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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1000字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1

足球,一项使我热血沸腾的运动,也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乐趣。

2023年9月7日,小学三年级的我第一次接触足球。那天,阳光明媚,我和同学们穿着训练服和足球鞋来到了绿草如茵的足球场。我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拿起了足球,听着教练讲着足球的相关知识,我的心便蠢蠢欲动。我似乎对足球有一些天然的好感,第一天训练,我对足球便有了较好的掌控能力,这种掌握的感觉真是太好了。

一年后,我的球技在同伴中脱颖而出,教练安排我跟着六年级的大哥哥一起去踢荆州区的比赛。参加此次比赛的队伍里,只有我一个人是四年级的球员。一开始我不敢上场踢比赛,可上了一次后,我就对打比赛有瘾了,足球场上的那种对抗给了我刺激和勇气。我们一路过关斩将,挺进了荆州市的比赛,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上初中后,我参加了学校的足球训练班。总教练谭老师一下子就发现我喜欢足球,经常带领我们去附近大学的足球场去训练去比赛。有一次谭老师安排我上场踢左前锋,看着那些比我高一个头的对手,我有些兴奋又有些紧张,谭老师鼓励我:“你技术好,大胆去踢吧。我们学校的足球赛马上就要开始了,你就权当是训练吧。”比赛回来的路上,谭老师夸我踢得很棒,谭老师的肯定给了我极大的鼓励和信心。作文吧 WWW.zuOwEnBa.Net

七年级的足球比赛很快就开始了,我被推选为我们班足球比赛的队长。那是我们班第一场足球比赛——对战8班。我又激动又不安,8班有几个从小学跟我一起训练的同学,他们的能力和我旗鼓相当。比赛开始了,我抱着全力以赴的心态迎战,两个班的对战十分激烈,比分始终没有打破僵局。

上半场快要结束时,我们攻到了前场,我们幸福的因手球得到了一次任意球的机会,同学们把这次机会交给了我,我拿着球告诉自己:不能辜负全班同学对我的期望,我要抓住机会。我冷静地观察场上的情形,瞄准了人墙的上方,一个飞球跃过了他们的头顶,球进了!一下子,全场沸腾了,欢呼声叫好声响成一片。我心里十分高兴,我举起双手跑向队友,和他们一一击掌庆祝。就这样,我们以1:0的领先结束了上半场的比赛。

下半场时,我掩护着队友小彬带球突破到了对方的大门前,持球的小彬被对手防住了,于是他巧妙地把球传给了我,我向前突进找准了时机,瞄准!抬脚!踢!球进了!场下的同学和老师欢呼了起来:“倪季轩!加油!倪季轩!加油!”

这时候,我对前锋小诚说:“我们现在已经2:0领先了,你现在可以始终在对方大门前的位置,我在后面传球给你!”不一会儿,我接到一个球,躲开了防守的球员,朝着小诚的方向开了一脚,正好落在他面前。他拿到球找准时机,朝着门角射了出去,球进了!我们胜局已定,同学们一起欢呼了起来。我们的第一场比赛以3:0完胜!老师和同学们向我举起了大拇指:“倪季轩,你真了不起啊!你是我们班的功臣和英雄!你要带领我们班继续胜利啊!”听到这样的声音,我的心里充满了温暖和骄傲。

足球,这个令我着魔的小精灵带给我勇气,带给我责任,带给我骄傲。足球早已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也是我奋斗的动力,它将伴随我成长,它是我永远也不会改变的痴迷。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2

“那一天,我看了44次日落。”

幼时,父母总因事务繁忙而忘记接我回家,于是我便习惯于在学校边写作业边等待父母。国旗杆下的小高台是我的秘密基地,在那里一抬眼便可以看到校园的另一面景色。写完作业后,我一般会趴在那里,远眺着天空的光景看得痴迷……

那是人间昏黄的一抹缱绻,在我头上的四角天空里抹开,就像是翻糖蛋糕上的奶油底色,温柔美好。远远地看着巨大的烟囱吐烟,幼稚的我曾一度认为那是制造云朵的工场。白烟大团大团地冲向天空,被晕染在光线中,像是五彩缤纷的马卡龙镶嵌在“蛋糕”上。透过这道黄昏滤镜,红旗似乎也闪着圣光,比以往更加光彩夺目,令我心生敬畏自豪。我痴迷于黄昏,痴迷于这份宇宙独留于我的残柔,这份浓烈的感情,是平淡生活中的一块软糖,填补了我儿时的岁岁年年。

后来我告别了那座小城、“云朵工场”、“私密基地”,还有那片陪伴我成长的黄昏逐渐变成了家长老师的碎碎念,我逐渐烦躁于每日三点一线的生活,觉得今后似乎就要注定这样平凡的过一生了。

