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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2024年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篇1

为切实推进中小学校长、教师轮岗制度的落实,加强校际间校长、教师交流,进一步调整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实现教师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根据__州委、州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轮岗交流的原则

合理配置城乡教师资源,促进城乡教育教学工作均衡发展。

二、轮岗交流的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

县城学校教师与同类、同层次农村牧区学校校长、教师相互轮岗交流;

(二)对象

1、20__年聘任的校长,20__年7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教师;

2、需晋升中级及以上职称无农村学校工作经历2年的教师;

三、交流轮换的时间

校长交流轮岗时间为三年,在交流期间,严格按照校长任期目标进行考核。教师交流轮岗时间为两年,每两年一次轮换,从20__年9月开始。

四、交流轮岗的人数

校长的轮岗交流,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管理需求,每三年进行一次适当的调整,县城学校与农村牧区学校教师应分期分批进行轮岗交流,每一轮交流轮岗人数不少于2人。

五、交流轮换的年龄

交流轮岗教师的年龄原则上男教师在45岁以下,女教师40岁以下。

六、县城交流轮换期满后回原校工作的条件

(一)在交流轮岗期间必须是在交流轮岗的学校工作和生活。

(二)在交流轮岗期间,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态度端正,积极肯干,任劳任怨。

(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无旷工旷课现象,无违反师德师风和违法违纪行为。如果不遵守劳动纪律,教育教学成绩低劣,有违法违纪和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接收学校反映较大,由组织将其调动到被交流的学校。

七、农村牧区学校交流教师期满后的去向

农村牧区学校教师交流轮换到县城学校的,交流轮岗期满后必须回原单位工作。

八、交流轮换教师的待遇

(一)交流轮换的教师与原学校的教师(一视同仁,享受同等待遇。

(二)原校为交流轮换的教师每周报销一次往返车。

(三)接收学校不再发给交流教师任何津补贴。

(四)接收学校应为交流来的教师安排好吃住,经常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使他们安心教育教学工作。

(五)交流的教师在交流轮换期间表现较好,成绩突出者,在评优、评先、晋升职务(职级)上优先考虑。

九、交流轮换教师的管理和考核

(一)教师在交流期间要服从接收学校的工作安排,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搞好教育教学工作,树立主人翁精神,为接收学校的发展主动献计献策。接收学校要加强对交流教师的管理,严禁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

(二)交流教师的考核由接收学校按照本校教师同样的考核标准,加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交流期满考核。教师交流期满后,并由接收学校出具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意见反馈回原校。交流教师的年度考核由派出学校在充分尊重接收学校考核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等次。凡交流教师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者,派出学校应继续聘用。

(三)教育局每两年召开一次城乡教师交流轮换总结表彰会,对好的交流单位、优秀教师进行表彰。

十、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城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城乡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

成员:____、各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____兼任,具体负责教师轮岗交流工作。校长的轮岗经局务会研究并报请县政府党组和县委组织部批准后实行。

2024年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中共__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__省教育厅、__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__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__教师〔20__〕__号)、《__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等六部门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__教师函〔20__〕__号)等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化、常态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推进__市20__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___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__大,__届____全会精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按照“统筹兼顾、均衡发展、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科学规范、积极稳妥”的原则,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内在活力,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师资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

二、交流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县域内以优质学校为龙头,分别联合周边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形成若干个片区(学区、盟区),实行教师在片区(学区、盟区)内学校间交流。鼓励城区学校教师跨片区交流。校级领导一般在县域内交流。有镇区和乡村学校的县(区),以城乡学校之间交流为主;没有乡村学校的市辖区,以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的交流为主;乡镇范围内以中心小学与村小学、教学点交流为主。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机制,逐步扩大交流范围。

三、交流对象

1、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及以下,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6年及以上的校长(含其他校级领导),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及以上且完成一轮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为应交流对象。校长的交流按照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确定。教师每年交流人数要达到应交流对象总数的10%以上,其中每年参与交流的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县级以上模范(优秀)教师以及中高级教师要达到应交流对象总数的20%以上。同一学校级领导每次交流人数一般不超过校级领导总人数的30%。

2、在山区、丘陵地区农村学校任教满9年或在条件更为艰苦的边远农村学校、教学点任教满6年的教师,自愿继续留校任教的,应尊重本人意愿,视为具有交流经历。

3、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或患病并经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在校内公示后,可暂不交流。学校传统项目、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经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暂不交流,但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

4、校长、教师自愿申请参与交流的,经学校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交流。

四、交流形式

交流坚持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和组织安排相结合,坚持与教师培养、使用和优化教师队伍相结合,坚持多形式、多层面开展交流工作。

