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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行为问题自查报告

办学行为问题自查报告 篇1

20xx年,城乡规划办公室行政服务窗口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帮助下,在县优化办和行政服务中心的正确指导下,在业务科室及“中心”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审核受理规划建设项目,全年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办窗口共受理各类规划审批事项311件,按期办结各类事项311件,办结率达100%。全年没有接到服务对象投诉,办结率和服务对象满意率均保持了较高水平。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简化办事环节,创新服务方式,努力提高中心服务水平。

我办结合规划工作实际,大力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创新服务方式,不断营造规范、高效、便捷的行政服务环境。本着构建审批与服务、审批与责任挂钩的原则,实行审批一条 龙、服务一站式的行政审批机制,真心实意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认真落实所有行政审批项目进驻中心到位,行政审批职能授权到位,使规划行政审批职能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扎实推进规划工作全面科学发展。( 作文吧 WwW.zuoWenbA.net )

(二)严格按要求实行窗口业务员a、b岗制度。

我办窗口严格按要求设业务员a、b岗,进一步明确规定a岗工作人员和替代岗的b岗工作人员,a岗人员因开会、出差、等缺位时b岗人员就立即补替,确保了窗口天天不缺位。避免日常业务受理工作因某个工作人员个人因素而停滞不前,杜绝办事群众“找不着人,等不到人,办不了事”的现象。这一制度,受到办事群众一致好评,真正做到了想群众之所想,民众满意度大大提升。

(三)规范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

我办要求所有涉及行政审批的项目一律进行政服务大厅受理,所有收费项目全部在大厅办理,并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热情接待前来咨询、办事的群众和建设单位,为服务对象耐心解答咨询的问题,并一次性告知其办事程序和申报所需材料。全年不存在超期件和厅外收费现象。来我办窗口办事的单位或个人均对我办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表示非常满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存在两头受理现象。

城市规划工作千头万绪,涉及专业规范较多,各项数据要求精确,而且,由于我办成立时间短,人员不足,懂专业人员更少,派驻大厅工作人员对城乡规划情况了解不深,因此,必须通过我办内部业务科室才能办理规划相关业务,有的审批事项甚至要上报县规划委员会进行研究,导致部分审批事项“两头受理”、“两头跑”,增加工作量和工作难度;

(二)办事效率还不高。

我办所有审批事项均实行四级审批制度,即科室出具审查意见后报主管主任、主任和主管县长审批,有的甚至还要上县规划委员会进行研究,所有审批事项均需拿回单位审核、签字、盖章,致使所有审批项目不能够当场办理,办事效率还不够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精简、统一、效能”和“一个窗口对外”的原则,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围绕“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目标要求,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审批事项,规范收费管理,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要求所有审批事项从受理到收费到办结全部进驻窗口,进行办理,杜绝两头受理现象。程度的方便企业和群众的要求,同时对受理的事项一定按时办结。

(三)完善制度建设,推动窗口工作有序管理。在原来制订相关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做到审批程序运转科学,群众和企业办事时清楚明白。通过相关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

办学行为问题自查报告 篇2

根据国家教育部等七部委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xx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照柳州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对学校办学行为存在突出问题开展整治活动的通知》(柳费联席办字【20xx】2号)的文件精神和具体项目,现将我校办学行为突出问题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始建于,是一座发展逾百年的龙城老校,现校址分为东、西两校园,占地共150亩左右。西校区位于柳州市景行路6号,东校园坐落于高新路6号,为建成使用的新校园。学校现有教学班级95个,学生人数达5100人,在职在编教师229人。

学校现有行政管理人员22名,设有教导处、政教处、科研处、总务处、办公室五大分类管理部门,按各部门管理制度规范运行。学校财会室由总务处领导,由专职财会人员依照国家财经制度和各项教育法规进行学校相关财务管理。

二、办学自查情况

(一)招生问题。我校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指定的时间进行招生工作。在进行招生工作的过程中,我校严格遵守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不提前招生,不进行变相提前招生。同时,我校招生工作公开公正,无有偿招生现象,严禁教师以推荐入学为名收取介绍费或好处费。

(二)收费问题。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各级学校收费政策的规定,按照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公开、亮证收费。我校还将学校服务性收费的收支情况在学校公示栏里向家长、社会公示,使我校的财政管理得到大众的监督和认可。我校不收取物价部门审批项目以外的各种费用;不收取借读费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不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开办有偿特长班、兴趣班。学校年度财务报表和经费决算报告齐全、规范,无乱收费现象。

(三)征订教辅资料问题。我校教导处负责学生教学用书的订购,坚持教辅资料学生自愿购买的原则,不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同时严禁教师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并从中收取回扣或差价。

(四)有偿家教问题。我校严禁教师参与有偿家教行为。校长书记多次利用政治学习时间对全校教师进行相关教育,并传达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有专门的规定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事故处理,一经发现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并给予相应的事故处罚。

(五)我校无盗取、截留、挪用、克扣、侵占或贪污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各级各类资助经费及教育经费的行为。

(六)我校未将学校食堂向社会承包收取承包费;在开办学生寄宿部期间,我校食堂完全秉承为学生服务的目的,未从中获利。

(七)我校所有收费都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没有私设“小金库”,严格按照国家财经制度和上级部门的财经管理规定执行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八)我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没有在学校项目建设过程中收受承建商的现金、有价证劵或其他实物的行为。

(九)我校历来严格执行教学设备或物品的采购、审批、验收、入库、报销领用制度,规范物流过程控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及程序。

(十)我校每年均根据有关规定编制学校年度预算,经行政会议审议通过后,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无擅自改变经费用途情况。年终按规定组织教代会进行经费开支结算。我校所有大额物品采购、工程建设均通过行政会议、教代会讨论通过,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办学行为问题自查报告 篇3

为了全面规范我校办学行为,促进社会办学有序竞争,良性发展,我校认真学习了黑龙江省教育厅黑教基二()98号文件精神,并以它为指导,首先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同时对照我校实际,对我校的办学行为情况进行了细致的自查自纠。现将我校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校没有将商业行为引入校园现象,更不存在向家长推销商业产品,向学生宣传商业信息等行为,也不存在任何商业网点。从未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商业性活动及向家长学生宣传带有商业色彩的商业信息等行为。但我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成立了八个特长团队(微机、演讲、田径、乒乓球、韵律舞蹈、手工、绘画、电子琴),每周五第三节课免费为学生授课,加强培养,在校内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同时也积极参加林业局组织的广场汇演,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严禁学校老师违规补课。我校严格要求每一位教师,不允许教师以任何方式为学生征定教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因此,我校从没有出现过教师私自为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的行为,更没有出现强迫学生有偿补课和乱收取费用的行为。同时,学校对学困生、留守生采取了教师与学生结对子、同伴互助等形式帮扶指导。我校没有宿舍楼、无住宿生、借读生,自费生,更无乱收费情况。

三、严禁违规乱发教材和教辅资料。在工作中学校严格贯彻上级部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执行对学生实施免除课本费、学杂费的国家规定,坚持一科一辅自愿原则,保障及时把免费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做到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的同时,让学生学有所练,规范自己的办学行为,在教育系统行风建设中起到了标准化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得到了各行各业的认可。

四、强化校务公开制度。学校认真执行教代会各项制度,学校的重大事项公开透明,为学生征订校服前先征集家长意见,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进行公示,无任何收取回扣违法违规行为。

五、我校没有组织学生参与任何商业保险活动,从来没有规定学生购买任何保险产品行为,相反教育局还免费为每一名学生购买了平安校园险,在学生保险工作中无任何收取费用行为,而是采取各种方法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当成学生的头等大事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