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XX年]16号)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长安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制定长安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省市安委办关于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对照国务院关于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的指导意见,通过企业自查、部门排查、建立试点、重点治理和全面整改,查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隐患和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保持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是全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化工、建筑施工等工矿企业;学校、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情况。
三、排查治理的内容
(一)各类企业和单位自查自改共同的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和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机构、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建立和落实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监控、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风险抵押金缴纳、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情况。
4、安全培训教育情况。企业和单位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保证经费情况;全员(包括农民工)培训教育及考核情况;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
6、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二)各类企业和单位根据本行业特点自查自改的重点内容
7、化工和涉及化工生产的医药生产企业
(1)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重要生产车间、原料产品库区、供电供水等重点单元的安全生产状况。
(2)工艺技术管理制度、仪表联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订和执行情况;工艺技术是否合规,操作条件是否合理,主要联锁自动保护设施是否正常,反应器、分馏塔、重要机组、专用设备以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重要设备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4)在检修、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情况。
(5)防雷电、防汛、防建筑物倒塌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6)企业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或与当地大企业、与地方政府建立了应急救援合作关系;化工企业事故状态下防止“清净下水”污染的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设立了污水储存池及具备污水处理的能力。
(7)岗位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和熟悉本岗位职责、工艺流程、危险及有害因素、工艺技术指标、操作规程、设备仪表的使用、应急处置方法的情况,严格执行企业巡回检查制度的`情况。
(8)新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安全设施审核情况,设计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项目的竣工验收、正在试车投料和试生产项目的安全措施制订和落实情况。
8、化工经营企业
(1)销售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是否严格执行“一书一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制度。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安装的安全标示牌。
(3)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安全距离、消防设施、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是否符合要求;储罐区是否建立了罐体定期检查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储罐是否装备液位高低报警,是否存在超储现象,仪表、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防雷、防雨、防汛、防倒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是否落实。
9、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
(1)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特别是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充装单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制订和执行情况,充装车辆资质、安全状况查验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严禁超量装载规定落实情况,操作人员取得上岗证的情况。
(2)可燃气体充装设备管道静电接地情况,装卸软管每半年进行水压试验的情况,充装设备的仪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有效;液化气体充装站是否采取防超装措施;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充装站是否配备有毒介质洗消装置,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和防化服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3)对证明资料不齐全、检验检查不合格、罐体内残留介质不详和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罐车严禁充装的规定落实情况。是否向驾驶员和押运员说明充装的危险化学品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生产企业的联系方式等,是否向押运员提供危险化学品信息联络卡。
10、建筑施工企业
(1)企业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企业依法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情况以及遗留问题的整改情况。
(2)工程的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等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3)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与管理符合标准规范的情况。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情况。
(5)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合格情况,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机等安装、拆除方案的制订及使用情况。
(6)脚手架的设计、制造、搭设、使用、管理和维修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情况。
11、学校
(1)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2)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监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
(3)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4)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情况。
(5)d级危房使用情况;校舍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6)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7)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12、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1)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情况。
