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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

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巩固全县撂荒地整治成效,推进农村撂荒地复耕复种,提高耕地利用率,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____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____市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方案的通知》(__农发〔20__〕603号)文件要求,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市相关工作安排,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按照“守底线、扩面积、增产量、提质量”的工作思路,全面摸清撂荒地底数,坚持边查边改、分类施策,统筹推进撂荒地综合利用,增强撂荒地生产能力和重要农产品保障能力,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底线,助力打造“七彩农业”名片、建设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加大耕地撂荒整治力度,逐级分解目标,明确乡镇、村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耕地发挥效益,全力保障粮食安全战略。

(二)坚持依法依规原则。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督促农民依法依规承包经营好耕地,鼓励耕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确保耕地不撂荒,稳定粮食生产面积。

(三)坚持因地施策原则。对撂荒耕地实行建档管理,明晰撂荒耕地具体地块、方位、类别、面积等,深入分析耕地撂荒原因,针对性制定撂荒耕地恢复耕种计划措施,分类指导,逐地解决。

(四)坚持多措并举原则。制订并落实复耕复种扶持奖励和惩戒政策,加大政策和资金的扶持力度,提高农民和农业企业参与粮食生产等农业生产活动的积极性,从源头上解决耕地撂荒问题。

三、工作目标

各乡镇要在20__年度撂荒地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20__年备耕春播工作,制定相应措施,全面复耕复种撂荒地。同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坚决遏制增量,确保20__年5月底前实现全县撂荒地“零存量”。

四、整治措施

(一)摸清底数,落实责任。各乡镇要落实分级责任制,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辖区内撂荒地整治有人抓、有人管。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要通过实地核查等办法,按照短期撂荒(1年以内)、长期撂荒(2年以上)、零星撂荒、闲置、荒芜耕地等类别,逐村逐户逐块摸清撂荒耕地的地点、面积、类型、撂荒原因、承包农户和流转主体,逐块明确复耕复种时限、责任人、复耕复种措施,制定复耕复种方案,确保不漏一块、不落一户。县农业农村部门要会同各乡镇建立完整的县、乡镇、村三级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

(二)分类施策,开展复耕。各乡镇、县农业农村部门要综合施策,加强指导,切实做到每块撂荒地复耕复种、应种尽种。一是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重点保障小麦、青稞、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种植;二是一般耕地按“宜粮则粮,宜经则经”的原则,按照发展粮食、油料、蔬菜、饲草等先后次序,增加多样化特色农产品供给;三是严重盐碱化、沙化、地下水位高的撂荒地,因地制宜发展杂粮杂豆和饲用牧草等作物;四是对因基础设施滞后撂荒的耕地,加大投入力度,尽快改善设施设备,创造条件保障耕种;五是对因特殊原因确不适宜耕种的撂荒地,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用于设施农业用地等;六是对转而未用、征而未用的土地,必须组织复耕,消灭“空白”;七是对复耕确实有困难的农户,由村“两委”引导流转种植或负责耕种,绝不能因各种困难理由造成等、推、拖等现象,贻误全县复耕复种工作。

1、农户自种。村民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自行复耕复种撂荒地,确实无力耕种的农户,要委托亲朋好友或街坊邻居代耕代种,或者无偿将一定年限内的耕地经营权交回村集体。

2、集体代管。对20__年5月底前仍没有复耕复种且没有将耕地经营权交回所在的村集体的,由各村集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等程序审议决定并公示后,收回一定年限内的耕地经营权并交村集体代管。代管期村集体通过生产托管或土地流转经营等方式,对农户交回或依法收回的耕地进行复耕复种。撂荒地经村集体托管后,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3、政府兜底。对农户交回或依法收回的撂荒耕地,村集体短时间内无法通过生产托管或土地流转经营等方式组织耕种的,由所在村委会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筹集资金,将撂荒耕地托管复耕,兜底包干完成复耕复种任务。

4、托管服务。各乡镇结合辖区内耕地撂荒实际,尽快成立耕地撂荒托管服务中心,委托有能力的合作社或种植大户开展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菜单式、全程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解决群众后顾之忧。

(三)强化惩戒,助推复耕。一是依法履行耕种义务。督促承包户必须履行耕种义务,对弃耕抛荒连续2年以上的承包耕地,由村“两委”组织复耕复种;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依法退出承包权;对退出的耕地,由村集体进行统一经营管理。二是挂钩农户涉农补助政策。对撂荒承包地的农户,不得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不得享受各项奖励政策(良种补贴、露地蔬菜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全膜补贴等),待复耕复种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三是对撂荒行为作出惩戒。对撂荒承包地且屡次不听规劝、拒不履行耕种义务的农户,不得给予农业担保、信贷资金支持,不得评定“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各类荣誉称号;对流转承包地存在撂荒行为,且屡次不听规劝、拒不履行耕地义务的经营主体,不得申报国家、省、市、县级示范性经营主体,不得参与评定各类荣誉称号;相关部门不得予以各类项目、信贷、贴息支持。四是严格干部绩效考核。将撂荒地整治纳入乡镇、村干部年度考核,所辖区域内凡是有耕作条件但存在撂荒地的乡镇不能评优,对耕地撂荒达到2%以上的乡镇领导进行约谈。本村撂荒地达到2%以上的(易地搬迁村、“空心村”不能超过5%),村干部年度考核不得评优,暂停发放年度村干部报酬补助。

(四)加大支持力度。一是涉农项目支持。结合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等项目,采取施用有机肥及土壤调理剂、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对撂荒地开展土地整治和设施配套,实施耕地宜机化改造,方便农户耕种;对集中成片撂荒地区予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持,调动撂荒地区生产发展积极性;易地搬迁村、部分“空心村”基于人走地留,耕地撂荒的实际,通过项目倾斜安排,引导合作社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明确利益分配机制,保障集中搬迁农户合法收益。二是配套县级财政资金。县财政部门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本县撂荒地的水、路等基础设施、种子、有机肥、组织机械耕种等投入,保障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配套资金,确保复耕作物“应保尽保”,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三是支持复耕经营主体。引导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将撂荒地流转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对流转撂荒地规模大、复耕复种积极、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优先评定市级示范社,推荐上报省级示范社、国家级示范社,对复耕复种贡献突出的龙头企业优先予以项目、信贷、贴息支持。对利用撂荒地成效突出的家庭农场给予各类项目资金支持。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县撂荒地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互助县撂荒地整治复耕复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成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星全鹄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日常事务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等部门要高度重视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各村要切实承担起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责任,成立以村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业务能力强的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复耕复种工作,确保辖区内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任务按质按量完成。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加强对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的技术指导。作文吧 WWW.zuOwEnBa.Net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到田间地头,提高广大农民耕地保护意识,严防耕地撂荒。要认真总结亮点做法和曝光耕地撂荒典型案例,营造统筹利用撂荒地等一切耕地保护红线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监督考核。县农业农村部门要联合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成立督导组,采取经常性不定期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督导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每季度对复耕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对耕地撂荒问题突出的乡镇进行通报批评、约谈,对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或不作为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制定巡查监管机制,设立举报电话,乡镇配备专职土地管理员,加强常态化耕地撂荒监管,防止撂荒反弹。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深入研究撂荒地有效复耕复种的措施和办法,总结推广合同管理制、委托代耕制、土地流转制等新机制。积极有序推进土地流转,分级制定实施流转扶持政策,促进农村土地向龙头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能手流转集中,形成规模效应,切实解决耕地长期撂荒问题。

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____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耕地撂荒整治促进粮食和农业生产发展的通知》(__农发〔20__〕50号)、《__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通知》(__府办函〔20__〕23号)文件精神,推进全县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切实稳定和扩大粮食播种面积,保障粮食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省市农村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不减少、粮食播面不减少、粮食产量不减少”工作要求,全力以赴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按照“守底线、优结构、提质量”工作思路,优化种植结构、拓展种植面积、增强重要农产品保障能力。