1、指导性交流。鼓励城区学校的名师、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城区薄弱学校流动,指导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等。

2、合作性交流。采取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联盟校等形式进行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3、优化型交流。特长教师向特色学校流动,富余学科教师向该学科短缺学校流动,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超编学校与缺编学校根据学科余缺进行互补式流动,进一步促进教师结构优化。

4、走教型交流。采取就近片区内走教兼课的办法,解决部分学校音体美、劳技、信息、心理健康等结构性岗位空缺问题。

5、其它形式交流。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不断创新交流方式,采取名师名校长特聘岗交流、对口帮扶、支教、送教下乡等形式,支持优秀校长、优秀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有序流动。

五、工作流程

县属学校将符合交流条件的所有人员花名册报送各县(区)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教师编制、岗位及符合交流条件教师的情况,下达各学校应交流的学科及交流名额指标。各学校将参与交流的人员名单报各县(区)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确定交流人员的服务学校。各县(区)教育局将本学年度教师交流情况报告、校长教师交流花名表、交流人员报到单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六、保障措施

1、评职评优优先机制。对积极参与交流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的校级领导、教师,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

2、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各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努力改善交流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加快建设教师周转房,可根据各县实际情况给予交流人员一定的交通补贴。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教师,享受农村教师补贴。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优化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结构的有效手段,是推进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合理分布,缩小师资校际差距、城乡差距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要深刻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意义,消除对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片面认识,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组织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大力提升校长教师队伍素质,激发校长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本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教师校长交流的重大意义,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市教育局成立校长教师交流工作领导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担任成员,具体指导和落实全市范围内的校长教师交流工作。选派交流教师的学校,要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工作,组织教师有序开展交流,努力帮助教师解决交流中遇到的各类困难。接收交流教师的学校,要热诚对待每一位流入的教师,尽快帮助流入教师熟悉学校环境和文化,及时融入学校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流入教师的作用。

3、分级规划实施。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掌握所属义务教育学校师资需求和在编教职工基本情况,统筹制定年度交流计划,将交流指标落实到各校;各学校每年进行调查摸底,核清人员学科、年龄、教龄结构和学校工作年限等情况,根据交流指标,确定交流人员名单。

4、加强政策宣传。要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要多形式引导教师深入认识交流的意义和价值,消除思想顾虑。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师校长交流工作方案。要大力宣传和总结交流教师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5、平稳有序推进。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结合本地实际,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把握工作重点和进度,循序渐进。保持和发扬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坚决防止部分学校因交流而引发学校超编、超岗位结构比例配置等现象发生。要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解决交流教师的后顾之忧,尤其要关心交流到农村学校任职任教教师校长,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6、其他要求。各县(区)教育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力推进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从9月份起,于每月25日前向市教育局书面报告该项工作进展情况。建立责任制度,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具体责任人负责日常管理、考核评价、信息报送等工作。

2024年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篇3

为贯彻党的__届____全会关于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__-20__年)》,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市《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校园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交流轮岗范围

交流轮岗的人员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及公办幼儿园校级干部和在编在岗教师。

(一)交流轮岗条件。在同一学校连续任职满3届(每届任期3年)的校级干部、任教满9年的教师原则上应当交流轮岗。

(二)交流轮岗时间。校园长交流轮岗的年限原则上不少于一届。教师交流轮岗的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

(三)交流轮岗数额。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交流轮岗到乡镇学校、薄弱学校的教师不少于应交流轮岗教师的10%,其中省特级教师、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名师、骨干教师以及纳入骨干教师和校级后备干部管理的其他优秀教师(上述人员简称“骨干教师”)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四)其他情况。符合交流轮岗条件但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可不纳入或延缓交流轮岗:

1、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校园长教师。

2、已在其他2所及以上学校分别连续任职任教满6年的校园长教师。

3、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或患病并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轮岗的教师。

4、学校传统项目、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或主持学校重大教科研项目的教师,经教育体育局批准,可暂不交流轮岗,但延缓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

校园长教师本人主动申请交流轮岗的,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经现学校同意并报教育体育局批准后予以统筹安排。

二、交流轮岗实施时间

交流轮岗从20__年__月起全面实施。

三、交流轮岗形式

(一)教师交流

1、区域内定期交流

每学年根据全区教师资源配置情况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对城乡间、乡镇间教师进行交流。主要有以下方式:

