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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城区车辆停放管理的实施方案

关于加强城区车辆停放管理的实施方案 篇1

为了规范__市中心城区城市道路车辆停放管理秩序,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__市中心城区车辆道路停放秩序管理暂行办法》(__府发〔20__〕__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科学利用城市道路有限资源,在保障道路畅通的原则下,合理规划设置停车泊位,加强车辆道路停放监督管理,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井然,各种车辆停放有序,城市容貌焕然一新。

二、停车泊位的设置及撤除

1、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应当适应城市总体规划和道路交通专项规划,遵循车辆通行条件与道路承载能力、车辆通行安全和道路畅通相适应的原则,并按规定设置相应的标志、标线等设施。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应及时报请市政府将停车泊位予以撤除: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停车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道路周边的公共停车场可以满足停车需要的;市民群众普遍反映强烈的路段。

三、车辆停放管理

(一)车辆停放管理原则

城市道路车辆停放管理坚持教育与处罚、有偿使用与无偿使用、限时停放与非限时停放相结合的原则。取消原有的专用停车泊位,停车泊位全部实行公共化。

(二)车辆停放管理要求

1、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场(库)或者经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会同市交警支队统一划定的停车泊位内,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严禁占用人行道(施划停车泊位的除外)和在停车泊位标志、标示、标线以外的道路和其他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

2、车辆在准许停放车辆的地点停车时,驾驶人员须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按划定泊位线顺行方向紧靠道路右边停车,严禁越线停车。

3、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接送本单位职工上下班的自备车辆需在市区道路上设立停靠站点的,须事先经市交警支队批准,并在批准设置的停靠站点停车。

4、客运出租汽车应在市交警支队设置有停车点和允许临时停车的路段实行招手停车。公交客运、中巴客运汽车必须按市交警支队批准的停靠站点上下客,严禁沿途随意停车下客、揽客。

5、在特定的时间和路段,各种机动车辆在道路两侧停车装卸货物,必须事先经市交警支队会同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批准,方可停车装卸,并按批准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装卸货物。装卸时,驾驶人员不准弃车离开;有碍交通时,必须停止装卸,并迅速驶离。

6、因举办各类大型活动,需要在公共广场和空地、道路等非停车场地临时停放车辆的,承办单位必须事先报市交警支队批准,经批准后并指派专人进行管理。

遇有大型群众活动或突发紧急事件发生,市交警支队可以采取确定道路临时停车区,或者暂停使用机动车道路停车泊位等道路交通管制措施,并负责维护停车与交通秩序。实行交通管制应当提前向社会公示,大型群众活动或突发紧急事件过后,应当及时取消交通管制措施。

7、非机动车临时停放,应进入划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停放。严禁任意占用车行道和人行道停放。

四、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与施划阶段(20__年4月1日—6月30日)。

城管各综合执法大队应结合中心城区道路停车实际情况,做好辖区内停车泊位的调查摸底工作,并会同交警支队合理确定道路停车泊位的数量与具体位置,并予以施划。

2、集中整治与宣传阶段(20__年7月1日—7月31日)。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对道路停车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坚持管理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市民的规范停车意识,采取各种形式和活动,积极引导市民关注和参与道路停车管理。同时,城管各综合执法大队共同参与,全面支持,按新规范进行各自辖区内的道路车辆停放秩序整治工作。

3、全面实施阶段(20__年8月1日开始实施)

城管各综合执法大队全面贯彻落实《__市中心城区车辆道路停放秩序管理暂行办法》,在中心城区全面实行车辆划线停放管理。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通过管理,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井然,各种车辆停放有序,城市容貌焕然一新。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车辆道路停放秩序管理是市政府的一项民心工程,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到在思想上重视、认识上提高、行动上统一,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狠抓落实,积极有为。

2、明确职责,部门联动。

市交警支队负责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工作;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负责中心城区内车辆道路停放秩序管理工作,及时查纠违章停放车辆,拍照取证并移交交警处罚。