一日晚饭后,要好的朋友捉着我向后操场走去。到了足球场那大片大片的草地上,她说:“躺下,这个角度非常美。”我们一同倒在芳草地间,不觉时已是霞光万道。我伸手朝那暮色抚去,指尖镀上光,或轻或重地撩拨着丝丝缕缕的海浪般的云。我痴了,迷了,仿佛不经意按下了时间轴上的暂停键,定格在悬在空中的足球上,定格在熟悉的绿草红墙上,定格在那个姑娘被夕阳亲吻的如画般的侧脸上。

黄昏吝啬地可爱,她总是转瞬即逝,不过正如佛说的那样心中有花、处处芳华。我也这样偏心地觉得只有我是这样一个幸运儿,每日傍晚如约定般抬头便可获得欢喜。变幻的晚霞再次令我为之沉沦,我对她深深的痴迷使平凡的日子不再平凡,使浮躁的心重新温柔细腻。

疫情的突如其来,给世界蒙上了灰色滤镜。黄昏仿佛也失了颜色,如今凛冬褪去,春日已至,我出门寻觅,希望还能遇见心中的黄昏。街道上的人们低头只顾赶路,我悄悄抬眼看下黄昏,她还是我的!顾不得我的风衣被吹得鼓起来,头发纷飞着,耳边传来《黄昏之晴》的旋律,“她来见我,是用跑的。”我与黄昏紧紧拥在一起,是那我深深痴迷着的温度,是我贪恋的那抹淡淡的粉。我闭上有些刺痛的眸,踮脚去吻那光,忽然风一颤,飞机从云层间冒出,拨开层层涟漪,滑出一道平直的线。我手忙脚乱拿出手机,留下心中痴迷的那份美好。

时间悄无声息地改变了许多,也带走了许多,但它无法改变那跳出世俗的黄昏,也无法该改变我对她的痴迷。它于我而言是信仰、是追求、是归宿,它承载着一种感情的厚重。“那44次日落,在每日落幕之时如期而至。”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3

一种感情,任时光不断分离,迁徙,都会在某时某刻突然想起。一份痴迷,即使风把记忆吹得越来越远,你却怅然若失,于是向身后眺望,回头看见那时候的痴迷,清晰地感知到它被岁月刻下的纹路和那熟悉的温度,才发觉原来从未变过。

小时候,第一次去外婆家的小院,第一眼看见的是那棵桂花树,它宛如亭亭玉立的少女般轻轻靠在院墙边,花瓣在阳光中翩翩起舞,能看见那细细的脉络,像一缕缕阳光般牵动着我的心,它也如九月的阳光般,温暖却不热烈,香气清幽却不浅淡。从我看见它的第一眼开始,我就被它深深地迷住了。外婆出来,温柔慈祥地对我笑,我趴在外婆的肩上,轻抚着外婆的长发,让它散落在外婆的肩上,我好像又闻到了那幽幽的桂花香,缱绻了年少时每个灿若春花的梦境。我抚着粗糙的树干,一遍又一遍。

我问外婆:“外婆,为什么树干是粗糙的啊?”外婆看着高高的桂花树,思虑良久,而后轻笑:“因为那是岁月对它的爱抚。”我似懂非懂地点头,第一次知道了什么是岁月。

从那以后,我在每个清晨,在树下吟诗,我摇头晃脑地念:“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我也念:“一种不生明月里,山中犹校胜尘中。”我在每个傍晚,坐在树下,把头轻靠在树干上,嗅它清幽的香气,看着树下被花瓣点缀得愈加斑斓的天空,听外婆讲故事。外婆点点我的额头:“你都快和树长在一起咯!”我心中竟涌起些许骄傲,喃喃道:“我喜欢桂花树,也喜欢外婆!嗯……有个词叫……痴迷!对!就是痴迷!”外婆被我逗笑了:“小小年纪就懂得痴迷了?”我用力点头,第一眼见到就觉得美的东西,自然令人痴迷。

我在树下读书,认字,吟诗,日子过得很快很快,就像桂花一瓣一瓣地落下,速度也很快很快,我抓不住,不,其实谁都抓不住的。我长得很高,都超过了外婆。那些珍贵的记忆,封存在花瓣里,这儿一片,那儿一片,我知道它们永远都不会落上灰尘,因为桂花开了又落,落了又开,每一次的绽放、枯萎、再绽放,都是它们的新生,它们永远都是新的,永远都是干干净净的纯白色。我长大了,离开了外婆的小院,回到了城市里,心中怅然若失,说不清丢了什么,妈妈也喜欢养花,各种各样的花,娇艳动人,可我总觉得,那被花盆和阳光精心照料的花,总是缺了些生命的活力。

过了好些年,我在一个园子里看见了一棵桂花树,我看见了它那跌跌撞撞,往天空极力伸展的树枝,又好似看见了它深深扎进泥土里的根,无言地诉说着生命的活力。花瓣在阳光中翩翩起舞,能看见那细细的脉络,时隔多年,依然像一缕缕阳光般牵动着我的心。

