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作文1000字
生活中的存在,到底对谁重要?
——题记
家风是个广泛而含有深意的短语。我家的家风,与众不同,独具匠心。
微风拂过它的脸颊,带起几缕青丝。风过后,又恢复原状。狂风卷走它的帽子,又带起几缕青丝。风过后,青丝恢复了原状,可帽子被卷走了,回不来。它会记狂风对它做的,遗忘轻风吹过。
有那么一个女孩,她有两个她自以为的挚友。她们每天快快乐乐吃吃喝喝聊聊天,从不担心明天或离别。可意外总是突然的,女孩要离开挚友去外地读书。分别那天,女孩与女孩做了道别,而另一个女孩却迟迟未到。女孩只好启程了,妄图在手机上通讯到她,说声抱歉。可她再次意外了,女孩拉她为黑名单并在也不理睬她联系她,而另一个女孩也没能找寻到她。
她从我的全世界路过了。
我记得毛不易唱的“如果有一天我变得很有钱,我会想尽一切办法,倒流时间。不是为了人类理想做贡献,只是想和她说一声,我很抱歉。”也是啊,我多想说声抱歉,可她退出了我的世界。我想说,也许她以为离别是永远,在我看来,离别那天的迟迟不出现,只不过是轻风拂过罢了。可你为何要路过我的世界?如此狂风,可你却不知,你离开我的世界,就像生活缺了一块重要的地方,空荡荡的,渗人极了。我做不到遗忘,只能选着封存。
我到现在都与那个存在于我世界的女孩保持联络。她会撒娇,我会傲娇,我们间的感情也一直是很好的。她从不哭不闹,她有任性,我有随性,可我们终究是两个人,忘不了的她,也成为了我们心中永远无法释怀的伤痛。三人少一人,说少就少,来得太快了,令人措手不及,无法抵挡。
其实随着时间流逝,记忆并没有被冲淡,总有一些声音告诉我她出国了,为了更好的前程,只是换手机及卡了,不知我如何与她取得联系,我坚信我可以找到她,我坚信她还在我的世界里,我坚信她那颗柔软的心脏也在为我跳动。
生活中的存在,到底对谁重要?想必是对我的。我可以忽略一些小事,但的确忽视不了大缺口。如若补上这份缺口,补口仍有裂缝,只有完整无缝隙,才是我最渴望,也最需要的结果。人来人往,多少人进入了我的世界,又退了出去?他们像风,从不驻足,留下阵阵芳香,让我留恋。我也像风,记得那些无法释怀的人、事、物。有人离开,我并不胆怯,没有联系,请给我信念。生命中无知闯入的人啊,请你不要离开,我最看重的是友情啊!人不在情在,有时何尝又不胜过人在?若说情飘渺,有时人却更虚幻。出处 wWW.zuOWeNBa.nEt
我会记得狂风,忽略小小的轻风。风会记得最美的花香,遗忘那些淡雅简朴的花香。我就像风一样,那么随性。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我会记得那个她的路过。等风等雨也等你。
我家注重的“友情”二字,不知你们又是如何?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这也可谓是刻骨铭心的文字了。
篇二: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作文1000字
风碎了,镶入脑中,扑面的是已陌生的兰香。
止步于此,每一寸都刻着她的记忆。她的兰花,似乎,又看见了那丛郁金香中轻轻摇曳的蓝。一抹忧伤,浓浓浸润了风,钴蓝的瓣,冰蓝的蕊,淡淡忧吐露幽芳,转瞬,今却依存。
多久没见到她了?
