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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

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 篇1

为有效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印发的《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十条措施》精神,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改进作风建设、激励担当作为,切实将“基层减负年”工作抓出实效,__县纪委监委研究制定八条具体措施,为全县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保障。

全面提升政治站位

深入学习贯彻____思想和党的__大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杜绝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坚持减负不减责、松绑不松劲,切实把基层从繁琐的、不必要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同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级干部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在实实在在的干事创业上。

从严加强文件管理

坚持改文风、发短文,减少临时性发文。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县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向基层发布指令性文件或在文件中提出指令性要求,不得在文件中层层加码、额外加重基层负担。

严格把控会议质量

坚持开短会、说短话,除法定会议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性的重要决策部署会议外,会期不超过半天,一般不安排表态性发言,确需发言的,每人不超过6分钟。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原则上不得要求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同时参会。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召开的会议由各乡镇(办、中心)、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未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不得要求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非分管的县级机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各部门召开的业务工作会议,由乡镇(办、中心)具体负责人参加。对于时间相近、参会范围相近的会议,实行并会套开;没有实质内容、简单以会议落实会议的一律不开。

有效改进调查研究

坚持轻车简从,县级主要领导考察调研,陪同的县级机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3人,乡镇(办、中心)只安排1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1位分管负责同志陪同;其他县级领导考察调研,陪同的县级机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乡镇(办、中心)只安排1位分管负责同志陪同。部门下乡工作、走访慰问要更好地发挥条线单位作用,尽可能不通知地方党委、政府,必要时事后进行情况反馈。公务接待活动涉及到乡镇(办、中心)的,按“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不得增加基层负担。

严格规范材料报送

强化工作落实的跟踪问效、常态管理,不得一味要求基层填表格报情况,确需上报材料时,除上级有明确报送时限外,应给予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准备时间。大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除保密规定以及特别要求外,提倡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材料的上报和送达,能简化的尽量简化,减少签字盖章、减少书面报送、减少到场领取。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部门间要加强协调,统一要求,避免基层多头报送、重复报送。< ="">

有效规范督促考核

县级层面原则上每年只开展1次综合性考核,与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有机衔接,并加强统筹,防止分期分批,影响基层的正常工作。原则上每年搞一次性综合性督查检查,对脱贫攻坚、巡视巡察整改、环保、党建等督查,原则上不得搞季度督查。坚决杜绝工作刚部署、刚安排就组织督查检查。实质性地减少台账资料,能通过形象进度反映工作实绩的,一律不看台账资料;确需台账资料佐证的,要注重日常积累,不得要求基层在规定时间准备“大而全”的台账。严禁在督促检查、考核验收中脱离实际搞层层加码,具体方式以明察暗访、踏看现场、走访调查为主,不召开专门的汇报会。不得随意要求基层主要领导出面接待或刻意强调资料、台账、牌子等形式。不得随意设置“一票否决”事项,不得过分强调“留痕”,要更多地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

领导带头改进作风

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不搞特权、反对特权,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对群众不得态度粗暴、对群众合理诉求不得推诿扯皮、冷硬横推,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结,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和办事流程。

严格依纪依法问责

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真正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避免问责不力和问责泛化、问责手段简单化等问题。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开展约谈函询,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减轻干部不必要的心理负担。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受到诽谤诬告的、严重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及时作出结论,主动予以澄清正名。有效运用“三项机制”,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正确对待被问责的干部,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有关条件的,要大胆使用。

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 篇2

为巩固拓展基层负担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试点工作成果,严防整治成效出现反弹回潮,驰而不息纠治形式主义顽瘴痼疾,推动为基层减负工作标准和正、负面清单长效落实,现制定工作措施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将深入学习____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最新重要论述,列入各级党委(党组)每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持续深化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危害性和为基层减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情况作为每年各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和机关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将为基层减负工作标准和正、负面清单纳入“千名书记进党校”培训课程安排,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开展集中培训的重要内容。

二、持续精文减会。县委常委会会议等需各镇参加的,原则上通过视频方式,安排1位领导参加。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常态化加强精文减会工作指导,每季度开展随机抽查,对文件字数超标、重复率高、层层套发、变相发文、征求意见给基层预留时间过短,以及随意扩大会议规模、安排无关人员陪会、会议时长超标、会议内容重复等反面典型予以通报曝光。县督查室定期对文件会议数量目标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对出现超发超开苗头的及时预警、督促整改。

