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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懂法守法演讲稿高中

知法懂法守法演讲稿高中 篇1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知法、懂法、守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在我们大多数同学看来,法律是很遥远的,因为那是成年人的事,我们现在只是一名学生。真的是这样吗?让我们一起来听听一个从事审判工作者的法官是怎么说的。这位法官20xx年中判过631个犯罪的青年,她认为造成这些孩子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是他们不懂法。有一个学生,他非常羡慕别人有手提电脑。一天,一个同学告诉他,有一个人偷了一台电脑,不敢拿回家,放在附近楼房的一件工具房里。这学生就说,那咱们去拿了来,偷小偷的东西不算偷。后来他们就真的把电脑偷了来没问他为什么偷,他理直气壮地说,偷小偷的东西不算偷。是不懂法害了他。在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抢劫罪的比例很高,问他们为什么抢劫?很多青少年都会这样想自己曾经被人家抢过,人家抢自己的,为什么自己不能抢人家的。这种观念的形成也是因为同学们本身缺乏保护意识以及缺乏相应的法制教育造成的。还有一个14岁的孩子一进法庭就放声大哭,说他已经把问题都交待了怎么还不放他回家。可是这个孩子和另外一个15岁同伙共撬了3个保险柜,偷了两万多元。这个孩子站在她面前,就感到心情非常沉重。因为他们根本就是一个孩子,一个做了错事的孩子。但法律是无情的,该判还得判。

我们一些同学尚未成年,缺少生活阅历,对于什么是法?什么样的行为是属于犯法?为什么要知法、懂法、守法?怎样遵法、守法等一些问题是一知半解,甚至有些一无所知。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就在于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所以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同学们,法就在我们身边,我们学生必须知法,懂法,守法。

国家、家庭、学校、社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那我们自己本身要怎样做呢?

首先,要遵守咱们的校纪、校规,它可以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身心的健康发展。只要我们能自觉遵守《守则》和《规范》,就能增强国家观念、道德观念、法制观念,懂得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并且提高分辨是非、区分善恶的能力和道德选择与行为评价的能力,增强守法、守规、守纪的意识。所以只要我们自觉遵守《师范生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就已经做到了遵纪守法的第一步。

其次,我们还要自觉遵守和咱们学生有关的一些法律。比如:营业性的舞厅、网吧我们不能进入;不健康的书籍、录像自觉不看等等,这样把自己放在一个健康安全的环境中,既保护自己,又杜绝犯罪发生的可能。我们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祖国发展的未来。所以从现在起,我们不能一味地只看重语文、数学的学习,要多知道一些法律小常识,认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让我们所有的学生从我做起,主动学法,让我们在充满法律意识的氛围中健康成长,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

有的同学认为如今是追求个性化的社会,如果被学校的规矩束缚,不利于自己发展,作了违纪的事才能体现自己的潇洒,但是,设想一下,如果学校没有了校规校纪,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一个从小没有遵纪、守法意识与习惯的人,长大了很难说他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遵纪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遵纪是守法的基础,青少年时代是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在此我倡议,青少年学生要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严以律已,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一个文明的新时代学生。最后,祝全体老师工作顺利,所有同学学习进步。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知法懂法守法演讲稿高中 篇2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同学们,你们知道每年的12月4日是什么日子吗?是国家宪法日。1982年的这天,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修订,自2001年起,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一届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今年是我国的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今年的主题是“增强宪法意识,培育法治信仰”。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而且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的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利属于人民,权利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作为中学生的我们,该怎样看待宪法等其他法律,我们应该怎么做呢?我认为从以下三个方面去认识:

首先是知法。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我们,作为祖国壮丽事业的接班人,我们必须学习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树立法治观念,才能明白什么事该做什么是不该做,这样我们的人生道路就一清二楚。

第二是守法。既然我们已经认识了法律,我们就应该明白制定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保障我们的权利,而不是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因此我们应该遵守她。其实我们有两个选择,要么违法,要么守法。违法就意味着你愚昧无知,你没有社会责任感,你根本不知道你的行为给你的家庭,给整个社会造成了多么恶劣的影响。你为了一己私利,不仅伤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如果没有宪法来规范,那我们的社会还有什么社会,简直就是人间地狱吗。当然你也有另外一种选择—守法,用法律来约束自己,反省自己,其实在你守法的过程中慢慢就养成了法制思维,你心中装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你的亲朋好友,祖国的大好河山,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美好品质自然就形成了,社会自由了、平等了、公正了、法治了,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还会远吗?