(2)疏散通道、楼梯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数量和形式以及保持畅通情况;公共区域及逃生通道的外窗金属护栏符合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要求情况。
(3)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情况。
(4)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消防栓等设施的配备和完好情况。
(5)集生产、加工、销售、储存、居住等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6)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情况。
(7)人员密集场所周围违章建筑、室外广告牌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问题整改情况。
四、时间安排和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时间从现在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制定长安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同时,确定辖区华曙制药厂、京联实用气体有限公司等11个单位为街镇隐患排查治理的试点单位(各街镇试点单位名单见附件),由各街镇督导、帮助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企业自查整改阶段。7月30日前为企业自查整改阶段。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和未遂的事故教训,结合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方案,认真细致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隐患,要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企业要将排查治理情况及时上报各街镇安监站。同时,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对企业的自查整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区安委办报送信息。
(三)督导检查阶段。7月15日至8月10日。分两个层面,由各街镇负责督导本辖区试点单位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由区安委办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督导组,对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各街镇落实政府监管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在此阶段,由区安委办和相关街镇共同做好省市督导检查的迎查备查工作。
(四)“回头看”再检查阶段。10月20日至12月20日为各单位“回头看”再检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结束后,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主要检查企业和各监管单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完善,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和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的职能部门要把此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结合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工作要求和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实际,迅速开展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对重大隐患单位,街镇每周检查一次,职能部门每半月检查一次;对一般隐患单位,街镇每月检查一次,各职能部门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同时要坚持周二检查日制度,每周二由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带队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确定整改的时间、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抓住试点,以点带面。各街镇要帮助辖区试点单位制定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治理内容、程序、责任及要求,注意总结推广试点单位的先进经验,使相关行业和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都能按照要求进行,达到以点带面,全面推开的目的,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打下坚实基础。
(四)落实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中工作不落实、检查不到位、隐患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完善制度,长远推进。各街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年”为契机,探索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对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既要切实消除当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以“三项制度”建设为核心,落实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六)加强宣传教育,发挥监督作用。一方面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要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监督,使生产经营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区安委办隐患排查举报电话为。
工作方案 篇2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掌握我街道贫困人口真实情况和基础数据,切实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做好扶贫攻坚战略部署,全力做好我街道精准扶贫工作,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市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方案》通过对贫困对象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扶贫到社区到户,着力提升贫困对象的生产生活条件和自我发展能力,确保我街道贫困人口整体脱贫。
二、扶贫对象
排查对象:全街道范围内低收入家庭,重点是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2800元以下)和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5000元以下)。
排查方式:采取入户走访、逐户填写《农村贫困人口排查情况调查表》和《城市贫困人口排查情况调查表》,并汇总审核上报。
排查分工:各社区分别成立领导机构,负责排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安排。各排查工作组可根据本社区人口规模及分布成立若干个调查小组,如期完成各社区排查信息数据的填报、录入和街道汇总信息数据的上报工作。各社区及时组织抽调人员编入排查工作组,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并负责本社区贫困家庭基本情况统计数据的初审工作,确保采集各项数据准确无误,调查工作按期完成。
排查统计:各社区排查工作组先入户调查,户表要经调查对象、调查员签字确认,由社区汇总后,填写本社区统计表,报街道进行首次审核,并完成信息录入工作。社区表由社区党组织书记签字、加盖公章,一式三份于20__年7月5日前报街道再次复核。
三、时间安排
(一)前期动员阶段
各社区制定贫困人口排查实施办法,组建工作机构和排查队伍,完成排查工作业务培训。召开居民、党员代表大会,讨论确定本社区低收入贫困家庭并公示,经公示后确定入户调查对象。
(二)入户调查摸底阶段
各社区排查工作组入户调查,逐户填写户表,汇总社区表,完成入户信息录入以及将户表和社区表纸质版、电子版上报工作。
(三)贫困人口确认阶段
街道审核分析户表和社区表信息,根据统计调查基础数据,再次对摸排的贫困户进行二次核查,并征求社区班子意见,初步认定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和相对贫困人口规模和具体人员,由街道汇总,建立台账,一式三份报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统筹安排、落实责任。各社区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狠抓工作落实,保证排查质量,圆满完成工作任务。“访惠 聚”工作组要积极配合,要确保抽调人员全部到位。