三、清理过度“留痕”。县督查室建立“留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将中央、国家部委和省级层面不再要求“留痕”事项及时调整出清单。对随意增加“留痕”事项的,予以督促纠正和通报。各牵头部门严格按清单内“留痕”事项操作标准执行,加强对基层“留痕”事项日常指导。

四、统一规范村(社区)挂牌。将村(社区)挂牌情况纳入组织部门日常调研指导重要内容,严禁将挂牌作为考核指标,对未经允许在村(社区)加挂或变相加挂标牌的,责成立即整改,对涉及到的村(社区)和单位予以通报。加强对进入镇、村(社区)事项源头管控,县委编办对镇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配合事项清单、事项运行流程图,县民政局对村(社区)依法履职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事项清单、不应由村(社区)承担工作事项清单、不应由村(社区)出具证明事项及办事指南清单,实行动态调整与年度集中调整相结合的调整机制。建立健全事项准入、上下联动、双向考评、依单监管四项机制,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五、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县领导以“四不两直”形式开展督导,多看现场、多见实事、多访群众,重点了解工作措施落实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县督查室每季度对县级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并对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执行系统行业类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第三方评估事项备案管理制度,对未列入清单擅自开展的及时督促纠正。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考核办)对年度综合考核和政府目标考核事项加强日常监测,对层层加码分解指标、重复考核、未经允许开展实地考核、查看台账资料的,予以取消。

六、严格填表报数管理。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会同县督查室每年对基层填表报数事项进行一次摸底,动态调整并发布填表报数事项保留清单和清理清单。常态化更新完善填表报数信息平台,持续归集梳理常用填表报数事项,进行数据资源底座数据关联,完善填表报数专题数据库,最大程度避免已有数据重复向基层采集。加快推进基层信息平台整合,完善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实现“平台一号登录、数据一口采集、业务一点办理、信息一处查询、报表一键生成”,避免基层工作人员数据重复录入。

七、纠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县委宣传部(网信办)会同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加强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准入清单管理,对清单外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不予支持开发、运维、升级费用。县委宣传部(网信办)每年开展一次网络工作群摸底排查,对规范建群公告、明确群管理员、群监督员、群信息发布要求等情况开展日常监测和突击检查。畅通“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网上监督举报通道,对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强制安装、签到打卡、通报排名、巡逻定位等问题,无上级文件明确要求的,一经发现立即叫停,对违反规定设立网络工作群的,责成立即整改。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网络投票、点赞报备制度,未向网信部门报备的,不得开展。

八、严控工作简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加强日常监测,对未按规定报备的简报予以取缔,对未严格落实精减简报工作标准的,督促及时整改。

九、优化评比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按规定设立评比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项目。表彰奖励项目实行一年一申报和动态调整机制,对已完成阶段性目标、与中心工作脱节、推动工作作用不明显、缺乏群众参与的,按规定及时退出。持续优化表彰奖励项目操作指引,避免反复提交材料。县人社局畅通监督举报通道,对违规开展评比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十、杜绝形式主义迎来送往。县领导赴基层调研,各镇可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调研点只安排1位熟悉情况的同志介绍,其他人员不得陪同调研,不得安排迎来送往。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对整治形式主义迎来送往工作标准落实情况加强日常监管,排查整治典型问题。县纪委监委机关对搞形式主义迎来送往等加重基层负担的典型案例适时通报曝光,对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形成常警示、长震慑的态势。

十一、推动问题整改。县督查室强化日常监测,建立基层联系点,每季度赴基层开展一次走访调研、不定向访谈和暗访督查;每年对基层减负工作开展一次无记名问卷调查。对基层反映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立行立改,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跟踪分析、综合评估,形成专报报送县委,对典型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十二、加强监督指导。县党政领导班子加强对基层减负的随机督导。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将为基层减负工作纳入专项监督检查内容。县委巡察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情况作为监督重要内容。

十三、严肃自查自纠。各镇、县直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对照为基层减负工作标准和正、负面清单进行日常自查自纠,一把手负总责,领导干部示范带动,确保“上无授权不压责、清单之外无事项”,防止违反规定向基层摊派任务、转嫁责任。

十四、纳入考核述职。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内容。

十五、强化激励措施。建立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加大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基层一线干部的关爱激励力度,严格落实表彰奖励、带薪年休假、慰问救助等激励措施,坚持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形成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的良好氛围。

