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读书生活为题的优秀作文 篇1
我爱上读书,缘于生活在唐诗宋词的中国传统里,一曲秦时明月,万里长堤书城,不免让爱读书的我深深沉醉。我的心灵因为阅读而喜悦,因为读书而沉静,因为理解而高贵。“读书之乐何处寻,数点梅花天地心”,我幼小的灵魂就享受到这种幽静的真谛、这种神智的清雅、这种无上的乐趣,我当感谢我的父母和老师。
曾记得自己读的第一本书是《狼牙山五壮士》的连环画,是妈妈给我卖回来的。那时,我认字还不多,只能认识书上的一部分字。妈妈就在旁指着图画,要我先给她讲图画的内容。我讲过之后,她才给我读图画下的文字。在我幼小的心里,觉得那些图画是那么丰富,而那些文字又是那么神奇,能够准确的陈述图画的意思,也能把我心底的话用文字的形式表达出来。世上真的还有比这件事更神奇的吗?没有,一直到现在我都觉得这是世上最神奇的奥秘之一。我在心里暗暗地想,文字,总有一日,我要揭开你神秘的面纱,我要看看你平凡安静的表层之内,是如何的温柔敦厚,是如何的摇曳生姿,是如何的清丽迷人。
也曾记得自己买的第一本书是封面有插图的《三国演义》。那是在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一天,爸爸带我到集市上闲逛。在一个书摊前,我停下自己徘徊的脚步。那一本本排列得整齐而有序的书籍像磁铁一样吸引了我。我趴在书摊上挑了很久,选了一本《三国演义》,封面上印着一位武将,手持长枪,跨着白马,甚是威风。看到那本书,我的心一下子就丢了一样,跑进书里去了。在我再三的要求下,爸爸终于从并不饱满的钱包里慢腾腾地掏了八元钱出来,并和小贩讨价还价了半天,并最终以七元钱谈妥了价钱。我在旁边站着,心里七上八下的,总是担心小贩不肯降低价钱,爸爸一拂衣袖就走了,那我的读书梦就要落空了。价钱一谈妥贴,我拿起书就往家里走,边走边看。后来,知道了封面上威武而英俊的将军,便是三国时出名的常山赵子龙将军,他便成了我少年时崇拜的偶像。除了赵子龙之外,在这本书里,我还喜欢睿智的诸葛亮。这本书给了我无穷无尽的乐趣,我从中知道了许多有趣的故事,也学到了许多知识,还明白了许多道理。这本书虽然也不是很珍贵,现在,纸张也已微微泛黄了,书边也有些卷曲了,封面也已不如我初买时的鲜艳醒目了,但是我一直把它珍藏着,放在我卧室书桌的一角,一直到去年学校开展“书香校园”活动,我把它拿出来捐给了班上,希望其它同学也能读一读我这一本心爱的书,也能如我一样享受这本书带来的乐趣和智慧。
在我的读书旅途上,班主任老师给予了我许多具体的指导。他说,知识很重要,但比知识更重要的是方法,比方法更重要的是方向。所以,我知道了读书还要善于选择,知道了精读和浏览的区别,知道了读书的过程就是一个大浪淘沙的过程,丢弃的是沙子,留下的是真金。读书的时间又从那里来呢?老师告诉我们说:“古人云,马上、鞍前、厕里,日之余,忙之余,夏之余,年之余,古人意思是说在路途中,在厕所里,一日之余即是傍晚,忙之余即是忙中的闲暇时,夏之余即是炎热的正午,年之余即是寒冷的天气,古人认为这些都是读书的好时候。现在,我们提倡睡觉前翻一翻书,把单词或生字做成卡片随身放着,上厕所时拿出来看一看,早晨起床锻炼了身体后再翻一翻书,读书人就要做到”坐拥书山笑,那管红尘闹“的那一份淡定,那一份从容,那一份坚持。自此,我便养成了睡前看书的习惯,在书香里入睡不也是一件很高兴的事吗?自此,我便养成了蹲厕时记单词的习惯,只闻书香之美妙,而不闻厕所之异味,不也是一件很快乐的事吗?自此,我便养成了处处留心书本的习惯,有书卷为伴,有书香盈鼻,不也是我用一生的时光来祈求的事吗?
