、烧秸秆等野外违规用火现象明显增多,且清明节临近,许多人会在森林附近明火烧纸祭祖,森林防火压力持续增大。为了保护森林资源以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__初中特致此信提醒大家,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一、提高防火意识
请大家将“人人防火,时时防火,树树平安”牢记于心,提高防火意识,克服麻痹侥幸心理。
二、杜绝火种入山进林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请成年人从自身做起,杜绝火种入山进林,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焚烧秸秆和烧荒等,不在林区燃放烟花爆竹,不在林区祭祀烧纸等,不在林区野炊,不毁坏森林防火设施。
三、学生要做到“六不”
1、不带火柴、打火机等火源
2、不到林区玩火
3、不随意点火玩火
4、不在林区燃放鞭炮
5、不在林区野炊烧烤
6、不参加扑救山火行动
四、文明祭祖
清明节将至,开展祭祖活动是中国人的传统,但是祭祖也可以采用文明方式,如通过读祭文、读家书、清扫墓位、鞠躬行礼、敬献花环等形式缅怀先人,不明火烧纸祭祖。请大家努力做告别陋习的先行者、文明祭祀的自愿者,将文明祭祀、低碳环保的理念入心入脑。
五、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警
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为了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让我们同心协力,积极行动,尽到个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创建一个森林与人类和谐共处的环境。珍爱森林,防火于未“燃”!
中学关于森林防火告家长书 篇5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森林对于人类十分重要,它是粮食生产安全保障的基础,对保护农田、维护自然界生态平衡和美化环境都十分重要。但它在人类面前也是脆弱的,人类的疏忽大意造就了森林杀手——火灾。在人为火源引起的火灾中,以开垦烧荒、吸烟、上坟烧纸等引起的森林火灾最多。随着春季的到来和天干物燥,防火工作已到关键时刻,森林防火工作必须引起各位家长重视,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森林防火十不准
1、不准携带火种进山、进林区。
2、不准焚烧地边、地堰。
3、不准上坟烧纸、烧香、燃放鞭炮。
4、不准在树下堆积、焚烧秸杆、树叶。
5、不准在野外吸烟、野炊、烤火。
6、不准在林区内从事野营、登山、祭祀、庙会等活动时用火。
7、不准擅自在林区进行射击、爆破等易燃作业。
8、不准擅自进入林区进行挖掘、运输等生产作业。
9、不准智障、精神病患者和儿童私自进入林区活动。
10、不准进入林区放牧、砍柴。
最后,让我们家校联合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到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中来,时刻警惕,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中学关于森林防火告家长书 篇6
尊敬的家长同志:
您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一直是我们学校教育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我们需要您的合作与支持。
春季风干物燥,山林内可燃物多、春季野外生产用火活动多、烧荒烧地堰多、乱扔烟头多、上坟烧香烧纸多,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期,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特别是清明将至,每年因学生进山玩火而引发的火灾事故也占了很大比例,给社会和个人造成巨大损失,为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我们学校和家长必须做大量工作。根据各相关文件要求,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严禁子女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上学;严禁子女在野外烧烤。对重要时段(如冬至、元旦、春节、清明),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孩子从事上坟、游玩等活动,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3、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救火工作。
4、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自己子女的角度,落实好自己子女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写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子女遵守森林安全防火法规。
5、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森林)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家长和亲友在林区或山边不做随意点烧田埂草或烧灰积肥、上坟烧纸等错误和不文明的用火行为。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生态环境!敬请家长同志继续协助学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提高学生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学生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与此同时提醒学生禁骑摩托车、注意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盗、防食物中毒、防溺水事件,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此致
敬礼
中学关于森林防火告家长书 篇7
广大学生家长朋友们:
时值春季,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易发期,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特别是今春我市气温同比升高,森林防火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在此,我们真诚希望家长朋友们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十不准”规定,和孩子们一起保护来之不易的绿水青山,保护我们共有的美丽家园,争当我市森林防灭火的守护者、宣传者、监督者:
一、做绿水青山守护者
十年难育一棵树,星火能毁万亩林。请大家牢记森林火灾教训,争做森林资源保护者,正确用火,文明祭祀,自觉遵守森林防火区内禁止上坟烧纸、燃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吸烟、野炊、烧烤等野外用火规定,让火源远离森林,让生态惠及人民,让南安更美丽。
二、做森林防火宣传者
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发展优势。请大家牢固树立“森林火灾重在防范”“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意识,积极倡导绿色、文明、安全、环保新风尚,主动向家人、朋友宣传森林防灭火知识,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做违法行为监督者
森林防火千秋业,生态安全万代兴。请大家积极举报森林火灾肇事者,主动制止违规违法野外用火行为,发现火情立即报警(请拨:12119),形成人人参与、群防群治浓厚氛围。
四、森林防火“十不准”
(一)不准携带火种进山。
(二)不准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三)不准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四)不准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五)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六)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
(七)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
(八)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九)不准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十)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家长朋友们,森林防火,关乎你我。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树立文明用火意识,严防森林火险,守护绿水青山,共同筑起安全坚实壁垒,建设和谐生态环境!
