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读物进校园审核制度(学生读物审查制度) 篇1
五项管理实施以来,学校高度重视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精神,形成“审核到位、定时清查、日日书香”的制度。
一、规范课外读物推荐使用
我校在进行课外读物的推荐与使用过程中,依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形成了较为健全的审核机制,解决了谁来选、怎样选的问题。在谁来选方面,学校成立了读物选购工作领导小组,遴选适合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在怎样选方面,建立清单预审制。根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在教育部推荐目录的基础上,以及近年来口碑好的课外读物中,选取相对适宜的图书进行初评,形成读物推荐清单。确保读物的质量,提升“读物育人”的效果。
二、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
学校以学期为单位,对读物进行全面摸底清查,严格以《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为依据,对课外读物及时进行把关遴选,保证读物的健康与营养。我们在每班设立2名学生“图书观察员”,他们负责对班级出借、归还图书中的破损图书进行整理,报图书馆教师统一处理。
三、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
我们始终坚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导向。学校坚持“日有三诵”,晨诵、午读、暮吟每次十分钟的经典诵读,使学生能够受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设立了“阅读节”,让学生分享自己的阅读体会,向同学们推荐经典好书。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将以落实管理办法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提升读物管理工作水平,使校园日日飘满书香,为莘莘学子的健康成长启智润心。
课外读物进校园审核制度(学生读物审查制度) 篇2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依据《山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和威海市《关于贯彻落实“五项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工作的通知》,我校制定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审查管理制度。
一、落实责任,切实履行进校课外读物管理职责
学校成立读物进校审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责任,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对进校图书报刊实施审查监督管理。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坚持原则,遵守课外读物推荐工作法律法规要求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三、符合标准,遵循课外读物进校园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四、健全机制,提升校外读物进校管理水平
1、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一次校园课外读物全面排查,全面清理不符合要求的课外读物,并加强课外读物进校园过程的监管。
2、严格按程序组织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各种刊物进入校园,须报请校长批准,教务处备案,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进入校园后由图书管理员签收,并按要求摆放与发放。
3、对学生读物管理进一步细化,满足不同学生阅读需求。
4、建立阅读激励机制,大力倡导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五、规范落实,加强课外读物监管
1、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2、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3、规范教材教辅。坚持在国家和省定目录内选用教材和教辅,坚持“一科一辅”原则,不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建立健全进校读物审查机制,不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校本课程原则上不编写出版教材。
4、未经学校审定的书刊一律不得进入学校。任何教师不得组织学生购买使用盗版图书、教材和各种违规书刊及教辅材料。坚决杜绝强制学生统一购买教辅资料及加重学生负担的情况。
5、学校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是否有违规进校书刊,一经发现违规现象,将把检查结果纳入教师的师德考核。情节特别严重的,交有关部门处理。
课外读物进校园审核制度(学生读物审查制度) 篇3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我校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保障学生阅读健康,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审核制度。
一、成立审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对进校园的课外读物进行审核,杜绝各种以推荐课外读物为名的商业行为在校园内出现。负责对进校园的课外读物做好统筹监督和检查管理工作。
二、审核要求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须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三、推荐程序
推荐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根据年级组、学科备课组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的初选目录;由教研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审核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每学年推荐一次。
进校园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确定后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年级组和学科备课组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四、监督管理
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定期开放图书室供学生借阅图书,各班在教室设置读书角,各年级在走廊指定位置摆放图书供学生阅读,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各学科备课组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学校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课外读物进校园审核制度(学生读物审查制度)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丰富学生阅读内容,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切实做好我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
二、工作原则
我校课外读物进校园遴选和推荐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各级有关政策规定,坚持以下原则:
(一)导向性与积极性原则。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坚持“五育”并举,围绕核心素养,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课外读物选材要积极向上,体现主旋律,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与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与法治意识。
(二)自愿性与适度性原则。进校园课外读物遴选和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室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课外读物应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符合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的学习需求。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三)可读性与多样性原则。进校园课外读物要能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的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有很强的可读性。读物内容要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同时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体现多样性。