(1)选派城区学校一定数量的优秀、骨干教师支援乡镇学校。时间原则上为3年。

(2)没有乡镇学校工作经验的城区教师交流到乡镇学校。时间原则上为3年。

(3)城郊或乡镇学校的富余师资按学科交流到其他乡镇学校。时间原则上为3年。

(4)乡镇学校教师交流到城区学校统一按《__区城区学校考调教师实施办法》(__教体发[20__]74号)执行。

2、集团联盟学校短期交流

(1)援助学校每年选拔3至5名优秀骨干教师到受助学校指导、引领、培养新教师。时间为1周至1月。

(2)受助学校每期选派5至10名青年教师到援助学校跟岗学习。时间为1学期至1学年。

(3)援助学校组织优秀骨干教师每年定期对受助学校开展教育、科研、德育等援助活动。

(二)干部交流

1、校级干部跨校竞聘。在全区系统范围内,设置个别专业型强的岗位,实行公开竞聘。

2、后备干部跟岗学习

(1)选派乡镇学校后备干部到城区学校学习、锻炼。时间原则上为1至3年。

(2)选派城区学校优秀教师到乡镇学校挂职锻炼。时间原则上为1至3年。

四、交流职责

(一)区域内交流

1、交流的教师执行交流学校的管理制度,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履行职责,不断提升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交流期间要不定期向原单位汇报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每期结束前要向原学校提交一份思想汇报和工作总结。

2、城区学校交流教师,要积极参加交流学校的教育教学研究,每期主动承担校级及以上公开课、研究课、示范课,至少1次以上。作专题讲座1次。撰写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经验文章、学术论文或优秀教学设计1至3篇,在区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区级及以上交流会上交流。为交流学校定向培养1至2名青年教师,通过传、帮、带使青年教师逐步成长为区、市、省级的骨干教师。

3、乡镇学校交流教师,要虚心学习、积极参与交流学校的各类培训和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每期至少听课20节、上公开课1次、写研究性文章1篇。

(二)集团联盟学校交流

1、援助学校要组织开展示范教学专题活动、学科研究等,指导和引领受助学校。支持并指导受助学校搞好教育教学工作。协助开展师资培训,使受助学校的整体水平得到实质性的提高。

2、受助学校要主动搞好对接工作,制定师资提高计划,积极配合援助学校做好各项工作。

(三)干部交流

交流干部执行交流学校的管理制度,遵守纪律、服从安排、履行职责,学习交流学校的管理经验,积极为交流学校建言献策。每学期结束后要向原学校提交1份思想汇报和工作总结。交流期满后要撰写一篇有关学校管理方面的调研文章。

五、交流待遇

(一)交流到乡镇学校的教师享受交流学校相应的乡镇工作补贴和农村教师交通补贴。教师交流到新的学校后,按原聘教师职务及岗位等级聘用。

(二)交流学校要保障交流教师必要的工作和生活需求。

(三)其他政策待遇

1、职务(职称)晋升向交流轮岗人员倾斜。将到乡镇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作为教师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务(职称)的必备条件。在乡镇学校、薄弱学校任教3年以上(含城镇学校交流支教教师)、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教师职务(职称)。在乡镇学校任教累计满30年且仍在乡镇学校任教的教师,符合具体标准条件的,可直接推荐申报评审高一级教师职务(职称)。

2、在培养培训、评先选优等方面对交流轮岗人员予以倾斜。加强对交流轮岗校园长教师的针对性培训,纳入各级校园长教师培训计划和项目,并予以优先安排。“国培”、“省培”计划及市上的研修培训向交流到乡镇学校、薄弱学校的优秀教师予以倾斜。评先选优注重向参加交流轮岗并做出突出贡献的校园长教师予以倾斜。将乡镇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作为评选特级教师、名优教师的必备条件。从20__年起,义务教育学校校园长教师参加省级评优表彰,原则上应有1年以上的交流轮岗工作经历或3年以上的乡镇学校、薄弱学校工作经历。

六、考核

(一)考核内容。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对交流校园长教师的任课情况、工作情况和生活情况进行跟踪了解、督导检查,并根据岗位职责对交流教师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学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考核形式。交流轮岗教师由现任教学校按照交流教师管理办法统一考核,交流轮岗校园长由教育体育局组织考核。

七、组织管理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

成员:局机关各股室长

(二)营造氛围

各校要做好校园长教师交流轮岗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着力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激发校园长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注重实效

各学校要制定具体的交流轮岗方案,拟保证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各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责任落实,确保校园长教师交流轮岗取得实效。

(四)实行奖惩

对教师交流工作认识不到位,达不到教师交流效果的学校在全区教育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在交流轮岗期间表现较差的,年度考核等次评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不计算交流轮岗年限,一律退回原学校,不享受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次年不得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对不服从安排、无故旷工、工作不认真、违规违纪者,视其情况给予通报批评直至解聘等处分。