书读得多了,自然有一些关于书的感悟,看书如看人,读书如读心,封面是人的外表,内容是人的灵魂,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本封面素雅而高贵、内容纯洁而深刻的书呀。我希望,一被别人翻开,扉页就有一缕鲜花的芬芳迎面飘入读者的鼻子里。读书的最高境界,莫过于宋代大儒张载所强调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应该是读书人追求的最高境界,是理想的高峰。把这个境界当作读书人的追求,让自己高雅渊博,胸怀自然宽大开阔。
我的读书生活为题的优秀作文 篇2
也不知为什么,我对书总是那么有感情,不管什么书,我都舍不得扔掉。读书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记得那时我上小学的时候,我就发现我对书特别地痴迷,特别喜欢看书、读书。
那时候的童年时代,没有什么可玩的东西。不要说电视机没有,就连家里的一台破旧收音机也是舅舅家给的。童年的业余生活很是单调,上完课写完作业后,我就通过读书来打发我的时光,把自己和书融为一块,那是一件非常幸福快乐的事。
那时候读的书很杂。不管什么课外书,我都喜欢读。可能因为年纪小,什么都不懂。求知欲特别强,什么东西都想知道,通过看书,我知道很多东西,读书能让我解开心中很多的困惑。
我对书很是痴爱,看过的书我都会仔细地保存起来。
倘若看到书如果不小心被撕坏,我便会心疼不已。有空时我就喜欢坐下来,翻开原来读过的书,看着原来在书做的笔记,回味起原来读书的感受。与书中的人物同乐,与书中的主人公同悲。老书经常翻读,每次重读都会带来不同的感受,尤其是经典的作品,重读时对人生的启发和感想都有不同,这种变化可能和自己年纪变化及平时的阅历经验有关吧,从小学到我去南昌求学的课本,我都细心地保存起来。每当看着课本自己用笔标注的注记时,我就感觉我又回到了自己的童年时光……这篇课文我上课朗读时得到老师的表扬;这本数学参考书是我数学竞赛时老师奖给我的;这本书是我用零花钱攒了一个月买的;重读着儿时的课本,回忆着童年的一幕幕快乐的往事,那时一件非常快乐高兴的事。很可惜的是那些保存长久的课本因家里老屋倒塌而损毁,只捡到一部分好的课本得以继续保存,损毁书本的事让我难过了好久。
读书对我来说,是一种很好的消遣方式。
记得原来上学时,每当做作业累了的时候,我就会拿出好的课外书,仔细地欣赏起来,欣赏美文、品读作者给我们讲述人生的哲理、跟着书本,一起浏览世界的名山大川;跟着书本,一起去探索我们未知的世界。学习的疲劳感就在快乐的阅读中得到了释放。看完一段时间课外书,又让我有了饱满的热情投入到紧张的学习中去。
现在参加工作了,空闲时,我也喜欢看书消遣时光。看书时倒上一杯热茶,边品茶边看书,书香、茶香沁入肺腑,那份惬意非性情中人不可言说。读到好的词句,感觉默读没意思,还须大声诵读出来,手舞足蹈,让自己的情感得以表达;比如读到苏轼的词《念奴娇·赤壁怀古》,”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这样的词,默读和诵读的感觉是完全不同,诵读更能体会到这首词的雄浑苍凉,大气磅礴,给人的心灵以震撼之感,让人有种痛快淋漓的感觉。
再比如当我们读鲁讯作品《少年闰土》”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地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跨下逃走了。 “……当读到这些文字时,在脑海中便浮现出一幅非常唯美的画面,让人的心灵得以放松。
读书还能让我解决工作上的很多难题。
现在工作之余,除了读些自己喜欢的书作为消遣外,我还会阅读业务上的书来指导工作,促使我把工作做得更好些。我是从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如果业务上不熟悉,不掌握,就很容易犯错误。前不久,我邮购了一本《国土资源案例分析》一书,书中所选的国土资源案例都来源我们的工作中,该书通过对每个案例的详细分析讲解,让我对业务工作有了很大的帮助,解开了我工作中一个个疑惑;通过阅读业务报介绍的经验作法,让我结合实际灵活运用,又解决很多工作上的难题。比如前不久我们开展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个地方介绍他们集体土地确权工作经验《磨刀不误砍柴功——宣传工作的重要性》,我在开展确权工作时加以借鉴学习,强化宣传工作,这使得我镇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的进度明显加快,矛盾纠纷也少多了,这就是读书给工作上带来的好处。
读书是一种享受,我们可以在享受中得到体会;读书是一种体会,我们可以在享受中得到乐趣;读书是一种乐趣,我们可以在享受中得到知识;我读书,我快乐!让我们都来读书,让常读书成为我们的一种习惯,让我们心灵跟着书本去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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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生活为题的优秀作文 篇3
书是我的好朋友,陪伴着我长大!
听妈妈说,在我还是几个月大的时候,妈妈就给我买来了五颜六色的小图画书。每当我午睡或者晚上睡觉的时候,妈妈坐在床上靠着靠背、叉开腿,让我坐在她的两腿之间靠着她,和我一起看书,妈妈讲,我看。那时候我便被书中的彩色画面所吸引,妈妈说,那时的我并不像其他小朋友会撕书。妈妈说,我是个爱书的孩子!就这样,小小的我便从书中认识了五彩斑斓的颜色、各种各样的动物和植物以及各种生活用品。妈妈还给我讲婴儿故事,一直讲到我睡着。妈妈就这样讲着讲着,我就这样听着听着。渐渐地,我就离不开书了,也离不开妈妈的故事了。直到现在我还有睡前听故事的习惯,不听故事我就睡不着觉。
一岁左右,正是我学说话的时候。妈妈给我订了《百首古诗》、《百首宋词》、《百首儿歌》、《游戏故事》和《三百千》。那时候,只要妈妈一有空,就和我一起读。在我玩耍的时候,妈妈就给我放磁带。妈妈经常骑着电动车,让我坐在前面,带我出来玩,我们走在路上,看到了小鸟,我就口齿不清的和妈妈一起唱“我是只小小鸟,飞就飞,叫就叫......”。看到了小蜻蜓,我和妈妈就唱“小蜻蜓,是益虫......”。总之,妈妈总是随机地教我。慢慢地,我会唱许多歌儿,会背许多古诗、宋词,会讲许多故事。那时候,给我印象最深的古诗就是《教子诗》:“小子读书不用用心,不知书中有黄金。早知书中黄金贵,高照明灯念五更。”只要有人问我“为什么喜欢书呀?”我就会说:“书中有黄金!”惹得大家哈哈笑!当然,各种各样的童话故事,在我睡觉前,妈妈是必须给我讲的。
两岁左右,我的书渐渐地多了起来。成语故事、寓言故事、睡前故事、亲子故事、名人故事、儿歌、谜语.....妈妈说我长大了,有时候会让我自己指着读。可是我比较懒,还是喜欢妈妈讲给我听。有时候,妈妈讲着讲着就睡着了,我就自己看。我从书中知道了许多故事,明白了许多道理!
三岁到五岁,我上了幼儿园。妈妈给我订了《东方娃娃》和《幼儿故事大王》,还陆续给我买了《十万个为什么》、一整套的《怪怪问》、《科学童话》、一整套的《110个故事》、《培养好习惯》、《培养好性格》、《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以及介绍性教育的书,等等。我的书越来越多,那时候我最喜欢的事就是和妈妈一起读书,欣赏书中美丽的图画。慢慢地,我从书中懂得了许多道理、知道了许多有关天文、地理、历史、政治、科技、军事、等方面的科学知识......我还知道了自己是妈妈生出来的,既有爸爸的一半,也有妈妈的一半,还知道了自己的身体特征,自己的隐私。我还知道了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故事,梁山108个好汉的故事,唐僧带着三徒弟取经的故事,魏蜀吴三国的历史故事等等。妈妈说,书是我认识世界的窗口!