二、目标任务

各乡镇(街道)依据辖区撂荒耕地面积制定整治措施,确保撂荒耕地复耕复种面积达85%以上。

三、整治措施

(一)自行复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规定,撂荒耕地应由农民自行复耕复种。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挂钩,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耕地,未复耕前暂停各项农业补贴政策,待自行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政策补贴范围。

(二)代耕代种。对撂荒1年以上,承包方无力耕种但又不愿意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耕地,可采取委托代耕代种的方式(委托亲友邻里、种田能手、种粮大户或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复耕复种。种植经营收入和复耕复种奖补资金归实际耕种者所有。

(三)业主流转。强化土地流转政策宣传,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依法流转撂荒耕地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流转撂荒耕地耕种的业主,享受复耕复种奖补政策。

(四)集体托管。对长期外出导致撂荒的耕地,要由村民小组通知承包户限期复耕,如不能按期复耕的可同村集体签定协议,将土地经营权转交村集体,由村集体集中管理。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资金、资源将撂荒耕地托管复耕,再通过业主流转或村集体自行经营的方式治理撂荒耕地。撂荒耕地经村集体托管后,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若承包户重新种植,须向村集体承诺不再撂荒并缴纳复耕费(撂荒耕地两年以内100元/亩、三年以内200元/亩、三年以上300元/亩)。

(五)建章立制。鼓励村集体探索将防止耕地撂荒写进村规民约,建立不撂荒保证金制度,保障耕地持续高效种植,杜绝耕地再次撂荒。

四、奖补标准及申报流程

(一)奖补标准

1、复耕奖补标准:对复耕规模面积30亩以上的,按200元/亩补助(按150元/亩、50元/亩的标准分两年兑付)。

2、复种奖补标准:对持续复种三年以上、规模面积30亩以上的,按150元/亩补助(分三年补助到位,每年补助50元/亩)。

(二)申报流程

按照“村集体申报、乡镇(街道)验收、县级复核”的流程进行奖补资金兑付工作。

1、村级自验申报。村集体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奖补申请,并提供验收资料,包括:①能清晰客观反映复耕复种的前、中、后撂荒地整治对比图片;②撂荒地整治工作台账;③村级自验结果等相关资料。

2、乡镇(街道)验收。乡镇(街道)组织工作人员对村级验收资料真实性进行核查,实地踏勘撂荒地整治复耕复种现场。验收合格后,乡镇(街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

3、县级现场复核。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街道)申请,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对申报村进行复核。

4、资金兑付。县财政局根据各级验收资料将奖补资金下达到主管部门。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务必要高度重视粮油扩面增产和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层层宣传动员、压实责任、分解目标,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鼓励和引导村集体、种粮业主和农户开展撂荒地复耕复种。

(二)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纪委监委、财政、审计、农业、自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仪陇县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将优秀做法、典型经验通过简报、电视、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鼓励村集体将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纳入村规民约,规范引导农民正确利用每一分耕地,使“爱护耕地、人人有责”意识深入人心。

(四)强化生产服务。各乡镇(街道)要全力做好农资保障,加强农资市场监管、调度和储备调剂,畅通运输、销售渠道。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加大生产技术培训力度。强化农机服务,发挥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的优势,扩大农机作业面积。

(五)强化督导考核。目绩办将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目标考核,严格考核逗硬奖惩,定期不定期开展进度督导。同时,加强明察暗访,实行月通报制度,对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开展进度快、质量好的乡镇(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对虚报瞒报数据、工作落实不到位、目标任务完不成、整改不达标、假整改等行为,移送纪委监委追责问责。

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南方省份粮食生产座谈会议精神,落实全省粮食生产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落实省、市主要领导指示批示要求,调度各地“抢收抢种”、“以晚补早”落实情况,紧盯全年粮食面积和产量“只增不减”目标任务,环环紧扣抓紧抓实晚造粮食生产。为加快我区撂荒复耕复种工作全面落实和完成,按区委、区政府的部署,综合各镇(街道)的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镇(街道)为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法管理、典型示范,全面落实、重点推动、各村推进的思路,将镇(街道)实查未完成撂荒地复耕复种图斑图号田块的监督责任和任务分解到镇(街道)主要领导包干,区直单位领导挂点镇(街道)督导撂荒田工作。争取在8月底前完成90%,9月底全部完成,以迎接省的考核。

二、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7月25日一7月31日)。区农业农村部门和镇(街道)根据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图斑,各自建立未完成复耕复种图斑台账,调查未完成复种复耕的撂荒田的面积,摸清耕地撂荒情况,分组逐地块登记造册,分类制定落实复耕复种措施,建立撂荒地复耕复种台账。各村(社区)完成耕地撂荒情況摸排,制定本村复耕复种计划、复耕复种措施。

(二)推进落实(8月1日一8月31日)。各镇(街道)根据摸底工作台账,以治理撂荒农田、土地为重点,督促村委会推进复耕复种撂荒田,主要任务:1。通报摸底情况;2。落实村复耕复种方案;3。逐户逐地块进复耕复种;4。对收回的村集体土地、农村承包按程序进行处置;5。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全面进行复耕复种;6。为确保撂荒田专项工作全面完成,要总结做法经验,精准治理,整体推进。

(三)自查总结(9月15日至9月30日)。各镇(街道)对照撂荒田目标任务,认真开展摆荒耕地治理自查”回头看”,对本辖区内的撂荒耕地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逐村进行查漏补缺,完善台账资料,确保撂荒耕地得到全面有效治理。

(四)督查验收(9月15日-9月30日)。区、镇(街道)分别成立专门的督查验收组,对各村委会的图斑台帐,按作物季节对撂荒地复耕复种进行验收;区直单位挂点镇(街道)领导干部督查工作的落实和完成情况。

三、工作措施

(一)有序推进撂荒耕田综合利用。在准确把握情况的基础上,分类推进撂荒田利用,对地势平整、排灌取水易改造的撂荒田,要尽快复耕,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对地势较高或处于坡地的捏荒田,根据地理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发展粮食、特色水果、南中药材等生产,增加多样化农产品供给。对确实不适宜耕种的撂荒田,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高标农田改造,提高耕地质量。

(二)严格承包经营管理。严格按照《中人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依法确认农户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撂荒耕地。一是对撂荒的承包地,按规定可停发耕地力保护的补贴,直到复耕为止。按程序认定撂荒年限,对撂荒1年的承包耕地,要求农户立即复耕;对撂荒2年以上的,且农户不愿意复耕的,由村召开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研究,与土地承包户签订收回土地合同,由村集体收回土地经营权,经村两委会研究决议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优先种植粮食作物,直到原承包农户自愿耕种。二是对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恢复耕种;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如该土地原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恢复耕种。

(三)加快推进政策支持激励。对村集体依法收回土地经营权的,村委会按照产业扶持基金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将基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对撂荒地回收后的复耕耕种,镇(街道)将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出台有效扶持措施,重点对集中连片撂荒地复耕复种进行支持;对积极参与治理耕地撂荒的种植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予以项目扶持。

(四)引导农户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规范集体土地流转程序,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加强土地经营流转管理。按照“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或家中缺少劳动力等无力耕种,但又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不改变撂荒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五)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遏制耕地撂荒,加强社会化服务是有效措施。一是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全程式、菜单式服务模式,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二是加强技术指导。一些返镇农民工对开展农业生产的技术不熟悉,加强技术指导非常重要。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对一些农业生产技能弱的农户,开展帮扶培训,让他们尽快熟悉技术、熟练运用技术,提高生产能力。