(二)加强工作督导。各社区要按照街道排查工作统一部署,加强工作调度,及时解决排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如期完成排查工作。要重视排查数据质量,保证排查数据的真实性和严肃性。街道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社区进行督查,发现不按时公示、数据不实,认定不准,将追究其主要领导责任,限期整改,并在街道予以通报。
(三)统筹组织力量。发挥社区“两委”班子的作用,选调有责任心、能力强、肯吃苦的人员开展调查工作。各级“访惠 聚”活动住社区工作组要积极主动参与普查工作,配合做好入户调查和信息核查工作。
工作方案 篇3
根据“三城同创”指挥部关于县城区“门前三包”“强入轨”轮班监管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县物价局与县科协及时派了人员对县街责任路段进行了调研,特制定了此路段“门前三包”“强入轨”监管制工作实施方案。
一、责任到单位、到人,细分路段落实
街监管路段由县物价局牵头,与县科协一起负责该路段的“门前三包”和“强入轨”监管工作。按照县物价局与县科协约定从南端出入口至原县农行路段由县物价局负责包干;从原县农行至北端出入口路段由县科协负责包干,共同开展好监管工作,完成好监管任务。
二、采取措施,监管方式两者结合
对责任路段内的单位、商户、住户“门前三包”责任制进行的“强入轨”监管采取平时监管和定时监管。
平时监管是由各责任单位根据路段的'具体情况和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所需要的时间、人数自主组织的“强入轨”监管、督促、劝导,每周不少于一次。
定时监管是各责任单位按照县“三城同创”总指挥部的安排统一在“三城同创日”即每周五下午上班时间内,各责任单位干职工在指定责任路段开展定时监管工作。定时监管工作时做到佩戴“三城同创宣传监督员”字样的红袖章,进行有声势、有影响、有效果的监管工作。
三、明确任务,监管整治落实到位
确保对责任路段内的单位、商户、住户进行“强入轨”监管、督促、劝导,促使其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1、包环境卫生。负责门前卫生清扫、随时保洁;遵守卫生管理规定,袋装好垃圾并在规定时间将垃圾倒指定地点;及时清理“牛皮癣”、小广告等。
2、包环境绿化。爱护房前屋后的公共环境,自觉搞好工作、经营环境绿化和生活环境绿化。
3、包过往秩序。管好门前车辆停放等行为,不得乱摆摊点占道经营,保持门前秩序井然;制止损坏门前标牌标识、垃圾箱、电杆等公共设施的行为。
4、遇有难以制止的违法违规及不文明行为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
工作方案 篇4
各科室(中心)、各社区、各企业:
为了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履职效能,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为,促进整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街道安全生产监管资源和监管对象特点,特制定**街道20xx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围绕街道“三个年”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区安委办《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深化教育培训,突出检查重点,完善责任体系,夯实工作基础,强化专项整治。
二、工作目标
确保各类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等三项指标 “零增长”,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死亡事故;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三、具体安排
(一)根据各行业、领域的不同特点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合理确定各行业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规模以上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1次,规模以下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总数的3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有储存经营企业、涉及可燃爆粉尘等企业检查频次为每年不少于2次;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的检查频次为每季度不少于1次,在烟花销售旺季期间,应酌情提高检查频次。
(二)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及其基本情况合理安排对其监督检查次数。对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适当增加监督检查次数。
(三)对于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有关部门移送等与生产经营现场安全有关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四、检查内容
(一)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申领情况;
(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并得到落实;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否依法设置(或者依法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有效履行职责;
(四)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考核、取证以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六)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规定的落实情况;
(七)是否使用国家禁用的工艺、设备;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情况; 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情况;
(十)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和正常运转情况;
(十一)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佩戴和使用情况。
(十二)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
(十三)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十四)对有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管理情况;
(十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情况;
(十六)住宿是否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建筑内(三合一)。
(十七)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的情况;
(十八)劳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条件,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情况,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是否完善、落实是否到位,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情况,职业危害申报及告知情况;
(十九)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五、工作要求
一是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前以及上级统一部署的安全大检查,由街道安委会统一组织安排。其他检查的具体时间由各行业、领域的分管部门按监督检查的总体安排自行确定。
二是所有监督检查均建立原始工作台帐,并做好相关数据统计,作出检查记录。如有整改事项,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整改到期复查验收。凡拒绝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完成、或整改复查验收不合格的,建议行政处罚。
三是安全生产监察人员应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各项规定。凡违反规定的,将按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处理。
工作方案 篇5
