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秋季学期安全温馨提示 篇1
尊敬的家长:
为了让孩子平安、快乐、健康成长,现就有关安全事项提示如下,请您仔细阅读,共同保护孩子的安全。
一、健康管理
1、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良好卫生习惯,垃圾分类投放。做好孩子的健康监测,不带病到校学习。
2、不吃“三无”食品,不吃未清洗干净的食物,不喝生水。少吃高盐、高糖、油炸、熏制食品。
3、确保孩子充足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
4、选择安全运动项目,坚持适当体育锻炼,保持良好的、充沛的精力。
二、上下学安全
5、不迟到,不早退,不能按时到校或提前离校要请假;不去网吧、酒吧、歌舞厅、游戏厅等场所。
6、走人行道,靠右行;过马路走斑马线,走天桥或地下通道;不闯红灯,不翻越护栏;不在马路上、车辆周围玩耍。
7、乘校车,系安全带;到校时及时下车,小学生回家时见不到家长不下车;不坐三轮车、农用车等无客运资质的车辆,不顺搭陌生人的车辆。
8、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马路,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车;行走或骑车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不走机动车道。
9、上下学要注意防范暴雨、雷电、冰雹等恶劣天气,避开或绕行易发泥石流、滑坡、塌方等灾害路段。
三、在校活动安全
10、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技能,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应急演练和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技能。
11、上下楼梯、通行楼道要靠右慢行、不推挤,在食堂、礼堂等人多场所不拥挤,讲究秩序,避免踩踏。
12、不攀爬楼梯、走道、水池等区域的护栏设施,不到无护栏的平台玩耍,避免坠落。
13、遵守寄宿规定,不乱拉电线、不用明火,不留他人住宿,保持寝室干净通风,熟知逃生通道,会用消防器材;小学低年级一般不寄宿。
14、注意校内交通安全,不擅自进入停车场所等区域,警惕车辆视觉盲区。
15、遵守教育教学活动相关安全规范,遇到安全突发事件,按规定妥善处理,并立即向老师报告。
四、防溺水安全
16、不在江河湖塘等水边、亲水平台、工地水坑等区域玩耍、嬉闹。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不在江河湖塘边洗手、洗东西、抓鱼虾、抓青蛙等。
17、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18、发现同伴溺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或打110、120电话报警求助,不盲目手拉手或下水施救。
五、心理健康安全
19、积极进取、开朗乐观,多与老师、父母、同学沟通交流,积极参加学校集体活动。
20、遇到挫折不气馁,对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要学会寻求他人帮助。
21、不打架斗殴,不欺负他人,不抽烟饮酒,不打牌,不吸毒,不传播谣言,不参与迷信、邪教、传销等非法活动。
22、不沉迷网络游戏,不玩带有色情、暴力、自残等不健康内容的游戏,不轻信网络信息,不与陌生网友见面。
六、家校协作
23、学生不能按时到校要请假,提前离校要报批,家校沟通要及时。
24、家长积极履行监护责任,学习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认真开展家庭安全教育,关注孩子的思想、情绪表现,及时帮助解决困难、化解困惑。
25、孩子节假日外出活动,家长要知去向、知内容、知归时、知同伴,提前强化安全教育,做好安全保障。
26、根据国家“双减”政策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含线下和线上)。请以实际行动予以支持,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27、根据国家关于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产生文身动机和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文身。请以实际行动予以支持,教育和帮助孩子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认识文身可能产生的危害,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理性拒绝文身。
28、家长要积极支持学生参与学校组织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增强安全工作合力。
小学秋季学期安全温馨提示 篇2
尊敬的家长:
为了让孩子平安、快乐、健康成长,现就有关安全事项提示如下,请您仔细阅读,共同保护孩子的安全。
一、防疫卫生安全
1、关注卫生和疫情防控知识,预防呼吸道等传染病,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2、讲究个人清洁,勤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衣,不共用毛巾、杯子等卫生洁具,不随意用手揉眼睛。
3、保持室内清洁、干燥,定期通风换气,垃圾分类投放。
4、不吃“三无”食品,不吃未清洗干净的食物,不喝生水;少吃高盐、高糖、油炸、熏制食品。
5、选择安全运动项目,坚持适当体育锻炼,保持良好的、充沛的精力。
二、上下学安全
6、不迟到,不早退,不能按时到校或提前离校要请假;不去网吧、酒吧、歌舞厅、游戏厅等场所。
7、走人行道,靠右行;过马路走斑马线,走天桥或地下通道;不闯红灯,不翻越护栏;不在马路上、车辆周围玩耍。
8、乘校车,系安全带;到校时及时下车,小学生回家时见不到家长不下车;不坐三轮车、农用车等无客运资质的车辆,不顺搭陌生人的车辆。
9、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马路,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车;行走或骑车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不走机动车道。
