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财务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所有人员必须根据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按规定粘贴、填制报销帐单据。
1、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
1)原始凭证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的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营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符合国家票证管理办法,并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主管或者其指定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3)凡填有大写或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入库单或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的收款证明。
4)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注明各联的用途,并且只能以一联作为收款证明。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发票和收据本身具备复写纸功能的除外)套写。
5)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的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部门、日期、批准人及“原件存档”字样;如果批准文件涉及两项报帐内容,可将原件附其中一份报帐单据,另一份注明原件在“报帐中”字样。
2、原始凭证粘贴的具体规定:
1)在空白报销单上将原始报帐凭证按小票在下,大票在上的要求,从右至左呈阶梯状依次粘贴;若票据较少,可直接在正式报销单的反面粘贴(原始凭证的正面与报销单的正面同向);若票据较多,可在多张空白报销单上粘贴。
2)将已填写完毕的正式报销单粘贴在已贴好的原始报销凭证的空白报销单上(将左面对齐粘贴)。
第二条如果需报销的'原始单据遗失,一律不予报销;特殊情况,必须报请酒店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已由银行付款,需进行报帐核销的原始单据遗失,须凭加盖对方发票章(或财务章)的原始单据复印件和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的专题说明进行核销,同时对经办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条对不真实、不合规定的原始凭证不予报帐;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要求出具单位或填报人重开或更正(金额只可改小,不可改大),更正处加盖单位印章或签章。
第四条 严格执行报帐期限规定,及时进行报帐。
1、差旅费借支必须在返回酒店五天内报帐,其他现金借支十天内必须结清。
2、领用的转帐支票,经办人员必须在十天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帐手续;直接由酒店汇往各往来单位的款项,记入经办人员往来帐,经办人员必须在付款后(或货到,或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帐手续(合同上有规定的除外)。
3、凡未在规定期限内到财务部门结清财务手续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费用单据超过二个月的,不予报帐。
第五条严格执行酒店的审批规定,所有开支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同意,酒店总经理及财务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办理。
第六条各项费用开支,以现金方式支付的,必须填写酒店现金报销单;
第七条已取得结算凭据的报帐业务,必须填付款申请单;未取得结算凭据的付款业务,应由经办人填写付款申请单,待货到(或工程完工)后由经办人取得发票,办理入库验收(或工程验收)手续,填写报销单办理报帐手续。
酒店财务管理制度 篇2
为了加强酒楼的财物管理,确保财物盘点的正确性,准确核算营业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一、盘点范围及要求
盘点范围包括:现金存货固定资产。
各项财务账册应于盘点前登记完毕。对盘点期间已收到而尚未办妥入账手续的物资,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二、存货盘点
存货盘点包括原材料燃料物料用品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
盘点方式:采用每月盘点和终盘点。
盘点人员:
盘点人:由库管或实物负责人担任,负责点计数量。
监点人:由各部负责人财务会计担任,负责盘点监督。盘点人员盘点当日一律停止休假,并按时到达盘点地点。
所有盘点都以静态盘点为原则,因此盘点开始后应停制物的进出及移动。
所有盘点数据必须以实际清点称重或换算的确实资料为据,不得以估计定数据,不得伪造数据记录。
盘点完毕,盘点人员应填制“盘点表”,各责任人签字,一式两联,一联由财务部门留存,供核算盘点盈亏金额;二联留存各部门备查。
鲜货及蔬菜采用“实地盘存制”确定成本,其他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确定成本。
三、现金盘点
现金盘点: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支票等。
盘点方式:采用定期(每月日和终盘点)和不定期抽查。
盘点人员:出纳(盘点人)会计(会点人)。
现金盘点的`时间,应于盘点当日上午发生收支前,或当日下午结账后进行。
盘点前应将现金柜封锁,并于核对账册后开启,由会点人和盘点人同盘点。
会点人依实际盘点数详实填写“现金盘点表”一式三联,经双方签字认可后,一联出纳留存,二联会计留存,三联交办公室留存。