(六)改善撂荒田耕作条件。撂荒田多是坡地或细碎地块,设施条件较差。改善耕作条件,具备条件的撂荒田争取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对因灾损毁的撂荒地,要尽快修复、恢复生产。提升耕地地力,耕地撂荒多年就会成为荒地,肥力变差、地力等级下降,要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桔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配套农机装备,引导农户配套农机装备,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

四、工作要求

(一)党政同责,任务明确。镇(街道)书记要带头督办,派出有经验的分管同志抓粮食生产,层层压实责任,高标准、严要求、抢农时,抓夏种,抓好耕地抛荒撂荒复耕复种落实,分块责任必须抓落实。镇(街道)书记、镇长(主任)要根据存在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块包干。宜稻则稻、宜豆则豆、宜薯则薯、宜菜则菜等。督查督办必须抓落实,要强调调查,详细排查撂荒的情况,实事求是进行摸底记录。责任追究必须抓落实,要实行干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整改落实到位,抢时间,抓进度,务求按区委、区政府的布置完成工作,确保全年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达到并超出市下达的粮食考核任务。

(二)督查督导,责任落实。区委、区政府派出撂荒田专项工作督查组,对镇(街道)撂荒田工作督查和指导,将采取定期抽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镇(街道)撂荒地整治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督查情况,对督查中发现因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镇(街道),将按照网格化管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三)正视问题,认清形势。各部门、镇(街道)要切实认清当前撂荒地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针对“排摸不准、工作不实、标准不高、督导不力”等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反思,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全力推动撂荒地整治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四)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和市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撂荒地整治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采取相应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牢耕地保护红线,确保撂荒地整治按要求完成。

(五)实事求是,摸清底数。各镇(街道)要将未复耕复种撂荒地整治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不留死角,对辖区内撂荒地对照图斑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摸,逐村逐户查清撂荒原因、明确整治目标、完成时限及工作责任,建立台账,为彻底按时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六)精准施策,层层推进。各镇(街道)要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复耕工作。对有复耕能力的,按照宜粮则粮、宜特则特的原则,动员农户复耕复种;对无能力复耕的采取代耕、流转等方式进行分类处置,确保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七)强化协作,打通障碍。区农业农村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密切协作,对照国土“三调”耕地未耕种图斑,扎实开展撂荒地核实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台账,真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数据准。各镇(街道)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根据未复耕复种撂荒田的台账,做到逐图斑精准整治,因地制宜选择整治措施,确保撂荒地整治取得实效。

(八)加快行动,加强监管。各镇(街道)要立即行动,落实人员和任务,全力投入到撂荒田复种复耕推进工作当中去。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将采取定期抽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乡镇撂荒地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及指导工作。

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 篇4

一、决策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耕地管理和保护,防止耕地撂荒,提高耕地产出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及总体考量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____大和____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两强一增”为引领,抓好粮食安全、耕地保护工作,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推进撂荒地整治,落实复耕复种,进一步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粮食总产量。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通过开展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征求各方意见,收集集镇及各村(居)耕地信息,经过认真研判我街道耕地管理保护情况,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批准,该方案于20__年7月1日正式发布。

四、基本原则

(一)严格依法,明确责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第三轮土地承包政策,明确农民承包土地的权利和义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撂荒耕地。

(二)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受耕种条件差、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土地撂荒现象长期存在,导致土地资源浪费、耕地质量下降,要合情、合理、合规的采取措施推动复耕复种,全面盘活农村撂荒地资源。

(三)有序流转,加快复耕。尊重农户意愿,鼓励自耕自种、委托大户、亲朋好友种植等。对弃耕大户,依法解除土地流转合同;对弃耕农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引导收回经营权,实施代耕代种等政策。

(四)分类施策,逐步整治。属于永久基本农田,要立即复耕复种,用于粮食生产。对立地条件较好的撂荒地,要尽快复耕复种,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蔬菜等农产品生产;对立地条件较差、不宜粮食作物种植的撂荒地,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发展谷类、薯类、豆类等粮食作物,以及蔬菜、饲料饲草等生产,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

五、工作安排

对具备耕种条件的撂荒地,7月22日前完成复耕复种;对暂时不具备复耕条件的,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并说明理由,报请街道办事处批准,分期分批推进复耕复种;积极动员复耕复种,对确有困难或不愿意复耕复种的依法依规代耕代种;确保年内复耕复种面积达100%,力争十四五末全面消除土地撂荒现象。

(一)广泛动员,下发通知。根据《____区____街道撂荒耕地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对已摸排并界定为撂荒地的承包户,村民委员会下发撂荒地复耕复种通知书,限期复耕复种。

(二)积极引导,个人申请。对于劳动力外出务工或年老体弱、耕地质量较差等原因致耕地种植有困难的农户,可以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代耕代种申请,填报《代耕代种申请表》(附表2)。

(三)组为基础,村级审核。各村民委员会要对农户申请认真审核,经集体审议后公示,并签订协议,明确代耕代种地块、面积、期限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代为运营,原则上收益归村集体所有、分配。

(四)公开公示,街道复核。街道农业办公室要严格把关、加强工作指导,对村级报送的《代耕代种申请表》等材料进行复核,对无异议的形成汇总表,加盖政府公章,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是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抽调业务能力强的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全力推进复耕复种工作,杜绝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矛盾纠纷。街道办事处要抽调技术人员组成专班,加强对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的技术指导。

(二)严格撂荒地管理。对下发复耕通知书后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承诺复耕复种且不主动提交代耕代种申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且不愿意复耕复种、委托代耕代种的单位和个人,由土地发包方村民委员会引导收回经营权,由村集体统筹实施代耕代种措施,涉粮补贴发放给实际生产者。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格。土地经营权人对土地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应当予以赔偿。

(三)改善撂荒地耕作条件。撂荒地多是坡地或细碎地块,设施条件较差,要改善耕作条件。具备条件的撂荒地争取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水平。对因野生动物危害的撂荒地,相关单位和村居要组织实施防护措施,提高相关保险补偿标准。对因灾损毁的撂荒地,要尽快修复、恢复生产。

(四)落实撂荒地整治支持政策。对本轮“回头看”排查出的撂荒地复耕复种后,经村级申请、街道全面验收、区级抽查验收后,对复耕复种工作成效好、推进力度大的村居给予适当奖励,主要用于撂荒地清表、深耕、设施配套、化肥、种子等支出。同时,财政、农业部门要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对集中连片撂荒地复耕复种进行支持,对积极参与治理耕地撂荒的种植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予以项目扶持。鼓励各村居对撂荒地复垦复种工作给予政策支持。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居在治理过程中要积极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撂荒耕地代耕代种好的办法,建立健全土地承包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治理成果,实现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防止撂荒耕地问题反弹。在秋播重要时间节点,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巡查、督查力度,落实“长牙齿”的硬措施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

(六)强化监督考核。将撂荒地整治工作纳入村级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各村居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组织专班,深入田间地头指导、检查撂荒地整治情况。对耕地撂荒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____区农村耕地撂荒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依法依规整治耕地撂荒问题,促进农业兴旺、农民富裕、农村发展,根据____街道耕地撂荒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____大和____届____全会精神,以《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把恢复撂荒耕地生产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着力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坚决纠正和解决农村土地管理中出现的弃耕撂荒、毁损耕地等现象和问题,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稳定农村生产经营,为促进农业兴旺、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意识,坚守耕地红线,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2、坚持乡村主体。各村切实担负起耕地保护的监管职责和主体责任,把解决撂荒问题作为“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高认识,担责履职,积极作为,攻坚克难,切实解决耕地撂荒问题。

3、坚持因地施策。对整治撂荒耕地实行挂图对表作战,坚持撂荒地落实到村、到户、到地头,明晰撂荒耕地的具体地块、方位、类别、面积等。深入分析耕地撂荒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撂荒耕地恢复耕种措施。