突然,心中有个声音问我:你还在吗?”我怔怔地想,我在啊。那个声音说:“你还记得当初的那个小院,当初的那个你吗?”我仿佛被什么扼住了喉咙,这些年来,从未在眼前出现的桂花树又重新出现,看见它一如初见般的轻盈美好,感知到它那清幽的香气,心中有种失而复得的狂喜和痴迷。我深深地凝望着,那些珍贵的记忆,封存在花瓣里,我拾起这儿的一片,又捡起那儿的一片,每一片,都是新的,都是干干净净的纯白色。我贪婪地嗅着它的香气,那些记忆如走马灯般在眼前流过,这些年心中的空缺在此刻被填得满满的,我缓缓坐在树下,如幼时一般痴迷地望着桂花树,觉得树下的天空,和外婆院子里的一样蓝,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原来,只要心中的桂花树永远在,无论何时,心中的桂花都会盛开。

有个小女孩走了过来,小心翼翼地摸了摸树干,问我:“姐姐,为什么树干是粗糙的啊?”我无声地笑,给出了在心底那么多年的答案:“因为那是岁月对它的爱抚。”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篇4

人的一生会迷上许多东西,但我却唯独迷上了昆虫,各种小生命,一步一步拉扯着我的心……

小时候,记得哥哥带回来一本《昆虫记》,我好奇的看着封面上形形色色的小虫,问:“哥,这是啥书?”“法布尔的《昆虫记》,讲的是虫子。”“虫子?我要看看。”我拿过书,津津有味地“品尝”,在法布尔的带领下,我走进了虫子的世界……

炎热的夏日,正是虫子频繁活动的季节,我拿着塑料盒便踏上了观察之路。我出门一只不明生物便袭击了我,我从衣领上扯下她原来是一只带黑黄斑点的小天牛,他用前鄂疯狂撕咬着,倒像一只发怒的公牛,我把她小心翼翼的放进盒子带回家中。到了正中午,我跑到玉米地实地考察,一只类似于蝗虫的生物我飞过,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尾随着他,原来是“地老虎”,学名叫做蝼蛄。他后肢十分发达,与蟋蟀相似,长着一对翅膀,强大的起跳能力让他空中飞行的距离更远更高,前肢是一对类似于虎爪向外开张的挖掘工具,由于他常在田间地头打洞,破坏了植物根部,所以是一大害虫。我一把按住他,谁知他从尾部喷出一股棕色液体,恶臭扑面而来,这种刺激性气味,让捕食者退避三舍,我只好把它放入口袋。

回到家,我安置好蝼蛄,发现天牛作为陆续出现了许多同类,我回想起电视上这种现象,这种现象是因为雌性放出的信息素吸引雄性,果然在墙角,我发现了一对交尾的天牛,并且发现这种天牛雌性一般比雄性大。进一步分析,物理学中不是讲过温度越高,分子无规律运动越快吗?那么夏天虫子活跃的原因之一,有可能是雌性散发出来的信息素在高温下扩散加快,导致大批慕名的追求者为一睹佳人的美貌而倾国倾城……

到了晚上,我从书上了解到灯光可以吸引昆虫,为了扩充我的宠物,我便灯火通明,不一会儿灯泡周围盘旋了大批飞虫,有巨无霸独角仙,娇小的飞蛾等等,这时,地上一只飞奔的甲虫吸引了我,它有黄色的外壳,红色的斑点与修长的四肢。我用手去捉时,他便“啪”的一声从后窍喷出白雾,我欣喜若狂,这不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遇到虫吗?我用木棍把它夹起放进盒子中,从电视上了解到这种昆虫喷出的白雾是它的化学武器,具有腐蚀性。为了验证,我捉了两只“小白鼠”—蚂蚁,放入盒中后它们激烈的打斗着,随着一声炮“响”,蚂蚁战死了,与烧死的时候很像,而且四肢有腐蚀痕迹,看来又可以添一位新成员了……

时光飞逝,我苦心于搜集各种各样的昆虫,甲虫、飞蛾、蝴蝶、蜘蛛等各类生物在屋中随处可见。奶奶也越来越关注这件事,为此,她把我臭骂一顿,让我把虫全扔了,但我偷偷转移阵地,每天像警察抓小偷一样,背着奶奶去照顾昆虫。日复一日,来回奔波。我逐渐从这些小昆虫中感悟到生命的活力与精彩,小世界中也存在着不一样的缤纷……

为了寻找蝉的幼虫,我半夜打着手电去树林,;为了捕捉马蜂,冒着危险用烂苹果引诱;为了得到一只稀有的甲虫,我往返于丛林山野。我痴迷于昆虫,痴迷于这种可爱的小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