关于加强城区车辆停放管理的实施方案 篇2

为了规范我县城区城市道路车辆停放管理秩序,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__县城市管理规定》奉府发[20__]__号及《__县城市管理补充规定》__府发[20__]__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科学利用城市道路有限资源,在保障道路畅通的原则下,合理规划设置停车泊位,禁止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在城区道路上行驶,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井然,各种车辆停放有序。

二、停车泊位的设置及撤除

1、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应当适应城市总体规划和道路交通专项规划,遵循车辆通行条件与道路承载能力、车辆通行安全和道路畅通相适应的原则,并按规定设置相应的标志、标线等设施。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城管大队应及时报请县政府将停车泊位予以撤除:道路交通状况发生变化,停车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道路周边的公共停车场可以满足停车需要的;市民群众普遍反映强烈的路段。

三、车辆停放管理

(一)车辆停放管理原则

城市道路车辆停放管理坚持教育与处罚、有偿使用与无偿使用、限时停放与非限时停放相结合的原则。在城区范围内统一设立停车泊位。

(二)车辆停放管理要求

1、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场(库)或者经县城管大队会同县交警大队统一划定的停车泊位的,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严禁占用人行道(施划停车泊位的除外)和在停车泊位标志、标示、标线以外的道路和其他妨碍交通的地点任意停放。

2、车辆在准许停放车辆的地点停车时,驾驶人员须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按划定泊位线顺行方向紧靠道路右边停车,严禁越线停车。

3、客运出租汽车应在设置有停车点和允许临时停车的路段实行招手停车。公交客运、中巴客运汽车必须在公交站台点上停靠上下客,严禁沿途随意停车下客、揽客。

4、在特定的时间和路段,各种机动车辆在道路两侧停车装卸货物,必须事先经县交警大队会同县城管大队批准,方可停车装卸,并按批准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装卸货物。装卸时,驾驶人员不准弃车离开;有碍交通时,必须停止装卸,并迅速驶离。

5、因举办各类大型活动,需要在公共广场和空地、道路等非停车场地临时停放车辆的,承办单位必须事先报县城管大队批准,经批准后并指派专人进行管理。

遇有大型群众活动或突发事件发生,县交警大队可以采取确定道路临时停车区,或者暂停使用机动车道路停车泊位等道路交通管制措施,并负责维护停车与交通秩序。实行交通管制应当提前向社会公示,大型群众活动或突发事件过后,应当及时取消交通管制措施。

6、非机动车临时停放,应进入划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区停放。严禁任意占用车行道和人行道停放。

四、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与实施阶段(20__年3月1日——20__年5月9日)。

城管大队应结合城区道路停车实际情况,做好辖区内停车泊位的调查摸底工作,并会同交警大队合理确定道路停车泊位的数量与具体位置,并予以实施。

2、集中整治与宣传阶段(20__年5月10日——20__年6月10日)。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对道路停车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坚持管理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市民的规范停车意识,采取各种形式的活动,积极引导市民关注和参与道路停车管理。

3、全面实施阶段(20__年6月11日开始实施)

县交警大队和城管大队各负其责,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车辆道路停放秩序管理是县政府的一项民心工程,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到在思想上重视、认识上提高、行动上统一,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狠抓落实,积极有为。

2、明确职责,部门联动。

县交警大队负责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工作;县城管大队负责中心城区内车辆道路停放秩序管理工作,及时查纠违章停放车辆,拍照取证并移交交警大队处罚。