根据x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漳疫情防控指挥部〔20xx〕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返岗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x疫情防控指挥部〔20xx〕7号)要求,结合市人大机关工作实际,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管理原则
1.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要求,立足本职工作,落实落细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各项措施,切实作好疫情防控工作。
2.机关各委室、车队按要求负责做好本委室、车队人员健康管理工作,有效保障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3.目前人在湖北、工作关系在我市的人员暂不返岗。
二、具体职责分工
1.机关各委室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及时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议题纳入人大监督工作日程,督促中央、省委、市委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各委室)
2.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关于号召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打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倡议书》,向机关全体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及其家属发出《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倡议书》,号召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和机关全体干部及家属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带头遵守疫情防控各项制度规定,带头做好疫情防控舆论引导工作,带头扎实做好科学预防疫情工作。(办公室、代表委负责,各委室、车队配合)
3.做好工作区域环境卫生清洁工作,加强日常环境消杀,对本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电梯间、楼梯间、卫生间、走廊等重要区域严格按照消杀规范流程,每天至少消杀2次。工作区域要设置统一的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特别是对口罩、防护服等废弃用品必须集中收集处置。各委室负责个人办公室清洁卫生(办公室行政科负责,各委室、车队配合)
4.落实体温检测,按要求配合机关大院安保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加强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对出入人员严格把控,未经允许外人不得进入。
5.做好人员健康登记,按照要求填报个人信息登记表。每天及时汇总上述信息报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委室对本委室人员有发热等症状、疫情期间到过湖北、与湖北人或到过湖北的人员接触过的情况应当立即如实上报单位,由单位立即报告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机关党委负责收集汇总,各委室、车队配合每天如实上报)
6.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及时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等发放给本单位全体人员,做到人手一册。充分利用人大网站、人大微信工作群、机关短信平台等宣传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机关防控意识。严格规范人大微信群和个人微信的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研究室负责,各委室、车队配合)
7.严格控制精简文件、会议和检查督查考核,与疫情防控工作无关的会议原则上能不开就不开。(办公室秘书科负责,各委室、车队配合)
8.各委室根据本委工作实际安排好人员上班上岗,尽量减少社会人员流动和单位员工聚集。(办公室人事科负责,各委室、车队配合)
三、机关返岗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
1.尽量少坐公交等公共交通到岗,选择步行、骑车或自驾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务必全程佩戴口罩。
2.主动按照所在单位要求填报个人信息登记表(含姓名、户籍、住址、范文网联系方式、身体健康情况、近14天是否到过湖北地区和与湖北人或到过湖北的人员接触等,每天必须如实上报。
3.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主要包括:
(1)要佩戴口罩,谈话交流时保持适度距离。
(2)要勤洗手,上班第一时间洗手;
到过电梯间、食堂高危区的,回来洗手;
外出回来马上洗手;
要接触自己面部,特别是鼻孔与眼睛前,先洗手。
(3)用餐前先洗手,要在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避免扎堆就餐。
4.尽量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不乱串岗、串门,不离开所在县(市、区)、开发区。
5.注意环境卫生和室内通风,每天清洁办公场所,保持室内外卫生,尤其要经常对手部会接触到的部位与物件,如手机、鼠标键盘、桌椅等进行酒精消毒。
6.出现乏力、发热、干咳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第一时间报告本单位,并积极配合做好隔离观察和医疗救治工作。
7.积极配合本单位做好其他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四、其他事项
各委室、车队要认真落实责任,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本委室、车队相关返岗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对不按照上述要求落实的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
工作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食品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的要求,全面排查整治我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标签标示存在隐患和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自即日起开展为期半年的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方案中规定的各项任务要求,通过深入开展食品标签标识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在食品标签标识上虚假标注、夸大内容或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依法、依规、按食品安全标准做到如实标注、规范标注,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是重点检查和规范乳制品、白酒等社会高度关注的和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肉制品、糕点等日常消费量较大的食品生产企业;二是重点检查存在委托加工食品或分装的食品生产企业,集中清理和规范委托加工食品和分装食品的标签标识行为;三是重点检查企业实际生产与许可情况,是否严格按照许可范围生产,食品标签是否存在夸大宣传,违法标注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及剂量等内容;四是重点检查曾因食品标签标识被消费者投诉举报,且证实投诉举报属实的食品生产企业。
三、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6月)
各地要通过召开动员会、日常检查、企信通等多种形式,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要求和《食品标签专项监督检查企业自查表》(附件3)传达到每一家食品企业,要求企业强化食品标签标识管理,积极认真地开展自查自纠,对现有标签逐一进行核查,并积极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企业自查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要及时进行汇总,填写《自查表》,6月底前上报当地质监部门。企业未认真自查,在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明显严重问题的,从重处理。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10月)