2024年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篇4

市直有关学校:

自20__年全省启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工作以来,市直学校能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申请进行校际交流,但存在交流工作不够深入、交流面不广、交流计划性不强、没有形成工作制度等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市直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工作,根据__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工作的意见》(__教人〔20__〕__号)、__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市直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__教综〔20__〕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直学校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推进市直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校际交流轮岗以下简称”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校际交流的目的意义

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校际交流轮岗工作,是教育均衡发展和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的需要,是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需要,是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加强市直中小学教师队伍统筹管理的需要,目的在于引导校长教师树立由”学校人”转变为”系统人”的大局意识,力争学校间教师合理流动、骨干教师合理分布,探索缓解学校超编缺员、教师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科结构不合理的问题,缩小学校间师资差距,促进教育资源优势互补,增强教师队伍活力,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校际交流对象、范围及形式

(一)交流对象。在同一所学校任职达两届(每届3-5年)的校长(含书记、副校长、副书记,下同)应进行交流。在同一所学校任教达6年的教师为应交流对象,每年交流比例应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每年参与交流的特级教师、市级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上述人员简称”骨干教师”,下同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任职不满两届的校长,处于孕产期和哺乳期的教师,或患有重大疾病并经教育局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在校内公示后,可不纳入交流。若女性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年满50周岁后,其本人拟于55周岁退休并提交书面申请的,可视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学校传统项目、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经教育局批准,可暂不参与交流,但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

(二)交流范围。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原则上在市直学校与农村学校、薄弱学校间进行,在市直学校与合作办学学校、挂职跟岗学校间进行,在市直学校旧校区与新校区间进行,以及在市直学校与市直学校间进行。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先以个人申请、组织调剂等形式进行交流,再探索跨校竞聘、校际协作等交流形式,不断深入开展校际交流工作。

(三)交流形式。

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市教育局组织科、人事科分别负责,主要采用以下形式进行。

1、指导性交流。

市教育局根据市直学校校长教师情况,制定校长教师交流计划和方案,指导学校开展交流工作。

2、岗位竞聘交流。

市教育局协同学校根据教师队伍年龄结构、职称结构现状及办学特色、学科发展、教科研工作等需要,预留部分中、高级岗位,组织市直学校符合条件的校长教师参加跨校岗位竞聘,上报市教育局研究批准并办理行政关系转移后实施交流。

3、校际协作交流。

一是市教育局统筹学校申报的岗位需求后,适时公布各学段交流学科、职称、人数,由市直学校推荐产生拟交流对象(只要双方学校有互补需求,不必硬性要求学科对等),市教育局公示后实施交流。二是学校根据合作办学协议选派校长教师到合作办学学校交流,由学校公示并实施交流,同时报备教育局。

4、个人申请交流

一是根据职称有关文件规定,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支教的,经学校和教育局公示批准后实施交流。

二是校长教师因工作及生活需要申请调动到异校任教交流的,在任教学校与拟交流学校同意的基础上,上报市教育局研究批准并办理行政关系转移后实施交流。

5、组织调剂交流

一是学校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调剂旧校区校长教师到新校区交流轮岗,由学校公示并实施交流,同时报备教育局。

二是选派校长教师到教育对口支援地(新疆、西藏、宁夏、省内贫困县)及境外、国外支教交流。

三是选派__市教育”领航团队”培养对象到北京、上海等名优学校挂职跟岗学习交流。

三、校际交流工作步骤

1、学校制定校际交流计划(方案),每年__月份统计上报《市直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校际交流轮岗基本信息表》等表格;

2、学校负责校长教师到新校区、合作办学学校的交流工作,并按上级文件要求及申请人意愿推荐其他交流轮岗对象;

3、市教育局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及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组织选派支教、跟岗学习交流对象,指导跨校竞聘轮岗工作,研究确定调动交流对象;

4、市教育局协同学校统筹协调竞聘交流落聘对象的工作,落实年度交流轮岗工作目标;

5、进行校际交流工作阶段性小结,进一步完善校际交流工作机制,逐步形成校际交流工作常态化。

四、校际交流”六统一”管理体制

统一市直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制度、编制标准、岗位结构比例、招考聘用、考核办法、退休教师管理和服务,为统筹配置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师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校际交流提供体制保障。

1、统一教师工资待遇制度。完善市直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财政统发机制,统一教师工资制度和政策、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落实教师绩效工资政策。编外合同教师与在编教师在薪酬标准方面原则上同工同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2、统一教师编制标准。市委编办按校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数统一交由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市直学校校际间教职工编制可以互补余缺,市教育局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充分考虑学校办学特色、中、高考综合改革和教育均衡发展的实际需要,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市委编办备案。