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 篇3

为深入学习贯彻____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切实推动“基层减负年”落地见效,更好为基层干部松绑减负,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不懈奋斗,特制定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条具体措施。

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思想教育,着力解决党性不纯、政绩观错位的问题

1、坚持用____思想武装头脑,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决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斗争,树立正确政绩观,把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统一起来。

2、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特别是____关于____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禁贯彻落实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严禁政策棚架、口号喊得震天响、行动起来轻飘飘。

3、结合“学转促”专项活动,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深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对本级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进行大排查,着重从思想观念、工作作风、领导方法和工作路径上找问题、挖根源、抓整改。特别是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自查自纠、立行立改。

二、严格控制层层发文、层层开会,着力解决文山会海反弹回潮的问题

4、从自治区层面做起,层层大幅度精简文件,确保20__年度发给县级以下的文件同比减少30%—50%。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同一事项或同一内容,一年内原则上只发1次文件。贯彻落实上级文件,除有明确规定外,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下列情形一般不以自治区党委或党委办公厅名义发文:事项比较具体,由议事协调机构、政府、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虽事关重大,但印发范围比较小,可直接进行工作部署的;虽以前每年发文,但现阶段相关问题不再突出,发文必要性不强的;主题相似文件可以归并整合的;自治区党委文件的分工方案;自治区党委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及其办公室工作细则、年度工作要点等等。准确研判自治区文件密级和印发范围,能公开的公开,应解密的及时解密,切实解决文件定密过多过高、不便学习贯彻的问题。

5、发扬“短实新”文风,自治区党委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10页,各地各部门也要按此从严掌握。除中长期规划等文件外,综合报告不超过4000字,专项工作报告不超过2000字。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报送的落实措施要可量化,落实效果要可验证,意见建议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具体事务性工作、没有实质性内容的表态和价值不高、常规性的工作情况不必报告。坚守责任担当,摒弃一点点小事都要层层上报请示,看似讲规矩、实则不担当的错误做法。严禁刚下发文件,就要求基层上报贯彻落实情况。严禁凡事都要求报送贯彻落实情况。严禁不切实际限定时间,要求基层上报数据、材料。严禁搭“顺风车”,随意拓宽报送范围和内容。

6、少开会、开短会、开管用的会,层层大幅度精简会议,确保20__年度召开到县级以下的会议同比减少30%—50%。严格会议审批制度,各部门(含议事协调机构)召开全区性会议,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上级会议原则上只开到下一级,经批准直接开到县级的会议,不再层层开会,多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等形式,且一般不超过90分钟。各级党政机关都要增强经常性会议的集约性和计划性,安排会议一律从严掌握,可开可不开的会一律不开;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应合并召开;参会人员相同或交叉的多个会议应套开;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应用,能以电子政务方式部署的,不再召开会议。

7、严禁随意拔高会议规格、扩大会议规模。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兵团都要带头遵守相关会议规范,减少陪会。各部门召开的全区性会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不出席,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地州市和部门参加,不得要求地州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部门一把手参会,人数一般不超过200人、时间不超过半天。除有审议事项的会议外,一般不安排分组讨论。未经自治区党委批准,常委不出席各部门召开的各类工作会议。

8、提高会议实效,严防照本宣科、泛泛表态、刻意搞传达不过夜。防止同一事项议而不决、反复开会。进一步改革会议公文制度,自治区各大班子、各部门带头执行《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带头开展文山会海治理工作。

三、加强计划管理和监督实施,着力解决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的问题

9、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自治区20__年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未纳入年度计划的事项不得组织开展。自治区各部门、各地州市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后,予以实施。凡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区各部门(含议事协调机构)已经安排贯穿全年、覆盖县乡村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地、县、乡不再另行组织开展或变相组织开展,20__年自治区级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按照已批计划总体较上年减少90%,地州市确保对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按照已批计划总体较上年减少90%以上。

10、对巡视巡察、环保督察、脱贫攻坚、群众工作督查考核、政府大督查、党建考核等,牵头部门要主动听取基层的意见建议,优化队伍组建,强化事前培训,明确工作标准,改进工作措施,提升工作实效。对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中简单以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填表报数、报送材料、台账记录、学习笔记、工作笔记、背诵条目、闭卷考试、微信关注、政务APP上传工作视频截图等做法进行集中清理,不得以考试背诵和留痕多少作为评判工作好坏的标准,不得以发现问题多少、问责人数多少作为督查检查标准。强化结果导向,考核评价一个地方和单位的工作,关键看有没有解决实际问题、群众的评价怎么样。