六岁,我上了小学。妈妈说我长大了,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妈妈又给我订了《小爱迪生》、《小牛顿》、《自然探秘》、《科普童话》、《智力》,还给我买了《道理故事》、《聪明故事》、《勤学故事》、《智慧故事》、《小故事大成功》、《狼皮卷》、《中国传统美德故事》、《培养男子汉气质》、《每天进步一点点》等等。妈妈还给我买了一些注拼音的书,比如《一年级的小蜜瓜》等。这些书,有些是我自己读的,有些是妈妈给我讲的。我和妈妈每天都读书,一天不读书我就难受。妈妈说,如果哪一天不给我的脑子灌输一点知识,就觉得对不起我。我也总是贪婪地吸收着书中的知识!书中的各种发明创造、各种科学家的故事、各种动物植物的知识、各种探险的故事.......令我流连忘返!我真是越来越爱书了!书真是我最好的朋友!
妈妈说,书就像我的翅膀,我读的书越多,我将来就会飞得越高越远!
我的读书生活为题的优秀作文 篇4
多少次幻想,若时光倒流,若重新来过,我一定好好学习,多读书,考上自己梦寐以求的大学,让今生不留遗憾!可惜,这只能是幻想!不是梦想,因为,梦会有实现的一天,可大学梦在我的人生旅途中再不会实现!
青春岁月,行如流水,浑浑噩噩虚度了几十年!
四年前,家里买了电脑,也就是从那时起,网络改变了我的生活,改变了我。
上网不为玩游戏,不为聊天交友,而是注册博客,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心灵空间。曾经想:虚度时光,将来老了,蓦然回首,给自己给后代能留下了什么?没有,除了日渐长大的儿子,还有写满沧桑的脸庞,什么都没有。真是可悲,可叹!
渐渐地,博客成了我的知己,每天随意敲打着,用纤纤墨痕勾勒出的横撇竖捺,梳理着一天的思绪,心不寂寞。
文字是我网络中的挚友,不可少的一部分,可是,在每天的书写中,感觉到想象空间的狭隘,词句的困乏,由此感受到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我要读书,要丰富内心世界的色彩,要让自己的文字与心灵有润味有,做为女人,更应如此!
读的第一本书是安意如的《人生若只如初见》,作者用她自身的独特,清丽、感性的笔调不卑不亢地描绘出一幕幕古典诗词背后唯美、动人的历史爱情故事。古韵中有新风,新风中有古韵,几分亲和,几分顽皮,几分魅力,几分辛辣,字字句句,段段行行,让我痴迷在每一个诗人、词人的爱恨情伤的故事中。
曾教儿子背诵《长恨歌》,说实话,在没读这本书之前不知“宛转蛾眉马前死”“君王掩面救不得”的凄惨景象,只知道李隆基沉溺了,“三千宠爱在一身”“从此君王不早朝”,所谓的红颜祸水,往往是无辜的!
背诵陆游的《钗头凤》,却不曾背过唐婉的《钗头凤》,从书中看到唐婉伤心饮泣的一阕词,只有叹息,有缘无份空悲切!一杯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错的是兄妹依恋同一屋檐下,错的是孝从母命,错的是一支钗头凤衔去一世的情缘,人生聚散天注定,只能求得来世!
《人生若只如初见》一书,记载了古代很多诗人、词人的爱情,有喜有忧,有笑声有泪水,不知不觉中感动着他们的情伤,了解历史人物的软弱与磊落,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文字水平。
读书时,喜欢一支笔一个本,好的词句,精美的段落,摘抄,据为己有,俗话说,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会抄,会用,才能够真正地驾驭在文字之上!
读名著《三国演义》还是受儿子影响,《三国演义》中的每一个人物,每一环节,儿子会不假思索地说出来,让我这当妈的佩服得五体投地。《三国演义》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可我却不如个孩子,为了不让儿子看扁,我要读书!几天时间把《三国演义》读完,其中乐趣只有读书人自己知道。
读过《三国》之后,在儿子面前有了自信,再探讨起来,不再是一言不发,假装斯文,侃侃而谈令儿子刮目相看。
记得在一篇文字中曾提到“三姓家奴”,发到论坛之后,朋友们用异样的话语点评,哇,女人能知道“三姓家奴”真是不简单!为此,自豪感油然而生,得意、兴奋,不过只藏于心,不以为然地回复朋友,女人怎就不能知道“三姓家奴”,太小瞧女人了吧!话说中夹杂着十足的傲气,可心里却偷偷地笑,不过是现学现卖而已!
读过村上春树的书,最喜欢的还是《挪威的森林》,吃饭时看,睡觉前看,一行一行不忍心错过一个字。直子死了,木月的死还是个谜,友情爱情的离去,没有让渡边萎靡,而是在绝望中找到人生真正价值所在。
生活在物欲横流的世间,面对生老病死,经历悲伤与痛苦,往往在这些中人们容易失去自我,而文中的理解正是告诉我们,生活不会不尽人意,也不会尽违人意,悲伤使人痛苦,但是,要学会坚强,只有坚强地走出来面对生活,才是我们唯一能够做的!
闲暇时,经常带着儿子到“图书大厦”买书,购买曹文轩的儿童文学是我们最得意的一次,本意是要儿子读,可看着崭新的书就忍不住翻开,之后却爱不释手。《草房子》可以说是最有代表意义的一本,九年级课本中节选了其中一段,儿子很是得意地跟老师说,我家有这本书,我读过!