针对企业自查发现的问题,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根据国家、省食药监局的要求和本方案规定的工作重点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同时加大对违法违规标识标注行为的惩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涉及处罚的要纳入企业诚信档案,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失信惩戒。相关检查情况要及时填写《食品标签标识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统计表(一)(二)》(详见附件2)。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1日~15日)
各地应认真总结此次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认真梳理本地区不同产品标识标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漏洞,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坚持服务规范和整改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本地食品企业标签标识,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并于11月10日前将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和《食品标签标识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统计表(一)(二)》(详见附件2)报市局食品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落实
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以此为契机,把规范标签标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作为下半年重点工作之一,对企业的标签标识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明确工作要求、工作步骤、治理重点,细化检查措施,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严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专项监督检查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严厉查处,信息互通,
各地要深入排查食品标签标识存在的问题,特别要突出治理食品标签标识虚假标注、夸大标注等问题,严厉打击篡改食品生产日期、伪造产地、违法涂改标签、虚假标注食品营养成分及含量等行为;严厉打击宣称食品具有疾病预防及治疗功能、标识内容不真实、伪造冒用他人品牌的违法行为。对于利用食品标签标识制假售假等严重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加强上下联动、内外联动,与流通和餐饮环节的检查相互配合,及时通报工作中发现的风险信息和隐患问题,形成监管合力,保证专项监督检查目标任务的`实现。
(三)加强教育,社会共治。
一是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开展食品标签标识法规和国家标准的宣贯培训,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完善标签标识管理制度,广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加强宣传引导,让消费者充分知悉其购买食品的真实情况,科学引导消费;二是借助社会监督的力量,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保护组织、法律工作者的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和自我规范;三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认真研究分析消费者的投诉、举报,督促生产企业改进食品标签标识,积极开展标签标识争议的协调及调解,使每一起投诉举报及时得到核实处置,并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充分拓宽和发挥社会监督的渠道与作用,实行群防群治,形成合理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
工作方案 篇7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政治素养,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反对分裂、抵御渗透、“去极端化”、维护稳定工作的能力,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集中培训基层教师队伍工作的通知》(新教传〔20xx〕411号)和州教育工委《关于开展集中培训基层教师队伍工作的通知》(州党教发〔20xx〕75号)精神,现决定在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教师集中培训学习活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培训时间
20xx年6月20日至7月20日期间,各学校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要求开展学习,安排集中培训不少于4天。
二、培训对象
全市教育系统全体教职工。
三、培训地点
各学校
四、培训方式
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组织开展
五、培训内容
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安排的《自治区基层教师队伍集中培训系列专题课程表》进行。
六、组织管理
(一)成立市教育系统教师集中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市教育工委书记
副组长:市教育局局长
市委组织部远程教育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市教育局副局长
市教育局副局长
市教育工会主席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思政科。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教师集中学习。市人民政府督导室、市教育局办公室、市教育局人事科、市教育局教研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市教育局安全办、市教育局双语办做好配合工作。
办公室主任:市教育工委书记
副主任:
市教育局思政科科长
成员:市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市教育局信息中心主任
市教育局安全办主任
市教育局双语办主任
市教育考试中心主任
工作职责:
1、各学校要成立培训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好,组成培训工作督查小组,对教师学习培训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确保培训学习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市教育工委、教育局组成督查组对全市各学校的教师培训工作也要进行全面督查,并写出督查通报在全市教育系统予以公布。
2、各学校要确保教师全员参加培训,学校要安排专人做好考勤工作,培训期间教师无故不得请假,要保证每天不少于6小时的学习时间,并安排好讨论、交流、发言的时间。培训结束后各学校自行命题组织测试,批改后要登记好成绩归档成册。
3、各学校根据培训学习的时间段自行确定4天的学习时间,并向市教育工委、教育局督查组组长报告培训学习时间,以便于督查组安排对学校培训学习工作的'督查。同时,培训期间学校主要领导要在全校承担一次专题讲座。
4、各学校要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记录好培训学习过程。同时,将培训学习方案、交流发言提纲、工作总结、培训结业成绩等材料整理好以备督查。
5、各学校在6月23日前将培训方案、培训总结、图片资料(每校只限1-2张图片)电子版发送至市教育局德育主任工作群。
七、督查检查
(一)督查时间
由被督查学校向督查组组长报告具体时间,督查组自行确定督查时间。
(二)督查内容与形式
1、按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规定需要观看学习的专题片和专题讲座。
2、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自治区教育厅,组成督查组,赴地州市,深入学校对集中培训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3、地州、县市党委组织部领导和教育局主要领导将带头深入培训点,对集中培训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管理、监督检查、培训成效等工作进行检查。
4、市教育系统督查组根据各学校集中学习培训的具体方案及集中教育具体时间安排对教职工开展学习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同时通过座谈、访谈等方法了解学习效果。督查结束后,各督查小组要于1月20日之前将督查材料电子版报市教育局思政科。
(三)相关要求
组织好此次教职工的集中培训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各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培训工作,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悉心安排集中培训工作的时间,扎扎实实落实好此次集中学习培训工作。