11、严控“一票否决”事项,凡党中央、国务院未规定或未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不得动辄签订“责任状”。

12、规范各类创建活动,除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国家机关、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部署以及依法依规开展涉及城市评选评比表彰的各类创建活动外,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组织开展各类创建活动,不得在部门文件中自行规定全区性创建活动。

13、调查研究和执法检查等要坚持轻车简从、简化程序、减少陪同,注重随机抽查、蹲点调研、务求实效,不扎堆、不重复。要规范督查检查,不得以调研之名行督查之实,坚决防止瞎指挥、乱表态、扣“帽子”,干扰基层正常工作。

14、规范乡镇(街道)、村(社区)职能职责,不得随意加挂机构牌子,不得层层向基层摊派任务,坚决防止变相向地方和基层推卸责任。

四、完善问责制度和激励关怀机制,着力解决干部不敢担当作为的问题

15、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制定干部容错纠错办法,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坚决防止问责不力和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真正起到问责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正确对待被问责的干部,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有关条件的,该使用的要使用。

16、改进谈话和函询工作方法,有效减轻干部不必要的心理负担。严格执行《关于为被错告诬告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办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切实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17、对基层干部特别是困难艰苦地区和奋战在反恐维稳、脱贫攻坚第一线的干部,严格落实干部职务职级、评先选优、教育培训、休息休假、津贴补贴、报酬补助、住房保障以及考录(聘用)国家公职人员等方面的倾斜政策。

五、加强组织领导,为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提供坚强保障

18、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自治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基层减负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统筹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19、要坚决整治到位,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四个着力”,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逐项制定务实管用措施,确保整治到位并形成长效机制。

20、加强政治巡视和政治督查,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多方式听取基层和干部群众意见,对于整治不到位,喊口号、搞变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突出的,予以通报曝光;对于屡教不改的坚决追责;对于勇于担当,拿出硬招实招,切实为基层减负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为广大党员干部作示范、树标杆,切实推动“基层减负年”工作落地见效。

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 篇4

根据中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与工作部署,结合__实际,经县委研究,特制订切实为基层减负十条措施:

一、除参加中央、省、州会议及法定程序会议外,各级各部门每周最多只集中安排一天时间开会,工作会议原则上不超过一个小时,领导讲话不超过15分钟。

二、除转发上级文件及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发文外,其他部门及议事协调机构,一律不得直接对乡镇发文,确需发文的,全部报县委办统筹。

三、对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只设一项综合绩效考核,由县委考核办统筹各类考核事项。除对应上级督查检查外,县级不另新增任何督查检查事项。到各单位、乡镇、企业督查检查工作,事先要报县委督查室统筹(特殊应急情况督查检查的,事后要报告县委督查室并写情况说明)。

四、所有县领导下基层调研全部事先报县委办统筹,并填报省“走找想促”调研系统,各级陪同人数不超过3人,一般采取“四不两直”方式。

五、习惯于过紧日子,“三公”经费支出今年起3年内至少减少20%以上,不组织没有实际效益的演出、节会、论坛及户外需要“搭台”的活动。

六、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不向基层强推任何APP与应用系统。全县各单位除完成州级以上明确要求填报的表格及上报的材料外,县级原则上不另增加任何表格与材料,确有需要的,报县委办统筹。村干部(不含驻村干部、大学生村主干)除安排一人值班外,其余均不坐班。

七、对招商引资与项目建设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小结”,每个季度工作日第一天组织项目集中开工,营造抓招商、拼经济、促发展的浓厚氛围。

八、对“四比四创”获嘉奖优秀干部全部予以提拔、重用或晋升,对年度绩效考核各类别最后一名相关单位负责人予以岗位调整。

九、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精准运用“四种形态”,防止问责泛化,完善容错纠错全过程管理机制。关心被追责问责和受处分的干部,对影响期满、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干部重新予以安排使用。

十、着力“十个扭转”,注重“十个紧盯”,抓好“十个统筹”,持续转变干部工作作风,对“不想为”“不敢为”“不能为”者坚决予以组织调整。

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 篇5

为认真贯彻中共__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精神,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确保“基层减负年”取得明显成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切实精简文件务实文风

