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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篇1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善解人意不行,善解人意了均不行。”短短的一句调侃,就彻底把我拉进了这本书中……

《一个人的村庄》的作者刘亮程是一位真正的农民,也是一位真正的作家,他不用繁华的成语堆砌文章,而是用朴实的文字。李陀曾这样评价刘亮程,“他好像能把文字放到一条清亮透明的小河里淘洗一番,洗得每个字都干干净净,但洗净铅华的文字里又有一种厚重。捧在手里掂一掂,每个字都重得好像要脱手。”他无时不刻不在写作,即使是拿着铁锹在田地里闲逛时。这个奇怪,不走寻常路的人,常常会去观察村里的狗,兔,驴等,这是一本真正的,写人写天地,写天地之间的故事的散文。

“一个听烦市嚣的人,躺在田野上听听虫鸣,该是多么幸福。”这本书字里行间都可见一种“孤独”,也并没有那么多“乱花渐欲迷人眼”,琢磨琢磨着,也就成了大家。但人落入红尘,自然会少了过往的观察力。

这本书中有作者自我叩问生命意义的刹那体悟,有作者在乡村生活中的各种细碎无常。其文字质朴静美,以简单解构复杂,以纯真启示世故,流泻“远郊乡村”之美。与其说是聊乡村,其实是在说哲学。

黄沙梁村庄中的小事,一棵草,一只虫,一头牛,都会引发他的探索与思考。一个对生活有着极高敏感度的人,是多么幸运,可以在平常琐事中,窥探人世间的百态,又是多么的不幸,对于他来说,生活中无小事,任何事情都会是他心头一颤。

他的童年生活确实是不幸的,父亲早逝,母亲带着孩子们艰难生活,换作其他的作家,写出来的肯定是凄惨的回忆,而在这一本书里面,他与众不同,他只是孤独,一种一个男孩独自望月的孤独,但让人看到了生物的灵动,陪伴作者的一个又一个夜晚,一阵又一阵的清风……

马尔克斯说过“生活不是活过的样子,而是我们记忆中的样子”,作者笔下的村庄,是他一个人的,他的行为是自由的,他的思想是自由的。也许只有离开了家乡,才会把原来的家乡,找到并认领回来,那个从小到大,给过你一个童年和一个少年的家乡,你重新回望它时,就像望一轮天边的月。

面对无数困扰众人的谜题,只要能像刘亮程那样回归初心,逃离不必要的欲望,就会发现,答案就藏在我们的过往中,让心中永存一片净土。

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篇2

《一个人的村庄》写的大部分是“我”与动物、植物、风和天空这些天地间的事物的一些事情,也写了一个万物共存、美好、宁静的世界。

这本书的作者刘亮程说过:“《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无非就是一个人自言自语,旁若无人,旁若无天,旁若无地。一个人在荒芜之地对着空气就把一本书说完了。”联系作者说的话、书名《一个人的村庄》以及书中的内容,不难发现“孤独”是本书的主题,这种孤独是一个村庄孤立于天地之间的孤独,也是一个人内心孤立于天地之间的孤独。然而,就是这种“孤独”,决定了这本书的深度。

我对这本书的感触很深。这本书始终围绕着“人与万物同在”,如:作者在写虫子的时候,仿佛就站在虫子身边说话;作者在写驴的时候,仿佛是在替驴说话而不是在替人说话……如果只用人的眼光去看待世界,那难道不会显得世界非常孤独、非常单调吗?因为世界如此的丰富,却只有人在看、在想、在思考。

本书中作者仅用了少量的笔墨去描写村庄中的人,却用了大篇幅去描写村庄中的动物、草木和自己的生活。可见村庄中的一切事物在作者心目中的地位是非常高的,也同样可以看出作者对村庄中的一切事物的感情都很深。

这本书中的一篇文章我尤其喜欢,就是《今生今世的证据》。这篇文章写了“我”离开家乡,在多年以后回来,看到自己以前生活过的地方已经残破不堪,开始反思生活与生命的意义。作者在这一文章中想让我们知道:生活与生命,是在不断的遗忘与回想中度过的,而生活与生命的意义,就是这个不断遗忘与回想的过程。

一个人的村庄,既是孤独的美丽,也是美丽的孤独。

如今,亚运会马上就要到来,我希望《一个人的村庄》中的“人与万物同在”可以被更多的人知道,这样可以让更多的人去用不同事物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获得新的感受与理解,也可以让人与人、自然之间的关系越来越融洽,让人们学会彼此包容丶学会彼此理解、学会彼此帮助、并懂得团结。

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篇3

刘亮程素有农民作家之称。因此,在他的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之后》,乡土气息便扑面而来,让人浮躁的社会中看到一方净土,不由地让人双眼一亮。