工作方案 篇8
攀岩赛安全保障组:
为确保第四届全国攀岩精英赛暨甘肃定西漳县贵清山·遮阳山旅游文化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和全国各地游客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由县食药监局牵头,联合县工商局和质监局,在全县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及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全县重要集镇、市场、公路沿线、贵清山、遮阳山景区的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的专项整治。同时,在全县开展以“关注食品安全,再造旅游大县”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为确保此次攀岩赛有序开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抓住“ 第四届全国攀岩精英赛暨甘肃定西漳县贵清山·遮阳山旅游文化节”的重要机遇,采取有效的保障措施,加强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保证活动期间食品安全,营造良好旅游环境。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成立漳县“第四届全国攀岩精英赛暨甘肃定西漳县贵清山·遮阳山旅游文化节”食品安全保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包明正 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吕应龙 漳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杨开祥 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汪双平 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组 员:由相关单位各抽调两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汪双平同志兼任,负责日常事务和协调工作。
(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排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污染情况,依法打击各种非法食品生产加工行为。排查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和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隐患,建立健全进出口食品企业质量档案。
(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打击食品流通环节中出现的非法经营、销售过期、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整顿规范城乡两级食品市场。
(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餐饮消费环节中各类违规违法行为;对生产和经营保健食品的企业和商户进行排查,打击无证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
三、工作任务
(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检查食品生产企业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全过程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运行情况,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惩制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等行为。
(二)食品流通环节
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违规冒用乱用品牌标识、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重点整顿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特别是农村市场和食杂店,重点检查消费者举报多的食品。完善食品流通可溯源制度。
(三)餐饮消费环节
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和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餐饮服务环节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非食品原料行为。监督检查中小学食堂、校园周边餐饮点,及时发现和查处校餐生产、加工、配送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加强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
(四)生猪屠宰
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严格生猪屠宰行业准入和管理,排查达不到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屠宰企业违法违规生产、不严格执行生猪屠宰规程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的行为,加大对私屠滥宰、生猪注水、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生猪屠宰,做好产品来源流向登记,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流入县场。切实做好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屠宰环节检出的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
(一)结合半年总结和督查,从7月13日至7月16日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责任分工,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氛围。查找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
(二)结合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用两周时间全面完成,主要针对排查出来的、能在短期内解决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企业要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一制定具体方案进行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三)开展督查工作,全面实现工作目标。由漳县“第四届全国攀岩精英赛暨甘肃定西漳县贵清山·遮阳山旅游文化节”食品安全保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单位监管工作进行督查。
五、工作措施
(一)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各监管部门要督促有关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落实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全程追溯、检验合格出厂、产品召回、不合格、变质、过期产品销毁等制度,严格按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经营,提高产品质量控制和检验检测能力,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落实食品经营单位环境保护责任,加强对“三废”排放的治理,规范餐厨废弃物的管理,防止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次生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
各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药品特别是高风险食品,增加抽检频次,扩大抽检范围,及时发现问题食品。加强对主要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的风险监测,使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调查、早预警、早处理。
(三)加强监管,严惩违法行为
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准入条件,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处发现问题,严格落实惩处整改、跟踪复查等措施,以点带面,顺藤深挖共性、“潜规则”问题,直接彻底消除隐患,对不合格食品药品实行下架、退县,责令企业召回。
(四)加强沟通,畅通信息
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密切合作,共享信息,切实做到监管无缝隙,整治出成效。在行动工作中,有关单位要将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传真:4864150,电子邮箱:)。
