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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艺术品作文500字

我喜欢的艺术品作文 篇1

我最喜欢的艺术品是家里的兵马俑。

兵马俑从整体上看几乎都是淡黑色,它的体积很小,是呈站立的姿势。头上扎得是盘头,脖子下边有一个简陋的围巾,他的衣着是由一片片铁片组成的战袍,看上去英武非凡,这不禁让我联想到了战士们在沙场上浴血博杀的场景。他的手自然地垂放在身体两侧,像是一个整装待发的士兵。

当我看见兵马俑的面部表情时,我就认为他一定是一个出色的的士兵,因为他的眼神是充满杀气和忧愁,让人难以捉摸。有时他的眼神让人觉得他好像对敌人有着很深的仇恨,有时让人觉得他好像为国家大事而感到劳累;有时让人觉得他好像是在为打了胜仗而高兴。从这点就可以看出工匠的技艺之高超。他的眉毛和皱纹更衬托出他的潇洒,在他那高挺的鼻子下,还有着一撮八字胡,可见他为国家大事而费尽了心思。他的嘴角微微向上翘起,可以看出他正为打了胜仗而高兴。

他还给我的学习提供了巨大的的帮助。一次我正在做作业,被一道题给难住了,就在我准备放弃时,抬头一望,正好看见了兵马俑,我想:他为了国家大事而费尽了心思,要面临巨大的难题,而我这点困难都不能完成的话,怎么能做像他那样的大英雄呢?想到这里,我又有了信心,终于做出了那道题。来自作文吧 zUOwENbA.net

兵马俑的英勇气概和他那极富个性的眼神,让每一个看过他的人记忆犹新,我虽然没有看到过真正的兵马俑,但它的雕像,就已经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喜欢的艺术品作文 篇2

我家的紫砂壶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爸爸泡茶时多了一位好帮手——紫砂壶。

这位泡茶的小能手,整体呈暗红色,大小正好能用一只手捧着,整个壶身是圆形,壶身雕有“松鹤延年”和隶书的“百味人生”四个大字,读起来韵味十足、耐人寻味。壶不像陶瓷,更不像金属,轻轻敲打,壶会发出沉闷的“咚咚”声。壶盖上有一个圆形的球,顶上还有一个洞,按住洞时,壶内即使有水也流不出来,真是神奇。更神奇的是,将壶盖拿下,壶身倒扣在桌面时,壶嘴、壶口和手柄在一个水平线,爸爸说这才是好壶。

听爸爸说,这壶原本是一块泥。一块泥?那它是怎么变成充满古色古香气息的紫砂壶呢?带着这样的疑问,我专门观看了有关制作紫砂壶的纪录片。当我看完纪录片后,这块泥带给我太多震撼——

泥先需经过反复捶打,排除空气,这才能放到制作人的手中。人不也是这样吗?只有千锤百炼,才更加坚强。这块泥还不止步于此,塑造外形,反复雕琢,最终用烈火重获新生,才能变成传世的紫砂壶。再看看紫砂壶上的仙鹤,它的每一根羽毛都经过细细雕琢,这只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的仙鹤背后,藏着匠人多少心血!正是因为这颗精益求精的匠心,才赋予了平凡的茶壶不平凡的生命。

每当我看到这个紫砂壶,就会想到“精益求精”这个词,这个茶壶仿佛时刻在告诉我:做人要不断提高自己,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才能如紫砂壶一样,品味着淡淡茶香……

我喜欢的艺术品作文 篇3

在生活中,会有各种各样的艺术品令人关注和喜欢,或一幅画,或一首曲子,或一幅书法……其中,最让我着迷的一件泥人——“三打白骨精”。

听老师说,获奖的泥塑马上就要和我们见面啦。果然,泥人展如期而至。同学们都闻声跑来,排着队,迫不及待地想亲睹获奖泥塑的风采。队伍像一条长龙,缓慢地向前移动,大家激动的心情难以言表。

琳琅满目的作品终于呈现在我的面前了,有的作品是关于花草树木、有的是关于动物世界,每一件作品都是栩栩如生,让人叹为观止。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那件“三打白骨精”的作品。这件作品真是惟妙惟肖,令我惊叹不已。瞧,那披红披风,手拿金箍棒的孙大圣正打着那目露凶光,恶毒无比的白骨精。仔细再看,孙悟空毫无畏惧,而是睁着炯炯有神的眼睛,嘴里似乎喊着:“妖精,哪里跑?”孙悟空肯定是想到制服白骨精的方法,它神气十足,威风凛凛,如果你往孙悟空后面仔细一瞧,还会发现他脑袋后的三根猴毛直冲云霄。白骨精岂是休闲之辈,只见她手持双股剑,那犀利的眼睛瞄向孙大圣,似乎说着休想得逞。这两双眼睛都会说话呀,怪不得能获一等奖,我心服口服。

小作者独具匠心,心灵手巧,让“三打白骨精”这件作品深深印入每一位参观者的脑海里。当大家看到“三打白骨精”时,都忍不住驻足观看,轻声谈论,仿佛自己也置身之中,正在帮孙悟空降服白骨精。

至今,“三打白骨精”这件作品已在我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挥之不去!

我喜欢的艺术品作文 篇4

在我房间的书架上,挺立着一只“吉祥物”——狗狗存钱罐“馋嘴”。至于为什么叫“馋嘴”,还要从它的外形说起。

“馋嘴”高约15。5厘米,宽约11厘米,可捧于掌心,可谓是“迷你狗”了。它除了双耳连着双眼的区域为显眼的粉橙色外,身体大部分为黄色,实在看不出是什么犬种。它嘴角上扬,身体呈现出坐下的乖巧姿态,两只后腿分岔开,两只前腿插入其间,似乎在等待主人,又似乎在向主人示好,以讨取美食。它的尾巴朝上呈摇摆的样子。在它黄色的后脑勺正中央,有一道约长3厘米,宽约0。5厘米的口子,这就是它吞食“美食”的工具。至今,在它的肚子里已经藏满了用可爱换来的“美食”,这就是它得名“馋嘴”的原因之一了。

叫他“馋嘴”,还因为它胸前蓝色的餐巾,垂在它那比头还小的身体上,占了快二分之一的面积了。餐巾中央还会许多鲜红的小点儿,不知是餐巾原有的图案,还是吃饭时遗留下的番茄酱,戴上这条餐巾,可平添了“馋嘴”的气质。

时光荏苒,“馋嘴”已陪了我三个春秋了。在我心中,憨态可掬的它就像我知识的“守护神”,夜以继日地坚守着我的书架,守护着我知识的源泉;而它那耐人寻味的微笑,给予了我学习的兴致,使我的成绩逐年上升。

“馋嘴”,虽然我们无法用语言交流,但我视你为知己,愿我们能彼此相伴,直到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