四、账实不符的处理
账载数额如有漏账记错算错未结账或账面记载不清者,记帐人员应进行更正,情况严重者,报总经理董事长处理。
账载数字如有涂改未盖章又无凭证可查难以查核或有虚构数字者一律报总经理董事长处理。
酒店财务管理制度 篇3
酒店财务管理制度之票据管理
一、票据包括财务票据和经营用票据。其中,财务票据包括收据、发票、定额票据、支票、信用证等;经营用票据包括机币、机币券、消费券、代用券、赠券、出品单、月卡等。
二、发票、定额票据、支票、信用证由财务部根据业务需要,到相关单位或主管部门申请领用。
三、收据与经营用票据的购买、印刷或制作,由财务部根据业务需要,提交书面申请报告报总经办审批。
1、不需改板制作的,经审批同意后,按酒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2、需定板或改板制作的,经审批同意后,财务部联系营销部设计样稿,经双方签认再报总经办审批,批准后按酒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四、财务票据和经营用票据的保管、领用等工作事项分别按酒店《财务票据管理规定》和《营业票据管理规定》执行。
五、需淘汰的`机币、未经使用的收据与经营用票据废止时,财务部须提交书面申请报告报总经办审批后,按批复意见执行。
六、经批准废止的收据或经营用票据需销毁时,财务部须提交书面的销毁报告及销毁清单报总经办批准后执行。销毁时,总经办视情况派人与财务部共同销毁,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名。
酒店财务管理制度 篇4
第八条 报帐审批规定
1、各部门员工的日常费用,由部门负责人控制审核,报酒店总经理和酒店管理公司财务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的日常费用,直接由酒店总经理和酒店管理公司财务经理控制审批。
2、车辆保养、改装或维修,单项费用在3000元以内(含3000元)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报管理公司总经理批准;单项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必须逐级上报,。
3、酒店各种办公、印刷用品、小车过桥及汽油费用、电话费(含个人手机话费)等所需资金的支出,由酒店办公室管理及审核,报酒店总经理及酒店管理公司财务经理审批。
4、酒店日常经营所需的水、电及零星工程设备维修费用,由工程部负责核实,报酒店总经理及酒店管理公司财务经理审批。
5、酒店日常购置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促销品、宣传品、电脑设备及耗材等用于经营的物资,由采购部负责核实,报酒店总经理及酒店管理公司财务经理审批。
6、酒店管理公司和酒店所有需支付的资金(除临时处置资金外),均通过酒店管理公司财务经理统筹安排。
第九条 报帐审批流程
1、员工因工发生的日常费用必须按规定事先报请部门负责人批准(部门负责人发生的费用,应逐级上报上级领导批准);部门负责人必须做到严格控制,杜绝先斩后奏的现象发生。
2、凡涉及购买物资的部门,应预先提交申请报告,根据报帐审批权限的规定经审批人批准后,由酒店指定的部门负责签定合同(除零星采购以外,所有采购业务均必须签定采购合同)、购置及报帐。
3、各级审批人出差期间,对必须开支的款项可授权他人代理行使审批职责。授权书上必须详细注明授权的范围、期限、被授权人等主要内容。授权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本部门留存,另一份交财务部门存档。
酒店财务管理制度 篇5
酒店出纳及管理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及酒店财务规定,根据主管会计审核后的收付款记账凭证,重点复核原始凭证的数量,金额是否与记账凭证相符,无误后办理收付款项,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收、付戳记。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当天的日常营业及报销限额,超过限额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不能以白条抵充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根据款项内容及时填制各种汇款单,要填写准确无误及时传递。
随时掌握现金、银行存款、收支情况、收入现金及时存入银行,不得透支现金,每周一报送一周的资金动态情况表按户名、账号、现金、币种、收、付、存进行填报并呈公司总经理。
负责签发转账支票、建立支票领用登记手续、及时清理注销,使用的支票必须写明收款单位,名称、账号、金额、用途,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按规定缴销。
不准擅自外借银行账号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及签发空头支票。
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需日记账。
根据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月与总账核对,保证账账相符。
银行存款每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
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做好岗位安全保卫工作。
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不得遗失。
会计工作规范要求认真整理和装订会计凭证的'附件,工资表等,并负责记账凭证附件有效完整。
负责审核、汇总、提现和发放工资。
严守财务保密制度,杜绝一切与财务不相符的不良行为。
完成酒店及部门主管订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酒店财务管理制度 篇6
第十条每年元月10日前,酒店根据当年的经营计划,提出当年资金总需求预算方案,报集团总部审批。
第十一条各酒店根据集团总部批准的资金预算方案,制定各月的资金预算计划,每月将酒店节余资金汇总使用。
第十二条酒店总经理审定各部门申报的资金需求计划,并将总资金预算计划分解到各需求部门。
第十三条按照确定的分部门资金需求计划,合理调度和安排资金的运用。
酒店财务管理制度 篇7
酒店财务管理制度之款项支付管理