工作方案 篇9
xx学院全体师生:
为扎实做好考试及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让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明、愉快、祥和的假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时间
放假时间为20xx年1月9日至2月17日,2月18日至19日返校报到、注册,2月20日(星期一)上。
二、要切实履行好职责,抓好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学院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意识、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忧患意识,始终把学生的安全放在首位。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措施,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要切实抓好学生安全教育,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1、学院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本学期结束前,要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寒假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教育引导每个学生在“人身、心理、财物、网络、交通、消防、住宿、饮食、酗酒、防火、防盗、防灾、防诈骗、防传销、探险猎奇”等方面树立安全意识、筑牢安全防线、增强自身防范能力,确保考试及寒假期间人身和财产安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陷入传销组织。同时,要加强毕业生就业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增强防范意识,提防就业陷阱,提防传销组织。
2、抓好开展学生活动的安全管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开展活动;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打工,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确需开展的活动,必须严格履行有关程序,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和,明确责任人。
3、教育学生在大考周期间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私拉乱扯。注意自身财产安全,外出时锁好门窗,妥善保管贵重物品。
4、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在放假回家和寒假出行时选择安全可靠的时段、路段和交通工具,不乱闯红灯,不坐黑车,不酒驾、醉驾,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自身安全。
5、教育学生在寒假期间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不接触不参与传销、邪教、迷信等非法活动,带头倡导明新风,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
6、教育学生按时返校,按时报到、注册。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未按时返校注册的学生要及时联系其本人或家属,掌握学生的动向。
四、认真落实具体管理工作
切实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学生离校前,学院对学生宿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地排查用水、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查找薄弱环节,确保切断电,锁好门窗,统一封闭登记;一旦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迅速消除。学生离校时,要将个人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托人保管,严禁放在宿舍内,注意防火、防盗。
五、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学院要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学生安全稳定动态,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及时上报;要抓好学生工作系统值班安排,寒假期间,学院学生工作系统要保持联络通畅,重要情况和信息要及时沟通。
xx学院团委
工作方案 篇10
为掌握我镇农村“三留守”(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人员数量规模、分布地区、家庭监护、生活状况等基本信息,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排查对象
(一)留守儿童。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监护能力是指留守在家的父亲或母亲因重病、重残等原因丧失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农村户籍未成年人。按照0—5周岁、6(含)—13周岁、14(含)—16周岁三个年龄阶段排查统计,不满16周岁的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xx年7月31日。
(二)留守妇女。丈夫外出务工,自己留在农村户籍所在地,20周岁以上,不满60周岁的妇女。按照20(含)—25周岁、25(含)—35周岁、35(含)—45周岁、45(含)—60周岁四个年龄阶段排查统计,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xx年7月31日。
(三)留守老人。子女外出务工,自己留在农村户籍所在地居住,60周岁以上的老人。按照60(含)—65周岁、65(含)—80周岁、80(含)周岁以上三个年龄阶段排查统计,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xx年7月31日。
二、排查内容
(一)留守儿童。采集出生日期、性别、民族、就学、户口登记、公民身份证号码、身体状况、居住地址、寄宿情况、家庭情况、父母务工地点、家庭主要经济、受委托监护人基本情况、村(居)联系人等信息。
(二)留守妇女。采集年龄、文化程度、婚姻登记、健康状况、丈夫外出务工情况,公婆情况、子女情况、家庭主要经济、获得生产生活帮扶情况。
(三)留守老人。采集年龄、夫妻情况、健康状况、文化程度、子女情况、子女外出务工情况、家庭主要经济。
三、任务分工
(一)民政办。负责统计本镇范围内的农村留守老人及不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及其相关信息,督促指导村(居)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及不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负责全镇农村留守老人和不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的汇总上报和动态管理。
(二)学校和幼儿园。雪枫学校负责统计上报本校内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资料;雪北村负责指导蓝天幼儿园统计上报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资料,安河口村负责指导忆香幼儿园统计上报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资料。
(三)镇妇联。负责本镇范围内农村留守妇女的信息统计上报及动态管理工作。
(四)派出所。积极协助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开展摸排工作,对民政、教育、妇联排查提供的农村“三留守”人员,逐一核实户口登记信息,并提供本地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20周岁至60周岁妇女和60周岁以上老人户口数量。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
组织召开全镇农村“三留守”摸排工作动员大会。民政办牵头,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业务培训;各村(居)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摸排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利用广播、标语、传单等形式,在全镇范围内宣传农村“三留守”人员摸底排查的目的`和重要意义。
(二)摸底排查阶段
各村(居)、雪枫学校、幼儿园要逐户逐人排查,及时完成摸底排查信息的录入及统计工作,形成本村、本单位的农村“三留守”人员花名册及汇总表。
(三)数据汇总阶段
民政办汇总农村留守老人、不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数据并上报至民政局;镇妇联汇总农村留守妇女数据并上报至县妇联;雪枫学校及幼儿园汇总在校的农村留守儿童数据并上报至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