4、坚持有力有效。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在限定时间内,拿出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各村支书要亲自抓,及时研究解决耕地撂荒整治行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耕地撂荒整治取得实效。

三、整治重点

一是限期解决长期撂荒耕地复耕问题,该复耕的及时复耕,该收回的收回,该撤销合同的撤销合同。二是强化耕地保护法律政策执行,加大监督管理和排摸巡查力度,依法处置弃耕撂荒、毁损耕地行为。三是规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严格落实“多种多补、少种少补、谁种谁补”要求,充分保护和调动各方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四、时间步骤

全街道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从20__年4月上旬开始,5月中旬结束,进行拉网式排查,无死角整治,确保耕地撂荒问题彻底解决。

(一)宣传摸底阶段(4月14日至4月20日)。各村和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开展宣传动员和摸底调查工作。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二是迅速召开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三是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四是深入农户家中和田间地头,对弃耕撂荒土地的承包人、地块名称、面积、四至坐落、流转或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登记造册,摸清底数,查清原因,建立排查台账,为集中整治打牢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20日至5月5日)。各村要在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抢抓农业生产的宝贵时机,依法依规,督促承包人立即行动起来,认真落实耕种责任,确保耕种到位。对不落实耕种责任仍然撂荒的,依法收回。各村支书要亲自挂帅,制定撂荒耕地复垦复种生产措施,带领其他村干部,同步小康工作组入户到田,一户一户地查、一块一块地落实,确保适合耕种的耕地应种尽种。

(三)规范完善阶段(5月5日至5月15日)。各村在耕地撂荒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做好本辖区内的档案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要及时总结耕地撂荒整治中的好经验和做法,形成加强耕地撂荒监管的长效制度和办法措施。

五、工作措施

一是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挂村股站负责人、各村支书为成员的耕地撂荒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农业服务中心,统筹推进耕地撂荒整治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耕地撂荒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结合实际,压实复耕责任,细化保障措施,切实担负起撂荒整治的主体责任。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村村响、滚动屏幕、张贴标语、入户摸底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国家《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耕地保护政策,提高群众对耕种土地责任义务的认识。切实加强对耕地的保护和日常监管,推进农户和单位耕地、爱地和护地,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耕地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有力推进农村耕地撂荒复耕复垦工作。

三是实行分类指导,切实解决撂荒地问题。各村要认真分析撂荒原因,紧盯重点区域、整片撂荒、弃耕农户,破解撂荒难题,解决瓶颈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复耕复垦目标任务。对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撂荒的,由村委会下发复耕通知书,责令立即行动复耕到位,对不落实复耕要求的,由原发包方依法收回,并取消撂荒耕地涉农补贴发放;违规改变耕地性质用于非农建设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恢复的,报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依法予以处置;对在外务工无力耕种的,要通过土地流转将土地交由种植大户或者合作社托管耕种,不流转而导致土地撂荒两年以上的,按照上述办法依法收回。严格执行惠农政策,将惠农补贴与耕地地力保护挂钩,严格落实“谁种谁补、不种不补”要求增强农民爱惜耕地自觉性,确保享受补贴耕地不撂荒。

四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街道耕地撂荒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挥调度,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召开推进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挂村股站要根据职责分工,强化法律政策指导和督查检查,深入农户、深入田间地头,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和答疑释惑,各村要压实监督职责和主体责任,分片包干,进村入户,排摸撂荒耕地,建立台账,分类施策,督促单位和农户限时完成整治任务。要充分调动耕地承包户耕地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督促农户自觉履行耕地保护的主体责任和义务。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兑现奖惩。街道耕地撂荒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在耕地撂荒整治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整治攻坚中畏首畏尾、四平八稳、打不开局面,不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造成耕地撂荒现象依然存在的,在街道范围内通报批评。

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____市撂荒地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__年-20__年)》和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要求,推进撂荒地整治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稳定粮食生产,助推乡村振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的重要论述精神,减少并逐步消灭我区耕地撂荒现象,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大力鼓励农户、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主体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充分利用辖区内闲置耕地并复耕复种,大力发展旱粮和水稻生产,保障我区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只增不减。

二、目标要求

建立撂荒地整治台账,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分类开展撂荒地“零弃耕”整治行动。将整治村边、路边撂荒地与提升村容村貌相辉称,与人居环境整治相辅相成、协调发展。利用2年时间达标完成省、市下达撂荒地整治工作,到20__年基本实现零撂荒。

三、奖补对象和范围

以复耕撂荒一年以上(含一年)耕地的农户、合作社、企业,以及承租复耕的社会经济组织为奖补对象,实现复耕面积5亩以上(含5亩)种植水稻、玉米、豆类等粮食作物,因地制宜种植蔬菜、水果及其他农作物(种植花卉苗木、草皮的除外),并承诺3年内不弃耕。

四、奖补标准

按照复种面积每亩200元一次性补贴。

五、奖补原则

(一)效益挂钩。奖补资金与复耕地效益挂钩,撂荒地耕作农作物产出经济效益要在当年同类农作物平均水平的一半以上,多年生作物田间管理合理、作物长势良好,否则不予发放奖补资金。

(二)返荒限制。撂荒地复耕主体要签订连续耕作3年或以上的承诺书。未来3年发现撂荒的,由属地镇(街道)收回补贴资金。

六、实施步骤

(一)撂荒情况调查。由村(居)委会开展一次全面的耕地撂荒情况调查,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逐一调查核实,摸清撂荒耕地的地点、面积、地块情况,分析耕地撂荒性质和原因并上报《____区耕地撂荒情况摸查表》。属地镇(街道)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村(居)委会上报的情况进行核查,收集复耕前相片,并逐一建档立案。

(二)实施复垦和补贴申请。实施撂荒地复垦或土地整合流转后,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补贴申请;村(居)委会提交《____区撂荒地复耕补贴资金申请表》、承诺书、流转合同和有关资料向属地镇(街道)提出申请;镇(街道)将撂荒复垦的情况核实结果在所在村公示7日以上,汇总形成《____区撂荒地复耕补贴资金汇总表》报区农业农村局。

(三)核实和兑现补贴。镇(街道)要及时对补贴申请对象种植标的指导、核查,对符合补贴条件的分别在每年9月底、11月底前向区农业农村局提交上下半年的补贴汇总表。撂荒地复耕补贴资金实行跨年度兑付,区农业农村局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总额合理确定年度补贴发放。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各镇(街道)党委、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进撂荒地粮食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要相应建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撂荒地粮食生产。实行镇级干部包片、“两委”包村、村长包田的“三包”责任制,做到撂荒地整治责任目标明确,任务完成顺利,土地集约连片开发。

(二)落实资金保障,强化政策支持。区财政部门要安排预算,保障撂荒地整治工作。鼓励镇级财政落实奖补资金和工作经费,推进撂荒整治行动更好发展。特别村(居)委会要充分利用永久基本农田区财政补贴资金,疏通撂荒地农田水利,提升撂荒地田间耕作条件,创造条件整合村、组土地资源,引入新型经营主体连片开发。

(三)分类指导,精准实施复耕行动。在不改变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加强对撂荒地收回和流转工作的动员指导、协调服务。对坡度小、水利条件好的撂荒地,要尽快复耕,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对坡度大、水利条件差的撂荒地,要根据立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发展粮食、特色水果、中药材等生产,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

(四)加强督导,落实奖惩结合措施。各镇(街道)及时成立撂荒地整治工作督导组,强化镇级农业农村、纪检监察、财政、司法、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动,对照拟复耕撂荒耕地报备情况进行督查。对没有完成撂荒治理目标的村(社区)进行通报批评,对谎报代耕面积和以其他形式套取奖补资金的进行严格追责。