《草房子》写的几个个性不同的少男少女,纯情,可爱,用他们的真实真诚演绎了一段段感人心动的真挚故事。文字朴素,不失优美之感;地方偏僻简单,却不丢浪漫情怀,读中,仿佛自己的童年就在眼前。
读书,对于我没有过分的要求,只要是健康的,能够让我感动其中的都可以说是好书。读书中,感触最深的是社会性小说,在文字中感受社会,融进社会,从而弥补了生活中对社会的认知与了解,用自己的思维去认识社会,融进社会,给自己的心灵找到一隅之地,仿佛应了那句格言,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书的好与不好,只有读了才知道,另外,好与不好的标准对于每个人也不尽相同。一本书读过之后,能在书中学到不知的新鲜事物,能重新认知一个新世界,能被书中的理念深深打动而得以启发,就是这本书的价值所在,也可以称得上是一本好书!
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书,不分老少不分国界,读书,不仅陶冶人的性情,还能陶冶人的感情与气质,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则是人类进步的促动与步伐!
喜欢读书,却读书不多, 但这些已经让我在生活中汲取到营养,且受益匪浅,在这个困乏的时代中,金钱已经征服人类的灵魂,所以,只有让书籍来营养我们的精神,让书来慰籍我们的心灵了!
我的读书生活为题的优秀作文 篇5
中国文化博大精深,源源流长,如浩瀚的星河光芒璀璨。生命投入其中,象进入桃花园,触目皆是芳草鲜美,绿肥红瘦,总是让人目不暇接,流连往返。我喜爱那里的山山水水,画梁雕栋,亭台楼阁以及象征生命品格的梅兰竹菊,但我更喜爱那里的诸子百家,生命之花,因为有了他们,历史文化才得以传承,人文景观才呈现出无穷无尽的魅力。三十多年来,我一直在那里伫足了望,散步徘徊。
我遭遇了李白和杜甫,也遭遇了建安七子和竹林七贤,还有我最喜爱的柳屯田,他的千古绝唱: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不知迷倒了多少文人墨客,就连晚清国学大师王国维先生也为他亲自点评,说此句深得天籁之音,乃无我自境之典范。来到会嵇阴山脚下,那里虽然人去楼空,但古迹依旧,兰亭鹤立,曲水流畅,崇山峻岭,修竹茂林,小桥流水,给人以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之感。沿着这条路继续前行,百里之外,就能听到琵琶女铿锵有力的音符,那音符给人以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感觉,而琵琶女手抱琵琶半遮面,曲调未成先有情,听的连不远处的东船西舫俏无言,唯见江心秋月白……一切都浑然天成,让人禁不住遐思翩翩,更何况后面应接不暇,风景不断。生命遭遇这样的良辰美景,岂不是天上人间?
三十多年的读书生活,三十多年的读书阅历,真的让我心智大开,精神无边,一如蓝色天际,无边无垠。是的,我说过,读书如寒鸦戏水,冷暖自知。这么些年来,不管风雨如何变换,于我心却永远遵循一条原则,那就是诸葛孔明在给他儿子的信里所言:静以修身,俭以养德,宁静致远,淡泊明志。对于他的这句话,有很多人尤其是读书人曾一度将它捧为圭臬或者立身图志的座右铭,然而,事实却告诉我并非如此。换句话说,一旦这些人走上仕途,没有一个真正能做到象诸葛那样,一直保持书生本色!这就是我不愿放弃并且耿耿于怀在这里提起他的原因所在。我的意思是说,做一个纯粹的读书人容易,但出将入相后还不改当年的青云之志,那不仅仅是可圈可点可以了得,而且更应该值得每个喜爱读书生活的人铭记于心!这样做,才真正符合一个人读书的品德与标准,当然它也更符合读书生活的要求。老实说,我向来不反对儒家学而优则仕的倡导,但如果仅仅为仕途而读书,那是我所不屑的,甚至是鄙视的。说穿了,这种人本质上不是为读书而读书,而是为了两个字而来:名利!是的,为了名利有多少人成了孤魂冤鬼,有多少人卖国求荣,又有多少人晚节不保。袁世凯、周作人、李鸿章之流不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人物。
读书明志,这是最基本的道理,然而,要想让这志明亮通达那可不是轻而一举的一件事,因为这个世界欲望太多,诱惑太多,包括金钱、名利和美色。所以做为一个读书人应该谨记诸葛孔明的话:宁静致远,淡泊明志。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对它念念不忘,才有助于生命灵魂的长进。三十多年来,我的读书生活一直行在其上,所以它不仅保证了我生命的质量,而且让我精神品质得到无限提升。可以这样说,我对物质生活一点没有要求,只要有饭吃,有衣更,有为我遮风避雨的屋子就行,而读书生活我从来不马虎,不懈怠,总是要求自己天天与书相亲,至于时间早已不是问题,随心所欲,游目聘怀,能让心释放,让灵舞蹈就好,总之,轻松愉悦,赏心悦目是我现在对自己读书生活的要求,我清楚地知道,从前我不靠功名,以后更不会去投入,因为它长期以来一直与我的性情向悖,凡是与我性灵向左的事我不会去做,更何况年今不惑。生命到了这个份上,应该多走进自然,亲近自然,才有益身心健康。健康很重要,至少它能保证我以后的读书生活。有了读书生活的保证,我的生命才一路高歌:风景这边独好!