10、上下学要避开暴雨、雷电、冰雹等恶劣天气,避开或绕行易发泥石流、滑坡、塌方等灾害路段。
三、在校活动安全
11、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技能,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应急演练和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技能。
12、上下楼梯、通行楼道要靠右慢行、不推挤,在食堂、礼堂等人多场所不拥挤,讲究秩序,避免踩踏。
13、不攀爬楼梯、走道、水池等区域的护栏设施,不到无护栏的平台玩耍,避免坠落。
14、遵守寄宿规定,不乱拉电线、不用明火,不留他人住宿,保持寝室干净通风,熟知逃生通道,会用消防器材;小学低年级一般不寄宿。
15、遵守教育教学活动相关安全规范,遇到安全突发事件,按规定妥善处理,并立即向老师报告。
四、防溺水安全
16、不在江河湖塘等水边、亲水平台、工地水坑等区域玩耍。
17、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不在江河湖塘边洗手、洗东西、抓鱼虾、抓青蛙、捞水草等。
18、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19、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20、发现同伴溺水,立即呼喊成人帮助,或打110、120电话报警,或用树干、绳索、漂浮物等施救,不得手拉手盲目施救。
五、心理健康安全
21、积极进取、开朗乐观,多与老师、父母、同学沟通交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学校集体活动。
22、合理安排学生课余时间,不参加无资质校外机构的培训,不加重校外培训负担。
23、遇到挫折不气馁,对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要学会寻求他人帮助。
24、不打架斗殴,不欺负他人,不抽烟饮酒,不打牌,不吸毒,不传播谣言,不参与迷信、邪教、传销等非法活动。
25、不沉迷网络游戏,不玩带有色情、暴力、自残等不健康内容的游戏,不轻信网络信息,不与陌生网友见面。
六、家校协作
26、学生不能按时到校要请假,提前离校要报批,家校沟通要及时。
27、学校经常性向家长告知相关安全知识和防范要求,提供指导和提醒。
28、家长积极履行监护责任,学习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认真开展家庭安全教育,关注孩子的思想、情绪表现,及时帮助解决困难、化解困惑。
29、孩子节假日外出活动,家长要知去向、知内容、知归时、知同伴,提前强化安全教育,做好安全保障。
30、家长要积极支持学生参与学校组织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增强安全工作合力。
小学秋季学期安全温馨提示 篇3
尊敬的家长:
为了让孩子平安、快乐、健康成长,现就有关开学安全事项提示如下,请您仔细阅读,共同保护孩子的安全。
一、健康管理
1、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坚持良好卫生习惯,垃圾分类投放。做好孩子的健康监测,不带病到校学习。
2、不吃“三无”食品,不吃未清洗干净的食物,不喝生水。少吃高盐、高糖、油炸、熏制食品。
3、确保孩子充足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
4、选择安全运动项目,坚持适当体育锻炼,保持良好的、充沛的精力。
二、上下学安全
1、不迟到,不早退,不能按时到校或提前离校要请假;不去网吧、酒吧、歌舞厅、游戏厅等场所。
2、走人行道,靠右行;过马路走斑马线,走天桥或地下通道;不闯红灯,不翻越护栏;不在马路上、车辆周围玩耍。
3、不坐三轮车、农用车等无客运资质的车辆,不顺搭陌生人的车辆。
4、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马路,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车;行走或骑车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不走机动车道。
5、上下学要注意防范暴雨、雷电、冰雹等恶劣天气,避开或绕行易发泥石流、滑坡、塌方等灾害路段。
三、在校活动安全
1、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技能,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应急演练和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技能。
2、上下楼梯、通行楼道要靠右慢行、不推挤,在食堂、礼堂等人多场所不拥挤,讲究秩序,避免踩踏。
3、不攀爬楼梯、走道、水池等区域的护栏设施,不到无护栏的平台玩耍,避免坠落。
4、注意校内交通安全,不擅自进入停车场所等区域,警惕车辆视觉盲区。
5、遵守教育教学活动相关安全规范,遇到安全突发事件,按规定妥善处理,并立即向老师报告。
四、防溺水安全
1、不在江河湖塘等水边、亲水平台、工地水坑等区域玩耍、嬉闹。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不在江河湖塘边洗手、洗东西、抓鱼虾、抓青蛙等。
2、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3、发现同伴溺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或打110、120电话报警求助,不盲目手拉手或下水施救。
五、心理健康安全
1、积极进取、开朗乐观,多与老师、父母、同学沟通交流,积极参加学校集体活动。
2、遇到挫折不气馁,对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要学会寻求他人帮助。
3、不打架斗殴,不欺负他人,不抽烟饮酒,不打牌,不吸毒,不传播谣言,不参与迷信、邪教、传销等非法活动。
4、不沉迷网络游戏,不玩带有色情、暴力、自残等不健康内容的游戏,不轻信网络信息,不与陌生网友见面。
六、家校协作
1、学生不能按时到校要请假,提前离校要报批,家校沟通要及时。
2、家长积极履行监护责任,学习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认真开展家庭安全教育,关注孩子的思想、情绪表现,及时帮助解决困难、化解困惑。