关于加强城区车辆停放管理的实施方案 篇3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增势迅猛,停车供需矛盾日益突出,逐步成为城市综合管理的难题之一。为充分利用现有停车资源,并挖掘潜力,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福民强市”总体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依法规范、建管并举的城市停车发展理念,按照属地管理和部门指导的原则,加强机动车动静态管理,推行单位(社区)内部停车场对外有偿错时开放、使用制度,多策并举,缓解市区停车难问题,为我市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近期目标:将被挪用的停车场恢复规划的功能。取消主要商业聚集地影响道路通行的占道临时停车泊位,在支路和背街小巷施划临时停车泊位。开放具备有偿错时开放条件的单位(社区)停车场,利用闲置的空地等资源新建停车场。规范停车收费,通过价格杠杆调节停车供需矛盾。停车管理有力推进,道路停车难问题得到改善,重点区域道路交通畅通有序,基本满足出行和停车需求。

远期目标:根据__市总体规划及近期规划要求,规划部门在未来三年城市建设中每年新增泊位数:住宅内泊位约29000个,住宅外泊位12000个,路外公共停车泊位数1700个,路边临时停车泊位数620个,以缓解停车供需矛盾。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停车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__市停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谭__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杨__任常务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市创建办主任谷__,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孟__、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王__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规划、财政、城管、园林、人防、工商、税务等部门和各城市区政府的主要领导以及市创建办、住建委、公安局、交通局的主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创建办,市创建办副主任郭__任办公室主任,人员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发改、规划、公安、工商、城管、园林、人防、交通等相关单位抽调,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等。

各相关部门及各城市区政府(管委会,下同)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以属地管理为主,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推进。

四、工作安排

1、宣传发动:从20__年12月20日至20__年12月25日,各级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制定详细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2、组织实施

(1)从20__年12月26日至20__年2月10日,完成具备有偿错时开放条件的单位(社区)停车场的开放工作、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施划和空置停车场的利用工作。

(2)从20__年12月20日至20__年3月31日,完成利用闲置的空地及自选地点新建临时停车场和部分被挪用配建停车场的功能恢复工作。

(3)从20__年12月20日至20__年6月30日,完成全部被挪用配建停车场的功能恢复工作和重点部位(如:王城公园、建设路摩托大楼前等)的停车场建设工作。

(4)长期工作:根据工作进展实际另行制定。

3、考核验收:按照工作目标,由市创建办组织定期考核验收,并排序、公示。

4、各有关部门要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停车管理服务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方法和措施

(一)摸清底数,制定方案

各城市区要按照工作安排,认真进行排查,摸清辖区内的停车现状与停车资源,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实行单位(社区)内部停车场对外有偿错时开放

实行有偿错时开放的停车场,指机关、企事业单位院内、各类建筑配建停车场、社区范围内已有的专用停车场和利用社区内空闲场地设置的临时停车场,以及利用闲置1个月、具有10个停车泊位以上的项目工地,回收的烂尾楼等闲置土地设置的临时停车场所。

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在有限满足本单位车辆自用的基础上,尽量将空余车位对外实行错时开放,提供给社会车辆临时停放,提高停车场使用率。对有停车需求及有条件设置停车泊位的社区内部,在满足人、车通行的前提下,遵循不扰民、不堵塞交通、不影响消防通道畅通的原则,在住宅区内的空闲场地设置临时停车泊位,并完善相应的交通标志标线。社区内部专有停车场以及临时停车场在满足内部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实行错时对外开放(具体任务见附件1)。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

责任单位:各城市区政府

(三)利用闲置空地等资源设置临时停车泊位

1、利用单位门前广场、闲置空地等,积极发展生态(临时)停车场所。如在中州路与王城路交叉口西南角金沙置业公司空地、中州路与解放路交叉口西南角丹尼斯置业空地等建设临时停车场。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

责任单位:各城市区政府

2、利用西苑路天津路与青岛路段的中央绿化带、洛浦公园南堤中段通道等处设置临时停车泊位(具体任务见附件2)。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

(四)利用人行道以外的空地设置停车泊位

目前我市部分地段人行道、盲道边缘到建筑物之间的距离为8-15米,充分利用这些空间场地开辟停车场,以停放更多的车辆。各城市区在较宽的具备停车条件的人行道、盲道以外闲置空地,根据地形适当调整盲道的设置位置,开设道沿行车坡道,尽力解决停车泊位,缓解停车矛盾。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泊位设施设置:各城市区政府

