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与材料商合作协议 篇1
甲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一、合作材料名称: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合作方式:甲乙双方直接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双方共同服务准则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客户满意为依据,用产品来塑造品牌的服务理念。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2、在执行协议期间,乙方出现货源紧缺或因厂家停产的产品,需要用其他同价位、同质量、同外观产品替代的,须至少提前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认可后,乙方才能供货,如乙方未得到甲方认可,擅自供货或安装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3、甲方套餐总价为______元,甲乙双方约定实际折扣支付______元。
4、如甲方客户在乙方店面自选材料价格超出甲方套餐总价,超出套餐总价部分享受乙方店面零售最低折扣价,并由甲方客户直接与乙方店面结算。
5、待乙方供货、安装完成后,由甲方客户在验收单上验收并签字后,乙方即可到公司财务部进行结算,超出套餐总价范围由乙方直接向甲方客户收取。
五、安装:
1、为保证甲方客户顺利选材,乙方须在乙方店面内对合作套餐内家具进行样品展示;乙方为甲方展厅内提供展示材料,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向乙方缴纳样品押金元,若出现停产等情况需要材料下架,甲方将样品归还乙方后,乙方将样品押金全额退还甲方。
2、为确保甲方能够在规定工期内按时交工,乙方供货周期(自甲方确认下单至乙方到货的时间)为______天,甲方客户在乙方店面选好材料并确认签字后,乙方可进行下单定货,并将客户确认签字后的单据拍照发给甲方存档,到货后乙方须通知甲方,甲方负责告知甲方客户到货预约安装。
3、甲方客户需要安装须提前至少______天与乙方联系并约定安装时间,乙方在接到甲方客户安装通知后安排乙方安装人员按时到场安装,乙方安装人员安装完毕验收通过后甲方客户须在验收单上确认签字。
4、乙方提供材料价格表包含安装、运输、搬运费用(家电安装若产生附加材料费,须由乙方安装人员提前告知甲方客户,经甲方客户同意签字后,由甲方客户与乙方结算),乙方安装完毕后须将安装所产生的垃圾清场至小区垃圾堆放点,小区没有垃圾堆放点的,不得堆放在小区物业禁止堆放范围内;甲方工地现场及施工人员对乙方到达现场的已安装或未安装的产品应给予必要的保护,避免造成乙方的损失。
六、质保:
乙方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年内,对甲方客户所选材料进行质保,如超出质保期客户要求维护维修,乙方可与甲方客户协商进行维护维修,乙方可酌情_____进行维修。因人为因素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乙方可不予保修。
七、售后:
甲方客户报乙方相关维修,移交乙方______小时之内,乙方必须与甲方客户联系并约好时间上门维修,若由于乙方未与甲方客户联系造成客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客户道歉,挽回甲方声誉。
八、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自签署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装修公司与材料商合作协议 篇2
甲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一、合作材料名称:_______________。
二、合作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合作方式:甲乙双方直接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双方共同服务准则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客户满意为依据,用产品来塑造品牌的服务理念。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1、乙方向甲方提供套餐内包含的材料供货价格表作为甲乙双方结算依据,如供货价格表内材料价格变动乙方须提前至少______天通知甲方,同时将该材料的最新价格提供给甲方,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通知甲方,则甲方继续按供货价格表内材料价格与乙方进行结算。
2、在执行协议期间,乙方出现货源紧缺或因厂家停产的产品,需要用其他同价位、同质量、同外观产品替代的,须至少提前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认可后,乙方才能供货,如乙方未得到甲方认可,擅自供货或安装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3、甲方套餐总价为______元,甲乙双方约定实际折扣支付______元。
4、如甲方客户在乙方店面自选材料价格超出甲方套餐总价,超出套餐总价部分享受乙方店面零售最低折扣价,并由甲方客户直接与乙方店面结算。
5、待乙方供货、安装完成后,由甲方客户在验收单上验收并签字后,乙方即可到公司财务部进行结算,超出套餐总价范围由乙方直接向甲方客户收取。
五、安装:
1、为保证甲方客户顺利选材,乙方须在乙方店面内对合作套餐内家具进行样品展示;乙方为甲方展厅内提供展示材料,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向乙方缴纳样品押金元,若出现停产等情况需要材料下架,甲方将样品归还乙方后,乙方将样品押金全额退还甲方。
2、为确保甲方能够在规定工期内按时交工,乙方供货周期(自甲方确认下单至乙方到货的时间)为______天,甲方客户在乙方店面选好材料并确认签字后,乙方可进行下单定货,并将客户确认签字后的单据拍照发给甲方存档,到货后乙方须通知甲方,甲方负责告知甲方客户到货预约安装。
3、甲方客户需要安装须提前至少______天与乙方联系并约定安装时间,乙方在接到甲方客户安装通知后安排乙方安装人员按时到场安装,乙方安装人员安装完毕验收通过后甲方客户须在验收单上确认签字。
4、乙方提供材料价格表包含安装、运输、搬运费用(家电安装若产生附加材料费,须由乙方安装人员提前告知甲方客户,经甲方客户同意签字后,由甲方客户与乙方结算),乙方安装完毕后须将安装所产生的垃圾清场至小区垃圾堆放点,小区没有垃圾堆放点的,不得堆放在小区物业禁止堆放范围内;甲方工地现场及施工人员对乙方到达现场的已安装或未安装的产品应给予必要的保护,避免造成乙方的损失。
六、质保:
乙方自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年内,对甲方客户所选材料进行质保,如超出质保期客户要求维护维修,乙方可与甲方客户协商进行维护维修,乙方可酌情收费进行维修。因人为因素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乙方可不予保修。
七、售后:
甲方客户报乙方相关维修,移交乙方______小时之内,乙方必须与甲方客户联系并约好时间上门维修,若由于乙方未与甲方客户联系造成客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客户道歉,挽回甲方声誉。