中学关于森林防火告家长书 篇8
尊敬的家长朋友:
绿色的森林孕育了人类,人类的祖先从森林中站立起来走向世界。森林是人类生存环境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保护森林,也就是保护人类自己;保护森林,是振兴经济,造福子孙,有益当代的千秋大业。然而,森林火灾又是森林最凶恶的敌人。“一点星星火,可毁万顷林。”做好森林防火安全教育防范工作,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学校发出倡议,特致信各位家长,恳请您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森林防火的意识,教育管理好家人及子女,并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1、子女要认真学习森林防火的相关知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做一名保护森林的好公民。
2、家长和子女请勿携带一切火具、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如发生或发现山林火灾,要及时报警。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对自发性扑救森林火灾的学生,要即使劝阻,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人身伤亡事故。
4、周末、节假日期间提倡文明、环保、绿色的出游方式,严禁吸烟、野炊等易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行为。
5、请勿携带火种进入林区,请勿在林区吸烟、野炊生火取暖、火把照明、儿童玩火等非生产性用火活动。
6、请勿在林区从事烧火土、烧田埂、炼山造林、烧灰积肥、烧山放牧、烧秸秆等一切野外生产性用火活动。
7、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和教育,严防引发森林火灾,如因人为事故而造成森林火灾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造成较大损失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学关于森林防火告家长书 篇9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现阶段气温干燥,森林火灾的高发,防火形势严峻。特别是野外用火,春节、清明节的祭祀用火等,每年因学生进山玩火而引发的火灾事故占了很大比例,给社会和个人造成巨大损失。为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一、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应对子女进行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全家动员,把森林防火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
二、未经允许,严禁任何人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源进山,禁止在春耕、清明节期间随意地焚烧,出现不安全用火行为。
三、谁失火谁负责!孩子失火家长负责。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因教育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各位家长要严格做到去野外生产用火“六不烧”:未经批准不烧;未开好防火线不烧;未做好扑火准备不烧;天气过于干燥不烧;风大不烧;傍晚、夜间不烧。
五、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禁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工作。
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只要我们共同树立文明用火意识,紧绷森林防火这根弦,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就是保护国家财产安全。让我们积极宣传、积极行动,杜绝火灾发生,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中学关于森林防火告家长书 篇10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目前,正值森林防火关键期,风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升高,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特致信各位家长,恳请您与我们一道,警钟长鸣,筑牢防线,提高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教育管理好家人及子女,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禁在林区及林木边缘地带烧荒、烧田坎草、烧秸杆等生产性用火。
二、加强野外用火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把“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作为铁的要求,特别是在森林防火期内以及清明等节日期间,严禁火种带入林区,严禁在林区吸烟,严禁上山野炊,严禁在林区上坟烧纸和放鞭炮。
三、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教育孩子不上山玩火,不在野外点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或拨打火灾报警电话12119、110等。家长要经常对学生进行森林防火教育,教给学生森林防火、灭火基本知识,强化学生的防火意识。一旦引起森林火灾,家长必须承担监护人的责任。严格执行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一律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扑火行动的规定。
四、根据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而引起火灾,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损失,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让我们联合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到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中来,时刻警惕,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中学关于森林防火告家长书 篇11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今年以来,我区持续干旱少雨,加之“五一”劳动节将至,山区樱桃、杏树等林果也将陆续开花结果,利用假期,进入林区休闲、赏花采摘人员将大量增加,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增多,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今年3月28日是“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特发出致全体家长的一封信,希望家长能共同配合做好以下工作,做好孩子的表率!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森林防灭火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要深刻认识到当前森林防火的严峻形势,切实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务必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履行好森林防火责任和义务。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率先示范,从我做起