1、大幅减少发文数量。从市级层面严起,加强发文定额管理,确保发给县级以下文件减少30%-50%。除有明确规定外,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文件,不再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对于省级文件已印发至县处级的,非工作必需,市级不再制发新的配套文件。对印发范围较小可直接进行工作部署的,不再发文。

2、严格遵守行文规则。未经市委、市政府审批,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和市直部门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或非成员单位下发布置工作任务的文件或信函。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制度,未经公文审核机构前置审核的文件,一般不予上会研究。起草部门在向分管市领导送审文件稿时,可以提出拟按程序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发文请示,不得直接请示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形式印发。

3、严控发文篇幅范围。市委、市政府政策性文件字数原则上控制在5000字以内,专项工作文件控制在3000字以内。对工作内容只涉及部分县(市、区)或部门的文件,实行“点对点”,不搞“广而告之”。

二、大力精简会议改进会风

4、减少会议数量。每周五为市委、市政府“无会日”,每年5月、8月为“无会月”;“无会日”“无会月”期间,除上级要求外,原则上不安排全市性会议。中央、省级会议已开到县(市、区)的,市级不再单独安排会议。严格实行会议计划管理,市级召开全市性会议减少30%。

5、控制会议规模。各类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相关的人员参加,未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不得安排与会议无直接关系的市领导出席会议,不得要求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市直部门“一把手”参加会议。未安排讲话的领导,不在主席台就坐。

6、压减会议时间。全市性会议原则上不超过3小时,各部门召开的单项工作会议不超过2小时,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不超过90分钟。各类会议尽量少安排大会发言,能以书面材料汇报的,不再安排会议发言,确需发言的,原则上每次会议不超过3个,发言时间每位不超过8分钟。

三、实行基层工作准入制度

7、推行工作事项公示。年初建立市直部门、县(市、区)及乡镇(街道)承担事项清单,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明确各自职责范围。

8、严格工作事项准入。凡属市县两级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以“属地管理”为借口,随意将责任转嫁给下级,确需下级协助的事项,须经本级政府批准,且不得要求下级作为实施主体。属乡镇(街道)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下派村(社区,需村(社区)协助的事项,根据其承受能力合理安排任务。

四、规范督查检查考核

9、落实统筹计划管理。市直有关部门原则上每年搞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确保对县乡村及各类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频次减少50%以上。推动审计、统计、巡视巡察、督查检查工作成果数据互通、成果共享,最大限度减少重复性督查考核。

10、精简考核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除中央和省明确要求的考核事项外,各部门各单位不得要求将各自专项业务工作考核纳入干部综合考核、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11、改进督查考核方法。强化结果导向,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评价。不得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层层报材料,不得简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来代替对实际工作评价,不以留痕或开展督查检查考核次数的多少作为评估衡量工作的主要依据。结合实际,科学确定工作时限,禁止刚安排就督查检查、刚部署就进行考核。

12、清理“一票否决”事项。全面梳理“一票否决”、责任书等事项,凡中央未规定或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的,一律取消。

五、完善问责和容错机制

13、精准追责问责。工作中确需问责的,要充分听取被问责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干部群众和本人的意见,确保事实清楚、全面客观,做到严肃、规范、精准问责。

14、严格落实容错纠错。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实施容错纠错。加强对被问责干部的跟踪了解,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有关条件的,该使用的要使用,避免“一问责定终身”。

15、建立诬告陷害查处机制。经调查核实没问题的,及时为干部澄清正名,对有诬告陷害行为的,一律严肃处理,公开公布,并纳入征信体系。

六、完善激励关怀机制

16、规范谈话函询制度。慎重区分使用谈话和函询,严格程序保密,控制知悉范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谈话地点、体现人文关怀,避免谈话函询给基层干部或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心理负担。

17、保障基层干部权益。落实公务员职级并行,提高基层一线干部评优评先、晋升晋级名额比例。保障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依法享受休息休假等权益。工作时间之外一般不安排干部加班,确需加班的,事后及时安排补休、调休。

18、充实基层力量。依法依规推动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根据乡镇(街道)工作实际,适当增加乡镇(街道)行政、事业编制,按编制员额及时补充人员。积极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使基层各类机构、组织在服务保障群众需求上有更大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