倏又忆起,那条街,那个小巷,还有靠墙的一幢清淡肃然的竹楼。她常能在破残的窗口远远瞥见她的身影急促闪过,回眸,便出现在眼前,单手扶着腰,嘴角微微抽搐着,另一只手却拎着一只特大号的塑料瓶,瓶盖上不规则的错落着大大小小的圆孔,随着她吃力的咳声,一滴滴渗下清润的水,浇几朵,把瓶撑在地上,扶着褪色的白栅栏,微颤地站起,挺得笔直,深邃的棕眸中,放大的瞳孔,览去了远处的大厦碉楼。
从未见过她笑,永远是那幅冷峻的面庞,发松松盘着,没有人敢踏进她的小院,她经过的一切,仿似皆被施了魔咒似的,不多时,就荒了,独独那一院花,白花花一片,拥着那朵兰,容那兰为它们染上淡淡的忧香,丧失它们自己的原纯。
又看她默默坐在楼梯上,双眸黯然无光,泪涌满面颊,滴落手中的合影,合影上,是她孩子与她的笑颜。
孩子几年前就走了,她比任何人都心知肚明,但她,仍会絮絮念叨着孩子的名字,一遍一遍地念着,念一声,心头便被掐去一块肉,生疼。
孩子去了,只留下一杖兰的种,黑峻峻的种,湿漉漉的,还存着孩子最后一刻手心的余温,她种下了它,也埋下了孩子的心,直到它开始探出亮白的芽,却隐没在她的一片郁金香田里。附着孩子最后的温度,一点一点,超越了那片囚固它的田,萌出一朵苞,细茎牵着苞,低低垂下,却未垂过那片花的高度。
她沉默了,老伴也先走了,落下孤零零的她终日以泪洗面,泪撒在兰上,压弯了兰的叶,兰颤颤舒开瓣,半张着虚喘,她凝望着它,看着它重点点立起的腰,茫然,望着兰叶上那晶莹的泪,反身,垂眉拭了泪,头低低的,埋藏在花白的发中,默无声。
兰开了苞,她也日日恍惚,整日搬张小木凳,坐在兰边,轻轻抚着它丝绸般的瓣,口中喃喃,谁也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那天,她不见了。
传闻她被市里养老院的人带去了市里,过上好日子了,却撇下满院低沉的花推攘,窸窸窣窣地哭泣,她这一去,便没再回来。门口的邮箱中,满是她寄给老屋,寄给花园,还有,给孩子和老伴的信。信溢满了邮箱。一阵风拂来,信件轻落在兰的四周,兰的香,被风裹着,传进她住的地方,传进小巷的记忆中,挥之不亡,萦绕,涌满了养老院。
风,也许会记得她罢,亦会记得那朵兰的香。
篇三: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作文1000字
我会记得你,就像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
——引子
清明,下乡,祭扫。
影绰的油菜花,也遮不住大太太坐在门前等待的身影。老屋,我来了!
我几乎是跑着进院的,还不住叫着“大太太,大太太”。他耳朵背,凑近了大声喊才听得见。但我仍这样叫着嚷着,表达着我的欣喜。
小太太迎出门了,这位风风火火了一辈子的女人,也没经得住岁月的侵蚀,拐着小脚,略驼着背,举着锅铲应着“诶!诶!”。
看到两位老人都好好的,我心安了,踏着清风送来的缕缕花香,进了门。
一切都是旧的,却很干净。我嗅着老屋独特的气味,微笑着钻进厨房——拉风箱。
小太太在灶前忙活着,我蹲着往灶门里添花生叶儿、花生杆儿,再“呼哧呼哧”地拉着老风箱。灶里的火便更旺了,锅里的水也“咕噜”地冒泡了,腾腾热气间,小太太合不拢嘴地与我拉着家常。我凝视着高兴得手足无措的她,朦胧了双眼,目光赶紧转向炉中的草儿叶儿,它们“噼里啪啦”炸响着,流年悄然而逝。
待端着煮好的扁食进正堂,不用想也知道,外公已打理好了一切。墙角旁放着冥币,正中间的木桌上摆着烛台,前面地上放着蒲团。桌子四边置着四张木椅,面前端上盛有扁食的饭碗。
点燃烛芯,分发四双筷子。我们站在一旁,看着外公一丝不苟地做完这一切,就意味着要开始祭祖了。
资格最老的大太太先磕。他腿脚不便,无法弯下膝盖,只得由小太太搀扶着拜三拜。接着是小太太,外公,外婆,妈妈。外婆磕的时间最长,她嘴里念念叨叨的,我知道,她是在祈福,祈求着祖先护佑我们一家平安。
我,是最后一个。站着拜三拜,再跪下磕三个头。我重复做了四次——我还需替在远方的表弟表妹磕两个头,为他们祈福。
还有一个,是为以身殉职的抗疫烈士们磕的。我不知道这样做是否妥当,但我深切地想为他们做些什么。你们保护了我们,却去了天堂;你们离开人间,你们的名字被千千万万同胞铭记。我为你们祈福,也为仍在疫情一线的医护人员祈福,愿逝者安息,生者平安!