以身作则做好孩子的森林防火教育,禁止在森林、林地和城市绿地焚烧或者抛撒丧葬祭奠物品,严格遵守进入林区不携带火种,不在野外烧烤和野外玩火、用火,不在林区中乱丢烟蒂、火种等规定;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尤其亲子出游时,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支持并协助孩子做好森林防火劝导,重点教育孩子做到“五不”:一是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二是不在野外烧荒点火取暖;三是不乱烧田草、秸秆、枯叶枯木、纸屑、垃圾;四是不在山林及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五是不在野外明火烧烤、野炊。
培养习惯,从小做起
引导孩子从小养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意识和安全用火的行为习惯。注意学习掌握森林火灾自救的基本常识,发现火情及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直接拨打“12119”森林火警报警电话。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不得自行救火。
森林防火,关乎你我。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和谐生态环境!请家长们积极协助好学校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提高学生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学生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衷心祝愿家长和孩子们平安、健康、快乐!
中学关于森林防火告家长书 篇12
尊敬的学生家长:
你们好!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于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每年冬春之际,是火灾的多发季节,全国每年因为森林火灾,大片的森林被毁,大量的财产和人力、物力资源受损,还出现了众多的人员伤亡。因此,为了保护我们的森林安全和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建设我们绿色的家园,争当绿色守护者和义务宣传员,我镇特发出致所有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防火要做到五不准:①不准在林区吸烟和乱扔烟头、火柴棍;②不准在林区上焚烧纸、燃放鞭炮;③不准在林区周边烧火肥、烧稻草、烧火取暖;④不准在林区玩火;⑤不准在林区内烧烤食物、搞野炊。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不断强化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严禁子女携带火种上学,严禁子女在野外烧烤。对重要时段,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3、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自己子女的角度,落实好自己子女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写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子女遵守安全防火法规。
4、学生、家长要相互宣传,相互教育,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广大学生应自觉遵守防火规定,发现火情不得擅自扑救,应及时报警或向当地府部门报告(电话____),以便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家长朋友们、各位同学,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保护森林,建设美好绿色家园而努力奋斗!
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让我们同心协力、万众一心,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建设美好生态环境,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最后,祝广大同学们学习进步,身体健康!
中学关于森林防火告家长书 篇13
尊敬的家长:
您好!
“一点星星火,可毁万顷林”。森林是人类生存环境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安全教育工作,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特致信各位家长,恳请您与我们一道,警钟长鸣,筑牢防线,提高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教育管理好家人及子女,一起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贡献力量。
做好预防森林火灾工作,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①不带火种进入林区;②不在林区玩火;③不在林区丢弃火种;④不在林区地边放鞭炮;⑤不在林区野炊、烧烤;⑥不参加扑救山火行动。
同时,我们也向广大家长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1、严格做到“六不”:①不在山林中乱丢烟蒂;②不在野外烧荒点火;③不烧田草、秸秆;④不在野外烧火取暖;⑤不在山林中燃放烟花爆竹;⑥不在野外烧烤、做饭。
2、文明祭祀。纪念先人要文明祭扫、绿色祭扫,通过献一束鲜花、互联网祭祀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开展祭祀活动,不在墓地烧纸烧香和燃放烟花爆竹,严防发生火灾。
3、履行好监管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森林火灾等安全教育。家长和子女要互相监督、互相约束,家长要做好子女的表率。
4、密切配合学校传授森林防火等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增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
5、严禁动员和组织未成年人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对自发性扑救森林火灾的学生,要及时给以劝阻,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人身伤亡事故。
各位家长,为了您的孩子、您的家庭,为了社会的和谐安定,我们需要您的全力配合!让我们家校携手,共同守护美丽家园、杜绝森林火灾,共建和谐美好生活。
中学关于森林防火告家长书 篇14
尊敬的各位家长:
你们好!