我承认,三十多年来我的读书生活让生命跑的太远,古希腊、莱茵河、法兰西、日尔曼、俄罗斯都是文化重镇,那里有我留下的背影,与月色、星空交相辉映。但我更多的时间还是将它留在自己的土地上,因为这里才是我生命的根,因为这里才是我开花结果的故园,因为这里才是我灵魂得到抚慰和饱足的天堂。中国文化,中国精神、中国传统以及中国特色是需要、也是值得我用一生的时间去咀嚼和捍卫的。
我的读书生活为题的优秀作文 篇6
任凭岁月不断磨合我成长的轨迹上曾研扬起的棱角,却又固执地坚守着对于书籍始终不变的热忱与喜爱。 ——题记
五岁,少不更事的年龄,只因和伙伴捉迷藏意外地闯入了书房而碰落了一地的书。
我下意识地翻阅起来,但却发现其间不过是充斥着许多密密麻麻的小东西,又随机地挑了几本来看,却也是如出一辙。正当我觉得甚无趣而欲转身离去时,只听见”咯噔“一声,我循声而去,只看见一个小黑皮本子稳稳当当地躺在地板上。我出于好奇,便捧在手上玩弄了一番,忽而我被一些五颜六色的插图吸引住了。关于插图的内容,现在大致还记得一二,其中似乎有画着青蛙的,海鱼的,印象最为深刻要属画着六条腿的”怪兽“:若大若大的哈巴黑眼睛,沾满鲜血的大嘴巴 ,着实让当时的我下了一大跳。
后来,我一有空就往书房里钻,也愈发对书籍感兴趣,只为能够在书中找到好玩的画儿,认为那是我从未见过的新奇与刺激。这样一直持续到我上小学那会儿。
上小学时,书中精美的插图还是会让我对着书爱不释手,不过更多的则是读书带给我的快乐。当那时,爸爸妈妈白天不在家,我又不爱出门,自然寂寞难耐。于是,读书成了我打发时间的工具,而且面对读到类似于叶圣陶爷爷的<<稻草人>>中男孩儿和女孩儿划着心爱的小白船冒险时的情景,我的心总是会莫名的激动,仿佛我也置身于其中,同故事的主人公一块儿欢笑,一块儿哭泣。这无疑给我原本冷清的童年生活带来了一丝难得的心灵上的慰藉。于我,尤为弥足珍贵。我自小怕生,又不擅长表达自己的情感。恰是读书弥补了我这一感情上的荒漠。我因为<<西游记>>里孙悟空的嫉恶如仇而拍手称快,也为<<夏洛的网>>的那段无私伟大的友谊而潸然泪下,一样因《爱的教育》里头的罗纳儿一角而对其肃然起敬,同时为小瓦泥匠的不幸身世而唏嘘不已,我将全副喜怒哀乐都倾注于书,以至到了因书而动的地步!
不光如此,读书还使我增长不少课外的新知识,让我屡屡在班级乃至学校的”阅读之星评选活动“中脱颖而出,多次以高票当选。至今回想起来,我任为此深感自豪。由此,我进一步的尝到了读好书的甜头,也就越发的爱读书了。更令我想不到的是,读书还改掉了我从小活泼好动的坏习惯,继而变得安静内敛了些。这一改变也着实让我的父母惊喜不已。以上所列不外乎我先前提到的”读书的快乐“。
如今,我得益于读书给予的内心沉淀的悸动和深邃的思考。上课之余,我偶从看书中捕获灵感。拿《红楼梦》来说吧。”据我看来,其中只不过几个异样女子,或情或痴,或小才微善“,故作凄凄儿女态,到头来,”为官的家业凋零,痴迷的枉送了性命,有恩的死里逃生,无恩的分明报应“。于是,我惋惜于这些富有才情的女子的悲惨遭遇,深恶痛绝于那吃人的封建教条。合上书,此刻,我的心中噙满了泪水。我也曾为《汤姆叔叔的小屋》中的黑奴汤姆而深感同情,黑奴汤姆性情温顺、老实,对他的白人奴主更是一片忠心,可他却又帮助其他的不堪忍受的黑奴同伴逃离于奴主的虐待和摧残,最终,他的人生终以死亡画上句点,而换来了其他黑奴的解放。读完这本书,我的眼前仿佛浮现出汤姆叔叔那深远但又饱含苦难的眼神,似乎在向人们默默地诉说那段黑暗的历史,又警示着我:当今世界,种族歧视依旧十分严重,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为此而不懈奋斗!这又不禁让我想起了中国尚未进行民族复兴时期,国家影响力尚未趋于世界前列时发生的一件”小“事——国外某一公共场所内竖着醒目的广告牌,上面写着:华人于狗不得入内!这深深刺痛着每一个中国人的心——它时刻提醒着我们:落后就要挨打!想到这我难道还有理由不好好学习吗?
我莫不胜感激于你,书籍。读书,我于书海中汲取着人生的智慧,丰富着自己的阅历。这也是我所认为之书给予我们思考,即书之智慧。
书之乐,书之趣,书之益,于我足以使我的一生有一股温暖向上的力量陪伴,且坚持。由是,我的读书梦至长至远矣!
我的读书生活为题的优秀作文 篇7
我算不上喜欢读书的人。读书人身上那种高华的气质我不具备,读书人内心的那份宁静我缺如,读书人精神上那种执着我没有,读书人那种优美的文笔和高雅的谈吐我望尘莫及。但让我来说读书的故事,我还真有那么一两个,也许不精彩,但是铭心刻骨。
我的阅读兴趣,是从读”小人书“开始培养起来的。”小人书“又叫”连环画“,手掌大小,彩色封面,每一页都由富有故事性的画面和简练的文字说明两部分组成。在我们读小学那个年代,”小人书“已经相当丰富,什么《三国演义》系列、《西游记》系列、《水浒传》系列、《聊斋记异》系列等等,应有尽有,多得眼花缭乱。只要有小小一笔钱,就可以拥有一本心爱的”小人书“。那个时候,我哥他们已经在高谈阔论”朦胧诗“、”第三代“、”先锋小说“和汪国真、席慕蓉了。而我和一群乳臭未干的小把戏们,还在为狐狸精小翠和书生的爱情故事而泪流满面。
记得当年我们那里赶集时,街边有专摆”小人书“的地摊,一毛钱就可以看一本。那时候家里比较艰难,拿出一毛钱去看书,对我来说是一件奢侈的事情。但是,”小人书“的诱惑难以抵挡,那个时候农村孩子的精神生活比较贫乏,看”小人书“对我来说就是最高级的精神享受了,不像今天的孩子们,享受精神生活的渠道那么多。没有钱怎么办,就去看封面吧。每到星期天赶集,我就和几个小朋友一起去书摊前”看书“,刚开始最喜欢就是去贪婪地盯着那一本一本 ”小人书“地封面,想象着书里的内容。后来,我发觉了一个诀窍,那些有钱看书的小朋友,往往蹲在一边看,他们的身后,常常有一两个小朋友跟着借光,他们在私下里叫这为”蹭书看“。我想,我能不能也到那些看书的小朋友后面去借借光、蹭蹭书看呢?有了这个想法,又不敢贸然过去,”蹭书看“一个怕别人不情愿,一个怕书摊老板不允许。有一天,我终于下了决心,我见一个小朋友独自在那儿看书,我就悄悄绕到他身后,蹲下来,目光越过他的肩膀,开始了”蹭书看“生涯。这样的”看书“往往是有头无尾或者有尾无头的,记得一天正跟着一个小朋友看得入神,书摊老板突然出现在我身后,大喊一声:”不许这样看,要看自己掏钱!“吓得我赶忙站起来就跑,跑了半天,回头一看,老板并没有追来,这时候那”小人书“里的武松能不能安全通过景阳岗就成了我的牵挂。这种类似的牵挂还不少,比如,诸葛亮借东风有没有借到?孙悟空后来有没有从那个妖怪的大铜钹里逃出来?