一、酒店各种款项支付程序:
1、员工工资的支付:按酒店《工资发放管理规定》执行;
2、银行代扣代缴费用(银行贷款利息、水电费、税金、社保费、通讯费用等)的支付:财务部出纳员根据酒店与相关银行签定的《委托代扣代缴协议(合同)》或经相关部门审核的费用缴付通知单,在扣款期前安排足额款项存入相应银行帐号;
3、工程款的支付:酒店工程部行政秘书根据合同或工程进度填写《工程付款审批表》(见附件九)--工程部相关主管签署意见--工程总监确认--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主管会计填写《付款凭证》(见附件十)--出纳员受理票据予以付款;
4、固定供应商货款的支付:主管会计根据合同填写《付款凭证》--采购总监确认--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出纳员凭《付款凭证》予以付款;
5、非采购、工程合同款的支付:主管会计根据合同填写《付款凭证》--相关部门负责人确认--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出纳员凭《付款凭证》予以付款;
6、报销及日常费用的支付:需报销费用的员工将费用报销单据粘贴在《费用报销单》上并签名--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会计填写《付款凭证》--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出纳员凭《付款凭证》予以付款--报销员工签收;
7、暂借款的支付:酒店员工因公外出或办理业务及其他原因需要借款时,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部门负责人确认--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出纳员付款。
8、采购借款支付:
1)采购部采购员日借款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下,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采购总监确认--财务总监审批--出纳员付款;
2)采购员日借款金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须凭有效采购申请单填写借款单--采购总监确认--财务总监审批--出纳员付款;
3)采购员日借款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须凭有效采购申请单填写借款单--采购总监确认--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出纳员付款。
9、备用金的支付:由需要使用备用金的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总经办审批--申请部门填写借款单--财务总监审批--出纳员付款。
10、保证金的支付:
1)合同保质(修)金的支付:保质(修)期满后,酒店相关部门提交保质(修)金支付报告--总经办审批--主管会计填写《付款凭证》--相关部门负责人签认--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出纳员凭《付款凭证》付款;
2)员工、住客、挂帐协议客户的押金支付:押金交付人将本酒店开具的收据或书面证明及相关资料交主管会计填写《付款凭证》--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出纳员付款--收款人签收。
二、除本章第一条第6、7、8、9款的'款项随时发生随时支付外,其他款项的支付由财务部根据各部门每周五17:00前提交的下周《部门资金使用计划表》(见附件十一)编制《周付款计划表》(见附件十二),于次周一上午报总经办审批。出纳员根据经审批同意的《周付款计划表》按上述程序办理支付手续。遇特殊情况,未列入《周付款计划表》但必须支付的款项须报总经办审批。
三、每周一至周五14:00至17:00为财务部出纳员向受款人支付款项的时间。
四、财务部出纳员不准白条抵库,跨月借款必须及时入帐,特殊情况须报总经办审批。
五、员工借款须严格按申请用途使用,业务完毕后,借款人须及时办理报销或还款手续,还款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销或还款的,借款人须提前填写《借款异常情况说明表》(见附件十三)送财务总监审核后报总经办审批。否则,财务部将从借款人工资中予以抵扣。
酒店财务管理制度 篇8
一、采购程序
1、各部门需要零星物品购置时,应由该部门组长填写申购单→库管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签字→采购实施购买。
2、采购人员购货时,须对多家(三家以上)进行价格、质量比较;供货商定向送货的不得高于既定价格标准。
二、采购方式的确定
1、对于用量大、消耗快、周转频繁的原材料,应该选择供货商送货的方式。
2、对于使用频率低,不容易集中采购的零星物品及餐中断档急需物品可由采购人员采购。
3、采购方式上采用“定点、定价、定时”采购原则。
4、对于一些特殊的`原材料可由外地发货,按计划定期申购。
三、供货商进场程序
1、供货商的寻找原则上由采购主管负责,总经办主任、财务会计协助;
2、供货商进场首先与总经办主任接洽,总经办主任在财务会计的协助下(财务会计全程参与),谈妥相关合同细节(以酒楼为标准合同格式),经总经理审查批准后,由总经理出面代表酒楼与供货商签定合作协议。
3、总经办以书面形式通知财务会计、库管及相关使用部门负责人,并将已签定的合同(协议)送交财务部一份备档,另一份留存备查。
四、供货商处罚程序
1、凡供货商违反相关合作条款(送货不及时、原材料质量问题、拒绝送货、配合工作不到),到由总助、行政总厨、财务会计、库管告知办公室;
2、办公室了解事情原委后,由办公室主任作出处罚决定,开出罚单;
3、办公室所开罚单交总经理审批;
4、办公室将对供货商的罚单交财务部执行,财务部在结算供货商款项时按罚单标准予以扣除。
五、供货定价制度
(一)原材料市场价格调查
1、酒楼每月组织供货市场调查不得少于两次,且应填写市场价格调查表,写明市调时间及地点,各参加人员在市调表上签字。财务会负责调价表格打印、价格记录工作并负责调价表保管。
2、市场调查由总助、行政总厨、总经办主任、财务会计组成,具体由财务会计召集。
3、市场调查时间定于每月、日,如恰逢周末,应作适当顺延。
(二)定价程序
1、每次市场价格调查后,应及时制定当期的供货商品执行价格,先由总助、行政总厨、总经办主任、财务会计、采购主管初定,再交总经理审定后,最后交董事会审批。董事会审批后将执行价格以书面形式交财务部执行。