第三是用法。当你的权利受到严重侵害时,要毫不犹豫的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在这,我们不提倡未成年人人直接同违反犯罪分子进行搏斗,我们要学会自我保护,以保护生命为第一原则,遇事不慌,设法摆脱困境,大声呼救,拨打110,及时向学校、家庭或其他监护人报告,做到“见义智为”。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

知法懂法守法演讲稿高中 篇3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早上好!

同学们,每年的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1982年的这天,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修订,自2001年起,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一届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

众所周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不同的环境下,我们都应该约束自己,规范自身行为。

提起法律,给我的感觉是庄严、崇高的,似乎离我们很远。其实,法律时时刻刻都在我们身边,渗透着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通俗的讲,法律就是:社会的规则,并要求人们共同遵守。他规范、引导着人们的道德、习惯、纪律和行为。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就在于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所以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人在德、智、体、美方面全面发展,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同学们,法就在我们身边,知法,懂法,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那我们自己本身要怎样做呢?

首先,要遵守我们的校纪、校规,它可以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身心的健康发展。只要我们能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就能增强国家观念、道德观念、法制观念,懂得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并且提高分辨是非、区分善恶的能力和道德选择与行为评价的能力,增强守法、守规、守纪的意识。所以只要我们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日常行为规范》考试要求、课堂纪律和文明礼仪就已经做到了遵纪守法的第一步。

其次,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多学习一些法律小常识,认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让我们所有的学生从我做起,主动学法,让我们在充满法律意识的氛围中健康成长,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

俗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生活中一些难以改正的恶习往往是由极小的不良行为演变而成的。在平常生活中只有坚持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我们不能因为“年幼无知”而放纵自己、伤害他人,否则我们会受到纪律处罚,甚至法律的制裁。

一个中学生如果不遵纪,不守法;就像风筝没有了引线的约束就会随风坠落;航船没有了航向的约束,就会失去目标。究其原因,大部分原因是法律意识淡薄、受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比如,在社会,不讲社会公德,惹事生非、打架斗殴、偷窃敲诈;在学校,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这些青少年学生虽然也知道自己所作所为是违纪的,但他们无法真心地体会到事态的严重性。因此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在个别学生身上屡见不鲜,比如说脏话、抄袭作业、顶撞老师、撒谎、欺负小同学,不按要求做事,不按纪律办事,不守规矩等。还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被老师批评,没什么大不了的,殊不知习惯成自然,现在违纪,以后到社会就有可能做违法的事。

遵纪守法是一种被人们公认的美德,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遵纪是守法的基础,青少年时代是处于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在此我倡议,青少年学生要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严以律已,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一个文明的新时代学生!

知法懂法守法演讲稿高中 篇4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人生的每个阶段都会面临许多选择和诱惑,当你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何去何从的时候,你将作何选择呢?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心里没有法律和道德的准绳,就会经不住诱惑,辨不清是非,养成坏习惯,甚至一失足成千古恨。对于正在成长中的我们来说,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是我们的义务和责任。

遵守公共秩序是最起码的行为要求,例如遵守交通规则。记得小时侯我们背过的一首儿歌:“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请等待……”可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没有红绿灯意识,所以有了“中国式过马路”,所以开车撞红灯造成交通事故、死亡伤害的案例层出不穷。

一个11岁的男孩,骑着一辆三轮车,上面载着几个比他还小的孩子,在没有大人看管下,骑着三轮车在公路上来来回回的玩耍,异常高兴。突然,一辆快速而来的大货车,向这辆载着几个儿童的三轮车压过去,一瞬间,三轮车在货车的轮下变了形,几个孩子脑浆迸裂,当场死亡。一辆小轿车,因为车主撞红灯,连撞路边的四个行人,造成三死一伤……悲剧的发生只在瞬间,但伤痛却将伴随亲人一生。这悲剧是谁造成的呢?答案是唯一的:是那些无视交通法规的人!