直到有一天,我哥从楼上丢下好多的”小人书“送给表哥,我才知道,我家里原来也有一个规模不小的书库。我不知道那么多年,我怎么就没有发现。若干年后,我哥才说出了这个秘密。原来,我哥也是个”小人书“迷,他小时候搞到的所有零花钱,或者自己拣桃核卖得的钱,全部用来买了”小人书“。但我爸爸妈妈为了把他培养成”吃国家粮“的人,不允许他看”小人书“,认为那是影响他学习的行为。只要发现,必定没收烧毁。为了逃避我爸爸妈妈的目光,他的阅读活动,一直处于地下状态,直到他读高中,才主动放弃了这些”小人书“。就在我哥把大量的”小人书“从阁楼上往下扔的那天,我随手捡了十几本出来偷偷放进书包,如获至宝。整整一个星期,我如痴如醉地捧着那些”小人书“入迷。看完后,我又拿着自己的”小人书“去地摊,与那与老板交换,每换一本”小人书“,都会极其小心地翻开书页,细细品味那些画面和文字。我不记得在那段日子里,我看了多少的”小人书“,只记得经常因看”小人书“忘记了做作业。至今,那位书摊老伯,那读不尽的书摊”小人书“,成了我记忆中最温暖的一幅画面,那十几本小人书也成了我童年最值得骄傲的一次藏书。
我第一次接触真正意义上的小说,是读五年级的寒假。一天,我哥讲了一个故事给全家人听,这里我要顺便插一句,我哥讲故事的水平,在我们村是小有名气的。那天,他把那个故事讲得曲折迷离,跌宕起伏,引人入胜。听完后,还让人回味无穷。当时,我要求他再讲一个故事,哥给了我一本厚厚的《当代文学作品选》,并翻到其中一篇短篇小说叫我认真看。看完后才知道大哥讲的故事就是这篇小说里的事情。我用了一个星期看完了那本《当代文学作品选》,也许从那时候起,我知道了世界上还有这么有趣的一种文体,那就是——小说。从此,我迷上了看小说。
刚开始看小说没有选择性,各种小说我都爱不释手。当然,处于青春期的我,也爱看琼瑶和金庸他们,对他们的文笔又羡慕又崇拜。那个时候为了看他们的小说,经常在书籍封面套上当时包课本封面用的外壳,在课堂上装模作样地学习。也曾经和老师在课堂进行过猫捉老鼠的惊险游戏,现在回想那时的大胆行为,还有些后怕,因为好些书都是从人家那里借来的,万一被老师发现没收了,怎么向人交待?也许是善良的老师不愿意揭穿一个书迷的小诡计,也许是老师对我的盲目信任吧,那段阅读生涯持续了几年,从没有发生过意外。
参加工作后,人越来越浮躁,每天想的事情多了,欲望多了,就像雅贝马斯说的,”内心伸出的黑手已经快挡住明媚的阳光了“。直到有一天,随手抓了一本《周国平散文选》,随便翻看了几页,才发现自己已经浅薄了多年,庸俗了多年,在书这面镜子面前,我已经没有勇气面对自己的内心了。
我的读书生活为题的优秀作文 篇8
知名作家路遥先生活着的时候,写过一篇《早晨从中午开始》,这是他继写完《平凡的世界》之后所写的一部随笔,它清晰地为我们记录了他自己读书生活以及个人的喜怒哀乐和情感发展的脉络,写的非常到位,在我眼里它无疑是一部经典作品,远胜于他为此付出生命代价的书:《平凡的世界》。对于这本书我是在第一时间里阅读的,时间跨度相当大,涉及的面大且极其复杂,人物刻画的也还不错,一路读来,还真的让我身陷囹囫,不能自已。但它与《早晨从中午开始》相比,总是让我觉得似乎欠缺了点什么,这就象我读《红与黑》带来的那种感觉一样,就是让我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
但无论怎么去说,路遥先生是现代作家中最值得我欣赏、最值得我尊敬的作家之一。其他的不说,就单单一部随笔《早晨从中午开始》,就可以压到群芳,鹤立鸡群。读它,让我感动的不是他优美的文笔,也非细腻的情感,更不是他阅读的经历和创作时所付出的辛苦与热情,而是他表达的那种生活理念与处世为人的独立精神。读过这部随笔,还真的让我没有任何理由不感动,正如他在集子里自己所说的那样,完全有资格和别的作家一样倚老卖老,过着轻松悠闲的日子。但于他却偏偏做不到,因为他是属于那种宁可站着死,也不愿跪着生的汉子,所以,他挑战自己,用自己宝贵的生命做赌注,其结果无疑是胜利了。仅凭着这一点责任或者血性,会让多少活着的人或者名存实亡的作家感到内疚和汗颜。在这里我不想多说什么,我只是想说三十多年的读书生活我也是一样,只是没有象他那样功成名就而已。有人因此说我追随也好,仿效也罢,总之,我觉得自己没有辜负于他和岁月,更没有辜负属于我的读书生活。当然我清楚地知道,我之所以能有今天,完全仰仗于两方面的精神历练。一方面它来自于诸如路遥这样完全性格之人的激励,另一方面,是读书生活为自己塑造了一种坚毅的品格和生命意志。要知道,品格与意志永远是读书人所追求的最高目标。