目前为森林高火险期,我县已发布《__县人民政府森林高火险期禁火令》和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有效遏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棉洋绿水青山,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建设我们绿色的家园,我们特发出致全校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严禁子女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上学;严禁子女在野外烧烤。对重要时段(如冬至、元旦、春节、清明等),家长要加强对子女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子女从事上坟、游玩等活动,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进行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等违章用火行为。
3、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救火工作。
4、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森林)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家长和亲友在林区或山边不做随意点烧田埂草或烧灰积肥、上坟烧纸等错误和不文明的用火行为。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生态环境!敬请家长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安全工作,提高子女防火安全意识。同时提醒和教育子女注意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盗、防食物中毒、防溺水事件、防意外伤害,强化子女的安全意识,促进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中学关于森林防火告家长书 篇15
广大家长、老师和同学们:
森林是人类的朋友,是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宝贵资源,是庞大的氧气制造厂,有数据显示,1公顷阔叶林每天释放730公斤氧气,能供近千人1天的呼吸。森林是良好的吸尘器,每公顷森林平均每年能吸粉尘50—80吨;森林是自然界的保健医生,每一片树叶就是一个滤毒器;森林是绿色的隔音墙,枝叶茂密的树冠,对噪声有很强的吸收和消减作用。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建设我们绿色的家园,特向全市家长、老师和同学们发出倡议:
01、积极宣传禁火令。
广泛告知身边人,到山上或野外林区严禁使用明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拨打火警电话(119或12119)。违反《禁火令》者,将会受到有关法律法规的严肃处理。20__年我市发生几起因野外非法用火,不慎引发山火,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件,轻者行政拘留处罚,重者被判处有期徒刑,教训深刻,要引以为戒。
02、做到“六不”。
森林防火,从我做起,各位家长、老师和同学们要做到“六不”:不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乱丢烟蒂;不燃放孔明灯;不在山林中、林区边玩火或燃放烟花爆竹;不在林区野炊、烧烤,烧荒点火;不盲目参加扑救山火行动。
03、倡导祭祀新风。
传统祭祀节日,提倡大家用献一束花、植一棵树、讲一段往事以及清扫墓碑、颂读祭文、“云祭扫”等方式来缅怀先烈、追思先人,将祭拜逝者的传统习俗以更加健康、绿色、文明的方式表达。摒弃燃放鞭炮、焚烧纸钱、冥物等陈规陋习,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争做“科学祭祀、文明祭奠”的先行者和带头人,用实际行动践行文明新风。
文明汕尾,从我做起,各位家长及师生们应积极发挥森林防火宣传员和绿色卫士的作用,让火灾远离森林,让绿树茁壮成长,让我们与秀美山川一起向未来!
祝:
同学们学习进步!老师和家长们工作顺利,家庭幸福,阖家欢乐!
