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工作自查报告 篇1
为了搞好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本公司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的规定,确定本公司职业病防治由单位负责人总负责,安全部分工负责,相关岗位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
2、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额、缴费情况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公司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工伤、职业病的劳动者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
3、按照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
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根据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5、本单位的建设项目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6、对从事可能发生职业病危害作业等的特殊管理。
特殊管理包括对作业场所和作业人员的特殊管理。如作业场所的隔离、操作自动化,作业场所设置特殊职业病防护设备,包括工作信号,配备应急救援设施、医疗急救用品等。
特殊管理措施还包括对这类作业实施特殊的监管手段。如实施许可制度,即作业许可和人员许可。作业许可是指用人单位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特殊卫生规定和要求,取得卫生许可后,方可从事该项作业。人员许可是指从事特殊职业的人员,也包括这类作业的管理人员必须通过职业健康检查和培训,身体状况符合要求并掌握特殊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取得特殊职业病危害作业许可后方可上岗;管理人员也应该参加专业培训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职业病工作自查报告 篇2
为切实发挥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作用,实现和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天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甘肃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xx—20xx年)〉实施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甘安办发电〔20xx〕16号)文件精神和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区安委会的部署要求,现将我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职业病防治工作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目前从全区来看,尤其是近几年职业病患者上访事件的不断恶化及升级,区总工会高度重视各基层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从基础工作干起,不断建立健全完善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
一是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
配备了相关专业人员,定岗、定责,专门负责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督导检查等工作,定期为企业提出建设性合理化建议,并与效益工资奖励制度相结合。
二是建立完善的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发放制度。
企业实际,定期将协调企业把劳动保护、防护用品发放到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工手中,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受侵害。
三是建立培训制度。
有专门的部门负责《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培训,提高职工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认识的`重要性,不断增强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他们对企业、家庭的责任感、使命感。
四是建立了职工职业卫生定期检查制度。
坚持对新进企业职工进厂体检,例行每年定期对职工进行免费体检,每年至少一次,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做到底数清、责任明。
二、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会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重点
(一)建立三方协调机制。
去年,我们与区卫计局、安监局积极配合,先后召开了两次劳动安全卫生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会议,及时研究和分析了全区劳动安全卫生关系的状况,对一些劳动安全卫生争议案件中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对策和意见,维护了全区劳动安全卫生关系的和谐稳定,限度地调动了广大企业职工和企业的稳定性、积极性。
(二)抓好安全宣传教育。
全区各级工会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在职工群众中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职工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逐步促进职工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
一是“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区总工会于6月10日,安排组织工会干部在二马路步行街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安全生产法》、《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共计20__余册,并于六月下旬深入企业为企业职工发放《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00余份。
二是督促各企业工会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要求新进厂的职工都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和岗位专业培训,经考核合格之后才能上岗,督促企业与职工签订了《安全生产》。
三是号召各企业工会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与安全生产相关联,且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四是区总工会深入全区基层工会组织开展了以职工群众自我教育为主,职工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营造了“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讲安全,我会安全”氛围,极大地增强了我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安全素质。
(三)组织开展健康体检。
一是组织开展职工健康体检活动。
去年2月份至今年上半年,区总工会协调天水协和医院拿出60多万元,对全区34家企事业单位和11家非公企业的2700多名职工免费进行了健康体检。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职工职业病防护保健意识,受到了全区广大职工群众的一致好评和赞扬。
二是为企业职工建立健康档案。
在去年体检的基础上,根据职工体检的情况及结果,我们分别对11家非公企业的356名职工建立了企业职工健康档案,进一步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三是扩大职工互助补充保险覆盖面。
去年我们在全区各基层工会中普遍开展职工互助保障摸底工作,通过摸底筛选,已为全区3家非公企业的122名职工建立了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
(四)大力开展签订。
为进一步维护我区职工群众的安全健康合法权益,区总工会制定了《劳动安全卫生专项合同》与《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保护合同》同时签订、同时续订制度,保证劳动安全卫生专项合同的制度化与长效化。
1、截止目前,全区新签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1份,覆盖企业11家,涉及职工214人;续签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198份,涉及职工7840人;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累计达209份,涉及职工11034人。
2、对今年上半年新建会的11家非公企业签订了集体合同,涉及职工214人;对今年上半年到期的28家非公企业续签了集体合同,涉及职工984人;今年上半年累计签订企业集体合同39家,涉及职工1089人。
3、配合区社保局积极推进劳动合同制度,今年上半年共签订劳动合同718份,其中农民工512份。
4、区总工会免费为全区基层工会女职工举办了妇科病普查和妇幼保健知识讲座,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保护合同34份。
5、截止目前,对全区11家非公企业签订了劳动安全卫生集体合同,涉及职工477人。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
由于职业病发病缓慢,短时间内难以引起政府、企业、职工及社会普遍重视,加之近几年很少发现职业病病例上报,客观上由于缺乏人力物力财力,导致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2、机制不全,制度完善不够。
一些基层工会的劳动保护没有健全完善,存在着有的工作项目无章可循,有的制度运行机制差而缺乏可操作性,有的制度没有考核内容而缺乏工作制约,有的制度内容过时没有及时修订,有的制度没有通过一定的形式(如文件、职代会等)发布而缺乏权威性,导致一些规章制度的严重缺位、形同虚设与不能落实。
3、管理不当,档案规范不够。
多数单位工会的劳动保护档案不够规范,有的没有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有的未开展工作而没有劳动保护资料,有的开展了工作而没有及时整理归档,有的没有定期汇总而资料缺失,导致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前后没有传承性,工会对单位的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职业卫生和职工的劳动保护状况不能完全掌握,工会工作的经验不能全面总结、存在的问题难以及时诊断。
四、今后的工作措施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职业病防治工作事关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领导及各基层工会、用人单位要从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
职业病工作自查报告 篇3
为了搞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单位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3、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a)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
b)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c)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d)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e)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f)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4、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建立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根据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5、本单位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应当向安监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安监部门审核同意。
6、对从事放射、高毒等作业实施特殊管理。
7、建立完善职业卫生防治管理措施:
8、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9、坚持职业病报告制度。
10、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1、结合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将各项工作分解、细化,将各项工作纳入时间表,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分工负责、按时完成职业病防治计划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