八、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自签署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装修公司与材料商合作协议 篇3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山东公路技师学院新校区教工单身宿舍路灯采购安装工程工程地点:山东公路技师学院新校区工程内容:新校区教工单身宿舍路灯采购、安装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情况:自筹资金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项目为路灯等照明灯具的采购、调试与安装、移装,电缆电线敷设,灯座基础制作、安装及相配套的设施施工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
4.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xx》、《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xx》等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
5.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贰拾叁万玖仟壹佰捌拾柒元(人民币)
6.合同生效
6.1合同订立时间:
6.2合同订立地点:山东公路技师学院
6.3本合同双方约定之日起生效。
7.材料的采购、安装与验收问题。
7.1直接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必须采用正规厂家的合格国标产品(材质为中高档),必须保证质量,附有材质证明、进货厂家、合格证、化验单、质量证明及价格,并且要得到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的检查验收和书面认定。若承包人供应的材料检测不合格,达不到项目质量要求,发包人有权另行指定材料供应商。
7.2施工期间,承包人采购的各类货物需符合承包人投标文件,发包人与监理公司指定相关人员对承包人采购的主要货物进行现场检验,材料入库时需由四方共同验收,签证备案。对未签字验收的材料,发包人不予认可。
7.3商品运至发包人施工地点后,由承包人负责安装调试,安装期间发包人、现场监理人员可随时对现场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合格产品承包人需无条件更换,安装所需一切配件、耗材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安装调试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清单单价中,发包人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7.4承包人负责调试设备,调试完成后向发包人、监理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并向发包人提供使用说明、相关资料及培训服务,同时有义务向发包人提供日常巡检服务。
7.5安全文明施工。承包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管理,项目经理负责该项目安全责任,对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对所属的施工设备、机具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7.6做好施工现场协调工作
项目经理负责与发包人、总包单位、监理公司的组织协调工作,对交叉作业等情况做好充分准备,不得延误、影响总包及其他分包单位正常施工工作。对不服从发包人、监理公司负责人管理的相关人员,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撤换,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8.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规定:
8.1自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8.2质保期内所有元件、灯具等因产品质量原因承包人均免费更换。
8.3质保期满后可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
9.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缴纳壹万元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所有路灯安装完成后,甲方付至已完成工程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实际已完成工程款的10%,审计结算完成后付实际已完成工程款的15%,剩余5%作为质保金,使用三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当承包人出现下列情况时,发包人可缓付工程款。
①工程实际进度滞后约定的计划进度7日以上,承包人无切实措施确保工期的;
②工程质量出现严重缺陷的;
③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承包人不能及时消除隐患的;
④不按约定提交竣工资料的;
以上情况彻底整改解决后,发包人即恢复正常拨款,但以上原因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全额承担。承包人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发包人有权自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此项费用,直接支付农民工工资。
10.违约责任
10.1依据鲁政办发[1993]72号文有关规定,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达到质量标准的,应承担总造价5%的违约责任,并承担返修义务直至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返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2承包人所供货物不能满足质量要求,或供货物不符合投标样品的规、样式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解除合同后,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当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大于履约保证金金额时,承包人还应赔偿该差额。
10.3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应赔偿承包人相应损失。
10.4履约合同如发生纠纷,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济南市地区法院提起诉讼。
11其他事项
11.1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2解释顺序为本合同、招标文件及附件、投标文件及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