中学关于森林防火告家长书 篇16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每年的春、秋季,空气干燥、植被干枯,是火灾事故易发期。为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工作,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建设绿色家园,确保同学们健康平安,特温馨提示如下,希望家长能共同配合。
一、做到遵纪守法,减少火灾隐患。
广大家长要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自身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自觉做到不在禁火区内明火祭祀、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烧火野炊、烧灰积肥、烧草秆、烧火取暖、点火照明;家长要加强对孩子们的监管,燃放烟花爆竹时选择到安全地点,并在监护人的监护下进行,防止在禁火区内玩火、燃放烟花爆竹。
二、维护生态境,增强防火意识。
做好预防森林火灾工作,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①不带火种进入林区;②不在林区玩火;③不在林丢弃火种;④不在林区地边放鞭炮;⑤不在林区野炊、烧烤;⑥不参加扑救山火行动。
三、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根据我们了解很多森林火警、火灾,都是人为造成的,因此,希望各家长配合学校教育管理好自己的子女,强化火源管理,加大监护力度,不带火种进入山林,同时希望家长朋友们能够文明祭祖,不在林区上坟烧纸、燃放鞭炮、更不违规用火等。
四、争做模范表率,引领文明新风。
希望广大家长做文明出行的先行者、带头人,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文明安全出行、不携带火种、不使用明火,积极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带头践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倡导。
同时,我们也向广大家长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1、严格做到”六不”:①不在山林中乱丢烟蒂;②不在野外烧荒点火;③不烧田草、秸秆;④不在野外烧火取暖;⑤不在山林中燃放烟花爆竹;⑥不在野外烧烤、做饭。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远离森林火险,共建和谐生态环境!与此同时提醒孩子注意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盗、防烫伤、防食物中毒,强化孩子的安全意识,使孩子们平安健康成长。
中学关于森林防火告家长书 篇17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们好!
“一点星星火,可毁万顷林”。春季风干物燥,是火灾的高发季,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草原是人类生存环境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为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教育工作,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特致信各位家长,恳请您与我们一道,警钟长鸣,筑牢防线,提高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教育管理好家人及子女,做好以下工作:
一、自觉当好森林防火宣传者
增强防火意识。各位家长要深刻认识到当前森林、草原防火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增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对学生的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义务和责任,杜绝因学生玩火造成的森林、草原火灾。孩子引发火灾,家长负责。
学生在校期间,我校通过森林防火主题班会、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师生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懂得造成森林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即:谁烧山,谁坐牢。我校每位同学都是义务防火宣传员,望各位家长配合学校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在村里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氛围。
二、自觉当好文明用火执行者
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我们一定要牢记:
“带火不进山、进山不用火”。近期我省发生的多起森林火灾,都是人为造成的,因此,希望各家长配合学校强化火源管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加大监护力度,监督学生节假日、休息日的活动。严禁学生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山林,不得在林区内开展任何活动,严禁野炊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学生、家长要主动监督家人、邻居,特别是弱智者、过路人不能野外用火,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用明火照明、吸烟、生火做饭等,要及时教育和制止,如果制止不了,要及时向当地政府部门报告。
清明节将至,请大家遵循疫情防控和文明祭扫要求,不组织、不参加规模性祭祀活动。严禁林区上坟祭扫时烧纸、烧坟草等一切野外明火行为。提倡用鲜花、植树等文明上坟祭扫方式。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扫方式。
三、自觉当好安全扑火践行者
对未成年人,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玩火引发烧山毁林事故。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应及时向当地乡镇政府报告或者直接拨打报警电话12119,在专业扑火队组织带领下进行灭火救灾,扑火人员要切实做好自身安全防范。万一发生森林火灾,严禁让学生参加扑灭山火活动。
家长朋友们,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只有共同树立防火意识,我们的家园才能永保水常清,山常绿,天更蓝!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希望广大家长积极行动起来,为了您和您家人及他人财产及生命安全,切记森林防火重在防范,文明用火,科学扑火,积极投身森林防火工作,为守护青山绿水、共建绿色家园共同努力。我们相信,森林防火工作,有您、有我、有我们的共同参与、共同努力,一定会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保护好我们的金山银山!