还真的别说,作为一个鲜活的生命,还真不应该得过且过、稀里糊涂的活着,让岁月逐流水,让生命打水漂,这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的生活态度。真正的生命应该象路遥那样,舍得为生命下赌注,做到虽死无憾。屈子曰: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才是人为之所为,三十年来,我平淡而曲折的读书生活历练告诉于我,结果并不重要,过程才是最重要的。我主张生命应当实践,如果说我的读书经历算是一种实践的话,那么我的写作生涯更是建立在读书生活的历练之上,通过它才可以鉴定我三十年来的读书生活所带给我的成效与收获。理性而客观地说,我对自己所取得的成绩还是比较满意的,至少我没有象俗世里的人那样堕落成泥,至少我生命的每一天都在读书生活中度过,至少通过日常的生活反映我看见了自己丰满的羽毛,这羽毛离飞翔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但这无疑让我看见了希望。
但这希望于我还真的如鲁迅先生说的那样是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因为希望的实现不是一个人的乌托邦,它是一种社会的秩序,道德、良知的综合认可。如果个人具备了升腾的喜悦,而社会却处在黑暗之中或者风尖浪口,个人的希望自然成为一种泡沫的多数。所以我非常理解先生当年说这句话时的无奈心情,如果将它结合于目前或者我身上来说是最为恰当不过的了。但无论情形怎样,我的读书生活还是要继续下去,因为那是我生命的延续,品质的保证。
三十多年来,我的读书生活基本上让我与开头提到的路遥一样,早晨从中午开始,尤其是节假日,但还不是完全或者真正意义上让我做到与他一样,因为为了生存的需要,为了读书生活的需要,我还必须尽到养家糊口的责任,但我渴望在我有生之年,能看见这一天来临,这也算是给我一生读书生活的一种交代吧!
我的读书生活为题的优秀作文 篇9
我的读书生活就像我的人生一样,非常简单。
记得从很小的时候起,当我仰望那些有学问的叔叔阿姨们的时候,总是由衷地敬佩。记得在初中的课堂里,当老师传授给我奇妙的科学知识、当老师用文学的魅力将我带进优美的诗境时,“考上大学”就悄悄成为我心中的愿望。高中毕业后,我怀着上大学的美好理想去插队了。为了实现上大学的梦想,我玩命地劳动,整整四年的磨练我终于等来了读大学的机会,后来我有了自己所热爱的教师工作,它让我读书、读书再读书。那以后我就一直在高校中过着从教师到学生,再从学生到教师的读书生活。无论教师的地位在时代发展过程中的落或起,我始终为自己有一份能够不断读书的工作而欣慰和自豪。就这样,在高校工作中,我完成了硕士、博士、博士后的读书过程。按人们的话说,我把所有的书都读完了。其实,生命是有限的,而我们所能读的书更是有限。
我跟大家一样读两类书,一类是为工作而读的专业书,另一类是工作以外的“闲书”。为研究而读书是不轻松的,在某种压力下读自己不是太钟情的书,是挺烦恼的,而为兴趣而读书时,那是享受生活,最快乐的好事是读书而有收获。当我心情好的时候,我总是希望一个人静静地去读这两类书,去分享别人的智慧,当读到精彩的时候,我会独自开怀大笑,当读到感动的时候,我会泪流满面。读书让我感受到生活之灿烂,生命之精彩,个人烦恼之微不足道,心灵会在读书中升华,生命的质量也因此得到提升,我乐此不疲,因为读书,我的心一直很年轻。
读书伴随着我生命的过程,应该说,博士生涯是我最难忘的读书阶段,因为我是在不适宜的条件下与不适宜的环境中去读我的博士学位,太多的艰辛与感受深刻着我的记忆。记得那时候我可爱的女儿才刚刚三岁,而我已到了将近不惑之年,而就在那时,我知道我还可以去读我所向往的博士,因此我抛家别子,北上求学,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去重新做一个学生,与年轻人同住,一同到食堂排队吃饭,急剧的角色变换而形成的那种复杂的感受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当集体宿舍中,精力充沛的年轻人深更半夜嘻笑而回,天未亮就霹雳啪啦上厕所时,对于从小就有睡眠上困难的我,倍感不适应和痛苦,就在那个时候,我突然意识到自己误入了年轻人的天堂,加上对幼女的思念,心理的不适应使我信心全无,荒凉浸透了全身,记得那是我生命中第一次有了要屈服的念头,——读书的欲望使我坚持了下来,后来是优异的成绩使我重新拾回了信心,在别人看不到的辛酸后面,它成了我最刻骨铭心的一段读书经历。然而,正是这一段的读书经历,把我带到了研究能力的新起点。
知识日新月异,可读的书越来越多,读书的渠道也越来越多。当我通过书籍、通过电脑屏幕读全世界、读爱情、读友谊、读他(她)人形形色色的心情、读人间之千奇百态时,我感到了生命的茂盛。
我的专业是被称为社会科学皇后的经济学,她是研究人们经济行为规律的一门科学,当知识将这种规律描述得惟妙惟肖时,那简直就是一种艺术,我常常感叹于学者们的感悟力,喝彩于学者们的智慧,也因此增添了我读书的快乐与兴趣。
也许是一直在高校读书原故,我总爱把事情理想化,朋友们常戏言我社会化程度很低,对于这类善意的嘲笑我总是友好地接受,人类有必要那么复杂吗?