3、统一学校岗位结构比例。市人社局会同市教育局,根据国家、省制定的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对市直同一学段同一类别学校实行统一岗位结构比例,要预留一定数量中、高级岗位,以满足校长教师交流需要,并报市人社局和财政局备案。

4、统一教师招考聘用。实行”国标、省考、县管、校用”的教师职业准入和管理制度。市直学校新任教师实行统一公开招聘,市教育局根据市直学校教师的学科、年龄、性别等结构,对新任教师进行统筹配置。招聘结果报人社局核准。

5、统一教师考核办法。完善教师考核机制,市教育局根据我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省教育厅有关教职工绩效考核和聘后管理意见,制定教师考核实施意见,指导学校规范开展教师考核工作。

6、统一退休教师管理和服务。落实退休教师的政治、生活待遇,市教育局统筹退休教师的管理和服务。参与过校际交流的校长教师退休前两个月,本人可申请由其曾交流过的一所市直学校提供退休管理和服务,但需经双方学校同意、报市教育局研究批准并办理行政关系转移后,再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五、校际交流配套激励机制

1、完善校长选拔和教师评先评优机制。对积极参与交流且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的校长教师,在职务晋升、综合表彰及学科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倾斜;新任义务教育阶段校长应有在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的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参评省特级教师、省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须有2所及以上学校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或在农村学校有6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自本文下发三年后,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参评市级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须有交流的经历,交流时间不少于3年。

2、发挥教师职称评聘导向作用。市教育局在市直中小学教职工岗位结构比例内,预留部分中、高级岗位,专项用于评聘参与交流的校长教师。将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支教作为晋升高级教师职称的必备条件。校长教师到异校工作,保留其在原学校所聘教师职务等级;具备中、高级教师职称资格未聘任相应职务的教师交流到异校工作,可优先聘任相应职务。

将校长教师参与校际交流纳入岗位竞聘、聘后管理的优先条件,自20__年秋季起,各单位在教师职称评聘量化细则中,应明确任现职以来参加校际交流的,在评聘高一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可酌情设置校际交流加分项。

六、校际交流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教育局局长为组长,市教育局、人社局、市委编办及市财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市直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校长教师校际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若遇领导班子调整自动更换为新任领导担任),健全部门协调沟通机制,研究解决交流中的问题和困难,共同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2、提高交流效益。市教育局要在深入调研、摸清教师队伍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教师队伍学科结构、编制、岗位、生源变化等情况,科学制定校长教师交流方案和年度计划,有序组织校长教师校际交流,重点组织校长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向学科教师欠缺的学校流动,到教育对口支援地学校支教交流,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支教交流,到新校区、合作办学学校交流,到__市教育”领航团队”培养工程挂钩的北京上海等名校挂职跟岗学习交流,通过交流优化学校教师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切实避免”为了交流而交流”的现象,注意保护和发扬学校办学特色,推进市直学校和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旧校区与新校区、名校与合作办学学校之间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不断提高师资配置效益,整体提升义务教育质量。

3、加大政策宣传。要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优化师资配置的政策,引导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理解、支持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工作。要引导教师更新职业观念,提高认识、提升素养,唤醒自我成长内驱力,把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到异校、新校区、合作办学学校,到教育对口支援地任(支)教交流作为责任和义务,将参与校际交流作为增强专业锻炼的良好机遇,主动参与校际交流。流入学校要创设良好的管理环境,激发交流教师的正能量。市教育局和双方学校要尽量帮助参与校际交流的校长教师解决工作和生活困难,缓解其后顾之忧,要及时总结校际交流工作的成功经验,大力宣传参与校际交流校长教师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4、加强督导管理。要加强对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工作的跟踪管理和督导检查,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工作纳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范围。市直学校要将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加强组织管理,规范交流工作程序,学校制定的校际交流方案要经教职工讨论、教职工代表大会无记名投票通过,严防人事腐败现象产生,切实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维护教师队伍稳定。

2024年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篇5

为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合理配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__省《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__教发[20__]__号和《__市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意见》(__市教字[20__]__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__届__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抓手,通过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科学、合理、有序的交流轮岗机制,优化教师队伍资源配置,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总体目标

坚持“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通过加强教师资源配置管理,让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加快县域内教师队伍“县管校用”管理机制改革,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实现教育公平。