外公将每个椅子往后拉了一下,将每双筷子放在碗旁,然后吹灭蜡烛。
祭扫完毕,我们走了出来。
门外,春光无限好,油菜花黄得晃眼,可所有人都沉默着,各自想着什么。我望着烧冥币飞出的青烟,袅袅升空,或许在向天堂传达着,人间的思念与祝福。
突然想起有人说过,“死去一个人,地球会照样转”,很无情,很悲观,却很现实。但,我以为,虽然逝者不能改变地球的运转,可他一定会被某个人,或某些人记得。即使他离开人世,可这儿仍留有他的名字,他的名字仍会被提及,这样,他仍活在人们心中。丁立梅说,“这世上,总有一些人记得你,就像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凡来尘往,莫不如此。”便是了,来过,有人记得;做过,留下美好,便无憾。
所幸,我们都在——彼此活生生的存在。那就用余生,给自己爱的人,给这世间万物,多留些美好吧。他们会记得你,就像——
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
清风徐来,花香袭来,蜂弄蝶舞。这花香,于路人或只是霎时的享受,却随着风的记忆,漂洋过海……
——尾声
篇四: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作文1000字
讲真,没看过这么难看的的书——《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
“难看”的理解是有歧义的,一是无趣乏味,二是难理解、难消化。很明显我这里的“难看”是后者。如果这是一本小说,它绝对不会“难看”,有意思没意思都能一页一页顺下去。但它不是,它很“乱”,一会儿写人,一会儿写景,还有一篇纯粹写《绿》。写一些杂事但每章都包含了些道理。
我尝试过写漫画“书”,什么《丧尸围城》啦、什么《宇宙》啦、什么《混沌秩序》啦,当然没有一本弄完了。要我写《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这个题目,我能坐在书桌前转一天的笔,我还真搞不懂能写什么。扯远了,我的意思是因为这样我更想知道它写了什么。
粗略的浏览了下目录,这是一个个单独的故事拼成的书。“会飞的太阳”几个醒目的大字印在正文第一页,它讲的是作者从他小侄儿画画,被小侄儿的天真所感动写下的一段文字。
梅雨天,却截然不是“没雨天”,一天到晚太阳也不出来,作者和大人们厌烦这种压抑的天气,而小孩却玩得更加欢了。一次作者看见了小侄儿画上的太阳长上了翅膀便问为什么,小侄儿给了他一个另人为之一怔的回答“太阳本来就有翅膀啊,下雨的时候它飞出去玩了,一会儿,它还会飞回来的。”多么有禅意的一句话啊!而小孩子却不以为意,“太阳本来就长着翅膀啊”。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一生只忠于一件事》。可能和别人不太一样,因为正常情况应该是最悲惨的事,让人最感动,就像大宋那么多忠臣良将为什么偏偏记住一个岳飞,因为他死的很凄惨。而这个一生只忠于一件事的鞋匠米索没有什么悲壮的举动或伟大的事迹,一生平淡到只剩擦鞋,但他同样让人敬佩。米索21岁就接手了父亲擦鞋的行当,成为当地最年轻的鞋匠,当地人叫他“米索小伙”。他每天早晨准时出去擦鞋,夜里回家。做的事无聊到像写作业,好吧,作业至少还能换着做,看汉字累了换字母,字母烦了换数字加字母。然而他每天哼着小曲儿擦,下雨天也一样,没什么能阻止他。一年又一年,人们都记住了那个“米索小伙”,虽然他早已成了“米索大叔”,他成了那里的一个标志,看见他就心情好。是啊没什么能阻止他,就连战争也一样。炮火连天,居民恐慌,米索大叔依然坐在那里哼着小曲等他的客人。暴动着、骚乱着的人们看到米索大叔都放慢了脚步,恐慌与不安一消而散。斗转星移83岁的米索大爷又成了当地最老的鞋匠,我相信如果他还没走,他一定会擦到84岁。“只要他不走,我们就知道即使今天天塌了,我们明天还会活得好好的。”鞋匠米索就像一根镇住人们内心恐慌的定海神针,他的存在让人在战乱中得以安定,更加坦然。
不知道为什么读了几篇,我犯困了,而且还是在上午。我从来没读过这类书,但我感觉这种又“难看”又让人犯困的心灵鸡汤在哪见过,对,阅读理解!然后反过来再一看简介,她的文章确实被做成了无数阅读理解,而且《从前》这一篇我貌似做过!这让我读的时候一身冷汗,怎么说呢,读着读着就想到了类似于“这篇文章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什么的。
终于看完了一本“难看的”书,我的阅读水平是不是上了一个层次?