刘老几乎将村庄的每一角落装进了他的文章。他什么都写,包括村里的父老乡亲,劳作的牲畜,墙头的野草,游荡的野生兽以及村子里的种种琐事。

刘老毫不在乎那些华丽的辞藻和高深的思想,他想展现的,仅仅是生命的原始体验和本质的回归。这乡间散文,悠悠打开了我们村庄的记忆,平淡而又单调的村庄生活,生命在其中慢慢的流逝,淳朴的乡亲接受了这一切,没有灯红酒绿,没有金钱迷眼,没有乡愁,没有空虚,没有悲伤。

就像作者描写的样:“他过着一生中又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摆在眼前的活,还和昨天一样多、一样重,也一样轻松。生活就是这样,并不因为你生活了多少年日子就会变得好过。农活更是如此,不是你干掉一件它就会少一件。活是干不完的,你只有慢慢地干着活把自己的一生消磨完。”这本散文集是刘老一个人的史诗,应而他记忆中的村庄是他一个人的村庄。过去的岁月已浓缩在泛黄的纸张中…这缓缓的文字中,只是涓涓流淌着一位老人对生命流逝的无奈和淡淡的忧伤。

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篇4

村庄是什么样的?作为一个成长在城市高楼中的孩子,我总是无从想象。刘亮程,这位被誉为20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和乡村哲学家的作家,让我窥见了一个远在新疆的小村庄——黄沙梁。

刘亮程以悲悯热切的目光,诗意细腻的笔触,复刻出独属于他一个人的村庄。在他心底最隐蔽的那个角落,是故乡。他用文字守望着乡愁,一如多年前一个人看守麦垛一样,成为被剩下的人,做着被剩下的事。

他是这个村庄的旁观者,透过那些朝路的窗户,他的眼睛一动不动地注视着夕阳下收工的人群、尘土中归来的马匹和牛羊、朝西边飘去的炊烟……他的眼睛和大地一样包容,安静地记录着每一个生命的律动。黑夜里的老狗不作声,成为村庄的一部分,田野上的小虫子在身上留下许多小疙瘩证明他们来过,逃跑的马在某个远地躲避命中的死敌,不吃窝边草的茕茕野兔始终在荒野里东奔西顾,荒野上的低头赶路的野狼承受着另一种孤独,吸血的老蚊子因贪婪而死去,被卖掉的黑母羊在深夜敲响了回家的门。

这一刻,我感受到了一个生命与另一个生命的交流、理解与连结。这一刻,我好像也与作者感同身受了。在我的故乡——西兴古镇,这里也有独属于我的一方天地。福资桥连接着现代城市和古朴小镇,走过福资桥,就像爱丽丝掉进树洞,来到另一个世界。多情的风穿梭在老街巷弄中逗弄着西兴灯笼,铜狮把手拍打着木门,那是风在和我捉迷藏,城隍庙遗址两座威武的石狮子守护着古镇,世界上的热闹与它们无关。我常常托着饭碗蹲在岸边,看着官河上的小船轻轻摇晃,拨动着缓缓流动的时光,偶尔调皮地丢下一块石子,打乱它的节奏。这是我与故乡的秘密,只有石头缝里的毛豆蟹知道。

在刘亮程这个“闲人”的笔下,这片大地上的人、事、物,总能拥有最广袤的自由和最丰盈的生命,但字里行间,却时常流露出“此刻”的孤独。起初我并不能理解这种孤独,可当我回到古镇去看望奶奶,看见全新的西兴古镇,我理解了。古镇仍旧是那个古镇,甚至因为建筑得到修缮,环境得到整治变得更好了,墙上画着精致的壁画,北塘河的游鱼也来了。它们霸占着小小的官河,可怜的毛豆蟹只能举家搬迁,不知道去哪了。从此,我的秘密再也没有人分享,一个人要守住一个秘密是很孤独的。

从离开故土,单枪匹马在城市里闯荡,他离开了太远太久。久到时过境迁,眼前所见,已是再也回不去的故乡。村庄上头再也不会冒着七种颜色的炊烟。炊烟没了,村庄的根也就没了,村庄也不复存在。

变化不是倏忽而至的,它是一秒跟着一秒,一天追着一天悄然变化的。不论是渺小的我,还是比我大很多的刘亮程,我们都无法抵抗如车轮般滚滚而来的变化。惊觉,我也成为了被剩下的人。

刘亮程只能和那条冻伤的腿一起,在炉火前依靠着对自然的想象和对故乡的不断回溯构造一个属于他自己的村庄,而我也只能在生活的间隙,回到官河边坐一坐,和官河上的小船一起,等我的小毛豆蟹回来。

官河里的水仍旧流动得那样缓慢,恍然间我看见一个扛着铁锨的男人静静地站在麦田里,守望着他一个人的村庄。

此时,我已经分不清究竟这“刘老二”究竟是离开的人还是目送的人?或许他和我一样,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想回到故乡的人吧!