三、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民主公开、积极稳妥、以人为本、促进均衡、资源共享、统筹兼顾的原则。优化配置教师资源,实行个人自愿申请与组织安排相结合,个人成长与教育均衡相统一,促进校长、教师交流与保持队伍稳定相协调。

四、交流轮岗范围和对象

(一)交流范围和对象

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时间截止到20__年__月__日),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副职校级领导和教师(以下简称为教师)均应纳入交流范围,每次交流的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总人数的10%。其中,每年参与交流的特级教师,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以及名师(简称“骨干教师”)不低于应交流骨干教师总人数的20%。

1、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或任教满10学年的在编在岗教师;

2、已获得省特级教师,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名师等荣誉称号的教师;

3、本学年拟评聘本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职务岗位晋升的教师;

4、没有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教师;

5、校级后备干部。

(二)轮岗范围和对象

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时间截止到20__年__月__日),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10学年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书记(村小及以下学校除外),在本乡镇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10学年的中心小学及以下学校教师(含校级领导),每次轮岗的人数不得低于符合轮岗条件总人数的10%。

(三)不参与或暂缓交流轮岗对象

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的校长、教师,除自愿提出意向外,原则上不参与交流轮岗。

以下对象可暂缓交流轮岗:

1、患重大疾病经高安市人民医院诊断,且在校内公示无异议的校长、教师;

2、处于孕期、小孩未满3周岁的女教师;

3、子女在新学年就读初三或高中的教师;

4、学校传统项目、特色课程的领衔校长、教师;

5、夫妻双方在同一乡镇工作的教师。

因其他特殊原因暂不能交流的校长、教师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领导小组批准。暂缓交流轮岗的教师实行一年一认定。

五、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在开展轮岗交流工作前,各校要对编制总额、人员情况、获奖状况、专业技术职务等基本信息进行摸底,建立本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人员花名册。

2、学习动员。教育部门、各学校分别召开动员大会,传达学习省市相关文件会议精神,提高全体校长、教师对开展轮岗交流工作的认识,明确开展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重要意义,对开展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进行总动员。

3、审核公示。各学校将所有符合交流条件的人员名单、暂缓交流轮岗的教师名单、与对应学校研究确定的交流轮岗岗位(指人数和学科,下同)予以公示。

4、确定名单。各学校根据本办法,结合本校教师情况,按对应学校轮岗交流岗位需求确定当年轮岗交流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5、组织实施。学校将轮岗交流名单报市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教师轮岗交流到位。

六、交流轮岗的组织实施

(一)交流的组织实施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在本县域内城区学校之间、城乡学校之间、农村学校之间、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安排实施。教师在交流期间,原学校应保留其人事关系、所聘专业技术岗位和行政级别,交流期满,回原单位任教。由优质学校到薄弱学校、城区学校到农村学校的教师,个人提出留在交流学校的,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研究批准。

1、交流的主要方式

(1)内部交流。在各乡镇中学、小学之间实行内部交流,即把乡镇中学超编、超学科的教师交流到乡镇小学交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2)培养交流。

①新招聘的农村学校教师,须在农村学校服务5学年以上方可交流到城区学校任教。直接招聘在城区学校任教的教师,工作满5年后属于交流到农村学校的对象,交流时间不少于2学年。

②每学年从城区学校选派副校级领导及中层干部到农村学校挂职锻炼,挂职锻炼的期限不少于2学年。

③每学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农村学校副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到城区学校挂职锻炼,挂职锻炼的期限为1学年。

(3)名师交流。不属于交流轮岗范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周年,并已经获得省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市级(设区市)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名师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必须到农村学校交流1学年或到城区薄弱学校交流2学年。分五年实施,每年安排五分之一的教师交流。

(4)自愿交流。不属于交流轮岗对象的城区中小学教师,如果自愿申请交流,可不受交流任职任教年限限制,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相应学校交流。

以上交流,除规定了具体交流年限的外,40周岁以上的教师每次交流的期限不少于1学年,40周岁以下的教师每次交流的期限不少于2学年。

2、交流岗位的确定。

(1)城区学校之间、城乡学校之间、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的交流轮岗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协调下,分别由相关学校研究确定好交流岗位(指人数和学科,下同),在交流前予以公示。

(2)属于内部交流的学校,由乡镇初中、中心小学支部研究确定交流岗位,在交流前予以公示。

(3)其他交流形式岗位的确定。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中小学学科结构情况,按照流出学科教师与流入学科教师对等的原则研究决定,在交流前予以公示。