(五)施划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逐步取消主、次干道影响道路通行的占道临时停车泊位,在支路和背街小巷施划临时停车泊位(具体任务见附件3)。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六)恢复被挪用停车场功能

尽快恢复被占用、挪用的润峰商厦、周王城广场、丹尼斯纱南店、金福运购物中心、白金都会、西苑路大张量贩、八角楼金街等大型公共建筑和繁华商业区配建地下停车场停车功能,尽量减少占道停车(具体任务见附件4)。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各城市区政府

(七)治理私圈私占楼前院内公共用地,充分利用公共资源增加停车泊位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

责任单位:各城市区政府

配合单位:各相关部门

(八)推行专业化管理

推行行政管理、引导和公司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停车管理模式。通过委托或招标等方式,由市、区两级政府确定停车管理服务公司进行管理,完善停车管理服务制度,明确相关责任,采用先进的停车管理服务手段,统一收费人员标识,出具统一票据等,确保停车管理规范有序。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

(九)明确收费标准

停车收费实行社会化运作,利用经济杠杆调节停车供需矛盾和繁华地区的车流量。按照“白天高于夜间、商业区高于居民区、地上高于地下”的收费原则,委托停车管理服务公司采取计时、按区域、按时段收费等“阶梯式”收费办法,将市区停车收费区域划分为一类(停车需求远远高于供给)、二类(需求明显高于供给)、三类(供给基本满足需求)、四类(无供需矛盾)地区。提高一类地区收费标准并计时收费,二类地区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三类地区可维持现有收费标准,四类地区限时限段免费停车,并进行公示。

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内部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后,可按照有偿使用的原则实行收费管理,收费标准应根据所有制或权属关系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或市场定价。闲置1个月以上,具有10个停车泊位以上临时场地或处于长期停建的工地等空闲地块新筹建的临时停车场,可由各城市区政府以租赁的方式取得使用权后,委托停车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对外开放后的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停车收费除保障停车服务公司的正常运营外,按比例上缴市或区财政,用于停车设施建设维护。

牵头单位:市创建办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城市区政府

(十)明确职责

1、市创建办:负责组织、协调、考核、督察全市各相关部门和城区按责任分工,各尽其职、各负其责,保证停车场建设、设置按期完成,并对停车场的管理情况进行督察考核。

2、各城市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所有停车场所的建设、设置和管理工作。

3、市发改委:负责对不同区域、不同性质的停车场所的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核定和对乱收费行为的查处工作。

4、市财政局:负责配合市、区两级对辖区内的停车场以及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停车管理服务公司的委托或招标工作。

5、市规划局、住建委、工商局、人防办及各城市区政府:负责被占用、挪用的大型公共建筑和繁华商业区配建停车场停车功能的恢复工作。

6、市城管局:负责路外的停车秩序检查管理工作。

7、市公安局:负责路内停车秩序的管理工作,按要求逐步取消主次干道占路临时停车泊位,结合实际停车需求,在支路和背街小巷施划临时停车泊位,对各类停车场所的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进行监管,对各类道路违法停车行为进行治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

8、市规划局、住建委、财政局、园林局和各城市区政府:负责筹建、开辟临时停车场。

9、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实施鼓励停车管理服务公司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

10、各新闻单位:负责加强宣传,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群众家喻户晓,形成浓郁的宣传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相关部门和各城市区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停车问题事关城市形象,涉及交通秩序,又是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民心工程。要从改善民生、关注群众最大关切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停车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加强领导。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各城市区政府要加强领导,健全领导组织机构,理顺管理服务体系,明确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推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带头示范。各级政府、各企事业单位要以身作则,顾大局,识大体,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凡是本单位内部停车场具备条件的,均要提供专用的停车场地或停车泊位对外开放,决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要以实际行动做出表率。