中学关于森林防火告家长书 篇18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每年的春季是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多发期,也是森林草原防火关键期。为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我们衷心希望广大家长、学生积极行动起来,互相监督、互相约束、互相配合,一起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贡献力量。
一、学生须知
1、学生要加强防火知识的学习,安全用火,注重自身安全,避免发生意外。
2、学生一律不准在野外玩火,发现有在野外点火的要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家长或老师。
3、严禁学生吸烟,禁止携带打火机、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4、做好家长和亲属工作,不要在野外用火。
二、家长须知
1、确实履行监护人的责任,保证学生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2、一旦发现火灾要及时拨打“12119”电话,严禁中小学生参加火灾扑救。
3、根据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而引起火灾,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损失,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家长要经常对学生进行森林防火教育,教给学生森林防火基本知识,强化学生的防火意识,共同做到十不准:
(1)不准野外吸烟,燃放孔明灯。
(2)不准未经批准在森林防火区内进行爆破、焊接等易燃作业。
(3)不准在封山防火区内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4)不准非法用火,不准具有火灾隐患的车辆进入森林防火区。
(5)不准野外烤火、野炊、丢弃带火物品。
(6)不准烧茬子、烧秸秆、燎地边、烧垃圾。
(7)不准携带火种进入山林。
(8)不准在林边、村庄内堆放秸秆、柴草。
(9)不准小孩玩火和痴、苶、呆、傻等智障人员弄火。
(10)不准瞒报、迟报、漏报和越级上报森林草原火情。
各位家长,各位同学,让我们行动起来,大手牵小手,小手拉大手,互相影响,互为榜样,积极参与到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中来,时刻警惕,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中学关于森林防火告家长书 篇19
尊敬的家长:
您好!
“一点星星火,可毁万顷林”。森林是人类生存环境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安全教育工作,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特致信各位家长,恳请您与我们一道,警钟长鸣,筑牢防线,提高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教育管理好家人及子女,做好以下工作:
1、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教育孩子不上山玩火,不在野外点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报警,12119是森林防火警报电话。一旦因孩子玩火引起森林火灾,家长必须承担监护人的责任。
2、严禁动员和组织学生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对自发性扑救森林火灾的学生,要及时给以劝阻,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人身伤亡事故。
3、家长自己并教育好孩子严禁进入林区和林边缘玩火、烧烤、燃放烟花爆竹、林田交错地带焚烧杂草、秸秆、垃圾等物品。
4、清明节期间上坟扫墓祭祀祭祖要提倡用植树、献鲜花、花篮等文明方式。严禁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点香烛、吸烟、野炊等易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和乱砍伐林木的行为。
5、加强家庭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及时关闭煤气,注意更换电气线路,规范、正确使用电器、灶具。
各位家长,为了您的孩子、您的家庭,为了社会的和谐安定,我们需要您的全力配合!让我们家校携手,共同守护美丽家园、杜绝森林火灾,共建和谐美好生活。
中学关于森林防火告家长书 篇20
尊敬的学生家长您好:
春季风干物燥,易引发森林草原大火,为进一步提高全民防火意识,特向广大学生家长们发出倡议:
清明节期间处于森林防火期内,民间有上坟烧纸祭祀的习俗,因此成为森林火灾的高发期,每年因学生进山玩火而引发的火灾事故也占了很大比例,给社会和个人造成巨大损失,为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严禁明火祭奠、燃香、燃放孔明灯、燃放烟花爆竹。
严禁野外吸烟、野炊、焚烧田埂、麦茬、杂草、树叶等可燃物,严禁将有明火的剩余燃烧物倾倒在野外。
防火戒严期限:3月15日—6月15日,为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戒严期;9月15日—11月15日,为秋季森林草原防火戒严期。
在森林草原防火戒严期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当加强对被监护人员的管理。因监护不到位造成火灾的依法追究监护人责任。
违反上述戒严令者,依照《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__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的处罚:对造成森林草原火灾的,依法赔偿森林草原损失、承担扑救火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要及时向县防火指挥部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应无条件为报警提供便利,禁止谎报、乱报森林草原火情。火警报警电话:12119、______。
在此请各位家长、同学紧密配合,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用文明行动,确保我县来之不易的生态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