3、交流人员的确定。

①高安中学、高安二中初中部教师交流人员的确定。按照聘任高级、中级和初级三个职称层次,每个层次按照10%的比例确定交流人员。按照所需学科聘任时间长短排序,聘任时间长者先交流;如时间相同,则按所获得的综合最高荣誉级别高低排序,级别高者先交流;如再相同,则按年龄大小排序,年龄大者先交流。

②其他学校交流人员的确定。按照所需学科在现任教学校任教时间长短排序,任教时间长者先交流;如时间相同,则按所获得的综合最高荣誉级别高低排序,级别高者先交流;如再相同,则按年龄大小排序,年龄大者先交流。

③名师交流人员的确定。按照所需学科获得的综合最高荣誉的级别排序,级别高者先行交流;如级别相同,则按获得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者先行交流;如时间相同,以年龄大小排序,年龄大者先行交流。

4、交流人员选岗办法。交流人员按照确定的交流名单排序,分类依次选择交流岗位。

(二)轮岗的组织实施

1、符合条件的校长(书记),在同层次学校之间根据组织安排实行轮岗,每次轮岗时间不得少于5学年。轮岗期间其人事、组织关系转入新任职学校。

2、符合条件的乡镇中心小学与村小(教学点)教师,在本乡镇范围内定期实行轮岗,每次轮岗时间不得少于2学年。轮岗人员的确定参照交流人员确定办法,结合实际由乡镇中心小学支部具体组织实施。乡镇中心小学特殊专业教师、或未达到课时工作量的紧缺学科教师(如计算机、英语、音乐、美术等),原则上以走教的形式到村小(教学点)进行巡回任教。不属于轮岗对象的中心小学教师自愿申请轮岗到村小(教学点)的,在同类岗位中优先选择。

七、保障措施

1、严格参评、参聘、任职资格。

(1)从20__年开始申报本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等必须有农村学校或城区薄弱学校2学年以上的任教经历。

(2)评聘本校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晋升岗位等级的教师,必须有农村学校1学年或城区薄弱学校2学年工作经历;评聘本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晋升岗位等级的教师,必须有农村学校2学年或城区薄弱学校3学年工作经历。

(3)从20__年开始,城区学校教师申报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教书育人楷模等荣誉,必须有农村学校1学年或城区薄弱学校2学年工作经历。

(4)从20__年开始,新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应具有农村或城区薄弱学校2学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2、加大待遇保障力度。

1各农村学校必须优先解决好交流人员的住房、生活等相关实际问题。

2交流教师的绩效工资和福利由原学校发放。

3交流教师每人每学年发放1000元的交通差旅补贴(不含城区内及同乡镇内交流轮岗教师),并将所需经费纳入到市本级财政预算;进一步完善农村边远地区特殊津贴制度,轮岗交流教师按照谁在岗谁享受的原则,按岗享受农村边远地区特殊津贴。

4在同等条件下,参加轮岗交流的校长、教师在职务评聘、评先评优和评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时优先考虑或评先评优时拿出一定指标单列出来给予表彰。

5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聘任指标,用于当年交流期满、表现优秀的教师进行聘任。

(6)各小学、初中在本校岗位结构比例内,可优化部分中、高级岗位聘任指标,专项用于到农村学校交流的教师。

(7)城区学校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满2年,表现突出的,可在本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高聘一级。

(8)在本市属于特殊津贴发放范围的农村边远地区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这类学校任教的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3、建立档案和信息登记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建立校长、教师轮岗交流资料档案,特别是暂缓轮岗交流的和中途暂缓轮岗交流的要做好登记,以便今后滚动延续轮岗交流。

八、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文化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编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教育局,市文化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2、提高认识。各学校要正确把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积极宣传有关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着力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激发校长、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取得实效,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

3、精心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工作,实施过程要体现以人为本,要注意科学、合理地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防止方法简单化。既要积极开展、注重实效,又要操作有效、维护稳定,坚决杜绝只顾眼前利益的短视行为,促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4、加强管理

1交流轮岗人员在交流轮岗期间由交流轮岗所在学校管理。

2对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拒不服从交流轮岗的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免去其职务,其后按教师身份进行交流轮岗。拒不服从交流轮岗的教师,在待交流轮岗期间年度考核定为不确定等次。

3交流轮岗人员中途如遇暂缓交流轮岗的情况,经批准可暂停交流轮岗,暂停交流轮岗的人员待符合交流轮岗条件后,继续补足交流轮岗时间,此交流轮岗人员不计入该校来年须交流轮岗人员10%总量。