(五)广泛宣传和动员,提高复垦行动知晓度。各镇(街道)、村(居)委会要准确把握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利用广播、电子屏、微信群和致农民朋友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动员农民、群众、新型经营主体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因地制宜发展粮食和经济作物,做到应种尽种。对自身无法耕种又没有流转的耕地,倡导农民朋友主动交给村(居)集体经济整合连片发包或组织统一代耕,坚决制止一切耕地撂荒行为。

八、其他

本方案实施期限从印发之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止。

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 篇7

为进一步减少耕地撂荒,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确保粮食安全,在全市实施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示范创建补助项目。为项目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____大和今年中央____文件精神,从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出发,实施稳定粮食生产补贴,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防止耕地撂荒,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确保实现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二、补贴范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范围:补贴范围是全市26个乡镇。

(二)补贴对象:补助对象原则上新型经营主体,即20__年流转或代耕他人撂荒耕地的复耕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提供社会化服务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村民经济股份合作社等。

(三)补贴作物及补贴方式:补贴作物是水稻、玉米和大豆;补贴方式以物化补助为主,兼顾先建后补贴。本项目除玉米套种大豆采取先建后补外,其他实施内容均采取物化补助;补助内容包括种子、农药、化肥等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所需关键生产物资的采购及水稻工厂化育秧。

(四)补贴标准:水稻每亩补助不超310元含工厂化育秧),玉米每亩补助不超100元,玉米套种大豆每亩补助不超300元要求带状复合种植。

(五)补贴条件:在撂荒1年以上的耕地复耕复种水稻、玉米或开展玉米套种大豆的,种植面积水稻和玉米5亩以上,玉米套种大豆2亩以上,列入本项补贴范围。撂荒耕地复耕复种须强调适期种植,对超出播种季节时间较长且造成产量大幅下降的,不列入补贴范围;上一年度已复耕或属承包户自行复耕,不列入补贴范围;属“旱改水工程项目”田块的,不列入补贴范围。

三、资金预算及使用计划

(一)资金和实施面积概算:全市计划投入补助资金120万元。根据2月全市开展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及撂荒”排查出的撂荒耕地面积数进行初步概算,全市计划实施撂荒复耕示范建设面积4500亩,其中水稻2500亩,玉米1000亩,玉米套种大豆1000亩。实施面积最终以各乡镇审核上报及市农业农村局审批实施面积为准。

(二)资金使用预算:

1、采购优质杂水稻种子一批,约需资金47。5万元。采购要求是高产稳产、优质、抗病力强,在____有一定的种植基础。工厂化育秧的采购数量按2。5公斤/亩折算(大田育秧按2公斤/亩折算),2500亩约需杂交水稻种子6250公斤。采购种子按最高补助金额190元/亩计算,共需补助资金47。5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开支为准。

2、工厂集中育秧开支30万元。按每亩20盘秧苗,每盘秧苗成本6元(含运费)计算,每亩育秧成本120元,2500亩共需补助资金3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开支为准。

3、采购优质杂交玉米种子一批,约需资金10万元。采购数量按1。5公斤/亩折算,1000亩共需杂交玉米种子1500公斤。采购种子按最高补助金额100元/亩计算,共需补助资金1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开支为准。

4、建设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示范,面积1000亩,按最高补助金额300元/亩计算,共需补助资金3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建设面积为准。

5、宣传示范、技术培训经费2。5万元。经费用于在撂荒复耕示范基地制作安装标示牌、拉挂宣传横幅、印发撂荒耕地复耕相关宣传资料等,并对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等要求种植技术较高的项目进行相应种植培训。

四、补贴程序工作要求

各乡镇要按照宣传发动—组织申报—呈报农业主管部门批复—县乡组织实施—乡级验收—乡级公示——县乡联合现场抽查核验—县级公示

(一)宣传发动。各乡镇要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严禁耕地撂荒的政策,发动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早稻和玉米种植,特别是对20__年排查出来的连片撂荒面积较大、撂荒时间在1年以上的耕地,乡镇政府要充分发动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以流转或代耕形式进行复耕。无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复耕的,由乡镇政府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复耕复种。

(二)组织申报。本项目采取复耕者自主申报,由复耕者向村委提出申请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村委初审、汇总、盖章后统一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将申报材料按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申报分上下半年进行,其中上半年申报时间要求在20__年4月25日前完成,下半年申报根据上半年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而定,具定申报时间由市农业农村局另外通知。相关申报材料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制定并随实施方案一同印发,乡镇负责统一收集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联系人:周俊琰,联系电话:3366373,邮箱:)。

(三)批复实施。对各乡镇呈送的申报,市农业农村局要根据全市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及时批复实施。由于农业生产强调季节性,对各乡镇呈报的复耕面积申报,市农业农村局可采取“优先审批”和“分批审批”办法,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四)县乡组织实施。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复后,市农业农村局及乡镇政府要合力迅速组织申报复耕主体进行复耕,确保“不误农时”。

(五)验收。本项目验收主要是面积核验,分为乡级验收和县乡联合抽检。乡级验收由乡镇组织人员自行验收,实施户数较少的,原则上要实行全检;如实施户数较多的,验收户数由乡镇自行确定,但验收户数原则也不应低于全乡实施户数的50%。县乡联合抽检由市农业农村局与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开展,联合抽检时可联合市财政局、发改局等市田长制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县乡联合抽检原则上每个乡镇随机抽取1—2村,每个村随机抽查1—2户进行面积核验,申报面积较大的,列为重点必查对象。经查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进行通报和处罚。

(六)公示。乡级验收后,乡镇政府要在实施地点所在地进行村级、乡级两级公示;县乡联合验收后,牵头部门要在“____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成立由市田长制成员单位组成的____市20__年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示范创建项目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负责做好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及进度推进等协调管理工作,并及时解决示范片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小组组长或成员在关键季节和重要生产环节要到示范片区检查项目实施情况1次以上。

(二)强化协调配合。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其中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项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对辖区内的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具体负责,负责组织申报、核实、张榜公布和信息录入等;市农业农村局作为本项目的牵头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强化落实,确保项目如期实施;市财政局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其他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三)加强政策宣传。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稳定粮食生产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新媒体等多形式宣传,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各类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了解补贴政策的意义和内容,提高补贴对象的知晓度、满意度和政策的导向性。

(四)强化政策支持。为巩固粮食安全,提高种粮主体积极性,对利用撂荒耕地进行粮食种植的经营主体给予政策支技。在同一田块、同一季节、同一实施主体情况下,在补贴总金额不超当季生产总成本投入前提下,本项实施主体均可申报当年由市农业部门组织实施的稻谷生产补贴、双季稻轮作补贴、其他撂荒复耕补贴等相关粮食生产补助项目。村委、乡镇人民政府要主动配合复耕主体申报工作,对无劳力或外出务工造成撂荒的,村委和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指导撂荒农户进行流转或代耕,对既不复耕又不流转或让他人代耕的,要及时收集记录并汇总上报市农业农村局职能部门,由相关部门按相关政策取消撂荒耕地当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格。

(五)严明申报纪律。申报者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建立个人诚信记录,对骗取、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对失信者,视情节,进行全市通报,3年内不得申报农业农村部门的项目和各类奖项。对在实施补贴项目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除追回补贴资金外,还将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实施问责,并予以全市通报。情节特别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 篇8

为进一步抓好农业生产,有效遏制我区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____大和________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压实耕地保护责任,严守耕地红线,确保耕地实至名归。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集中整治与长效管控相结合,全面复耕与统筹利用同谋划,全力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粮食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推进。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层层压实责任,摸清存量、遏制增量。要强化措施,将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持续巩固耕地“非粮化”问题清理整治成果,20__年、20__年撂荒耕整治工作一体衔接推进,按期全面完成。