篇五: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作文1000字
你曾经担任过班长,你在这当中体会过管理班级的酸甜苦辣;你未曾担任过班长,你无法体会这一角色背后的艰辛。
暮色降临,在这个人头攒动的大会堂里仿佛悄悄地进行着什么。看这场面如此盛大,我不由得将目光扫向那幕布上四个鲜红的打字“我是班长”,没错,我的心不由得颤动了一下,苏步青学校一年一度的班长论坛开始了。
两位主持人神采奕奕地走上了讲台,在说了一段华丽的开场词后,终于迎来了第一位班长的演讲。第一个是至关重要的,可谓是“万众瞩目”啊,心里难免会有些紧张吧。一个相貌平平,梳着长马尾的一个女孩,她就是八年级七班的班长。开始时,见她在台上还有些胆怯,后来便慢慢进入了状态。我简单摘要了些:“我认为作为一名班长需要有真才实干,有组织一定的能力,更要有极强的责任感……”
我曾经也是一名班长,其中的一位班长所说的,我与她也产生了不少的共鸣。她将这一职务打了一个比方,班长是丝线,像纽带,自己在这一头,同学们在另一头,而她就是在前方带领整条带子迎风飞扬的人。是啊,他们正带着对未来的憧憬在天空中飘扬,为的只是不让青春留下什么遗憾。
礼堂里掌声、欢呼声不断,大家打心底地为班长们所做的演讲而鼓掌,台下的老师们也很有触动。
老师们提问班长的这一环节也是极为有趣的。给人印象较为深刻的,记得其中一位老师问道:“请问这位班长,如果说把一班级比作西游记中西天取经的师徒四人,那么请问唐僧、猪八戒、孙悟空、沙僧谁离开更合适呢?”
这可难答哩!台下议论不断,都各有各的观点。这师徒四人都各有各的优点,谁离开合适呢?正当台下议论纷纷,见这位班长思考了一番便脱口而出一个回答:“我认为谁离开都不合适,因为对于一个班集体来说,个人是离不开集体的。”那位班长可谓是真机智,不仅答了上来,正或许也是最完美的答案了。立刻,台下便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各位班长在今晚的演讲上,对于如何管理班级及对此职务的看法纷纷各抒己见,其实像这样大家在一起分享心得的机会是十分难得的。
论坛结束后,我还去采访了一位班长,从中我也吸取了许多管理方面的经验。
“请问你对这一次的班长论坛作何感想呢?”
“听了其他班级班长的演讲后,我还发现自己身上的许多不足,不过我们之间可以取长补短,更好地促进整个班级的管理。”
“你认为怎样的班长才是一名好班长呢?”
“其实我认为班长不是一种名称,而是一份责任。老师和同学给予我信任我就应尽这一份责任,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服务班级,服务同学。”
“……”
因为你从未懂得他们默默付出了多少,你从未知道他们默默承受了多少,你又该如何体会他们为这个班集体到底付出了多少。
若把一个班级比作草地,班长就该是那朵最鲜艳的花,而我们是阵阵清风,正是因为那朵花所散发出迷人的香味,是风中弥漫着花香。你说,人们走在这片草地上,心情能不愉悦吗?即使花是默默无闻的,但是风定会记住那朵花的香。
篇六: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作文1000字
街边的早餐店排着整街的长,人声如收音机中锐化的杂音。楼脚缝里伸出一条枯枝,挂着下垂,蔫巴的干瓣,像瘦骨嶙峋的手。
路旁的水槽呼起腥臭的水雾,空气中弥漫了霉味,像未干的湿衣,风凝入人群的吐吸间,浑杂着沤气。
年中的晨色漫在平楼上,和街路浸在橄榄油中———一抺饱和的黄柔。
她的背影,抵着光亮,构出一幅印象主义的剪影,似乎在从她三四平方的小店里拽出一些东西,两角搁在路道上,是一台缝纫机,靠边缘的地方磨掉了漆,蹭出钢的本色,脚蹬子上也被硬底鞋划出痕迹来,却上过了油,闹着机轮悄碰的银铃声。
每次见到,她总是喜欢待在那小店里,缝纫着不是自己的衣,墙上的铁架上堆满布条和线团,凌乱又很整洁,随意又极用心,大抵是被风拂乱了罢。