(四)强化宣传。各级政府和宣传部门要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全力做好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检查考核。市创建办要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定期对各职能部门、各城市区政府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对工作完成好的进行表彰,对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实行问责。

关于加强城区车辆停放管理的实施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机动车停车管理,保障城区道路畅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停车管理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有序推进我区公共停车管理工作,逐步提高公共停车资源的使用效率,切实解决城区“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实现对我区车辆停放的规范化长效管理,倡导市民绿色出行,有效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二、基本原则

城市公共停车场(点)规划、建设、管理,应遵循“政府主导、建管并举、统一设置、公益优先、扎口管理、分级实施、市场运作、执法保障”的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建管并举。以政府性投资建设为主,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以路外公共停车场(点)为主,临时占道停车泊位为补充,坚持建设和管理协调推进。

(二)统一设置,公益优先。组织对城区公共停车泊位进行普查,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结合城市现状和实际,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适度超前,坚持公益优先,合理设置免费停车泊位。

(三)扎口管理,分级实施。城区公共停车场(点)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统一扎口管理,明确各配合单位工作职责,通过行政备案制,统一管理票据、统一设置标志、标识,组织定期、不定期的监督考核,建立统一考核评价机制,提高管理效率。

(四)市场运作,执法保障。建立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的经营管理机制,实行公开招标的市场化运作管理模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__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及有关镇街联合建立停车秩序整治和违法查处机制。

三、管理范围

城区范围:__街道、__街道、__街道和__镇部分区域内的公共停车场(点),包括公共道路内停车泊位(含车行道、人行道)、政府性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和社会经营性停车场。

四、管理模式

(一)实施划区分级管理。将建成区划分为主城区和其他区域,其中主城区又划分核心区、中心区。

核心区(一级):黑龙江路、黄河路、井冈山路、祁连山路所闭合的区域。

中心区(二级):黄河路、珠江路、永福路、德仁路所闭合的区域。

其他区域(三级):枣曹路、郯薛路、蟠龙河绿道、长白山路所闭合的除主城区外的建成区为其他区域。

主城区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直接管理。其他区域按属地管理原则,由镇街负责管理。住宅区由物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二)建立梯级停车价格体系。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室外高于室内、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将社会经营性停车场(点)一并纳入梯级停车价格体系,合理制定梯级停车收费标准,同时按照不同区域(级别)、不同时段,分别实行“计时、计次、计日、计月”等收费方式,利用价格杠杆有效治理停车秩序,确保公交优先战略顺利实施。

公共停车具体收费标准由区物价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

(三)建设信息化网络管理平台。对公共停车场(点)的泊位进行统一编号,建立电子档案。室内、地下、路外停车场采取智能卡停车收费系统管理,同时将泊位数量变化信息通过网络与电子诱导系统衔接;路内(路外)临时停车泊位使用手持式POS机、视频桩、高位视频等进行停车收费管理,建立数字化监管与收费系统,初期系统与数字化城管系统衔接、后期与智慧__平台系统对接。同时在进入城区的重要路口和核心区内设置电子诱导显示屏,实时传递城区公共停车泊位信息。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为确保停车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区停车收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导小组负责城区停车管理工作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组织协调,包括审定与停车管理工作相关的规章和政策,审定公共停车场(点)的规划设置和建设方案,对涉及停车管理的重大事项进行协调等。

(二)建立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城区停车管理的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日常监管。__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联合联网机制,及时依法查处非法设置、撤除、占用、挪用停车点停车泊位,设置停车障碍,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机动车乱停乱放、不按规定标准收费、不规范使用票据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组织梯级停车收费先行试点。依据区物价管理部门出台的停车收费标准,在交通拥堵、乱停乱放较为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部分区域先行停车计时收费试点,根据试点情况再行调整推广。公共停车泊位的服务管理收费全部上缴区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