(二)坚持依法整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依法有序进行撂荒地集中专项整治和统筹全面利用,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力度,坚守耕地红线,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撂荒耕地,不得假借统筹利用撂荒地名义从事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活动,确保农村耕地、农民利益依法得到保护。

(三)坚持因地施策。对撂荒耕地建立信息台账管理,标识每块撂荒地的承包户及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耕地撂荒原因,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四)坚持长效立制。压实村级主体责任,落实乡镇属地责任,明确区级各有关部门责任,集中专项整治与统筹利用、机制建设同步谋划、同步开展、同步推进,与推行“田长制”相结合,建立起撂荒地常态巡察清查和动态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加强预防,杜绝再出现耕地撂荒苗头和倾向。

三、工作目标

到20__年7月,全区抛荒撂荒耕地全部整治完成,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形成一批撂荒地整治和统筹利用典型和示范,耕地利用率不断提高,粮食种植面积稳步增加。

四、工作任务

(一)加大宣传引导,摸清撂荒底数。

1、强化政策宣传。各乡镇、村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张贴标语、干部上门入户、发放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耕地保护政策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营造整治耕地撂荒的浓厚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耕地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有力推进农村耕地撂荒综合整治工作。

2、全面摸清底数。充分利用第三次国土调查和土地年度变更调查、耕地“非粮化”问题清理整治摸排等成果,组织工作专班和技术力量,以村为单位,逐村逐户逐个田块进行清查,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全面摸清辖区撂荒地情况,并填表造册,建立撂荒地信息台账,撂荒及利用情况进行公示。结合土地确权登记、“两区”划定等信息平台,对撂荒地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做到可查询、可定位。加强对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调度,利用一块,销号一块,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做到账实相符。对专项工作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协调解决。

3、制定整治方案。各乡镇在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分类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要把握耕地性质,永久基本农田主要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一般耕地要根据土地条件和功能划分,宜粮则粮、宜特则特,支持发展特色粮油、特色水果、中药材等生产,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要确保“两区”内的撂荒地种满种足,粮食生产功能区至少种植一季粮食。对确不适宜耕种的撂荒地,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在规定范围内可适度用于设施农业等。

(二)推行“两委托一兜底”,集中专项整治。

1、推行“两委托一兜底”。结合外地撂荒地整治经验和我区实际,推行“两委托一兜底”撂荒地整治模式,即尊重农民的意愿,采取引导分散农户将撂荒地“委托”给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再由其将土地“委托”给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田能手和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生产服务主体。由经营主体或生产服务主体开展农业生产,约定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户和农业生产服务主体等分红比例;对其他原因仍撂荒的耕地由村集体“兜底”整治。将撂荒地整治与村集体经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壮大等综合考虑,与村民委员会履行《土地管理法》村级集体土地所有权经营、管理法律职责结合起来。各乡镇要将“两委托一兜底”作为撂荒地整治的主导方法,探索创出撂荒地整治和统筹利用的华容特色典型、方案和路径。

2、分类推进整治。视撂荒年限和性质开展分类整治;对1年以内季节性撂荒地,通过政策支持,引导复耕复种,确需季节性“留白”的,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促进耕地质量提升。撂荒1年以上2年以内的,在保持原有承包户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由村集体组织协调有序流转,落实代种代管,恢复耕种。不同意统一代管的由各村动员承包户进行复耕或流转。撂荒2年以上的,由村集体组织复耕,或引导流转复耕。

3、制订有力措施。依法依规推进撂荒地专项整治,针对农户撂荒原因,有针对性制定工作措施,确保撂荒地专项整治有力有效。对耕地撂荒又不同意流转、入股、托管等的,在加强政策宣传和充分引导的基础上,由村委会通知承包方限期复耕,如不能按期复耕的,由村委会经营、管理和耕作,种植收益归村集体。鼓励“跟进”农技等服务,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组织农技人员采取蹲点包村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服务指导,让一些农业技能弱的农户尽快熟悉技术,提高生产能力。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解决农户后顾之忧。

(三)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生产条件。

1、改善生产条件。要协调相关部门和项目投入,加快水源工程建设、农田防护工程建设和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将具备条件的撂荒耕地优先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推进“宜机化”改造,配套完善排灌、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改善耕作条件,提高农作物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种地的积极性。

2、提升地力水平。要结合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土壤酸化改良等措施,逐步恢复提高撂荒地地力和产出水平。

3、加大农机装备。落实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强化丘陵山区农机装备,降低农民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

(四)加强政策引导,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1、加强政策引导。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农民复耕复种。落实好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及时启动收购,增设网点,避免农民“卖粮难”。完善稻谷补贴、油菜补贴,让农民种粮有账算、有钱赚。进一步提高耕地保护补贴的针对性和导向性,对于连续两年撂荒地停止发放补贴,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鼓励各乡镇出台利用撂荒地恢复种粮支持政策,重点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撂荒地种粮给予补助。推进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扩大地方特色农业生产保险覆盖范围,降低农民生产经营风险。协调银行“跟进”贷款服务,对返乡留乡农民利用撂荒地发展粮食规模经营和特色种养的,优先给予创业补贴和信贷支持。

2、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鼓励农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转包、租赁、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使分散的撂荒耕地尽可能向新型经营主体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确保耕地有效利用,有效制止土地撂荒行为。建立耕地参与合作社入股分红机制,发挥土地在生产经营中增产丰收的重要作用,稳定和提高土地收益。加快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展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效衔接。

(五)落实法规政策,依法依规整治。

1、综合整治。从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规,针对不同原因撂荒耕地,加强政策和法律宣传引导,乡镇、村加强指导,村级要用好法律和政策手段,依法依规动员生产或集体耕作。对违规改变耕地性质用于非农建设的,自然资源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对损毁耕地的承包农户,责令限期整改恢复原貌。对户口自然消亡的,发包方应收回其承包地。探索土地承包权退出机制,对长期无力耕种或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补偿的基础上,鼓励自愿退出承包权。对退出来的耕地,村集体进行统一管理,有效盘活撂荒地。

2、严防再撂荒或“非农化”“非粮化”。农户复耕或流转的耕地,耕作方或土地经营权受让方要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再次闲置撂荒,不得假借统筹利用撂荒地名义从事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活动。对撂荒连续2年以上的流转耕地,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摸底(3月底前完成)。各乡镇要迅速行动,完成宣传动员和摸底调查工作,组织各村组填报承包户撂荒地排查情况统计表(附件3)、承包户撂荒地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4),用于制作台账和数据汇总。各乡镇填报20__年耕地撂荒基本情况表(附件1),同时结合20__年摸排数据填报20__年撂荒地分类整治进度表(附件2),经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20__年3月22日前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二)集中整治(7月25日前完成)。各乡镇要在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抢抓农时,多措并举,依法依规,全力抓好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各乡镇依据有关文件要求,开展问题调查,进行详细分类,完成上图入库,建立工作台账,逐条细化措施,全面落实整改。4月至7月,每月22日前各乡镇要将20__年度、20__年专项工作进展情况(附件2)盖章报送区农业农村局。

(三)乡镇自验(8月5日前完成)。各乡镇组建工作组,开展核验工作,形成自验书面报告。确认自验合格后,由各乡镇向区核验工作组提出核验书面申请。

(四)区级核验(8月10日前完成)。区农业农村部门组建区级工作组,开展核验工作,形成自验书面报告。确认自验合格后,由区农业农村部门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核验书面申请。