现又忆起,那家店后有大块闲地,野菑遍地,曾经是个捉迷藏的好地方,躲要缀着蔷薇的墙根,隔壁机杼声疏起伏,随风引出了一曲无言的歌。
她每日穿一红围裙,盛年的时景中,融化是市井的面容,像一支久盛将凋的月季,有些平实,也承了年熟的风情,针眼急响,她猫着腰坐在一把吱吱发响的椅子上,屈着身,时常脸几乎贴在桌上,如趴在窗前观雨的人。
等到玩腻了,累了的时候,才喘着大气,不经意而不经常地,停在街对面扶着膝。近得足以看清她的脸,也远得使她看不见我,她的脚踏在脚蹬上,每摇动一回都节奏分明,极易让我记起伽利略的单摆,似可以把人催眠。显露出机械的硬朗,却映现出几分柔巧,一上一下,如近海的浪头攒动。针眼的跳起像急促的鼓点,让看的人,才觉得有时间在她指间溜走。
有段时间,是春季,她离开小店,经常去后面的野地,去找花。
白色的百合比牛奶还纯,像时间之外的信物,仍裹挟着水露,当其不再争芳枝头时,便被她戴在头上。
我与她最少是一面之见,至多也是。有时只在花开的季节,她拍了拍我,左右摇晃的肩,我留住脚步,回首。她手中捏着一枝百合,花托上穿上了铆结,用一束棉线打了几个圈,垂下一个环,像是可以戴在手上。十分拙朴,也些许精致。
“这花耶才刚摘下的咧,可新鲜了!”说着递给我,忙伸手去接,抬头刚想道谢,却远去。她的话语自然有些不太懂,有些陌生,像微风拂过花儿的香———同我手中的一样。
多年又归,像喜鹊忘不了旧巢一样。走过涂鸦的街角,惊诧地发现花开的野地一片平坦,像空白的画布,不时车辆穿横,如钢铁的走兽。没有人再捉迷藏了。
她的店门依旧置着一台缝纫机,织着流年的丰衣。
我走过街去,不忍多看,蹲在对面的树荫下,想起眼前的红围裙。我近得可以看清她的脸,又远得让她看不见我。她也戴上了老花镜,趴在跳动的针眼边,像趴在窗前观雨的人。
待起身欲去时,我心里一笑——墙上生锈的铁架上立着一株白百合花,枝条垂下,如丰润的手,从天上伸下。她摘下老花镜,起身张望,似见着了什么。
我举步欲前,又止住了。没有必要,也许,风会永远记得一朵花的香。
篇七: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作文1000字
栀子花,栀子花
乡间的老阿婆不喜欢花,唯独对她会露出娇俏的少女模样,低呼:“呦!栀子花!”是啊,栀子花开了。
花开时我总忍不住赞一句:“勤劳花!”可不勤劳嘛!一大早就把那股雅致一丝不落的洒满整个院落。
阿婆有着不同的意见,她望着满枝满差岔的花失神到:“她呀!质朴,稳重。”阿婆素来早起,整顿的清清朗朗,戴着竹篮去摘花了。我曾目睹过一次,70岁的人了,摸黑起床,刷牙,梳头,还得把衣服的褶皱用手细细抹平了,挎上小篮,走吧!让我哑然失笑,多么隆重的仪式!
清晨,刚绽开的花还带着露水。若是牡丹,此时便是“雍容华贵”,若是莲花,此时便是“清新脱俗”,一时间我竟找不到词去形容他,想来想去,脑子里只留下阿婆的那句话,“她呀!质朴!稳重!”对,就是质朴,浓郁的乡土气息,不是“土”,而是“香”。亲切的娇憨,像是阿婆的脸,憨憨的,越看越舍不得移了眼去。阿婆总是小心翼翼的剪,循着花茎向下,再把眼睛凑近了,看都稳了,才下手。放在手心里,端详着:白的明艳,单纯。我循着花瓣一丝一丝的脉络,在柔软的世界中寻找阿婆口中的稳重。
竹篮里的栀子,摆放的整整齐齐,庄重,肃穆。
漂洗干净了,扎成一小束,放在水里,能香上好几个星期。阿婆还要在镜子前比划一会儿:这栀子花要别在胸口好?左边好?还是右边好?她一丝不苟的分辨着,左一点,再左一点,向上去?不不不,要向下放才对……直到她满意的看着镜子里的人儿,微笑着点头才肯起身。要把寨子走个遍,直到晌午才肯回家。
不用笑话他她,这花别在衣襟上不娇不艳,将阿婆无处安放的爱美之心,浸得清清爽爽。若是路边随便掐一朵野花,不被人骂成老妖精才怪呢!这是世俗里的小温情,它给平淡无奇的日子和人生荡上一层似其花瓣模样的浓香。
一颗不肯老去的爱美之心,到此时终于有了依靠,不动声色,这可不就是稳重吗?
