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作文吧实用文档范文大全内容页

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制度

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制度 篇1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适度性。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三、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四、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六、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七、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要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八、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制度 篇2

为了切实做好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语文课程标准》为依据,以“大语文”教育思想为指导,以大量阅读为主要途径,促进少年儿童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树立正确价值观。让学生有好书读、会读好书,从学习阅读到阅读学习,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为学生量身定做适合的成长书单,并鼓励教师多将经典引入课堂,作为教育教学素材,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

二、具体措施

1、遵循一科一辅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和《甘肃省中小学生教材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教学用书管理,根据教学用书目录订阅教辅资料,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

2、学科教师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推荐学科相关的课外读物,要求老师们在给学生推荐读物的时候要详细了解,自己先翻阅,不能盲目推荐违规读物或者不适合学生阅读的读物。

3、探讨学科内容与课外读物有效结合;研究利用课外读物,如何更好地拓展学生视野。4、严格读物管理。将教育部发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发给家长,作为家长给学生选书的依据。引导家长在正规书店购买正品书籍。

5、建设好学校图书室及各班阅读角,学校图书馆有序开放,并定期开展读物排查,推进书香校园的建设。

少年儿童阅读习惯的养成,离不开家长的言传身教与社会良好阅读氛围的浸染。学校将与家委会合作,定期开展“亲子阅读”和书籍分享活动,一方面及时了解少年儿童读物内容,结合少年儿童兴趣甄选出有益、有趣的课外读物,丰富、引导少年儿童选择;另一方面鼓励家长从自身做起,努力提升阅读品位、培养家庭阅读习惯、创设良好阅读氛围。鼓励学校、家长充分联动社会资源,组织“读书节”“分享会”等相关阅读活动,将阅读习惯的养成从学校延伸到家庭、社区,以社区为辐射中心营造“书香社会”的良好阅读氛围,让学生在纯粹的阅读体验中领略“阅读之美”,充分享受阅读乐趣。

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制度 篇3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结合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管理规定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二、学校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合理地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课外读物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三、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四、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五、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六、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八、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九、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对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予适当表彰。

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制度 篇4

为丰富学生课外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营造良好的阅读环境,规范课外读物管理,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现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成立审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团队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对学生带进校园的课外读物做好登记、管理、审核,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杜绝各种商业宣传读物进校园,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备案与登记工作。

二、课外读物审核管理

1、课外读物进入校园都要经过审核小组组员集体研究决定,经会议通过后向组长、副组长提出申请。

2、凡发现课外读物包含色情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等内容及链接,要求立即没收。及时清理、整顿传播色情、低俗信息等违法违规和不良信息的课外读物。

3、要确保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的内容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要以“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不增加教师工作和学生课业负担”为原则。

4、课外读物选用要用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要保证课外读物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

5、严格合理选用课外读物,严格控制数量,防止影响正常教育教学。

6、凡未经审核小组记录审查的课外读物,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传播。

7、严禁学生在除自习课或阅读课外的其他课堂上阅读课外读物,一经老师发现,立刻没收处理课外读物。

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制度 篇5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XX市第二十四中学特制定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

一、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工作。

我校根据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每学期向学生推荐一次课外读物,家长自愿购买。推荐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以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为原则,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三、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四、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五、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六、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读书角,组织经典诵读、知识竞赛相关活动,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

七、学校设立每周一节的阅读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八、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XXXXXXX,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制度 篇6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保障校园文明教学环境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规定如下:

一、各种刊物进入校园,须报校长批准,教导处备案,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二、学校成立读物进校园审核小组,对图书室和班级图书角的所有书籍进行审核,保证校内图书符合要求。

三、学校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采购规范的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含数字出版产品),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四、学校参照《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关于课外读物的建议,依托统编语文教科书“快乐读书吧”推荐书目、《淄博市全科阅读推荐书目》制定初选目录,经过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确定学校推荐读物目录。

五、学校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的读物进行管理审查,发现问题读物及时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六、建议家长在正规渠道购买课外读物,重视课外读书价值取向,购买符合孩子认知发展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积极向上的正版图书,对于不适当的书籍要及时禁止阅读。

