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关于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篇1
尊敬的各位家长:
你们好!
目前为森林高火险期,我县已发布《__县人民政府森林高火险期禁火令》和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有效遏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棉洋绿水青山,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建设我们绿色的家园,我们特发出致全校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严禁子女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上学;严禁子女在野外烧烤。对重要时段(如冬至、元旦、春节、清明等),家长要加强对子女出行的管理,尤其外出带子女从事上坟、游玩等活动,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进行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等违章用火行为。( wWw.zuOwenBa.Net )
3、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救火工作。
4、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森林)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家长和亲友在林区或山边不做随意点烧田埂草或烧灰积肥、上坟烧纸等错误和不文明的用火行为。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生态环境!敬请家长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安全工作,提高子女防火安全意识。同时提醒和教育子女注意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盗、防食物中毒、防溺水事件、防意外伤害,强化子女的安全意识,促进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中学关于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篇2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20__年的3月19日是我省第__个森林消防宣传日。同时,清明将至,群众开展祭祀扫墓以及农事用火、旅游踏青等活动大幅增加,易造成火灾频发,危及人身安全。为切实强化森林消防宣传教育,提升学生森林防火意识和避险技能,防患于未然,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1、家长要认真学习森林防火的相关知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做一名保护森林的好公民,为孩子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
2、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如发生或发现森林火灾,请及时报警:12119,并安全逃生避险。严禁老、弱、幼、病等特殊人员参与森林草原火灾扑救。
3、清明节期间上坟扫墓祭祀祭祖提倡用植树、献鲜花、花篮等文明方式,严禁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点香烛、吸烟、野炊等易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和乱砍乱伐林木的行为。
4、科学开展农事生产,请勿在森林草原区域从事烧灰积肥、烧田埂地边、焚烧秸秆、野炊烧烤、生火取暖煮茶等野外用火活动。
5、严禁家长带孩子在林区及林木边缘地带烧荒、烧炭、烧灰、烧田坎草、烧秸秆等生产性用火。
6、加强野外用火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把“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作为铁的要求。严禁携带一切火源打火机、火柴、香烛、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森林、草原区域。如发生或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及时报警并安全逃生避险。
7、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经常对孩子进行森林防火教育,强化孩子的防火意识。教育孩子不上山玩火,不在野外点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2119、110等。
8、根据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对违反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政府防火命令的,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者拘留等行政处罚,引起火灾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损失,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学关于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篇3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森林是人类生存环境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保护森林,也就是保护人类自己;保护森林,是振兴经济,造福子孙,有益当代的千秋大业。然而,森林火灾有是森林最凶恶的敌人。“一点星星火,可毁万顷林”。当前正值我市森林防火高危火险期,为全面敲响森林防火安全警钟,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安全教育防范工作,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为做好20__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我们特发出致全校学生家长一封公开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清明节期间上坟扫墓祭祀祭祖提倡用植树、献鲜花、花篮等文明方式。减少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点香烛、吸烟、野炊等易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和乱砍伐林木的行为。
3、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工作。
4、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自己子女的角度,落实好自己子女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写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子女遵守安全防火法规。
5、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各位家长,为了对您的孩子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需要您的全力配合!让我们家校联合,携手共建和谐美好的生活。
中学关于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篇4
为提高学生的防火意识,有效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希望家长能够与学校配合,对学生加强森林防火教育。
春季风干物燥,山林内可燃物多、野外生产用火活动多、上坟烧香烧纸多,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期,也是森林防火关键期。每年因学生进山玩火、上坟烧纸而引发的火灾事故占了很大比例,给社会和个人造成巨大损失,为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防火教育。森林防火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安全,各个家庭要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配合学校做好子女和家庭成员的森林防火教育工作。
二、加强教育管理,加大监护力度。希望家长加强教育管理,加大监护力度,监督学生节假日、休息日的活动,不准进入山林春游踏青,不准搞任何形式的野炊,不准带火种进入山林游玩。万一发生森林火灾,严禁让学生参加扑灭山火活动。
三、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在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时期,严禁下列行为:
1、进入林区内郊游、踏青等活动;
2、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入林;
3、上坟烧纸祭祀、烧花圈;
4、烧火取暖、野外吸烟、乱丢火种;
5、烧荒、烧秸秆、燎地边、焚烧垃圾;
6、野炊、生火烘烤食物;
7、燃放烟火爆竹、爆破作业。
请家长认真阅读公开信,按要求管好自己的家人,教育好自己的孩子,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中学关于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篇5
尊敬的家长同志:
您好!
春季天气干燥,提醒各位“防火工作,重于泰山”。为提高学生的防火意识,有效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希望家长能够做到以下几点:
一、作为家长,要深刻认识到森林防火工作是关系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
二、希望您做好对学生的监管工作,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义务和责任。经常对学生进行森林防火教育,严禁学生进山玩耍,严禁学生野外用火。要知道每年12月至来年5月底为森林防火期。在清明节期间,希望大家能够文明祭祀,不带火种进山,不违规用火。尤其注意教育学生不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我校利用宣传栏、微信等媒体,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让全体学生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懂得造成森林火灾事故要承担法律责任。家长和子女互相监督,家长能做子女的表率。
四、希望各位家长做好义务防火宣传员,在生活中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氛围。森林是自然生态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的家园环境,请大家拒绝违规用火,远离森林火险,共建和谐生态环境!
同时,请您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盗、防烫伤、防食物中毒,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此致
敬礼!
中学关于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篇6
尊敬的学生家长:
你们好!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于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每年冬春之际,是火灾的多发季节,全国每年因为森林火灾,大片的森林被毁,大量的财产和人力、物力资源受损,还出现了众多的人员伤亡。因此,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建设我们绿色的家园,我校特发出致所有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防火要做到五不准:1。不准在林区吸烟和乱扔烟头、火柴棍;2。不准在林区上焚烧纸、燃放鞭炮;3。不准在林区周边烧火肥、烧稻草、烧火取暖;4。不准在林区玩火;5。不准在林区内烧烤食物、搞野炊。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不断强化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二、严禁子女携带火种上学,严禁子女在野外烧烤。对重要时段如清明,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用火行为。
三、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自已子女的角度,落实好自己子女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写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子女遵守安全防火法规。
四、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广大学生应自觉遵守防火规定,发现火情不得擅自扑救,应及时报警报警电话:12119、110、119或向当地政府部门报告,以便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家长朋友们、各位同学,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保护森林建设美好绿色家园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