3、孩子节假日外出活动,家长要知去向、知内容、知归时、知同伴,提前强化安全教育,做好安全保障。
4、根据国家“双减”政策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含线下和线上)。请以实际行动予以支持,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5、根据国家关于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产生文身动机和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不得放任未成年人文身。请以实际行动予以支持,教育和帮助孩子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认识文身可能产生的危害,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理性拒绝文身。
6、家长要积极支持学生参与学校组织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增强安全工作合力。
小学秋季学期安全温馨提示 篇4
尊敬的家长:
为了让孩子平安、快乐、健康成长,现就有关安全事项提示如下,请您仔细阅读,共同保护孩子的安全。
卫生安全
关注卫生和传染病防控知识,预防秋季常见传染病,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讲究个人卫生,勤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衣,不共用毛巾、杯子等卫生洁具,不随意用手揉眼睛。保持室内清洁、干燥,定期通风换气,垃圾分类投放。
不吃“三无”食品,不吃未清洗干净的食物,不喝生水;少吃高盐、高糖、油炸、熏制食品。
确保孩子充足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
选择安全运动项目,坚持适当体育锻炼,保持良好的、充沛的精力。
上下学安全
不迟到,不早退,不能按时到校或提前离校要请假;不去网吧、酒吧、歌舞厅、游戏厅等场所。
按交通信号灯行驶,走人行道,靠右行;过马路走斑马线,走天桥或地下通道;不在马路上、车辆周围玩耍。不要在车行道、桥梁、隧道或交通安全设施等处逗留,不要穿越、攀登或跨越隔离设施。
乘校车,系安全带;到校时及时下车,小学生回家时见不到家长不下车;不坐三轮车、农用车等无客运资质的车辆,不顺搭陌生人的车辆。
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上马路,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车;行走或骑车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不走机动车道,不在马路中间骑车。
上下学要注意防范暴雨、雷电、冰雹等恶劣天气,避开或绕行易发泥石流、滑坡、塌方等灾害路段。
在校活动安全
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技能,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应急演练和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技能。
上下楼梯、通行楼道要靠右慢行、不推挤,在食堂、礼堂等人多场所不拥挤,讲究秩序,避免踩踏。不攀爬楼梯、走道、水池等区域的护栏设施,不到无护栏的平台玩耍,避免坠落。
教室门窗等缝隙会“咬人”,很危险,尤其是在开关门窗时,不要将手指等身体部位放到缝隙处。
遵守教育教学活动相关安全规范,遇到安全突发事件,按规定妥善处理,并立即向老师报告。
消防安全
不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
无人教室的电器、照明开关保持关闭。
发现教室中的设备出现异常,及时向老师报告。
爱护学校的消防器材,比如走廊上的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等,确保其完好有用。
遵守寄宿规定,不乱拉电线、不用明火,不留他人住宿,保持寝室干净通风,熟知逃生通道,会用消防器材。宿舍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离开宿舍时要切断所有电源,包括充电器、电脑等。严禁在宿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防溺水安全
不在江河湖塘等水边、亲水平台、工地水坑等区域玩耍、嬉闹。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不在江河湖塘边洗手、洗东西、抓鱼虾、抓青蛙等。
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发现同伴溺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或打110、120电话报警求助,不盲目手拉手或下水施救。
心理健康安全
积极进取、开朗乐观,多与老师、父母、同学沟通交流,积极参加学校集体活动。
遇到挫折不气馁,对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要学会寻求他人帮助。
不打架斗殴,不欺负他人,不抽烟饮酒,不打牌,不吸毒,不传播谣言,不参与迷信、邪教、传销等非法活动。
不沉迷网络游戏,不玩带有色情、暴力、自残等不健康内容的游戏,不轻信网络信息,不与陌生网友见面。
家校协作
学生不能按时到校要请假,提前离校要报批,家校沟通要及时。
家长积极履行监护责任,学习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认真开展家庭安全教育,关注孩子的思想、情绪表现,及时帮助解决困难、化解困惑。
孩子节假日外出活动,家长要知去向、知内容、知归时、知同伴,提前强化安全教育,做好安全保障。
根据国家“双减”政策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含线下和线上),请以实际行动予以支持,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孩子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家长要积极支持学生参与学校组织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增强安全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