现在我烦恼于没有时间静下心在读书,总是有那么多的会议,那么多的事务,——。我相信有不少人跟我同感。因为读书,我们得到社会的承认,得到了更多的信任和更多的责任,然而,正是这种更多的信任和责任使我们付出不能静下心来读书的代价。我常常在想,是不是可以通过一种制度设计,减少完成责任的时间成本,让我们有更多的闲暇来读书呢?
读书让我们通晓历史,遐想未来,让我们短暂的一生更加丰富多彩,也许读书的真谛就在于,从读书中获得的知识会赋予我们更深刻的感受,而生命终将老去,感受却永远年轻!
最后我要说的是,我的读书生活与我崇敬的老师是分来开的,在我的心底里,他们每一个人都是一本最好的书,我所有的读书收获,都可归功于教导我读书的老师们智慧与人格的激励!
我的读书生活为题的优秀作文 篇10
昨晚11:30,被窝里,手机屏幕显示:《盗墓笔记》第八部五十一章节您阅读的章节尚未更新……
就这样,随着这页文字暂停了我这一段昏天地暗的手机阅读。一次偶然的机会,在一期读书栏目中看到有位观众提到《盗墓笔记》,于是在手机上搜来看,谁知这一看却一发不可收拾,每天晚上收拾麻利躺在被窝里的时候就打开手机看,曲折的情节让我欲罢不能,常常是看得眼睛酸了,手指也提出抗议的时候才肯作罢。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将近半个多月,一直到昨晚看到了最后一页,却没了下文,也好,暂且休整,只怕一直这样看下去,眼睛要早早地毁掉。
其实,这不是我在手机上读的第一部小说,在此之前,我已读了几篇了。最早的是《山楂树之恋》,而后是《京华烟云》、《藏地密码》(这也是相当长的一部小说)、《一句顶一万句》等等,我并不是喜欢用手机阅读,而是觉得手机阅读有它的便利性,但也不可避免它的不足和对眼睛的损伤。更多的时候,我更喜欢的更提倡的还是读真正的书。
说起读书,我觉得自己很幸运,早早地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上小学的时候就喜欢读书,而且也读了不少的书。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爸爸是个教师,家里到处摆的都是书,爸爸每次出差回来送给我们的礼物也是书。环境的熏陶的确有很大的影响,印象中,爸爸从来没有要求我去读什么书,完全是一种宽松的阅读状态,我像一条快乐的小鱼,遨游在书的海洋里。小学四年级暑假读了《水浒传》,这是我第一次接触长篇小说,在看长篇的同时,因为年龄的关系,我和弟弟曾一度非常迷恋郑渊洁的童话,但这种书爸爸没有给我们买,书店里倒是有,那个时候家境并不算好,一本童话书的价格对于我们来说是比较昂贵的,那个小书店的老板做生意也非常的灵活,他允许我们这些看书却不买书的小孩子在他的店里看,条件是看一本一角钱,当时我和弟弟就常常拿着辛苦积攒的零花钱去看书。零花钱怎么来呢?当时有一条途径,我和弟弟把爸爸喝过的空酒瓶积攒到一定的数量就自己送到废品收购站去卖掉,这样就可以有了一定的收入,足够我们看书付费的了。除了看郑渊洁的童话,我们还经常到大街上去看连环画,那个时候,大街上有几处固定的摊点让人坐下来看连环画,老板用一个大大的木板撑在地上,上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连环画,看一本好像是一分钱还是五分钱,总之价钱相当便宜,我和弟弟常常是一坐就一个上午,直到看到老板提醒我们该回家吃饭了才依依不舍的离开。相信跟我这样年龄的朋友应该都有这个印象,连环画给我们这代人的影响也是比较大,现在的孩子很难看到连环画了,即便是还有卖的,但都是包装比较的精美,怎么看却都寻不到当初的那种感觉了。
爸爸喜欢订很多的杂志,读初中的时候,我最喜欢看到是《十月》、《收获》和《人民文学》,尤其喜欢看里面的短篇和连载小说,每有一期新的杂志来到,我总是和爸爸抢着看,看到高兴处总是呵呵大笑,奶奶每次看到我傻笑的样子总是笑我是个傻姑娘,有时读的太精彩了,边看边吃,常常是一碗饭吃了大半天,招来妈妈一顿数落,可这样的情形似乎一直都未改变。看书的时候,最喜欢的是躺在床上,或歪在椅子上,虽然知道这样读书姿势不正确,对视力也不好,但我总觉得读书本来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就应该用最舒服的姿势才能读的有滋有味,我甚至无法想象正襟危坐读书的样子,那样对我来说不是享受而是受罪,所以现在我还有这个坏毛病,所幸我的眼睛尽管经受如此摧残,却依旧保持着令人嫉妒的视力,一点近视的征兆都没有,看来我拥有的不是一般的眼睛,而是“火眼金睛”了!
现在的工作比较繁忙,但我依然离不开阅读。基本上每个月都会在卓越网上买一些书,所以现在我的书也是我的一笔财富,换一个角度说,姐弟几个只有我继承爸爸的衣钵,就连买书这个爱好也一成不变地继承过来了。只要听到有人提到那本书好看,或者在看文章的过程中看到一本书的介绍,或者对某个作家特别感兴趣,都要买来看一看的,而且我还有一个喜好,如果看到了一个好电影或好电视剧是由某部小书改编的,我是一定要找来原著看一看的,我认为,电影电视剧改编的再好,演员演的再到位也不比看原著,因为原著中的很多细节和经典不是表演完全能够表现出来的,心灵与文字的碰撞也是任何形式都取代不了的。
古人云:“三日不读书,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我虽没有如此强烈的感觉,但觉得阅读已是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方面是教学工作方面的需求,知识需不断更新;一方面是使生活更充实,找到自己的精神粮食,更快乐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