2、原材料采购定价标准
处在批发价和零售价之间(即高于批发价低于零售价)。
3、价格调整:
因市场变化情况特殊,供货商提出价格调整要求,首先由供货商报总经办主任,总经办主任了解相关市场情况后与总助,财务会计碰头商量定出调价草案,再报总经理审批。
(三)供货商的更换与续用
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现供货商有不履行合同的行为,且经沟通后无效,由总助、总经办主任、财务会组成审查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是否更换、续用,然后报总经理最后裁夺。,
酒店财务管理制度 篇9
酒店财务管理制度之投保、信贷、外汇管理
一、投保管理
1、酒店投保的险种包括车辆险、财产险及其它险种(不含员工个人相关保险);
2、酒店上述险种的投保业务由集团公司财务部统一代理,所需资料由酒店财务部协助提供;
3、酒店投保险种的.索赔手续由集团公司财务部代理。发生意外事故时,相关的事故部门或事故责任人必须按照国家《保险条例》规定时限及时通知酒店财务部,后者会同事故部门协助集团公司财务部办理索赔手续。
二、信贷管理
1、酒店信贷业务由集团公司财务部统一代理;
2、酒店财务部为集团公司财务部提供信贷业务所需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三、外汇管理
1、收银部每班收银员须对营业收入中的外币、现汇、人民币分别详细记录于营业收入投款表中,并将投款表、现钞及现汇装入投款袋后投入酒店指定的投款箱,严禁私自兑换;
2、财务部收到外汇转帐票据后,于第二个工作日内及时委托银行转帐;
3、客人办理外汇兑换业务,收银部收银员一律按银行与本酒店确定的当日汇率折算,严禁擅自变动汇率;
4、财务部根据酒店资金使用情况,填写《外汇兑换申请单》(见附件十四)经总经办审批后按审批意见办理外汇兑换。
酒店财务管理制度 篇10
一、报销程序
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或“货款结算凭据”——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会计签字——总经理签字——出纳复核报销。
二、借款制度
为了加速酒楼流动资金周转,保证日常经营的正常开支,规范借款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1、采购员和吧台收银员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采购员备用金定额为XX元,吧台收银员备用金定额为元。
2、借款实行定额控制,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
3、采购人员应根据批准后的申购单采购货物,当货物金额超出其定额备用金时,应正确填写借款单,经财务会计审定、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在出纳处借支。
4、其他人员因公借款时,应填写借款单,经部门经理签字,财务会计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
5、因公办事或出差人员凡在财务室有借款的,不得逾期报账或公款私用,事完三天内应清算自已的账务,三天后财务室将催促报销,否则财务室有权在发工资时抵扣借款。
6、酒楼原则上不办理员工私人借款,特殊情况可在员工月工资标准内办理,但应控制人数、时间,且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员工私人借款应在日内归还。
7、借款程序;填写借款单——财务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出纳处领款。
三、支票、发票、印鉴管理制度
(一)、支票管理
1、酒楼必须在当地信誉较好的银行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转账业务。
2、为保证资金的安全,不得在同一银行开立几个账户,同一酒楼的两个银行账户之间不得转账结算。
3、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银行账户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4、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放入保险柜)。支票使用时须填写“空白支票签发领用登记薄”,填写收款人、日期、用途、金额、支票号码,经批准后加盖印章,领用人签字备查。
5、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起装订在当月的凭证内,并在银行存款日记帐中作相应登记。
6、不得签发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
(二)、发票管理
1、建立发票领用登记表,领用发票时须由领用人签字。
2、出纳员应随时掌握发票购、用、存情况,避免发票短缺影响正常营业。
(三)、印鉴管理
1、各种印章必须由各责任人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2、财务专用章由财务会计保管。
3、留存银行私人印鉴章由出纳保管。
4、签发支票或其他业务需盖章时,必须由保管人亲自盖章。印章不得随意借给他人,否则由此引发的问题由保管人员负连带责任。
5、印章交接必须办理书面手续;印章移交给非规定人员,须经董事长审批。
四、现金管理制度
1、使用现金结算范围。
2、员工工资、津贴。
3、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个人的其他支出。
4、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不属于上述现金结算范围的款项支付,应当以支票进行结算,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财务会计批准后另行处理。
库存现金限额规定。酒楼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元,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低于限额时可视情况从银行提取补足,特殊情况上报总经理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