(五)市级核查(8月底前完成)。市级对区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查验,重点查验组织领导是否得力,撂荒地清查是否到村到户到田块,撂荒地台账是否规范和有专人管理,是否制定了工作方案,工作推进以及成效等,查验结果于8月底以前完成,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六)省级抽查(10月底前完成)。10月底以前迎接省联合核查组核验,省级将结合卫星图斑开展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对工作滞后、存在较大问题的地方进行约谈。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华容区撂荒地统筹利用领导小组,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和分管农业农村副区长为副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发改经信局、区财政局局长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区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强化统筹调度,加强督查指导。明确区、镇两级责任,精心安排部署,建立“领导包片、分管包村、村组干部包地块”责任制,形成上下一致、协调运转、无缝对接的责任体系,确保整治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保护耕地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力量,主动参与遏制耕地撂荒,进一步营造珍惜土地、用好耕地的良好氛围。认真总结推广遏制耕地撂荒和引导撂荒地复耕复种经验做法,曝光耕地撂荒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遏制耕地撂荒的浓厚氛围。

(三)严格考核督办。建立撂荒地整治督查、通报和考核制度,及时推广典型,鼓励示范,通报落后,督办落实。落实耕地资源保护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利用撂荒地将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相关项目资金、相关支持政策挂钩。

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 篇9

一、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耕地撂荒整治,遏制耕地撂荒,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粮食产量,保障粮食安全,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目标

推进20__年度5362。6亩未复垦复种撂荒耕地的整治工作,20__年内全面完成复垦复种。每年开展一次耕地撂荒排查,及时跟进整治,遏制增量。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强宣传培训。利用传统和新媒体,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农民群众珍惜土地、用好耕地。并充分结合村民会议及“三月”法制宣传月开展宣传培训,要求全县各村民小组每年1月至5月期间开展耕地撂荒整治政策宣传培训不少于1次,并形成宣传培训总结(包括文字材料及图片)报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并以乡(镇)为单位汇总上报。

(二)精准摸排耕地撂荒面积。各乡(镇)每年6月底前逐村、逐户开展摸排登记,摸清撂荒耕地承包人、撂荒面积、撂荒原因、流转和撂荒年限、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建立台账,开展动态监测管控,防增量、减存量,加强对撂荒地利用情况的跟踪调度,及时更新台账信息,实行台账销号管理。

(三)限期复耕。对撂荒年限在2年及以上的承包耕地,要教育引导农户立即复耕,对经书面告知农户仍不复耕的,属于基本农田的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由原发包单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其它耕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复耕利用。同时,各村集体要把耕地撂荒整治纳入村规民约,进一步加强撂荒耕地的整治和管理。

(四)落实惠农政策。进一步提高惠农政策的针对性和导向性。同时,对承包流转撂荒地的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进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坚持“谁种粮、补贴谁”的原则,并在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内的相关机械设备给予优先补贴,鼓励支持发展生产全程机械化。

(五)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积极引导推广全程式、菜单式服务模式,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

(六)推进土地流转。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确保耕地有效利用,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对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的农户,鼓励按照依法、自愿的原则,采取“零租金”“低租金”代耕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土地经营权受让方要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闲置撂荒。指导流转双方将防止耕地撂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强化约束监督,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第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由原土地承包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或由发包方依法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耕作和设施条件较差的撂荒坡地或细碎地块,具备条件的乡(镇)要积极申报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石漠化治理建设等项目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水平。对因灾损毁的撂荒地,要尽快组织村民修复、恢复生产。对肥力差、地力等级低的可以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

(八)强化监督考核。各乡(镇)要充分认识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撂荒地复耕工作摆在“三农”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统筹协调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实行月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撂荒地复耕工作资料。同时,把耕地撂荒整治工作纳入对各乡(镇)粮食安全考核指标进行考核。

四、整治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每年6月1日至30日)。各乡(镇)要深入各村寨、农户和田间地头,对土地弃耕撂荒土地的承包人、地块名称、面积、四至坐落、流转和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登记造册。

(二)集中整治阶段(每年7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各乡(镇)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认真进行梳理,对撂荒年限在2年及以上的承包耕地,要教育引导单位或者个人立即复耕,对经书面告知农户仍不复耕的,属于基本农田的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由原发包单位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其它耕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复耕利用。并对该撂荒耕地的所有涉农补贴不予发放,认真贯彻落实“谁种粮、补贴谁”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三)总结阶段(次年5月1日至15日)。各乡(镇)在农村耕地承包管理集中整治撂荒工作结束后,要做好本辖区内的档案收集、整理并妥善保存,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县农业农村科学技术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农村耕地承包管理集中整治撂荒工作进行检查。

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 篇10

近年来,由于农资价格和劳动力价格上涨,粮食生产效益降低、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水利及交通基础条件较差等原因,造成我镇农村不同程度出现耕地撂荒,这对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确保粮食安全带来不利的影响。为切实整治耕地撂荒问题,最大限度地提高耕地利用率,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现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下是本方案的指导思想。

近年来,由于农资价格和劳动力价格上涨,粮食生产效益降低、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水利及交通基础条件较差等原因,造成我镇农村不同程度出现耕地撂荒,这对稳定粮食播种面积,确保粮食安全带来不利的影响。为切实整治耕地撂荒问题,最大限度地提高耕地利用率,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现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下是本方案的两个工作目标。

(一)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改善生产条件,引导农户自行复耕复种。

(二)加强农村耕地承包经营权管理,规范耕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提高耕地利用率,制订并落实我镇对撂荒地复耕复种的措施,鼓励和引导农民和企业进行复耕复种,遏制农村耕地撂荒,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保障粮食安全。

以下是本方案的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农村耕地撂荒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以下是本方案的实施步骤。

____镇耕地撂荒整治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__年3月4日—10日)。召开全镇耕地撂荒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开展农村耕地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培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特别是对长期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要想方设法将政策传达到本人。

(二)调查摸底阶段(20__年3月11日—22日)。各村(居)要深入农户和田间地头,进行排查走访,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将撂荒土地的地点、面积、撂荒原因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登记造册,并与于3月23日将撂荒登记表报镇工作办公室。

(三)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3月24日—4月30日)。各村(居)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认真梳理,对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个人连续2年弃耕撂荒的,要限期复耕;对因无力耕地又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要引导其采取转包、出租、托管或入股的方式流转;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农户,要按照法定程序接受并依法重新发包;对弃农经商或长期外出务工无法耕种及长期撂荒的耕地,要通知承包户限期复耕,如不能按期复耕的可同村民小组签订协议,委托管理或进行流转。

(四)检查验收阶段(20__年5月20日—6月30日)。镇政府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农村耕地撂荒集中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对因工作不力造成耕地撂荒现象依然存在的,将在全镇进行通报。对整治耕地撂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村(居)给予表扬奖励。

以下是本方案的五点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解决农村耕地撂荒问题的认识。农村耕地撂荒,是当前农业农村工作发展中新情况和新问题的直接反映,既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不但影响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各村(居)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充分认识解决农村耕地撂荒的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把解决农村耕地撂荒问题摆在当前农村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采取有力措施,实行综合治理,解决好农村耕地撂荒问题。

(二)深入开展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宣传教育。各村(居)要加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各种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基本内容,增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三)努力探索解决耕地撂荒的有效机制。我镇农村耕地撂荒的原因很多,情况复杂,各村要认真研究,大胆探索,制定解决耕地撂荒的长效机制。

(四)利用上级的资金扶持,着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各村(居)要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作为解决撂荒地问题的重要措施。

(五)切实加强对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领导。各村(居)要把解决土地撂荒问题作为当前工作中的一件大事,由村(居)支书(主任)负总责,具体抓。切实加强对解决撂荒地这一重大问题的组织领导,镇政府将把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纳入目标考评,强化考核评价。

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 篇1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撂荒地整治的决策部署,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讲话精神,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全面推进弃耕撂荒地整治,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增强全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二、目标任务

对摸排出的弃耕撂荒地,根据撂荒原因,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在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用于粮食生产原则不变的情况下,宜粮则粮,宜特则特,统筹推进撂荒地整治。适合粮油生产的撂荒耕地,要确保粮油作物应种尽种、种足种满;其它撂荒地块,可发展果树、中药材等经济作物。年底前实现弃耕撂荒地复耕复种全覆盖。