4经批准同意交流轮岗的教师,凡属于学校所有财产和资料,须自觉归还原学校。

5、加强协作

1人事部门。

①对交流轮岗教师享受的边远地区特殊津贴进行审核。

②交流轮岗的教师,在交流轮岗期间的职称评聘纳入该教师编制所在学校评聘。

③及时做好对城区教师交流到农村任教满2年且评而未聘的对象审核工作。

2编制部门。要及时衔接好交流轮岗后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对交流轮岗人员要保留其在原单位的编制。根据上级规定,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编制标准。

3财政部门。应根据教育部门提供交流轮岗安排的情况,将交流轮岗的校长、农村边远地区特殊津贴、交流轮岗教师的交通差旅补贴等划拨到交流轮岗所在学校进行管理发放。

本方案从20__年__月__日起试行,实施方案及未尽事宜由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4年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篇6

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__〕__号)和《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__政办发〔20__〕__号)精神,不断优化干部、教师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现结合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要以____思想为指导,以《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通过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科学有序地交流轮岗,优化干部、教师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全县义务教育的教育教学水平全面提升。

二、工作任务与交流轮岗范围

1、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由县教育局在每学年开学前统一安排进行。

2、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轮岗的范围为公办学校在编(在册)在岗教师。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9年及以上的教师(男50周岁及以下、女45周岁及以下)均应交流轮岗(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交流条件),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比例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处于孕期、哺乳期、患病、离退休时间不足3年、学校传统项目和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可不交流轮岗。

3、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交流轮岗的范围为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后,原则上应交流轮岗。

三、工作原则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要有利于相对薄弱学校师资队伍的加强与发展;要有利于满足一线教学需求;要有利于区域内整体师资队伍的结构优化;要有利于校际的学科配套;要有利于校长、教师的专业发展;要有利于激活学校用人制度改革。

四、交流轮岗形式和程序

1、校长交流轮岗坚持组织选派的原则,立足学校干部队伍实际,促进均衡发展。教师交流轮岗坚持组织选派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推进。

2、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交流轮岗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做降职或免职处理。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可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和县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即在各校教职工编制核定范围内,统筹考虑师资的实际需求,结合每学年区域内教师调剂补充计划,实施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教师交流轮岗。交流轮岗时限为三个学年度。

3、申请交流轮岗的教师填写《__县交流轮岗教师申请表》,县教育局党委根据全县各学校教学实际需求,决定交流轮岗教师人选及其交流轮岗学校,填写《__县交流轮岗教师登记表》并存入个人档案。

4、交流轮岗教师必须在一线任教,由交流轮岗学校负责交流轮岗期间的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大于20%(具体比例与县人社局商定)。交流轮岗期间因为个人原因不再交流轮岗的,取消交流轮岗教师身份和待遇(县直学校教师不视为农村工作经历),并从交流轮岗终止之日起,2年内不许评优评先(提交申请后反悔的参照执行)。

5、支教是交流轮岗的特殊形式。支教时间须满一年,支教比例不得大于学校在编人数的5%。支教教师需在《__县交流轮岗教师申请表》“备注”中标明“支教”字样。受援学校仅限古城子学校、沙岭学校、沙岭北郑学校、棠树学校、东郭学校、石新小学、羊圈子小学。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是实现区域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义务教育法》赋予县政府的重要职责。因此,各学校要予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好本校的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要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校的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确定交流轮岗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交流轮岗方式等。

2、加大政策宣传。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触及教师的切身利益。因此,各校在实施过程中要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要以对教师高度负责、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搞好宣传,做实做细各项工作,促进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健康发展。

3、加强考核管理。严格执行校长岗位责任目标管理制度和中小学教师考核测评标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教职工考核程序,积极探索学生家长、学生参与评价、考核教职工的办法,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在考核等次的确定上不徇私情,准确定位。对那些业务技术水平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工作不努力、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未完成学年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造成较大损失的人员,考核等次应确定为“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或不参加考核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4、强化政策保障。从20__年起,在职称评聘工作中,将教师到其他学校交流轮岗的工作经历作为申报评审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加分条件。到县直学校交流轮岗按有关政策执行。

5、消除后顾之忧。各校要切实解决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中工作、生活等实际困难,为参与校际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创设良好的工作平台和条件。

(1)交流轮岗到异校中、高级岗位的教师,其在原学校聘任的中、高级职务的细分等级予以保留。

(2)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差别化待遇、乡镇工作补贴待遇由交流地学校发放。选派学校根据交流地学校所开具的工作量(含教学和教育管理等工作)证明落实工资待遇、职称评聘、岗位聘任和绩效奖金等待遇。

6、各校要做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着力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激发校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确保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取得实效。要将实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作为推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的关键举措,并与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有机衔接,形成全面发展的整体合力。

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交流轮岗文件即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