七、涉12条红线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制度 篇7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XX〕2号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我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四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五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六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七条学校对课外读物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教研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

第八条我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条我校将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第十一条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第十二条要杜绝以下情况的发生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制度 篇8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我校,根据教育部《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学生携带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

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

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

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

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能力,増强综合素质。

二、学生不可以携带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或存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禁止的十二种情形的读物进入校园。

违反《出版管理条例》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存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禁止的十二种情形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三、处理办法

一旦发现有学生携带违反上述规定的课外读物进入校园,按如下方法进行处理:

教师要及时教育学生,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书观和选择健康有益的课外读物。

违反规定的问题读物,学校将没收并告知家长,严禁学生传阅。

如学生一个学期内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违规带问题读物进校园,学校将请家长到校共同教育学生。

四、具体实施

切实发挥全员育人的功能,全校教师对学生带入校园的课外读物都有监督引导的义务,一旦发现不良读物进入校园,及时教育引导学生。

全体学生也要树立正确的阅读观,多读健康有益的书籍,远离不健康消极的书籍,并且带动影响身边的同学多读好书。如有发现其他同学有带不良读物进入校园的,要及时劝阻,并告知老师。

家校配合。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对于学生要带入校园的课外读物,多留心、多引导,培养孩子树立正确的阅读观。

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制度 篇9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特制定我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规定如下:

一、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一)方向性

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二)全面性

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三)适宜性

适合残疾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四)多样性

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五)适度性

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一)主题鲜明

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二)内容积极。

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可读性强。

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三、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学生禁读书目:

(一)禁读书目: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或英雄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禁读书目: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的。

三禁读书目: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禁读书目:危害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的。

五禁读书目: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禁读书目: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禁读书目: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八禁读书目: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九禁读书目: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禁读书目: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四、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五、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室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

六、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室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七、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八、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九、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制度 篇10

1、激发阅读兴趣

强化对学生阅读的深入研究与指导,让阅读成为学生的学习习惯。学校组织开展阅读系列活动,使学生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读经典,夯实学生文化知识基础,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教室设置图书角、图书柜等,方便学生阅读。班主任精选和推荐优秀读物充实班级图书角,担负起引导学生读好书、做好人的责任。

2、课外读物推荐原则

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3、课外读物推荐基本标准

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4、不得推荐或选用为学生课外读物的图书

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5、购买课外读物的有效管控

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进行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及时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6、推行亲子共读

家长在日常生活中,抽出一定的时间,和孩子一起读书,分享读书成果,营造书香家庭氛围,保证孩子每天课外阅读时间不少于30分钟。

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制度 篇11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特制定许商中心小学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

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一、执行原则

中小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标准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3、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三、严禁进校园课外读物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四、以学校为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

1、成立以党支部书记王福全同志为组长的读物进校园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读物的审核、选购、入校工作。由周士美老师负责进校园读物的二次审核和入室、入角工作。

2、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包括结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推荐目录进行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读物进校园领导小组”成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读物进校园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制度 篇1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五项管理实施办法》的精神,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

一、加强审核把关

1、使用《20XX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的教材,校本课使用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教材。

2、对学校图书馆的书籍进行排查,对不符合规范的书籍进行清理。

3、班级对每位学生携带读物进行定时检查,将不符合要求的读物由总务处统一登记封存代管。

4、杜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禁止学生将不符合小学生读物要求的书籍带入。

5、学生带入学校的读物一律由班主任审核,符合条件的将统一存放到本班图书角,由图书管理员统一管理借阅。

6、学校图书馆每周定时向各班级推荐优秀读物,由各班级图书管理员领取并集中管理。

二、重视阅读教学

把阅读作为重要的教育教学内容,持续推进阅读工程。保障晨诵、午读时间,积极开展慈溪市《优秀课外阅读指导课例》开展整本书阅读项目,上好阅读课。

三、开展读书活动

开展好读书节活动、做好班级读书吧建设,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经典诵读、好书分享、诗词品读等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四、推荐成长书单

学校加强对学生规范读物的教育和宣传,使学生和家长明确读物的适宜性。学校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为学生量身定做适合的成长书单,指导学生制定阅读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