阿婆的花叫栀子花,——一个女人最美的年华。风啊,你记住了吗?请把这抹香带到远方……
薄荷,薄荷
放学的路上看见了它,在杂草中一丛一簇的长着,平淡无奇,我终是掉过头,去驻足。它是薄荷呀,我怎能只匆匆一眼掠过?赶忙蹲下身子,倾上去,将气味嗅个透。直到离去,我才从记忆中看清那个人的身影,干净利落,像极了薄荷。记忆中的他缓缓掉过头,手里捏着一片薄荷,朝我一笑。
我怎么忘了阿爹也喜欢薄荷呀!
很少有人喜欢他单纯清冽的味道,绿的单调,就像水面,无惊无喜,有什么好喜欢的?可喜欢不需要理由,阿爹简单,长久的喜欢着。
薄荷的叶片凹凸不平,小小的圆斑,小得同米粒一样,不规则,却极有韵律,容不得我忽视。芽儿冒出来了,源源不断,香气四溢,我那颗小小的心仿佛在薄荷里打了个滚儿。当你从暑热归家打开打开门,一股子的香,带着清凉甜蜜的气息,不由分说爬上你的唇,鼻子,眉头,直到心间。
阿爹是个庄稼人,田间地头,埂坢敛上见得多了,却唯独爱他她。我得了两三株苗,现便正栽在后院,一春,一夏,一秋,一冬,来年便漫到了节阶前,一两片叶至于枕边,阿爹便睡得安逸。
夏,燥热,茶是不宜多喝的。阿爹推开后院的门,这才高兴起来:后院是大片的薄荷,他们不过是我无意插下的几株苗罢了,竟生得如此繁茂。阿爹吝啬的掐几片叶子,丢至水中,滚上几滚,香气便发散开了,持续的长长久久,久的像是一辈子。
这薄荷倒也乖巧,让阿爹泡了一夏,叶子仍是茂盛的,密密匝匝的。阿爹喝上了瘾,越发惹心痒,叶子一天天的凋零,味道却清冽如初,深秋了,叶子总算是凋零了。
喝完了茶,那便要去洗那个搪瓷大缸了,我也是愿意的。洗了好几回缸子,那味道都还留在手上,几日不散。突然,我却怀念起那片薄荷,想念那个浸透了簿荷味的夏天,阿爹许也是这样。
他总是愣愣的看着薄荷深褐色的茎。蹲下去,久久不愿站起,我走上去唤了一声:“阿爹!”
他缓缓转过头,干净的微笑漾在嘴边,吝啬的擦掐了一片薄荷,置于掌心,笑的平淡,安然。
一个孩子曾说:“妈妈,这草的味道好像薄荷糖!”这是最最恰当的比喻了,他的相很像他自己,唯其如此,才让阿爹矢志不渝的喜欢着。
阿爹的草叫薄荷,原原本本。风啊!你记住了吗?记得帮我留片薄荷香,想它时你便拂过我的脸庞……
艾草,艾草
它像是一首曲子,老相识;像是一辈子,泱泱人生,何其平凡,乡间小道上最不缺的就是野艾的身影,她它懂事极了,从不长在田间埂畔上,只这一点能农人就没有理由不爱她它。
我爱极了,爱的,是一世的长情,他们在那里熙熙攘攘,自枯自荣,世世代代。
端午时,满村都荡着艾草香,它是草中的另类,气味霸道放肆,从根到茎气味浓烈的汹涌澎湃,有种不能触摸的缱绻在深处匿藏。
所以,它独特,在传统民俗里万古长存。早在诗经年代,它就被人们赋予了神圣,用寄托时间的或浓或淡,了解我童年的悠扬。
小时我爱笑,带着满身的艾草味。那时身子不好,阿妈就这折些苦艾放在水里给我泡澡。水里的爱艾一点儿也不像精灵,它大概是精灵婶婶,朝我笑,我也朝它笑。笑出了白驹过隙的时光,真的太快了。
可抬头看天时,又发觉这时光又如此爱的手,在清水里洗了好多遍,还不散的艾草味儿仍在手上逗留。它就在那里,不散了,苦中带香,香中带苦,分不清是苦多些,还是想香多些。
苦乐年华,它一肩扛了。
苦乐年华才最美吧,艾草美得不寻常。
风一定会记得它的香,因为它叫艾草。
风起时我在想什么?我嗅到了曾经不可遗忘的味道……呵!我在想你呀!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