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篇5

人性从来都没有具体的定义,只是因为人世间逐步演化的文化,让他它有了模糊的想象,后被世人所认可,以此为界。

起初的我认为人性应该是有血有肉,不漠视生命,有着宽广的肚量,不会因为一点小事而迁怒旁人,也不会在大事上不知是非。

想法改变是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得到了一本书《一个人的村庄》,它让我知道,一个人的出生并不能代表他的未来,而同一个环境下,不同的人性所做出的选择是截然不同的。

主人公既是一位农民也是一个作家,我们无法去否认,他的内心是否定义出自己作家的心理,如同文中所写,人们时常埋怨生活,埋怨社会,甚时代,总认为是这些大环境造成了自己多的命运。

我认为在无法改变自己当下的环境时,应努力提高自己,让心境改变,从而在艰难的困境中获得简单的幸福感。

例如在某个夏日午后,我在打扫卫生时,打破了朋友送我的瓷狗,那只小狗通体白润,歪着头,嘴角翘起,耳朵竖着,尾巴向上翘着,就这样看着我,恍惚间似是活了过来向我撒娇,说不出的可爱。

而如今躺在我手里的只是冰凉的碎片,感受不到一丝温度,我看着他心里有些难受,但强忍着不让自己难过。沉默地看着,忽然,灵光一闪,拿出了胶水和专用的粘合工具,小心翼翼的用碎了的碎片,按照我脑子里的模样慢慢拼凑,期间,我大气不敢喘一声,生怕惊扰了我的动作,使得希望破灭。

终于随着最后一块碎片安稳的契合在身上,一只活灵活现的狗狗又一次展现在了我面前。看着它,好像忘却了之前经历过的伤害,心里说不出的满足。

所以在改变心境的同时,连事情也变得迎刃而解。所以说,不管未来会怎么样,但至少现在还掌控在我手中,只需要大胆的去实践,才会有更好的未来。

所以,大胆的去尝试吧,热血的生活就应该带着洒脱不羁的灵魂和自由的心,人性从来都不能泯灭你的生活的向往和探险的快感,希望有朝一日,人性不是一个模糊的,而是多姿多彩,没有定义的。

读一个人的村庄有感 篇6

风总是在吹,夕阳总是在垂暮。

风卷起沙土,混入空气,吸入黄沙梁乡亲们的体里。说黄沙梁是沙,不如说沙是人们。黄沙,白面,老,夕阳中的轮廓漫步乡土路,这便是生活。

成长,离乡,在长辈父母的目光中抹去背影。收拾行囊,远去的人影远去的故乡。如同一场风,总要离开它的起点,只是终点在何方,谁又能说清呢?

每经过一处,都要卷走一些沙土,以掩盖故乡泥土的气味。嘴上说着,我一点也不想家,用各式各样华丽芬芳的泥土掩住故乡的味道。又有谁知道心中暗自抓着那把故乡的土哭了多少回。

多年之后返回故里,故里面貌一新。只是沙土依旧在飞扬,人们虽已老去却依旧是原来的人们。再抓一把黄土,嗅嗅,用泪水与心将它湿润,告诉天空你已经回来了。

可家的方向,早已消失不见。

作者曾经说过,他离家用30年的时间向前走,而剩下的三十年,就用来往回走。等他回到家乡时,这里的一切早已大变样了。他坐在记忆窗前努力,回想着以前的一切,想要寻回,那属于他的家。明知前方希望渺茫,可他却仍不放弃,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穷极一生,只为寻回那离开的家。

成年人似乎都在做这样的事儿。

看看身边的人,他们背井离乡,只为成就自我。在陌生的城市坚持不懈,用尽全身的气力来突破自我。功成名就的那天,想要回家了,可竟然忘记了回家的路,因为那个家只剩下一个架子了。父母离世多年,兄弟姐妹们在各自的拼搏中,联系很少了,即便坐在一起,也已经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那份华丽原来只是一个外壳而已,一个令人羡慕的,令人期待的,可却是不堪一击的。只有内心那份小时候的记忆中,那个荒僻、破败的村庄给予的温情才是华丽外壳下的保护伞。

我突然明白,自己的富有。因为我拥有人生中最为需要的那份积淀,那是由村庄编织的家的味道。它在孤独之时,充满内心的丰盈;在颓废之时,感受希望的到来。因为有它,我时常心怀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