而他们的理由是:“我等不及,我有事”,试想,因为忙就可以无视别人和自己的安全和生命吗?“皮之不存,毛之焉附”,当生命都不复存在,别的一切又从何谈起?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宁南的道路建设也日新月异,良好的基础设施将给我们的生活和出行带来更大便利,同时提高公民出行素质也迫在眉睫。县委政府通过乡镇、学校、社区,借助《宁南周视》等电视节目,向广大百姓灌输交通安全意识,并发动交警、城管协助指挥百姓按交通规则出行,现在的宁南县城,城市环境整洁干净、交通秩序井然有序。红灯停,绿灯行已悄然入心,即使在深夜,路上行人稀少时,大家也能按交通规则行驶,大大降低了因无视交通法规而造成的伤亡。在寸步之间,我们感觉到了宁南的和谐之美,文明之美!

作为刚踏入社会的青少年,网络、游戏、ktv时时诱惑着我们,增强法律意识和提高自控能力,是我们走好人生道路的关键所在。记得电视上报道过这样一件事:一个十二岁的男孩,他从小就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并把这种行为当做理所当然,后来他迷上了玩游戏,天天泡在网吧、游戏厅,为了有钱上网,他去抢劫同学,结果失手把自己的同学捅死了,当警察叔叔抓住时,他还没意识到自己犯了法,竟然天真地说:“天黑了,我要回家吃饭了。”这位同学由于不知法,不懂法,害了同学,也害了自己。这件事警醒我们,从现在起就要提高法律意识,明辨是非,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关于遵守法律,还有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被“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的荒唐理由判了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了。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也许有人会说苏格拉底迂腐,但他用生命捍卫法纪尊严的精神,却让我们肃然起敬。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遵纪守法也是这样,在学校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在社会上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法律、法规,争做遵纪守法的小模范。随着社会的发展,“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理应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到那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知法懂法守法演讲稿高中 篇5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是来自20中护班的XXX,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学法、知法,争做守法、用法的好学生》。

谈到“法”这个字,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那什么是法?我认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认清是非;法是知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轨道运行,否则就会发生天体大碰撞;马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然就会发生交通事故。我们生活在社会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一旦违反法律,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作为青少年的我们,在身体发育的同时,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也随之改变。我们面对的世界,有鲜花也有野草:有阳光灿烂,也有夜暗阴霾,有携手同歌,也有拼搏竞争;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被愚昧左右和欲望诱惑,从而出现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所以我们要学法、知法,才能宏扬正义,远离邪恶。

近年来“校园欺凌、校园勒索”事件不断发生,记得曾经在电视上播放的《今日说法》栏目中,看到这样一个案例:16岁的中学生小天因多次被所谓的学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长说明,终于老羞成怒用匕首将其中一人刺死……小天就这样亲手毁了自己的美好前途,小天的失足,让我们为之谓叹,为之惆怅,为之痛心,为之惋惜……但我们能做的难道真的就只有这些吗?设想一下如果小天被逼无奈时能用“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这一切悲剧恐怕就不会发生了吧!

邓小平爷爷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但是对于我们中职生来说,我们或许只是一个正在叩响法制大门的学生,对所谓的法制只略知一二,但是迎着时代的朝阳,法制对于我们来说再也不是一个陌生的名词了,它引导着我们的生活,引导着我们的学习,引导着我们前进的步伐。作为21世纪青少年,只有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才能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我们广大青少年只有认真学习法律,才能在未来做一个知法的人,因为只有知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

同学们,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而法制的国家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造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我们今天的中职生是明天国家各项事业的接班人,将要承担依法建设国家,依法管理国家,依法发展国家的袖圣使命。我们只有将法伴随于我们的身边,从自己做起,宏扬法制精神,学法、知法,做守法、用法的中职学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其至百年之后,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