三、方法步骤

(一)精准摸清底数,规范建立台账

各镇(街道)作为农村弃耕撂荒地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对辖区内弃耕撂荒地面积进行全面调查统计,逐村、逐户摸清情况,准确掌握弃耕撂荒土地具体位置、类别、面积、弃耕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找准导致弃耕撂荒的成因,逐一提出针对性措施,全面造册登记建立台账。

(二)坚持多措并举,推动复耕复种

1、自行复种。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宣传,鼓励弃耕撂荒地由农民自行复耕复种。将耕地撂荒与补贴政策挂钩,对1年以上的撂荒耕地,停止发放下一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抛荒撂荒2年以上的,取消补贴资格,依法追回上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待自行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政策补贴范围,但不享受复耕复种奖补资金。

2、代耕代种。对弃耕撂荒2年以下,承包方无力耕种但又不愿意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耕地,可采取委托代耕代种的方式(委托亲友邻里、种田能手、种粮大户或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复耕复种。强化土地流转政策宣传,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依法流转弃耕撂荒地开展适度规模经营。代耕代种、流转弃耕撂荒地耕种的主体,享受复耕复种奖补政策。

3、集体托管。对弃耕撂荒2年以上,由村委会通知承包户限期复耕复种,如不能按期复耕复种的,村集体依法收回,将土地经营权转交村集体,由村集体集中管理。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资金、资源将弃耕撂荒地托管复耕复种,通过流转或村集体自行经营的方式复耕复种撂荒耕地。弃耕撂荒地经村集体托管后,复耕复种奖补资金和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若承包户重新种植,须向村集体承诺不再撂荒并缴纳复耕费(弃耕撂荒地两年以内100元/亩、两年以上三年以内200元/亩、三年以上300元/亩)。

(三)加强资金投入,奖励复耕复种

按照县上奖一点、镇上挤一点的办法,县财政将统筹奖补专项资金100万元,不足部分由各镇(街道)筹措资金解决,推动复耕复种工作。

1、奖补对象:对弃耕撂荒地进行复耕复种的经营主体(含村集体)、种植大户、农户。

2、奖补标准:复耕复种粮油作物按200元/亩标准一次性进行奖补,复耕复种果树、中药材等经济作物按60元/亩标准一次性进行奖补,所种植的作物要加强田间管理,达到长势良好,丰产丰收,如果管理不善造成有种无收的不予奖补(特殊灾害性天气除外)。

3、奖补兑现:由经营主体(含村集体)、种植大户、农户在复耕复种前向当地村委会申报,填写弃耕撂荒地复耕复种申报表,村委会组织实地查看核实弃耕撂荒地复耕复种情况(包括撂荒地点、面积、土地属性、种植计划),建立台账进行公告公示。复耕复种后作物收获前40天左右,经营主体(含村集体)、种植大户、农户向村委会申请检查验收,村委会联合驻村工作队对复耕复种情况进行初验,并将初验结果公示不少于10天,无异议后申请镇(街道)复验。镇(街道)组织人员进行复验后,以正式文件将复验情况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由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进行抽验,经抽验合格后将奖补资金拨付各镇(街道),由各镇(街道)负责兑付奖补资金。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党政同责。按照“党政同责、部门协同、镇为主体、村为主责”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各镇(街道)要坚决扛牢粮食安全“国之大者”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党委书记、镇长(主任)亲自主抓、亲自安排、亲力亲为推进,扎实做好弃耕撂荒地排查、整治工作,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本次复耕复种后,各镇(街道)不得再新增弃耕撂荒地。

(二)落实复耕复种。各镇(街道)要认真落实弃耕撂荒地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夯实村两委的直接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强化监管责任;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弃耕撂荒耕地性质分类的指导;县农业农村局要根据耕地性质、立地条件,指导村集体、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结合大豆玉米复合种植和大豆扩种任务,对撂荒耕地进行复耕复种,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增产增收。

(三)落实奖补政策。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验收结果、政策标准、资金管理程序,及时做好奖补资金兑付工作。镇村、经营主体(含村集体)、种植大户、农户对复耕复种情况的真实性负责。要规范建立复耕复种台账,留存复耕复种前后图片、文字等相关档案资料,完善弃耕撂荒地复耕复种验收资料。

(四)落实考核奖惩。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抓好弃耕撂荒地整治,将整治工作纳入镇(街道)粮食安全考核重点内容,并单独考核计入年度综合考核。县政府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进度督导,对复耕复种工作进度快、质量好的镇(街道)予以通报表扬;对虚报瞒报数据、工作落实不到位,以及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截留、挪用财政奖补资金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对不能完成复耕复种的镇(街道),由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第三方公司进行统一复耕复种,所需费用从镇(街道)工作经费中扣除,并启动问责程序。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道)要加大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各种优惠补贴政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农民爱惜土地、种好土地,让农民认识到恢复撂荒地耕种是应尽义务;将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纳入村规民约,规范引导农民正确利用每一分耕地,使“爱护耕地、人人有责”意识深入人心。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撂荒耕地整治的有效做法,大力宣传撂荒地复耕复种典型案例,营造统筹利用撂荒耕地的良好氛围。

耕地抛荒整治工作方案 篇12

为落实20__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按照省《关于印发<20__年____省粮食生产行动方案>的通知》(__委农办〔20__〕13号)及省、市、县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工作要求,为切实解决我街道撂荒耕地复耕复种问题,现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卫星遥感技术分析和实地核查统计,以村为主体,因地制宜,对全街道范围内的所有具备耕种条件的撂荒耕地(特别是15亩以上)进行复耕复种。

二、20__年复耕复种期

从3月上旬-8月下旬,完成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任务。

三、复耕复种方式

(一)动员撂荒户自主组织开展复耕复种。

(二)未自主开展复耕复种的撂荒户,一是可委托亲朋好友代耕代种;二是可流转给当地种植大户或有意愿的专业合作社等复耕复种;三是委托村委会进行连片流转。

四、复耕复种农作物要求

优先考虑水稻,其次是其它粮食作物,不得“非粮化”。一是种植谷类(水稻、小麦、玉米等);二是种植豆类(大豆、绿豆、香豌豆等);三是种植薯类(番薯、马铃薯等)。

五、不进行复耕复种的处理措施

(一)撂荒户连续撂荒耕地一造以上的,当年起停止对该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即“种粮直补”)。

(二)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耕地,村通过村民自治及村规民约等手段可强制流转给第三方耕种,并可依法收回撂荒户的耕地承包权。收回的耕地可以流转也可以由村集体管理复耕复种,所产生的一切收益均归集体所有。

(三)耕地早造撂荒后,经动员后晚造仍不复耕复种的,由村集体负责代耕代种。

六、工作要求

(一)各村要切实担负起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的主体责任,要明确专人负责、职责分工、工作时限,按时完成撂荒地块复耕复种工作。

(二)这次重点任务是核查和完成大于15亩撂荒耕地的复耕复种工作,各村要根据前期核查结果,对撂荒耕地进行分类,按照撂荒成因采取针对性措施,依照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开展全面整治。对具备耕种条件的,要立即开展复耕复种,要结合今年大力发展粮食生产的工作要求,尽量复耕种植水稻等。对暂时不具备立即复耕复种条件的,要制订整改方案,明确复耕时间,分期分批推进复耕复种。

(三)对已经复耕复种的田块要提供四至照片每片地块须提供两张照片以上)的佐证资料(照片须标明地块名称)一起报送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

(四)对未按时对各辖区撂荒图斑整改到位或弄虚作假的,我街道办将给予通报批评与责任追究,并责令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