三、工作内容
加强监督管理检查。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专项督查和抽查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家长朋友的监督检查。
学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是否有违规进校课外读物,一经发现违规现象,并把检查结果纳入教师的师德考核。情节特别严重的,交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丰富读书活动。学校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学校定期组织“亲子共读一本书”“图书漂流”“校园读书节”等活动,优化校园阅读环境,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阅读习惯,提高学生阅读兴趣,推动书香校园建设。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严格审核把关,及时进行报备。学校是课外读物进校园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学校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审查领导小组,形成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组织专门人员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确认推荐结果并公示之后报县教体局备案。学校拟接受校外捐赠课外读物的,需确定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严格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等要求,及时报县教体局备案。
附:课外读物内容包含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课外读物进校园审核制度(学生读物审查制度) 篇5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或者建议给家长自愿在家里进行亲子阅读的课外读物。
2、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有关政策,学校严格执行推荐标准与要求,并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3、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到“五必须”:必须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必须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必须符合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必须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必须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4、课外读物要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5、课外读物要内容丰富,选材积极向上,反映新时代新风貌,反映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
6、课外读物要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要符合少年儿童的身心特点与年龄特点。要做到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7、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9、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10、学校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11、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12、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活动,创设读书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13、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课外读物进校园审核制度(学生读物审查制度) 篇6
根据省市相关部门要求,碑林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兴庆小学课外读物审查审核、管理制度。
一、审查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图书管理员、综合组教师
二、审查内容:
学校图书室、阅览室的图书,学生课外读物,电子书柜,是否存在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中存在的问题书籍。
三、排查地点
学校图书室、阅览室、教室中的快乐读书吧、学生课桌、电子书柜。
四、排查人员
全体师生
五、规范课外读物管理
1、激发阅读兴趣。学校加强对学生阅读的指导,让阅读真正成为学生的学习习惯。组织开展系列阅读活动,使学生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读经典,夯实学生文化知识基础,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
2、加强图书建设。学校图书室和阅览室建设要达标,有专人管理,借阅工作规范,定期更新图书,图书流通率高。学校要在校内和教室设置图书角、图书柜等,方便学生阅读,丰富学生阅读体验。对学校图书进行审查。
3、规范教辅管理。学校要按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教辅材料选用目录选用用书。教师不得统一组织学生购买教辅资料,不得强制或暗示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材料,家长委员会不得组织家长订阅教辅资料。
4、严格读物管理。教师要引导家长和学生到正规书店选用读物,不得选购和使用盗版读物,不得选购和使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读物,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侵蚀学生心灵。
学校积极开展主题班会、知识讲座、国旗下讲话、读书活动等多种学生喜欢的形式,大力宣传打击有害读物、非法读物的重要意义,号召广大学生坚决杜绝不健康书籍和非法出版物在校园的传播,积极引导学生阅读健康有益的课外读物,开展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
课外读物进校园审核制度(学生读物审查制度) 篇7
为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审核制度。
一、成立审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职责:对进校园的课外读物做好审核,杜绝各种商业宣传进校园,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备案与登记工作。
二、审核要求
1、课外读物进入校园都要经过教师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经教师会议通过后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凡发现包含色情、暴力、网络游戏、商业广告等内容及链接,要求立即停止发放,依法清理整顿传播色情、低俗信息等违法违规和不良信息的课外读物。
3、要确保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的内容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要以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不增加教师工作和学生课业负担为原则。合理选用课外读物,严格控制数量,防止影响正常教育教学。
4、凡未经备案审查的课外读物,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传播,不得在课外统一组织或要求、推荐学生阅读未经审核备案的学习类课外读物。对违规传播、疏于管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要严肃问责。
课外读物进校园审核制度(学生读物审查制度) 篇8
为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审核制度。
一、成立审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职责:对进校园的课外读物做好审核,杜绝各种商业宣传进校园,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备案与登记工作。
二、审核要求
1、严禁教师以各种理由为学生订购或指定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2、各种刊物进入校园,须报请校长批准,中心校备案。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3、定期检查手机、办公电脑或计算机室电脑等设备。不允许携带储存不良信息的手机和电脑进入校园。
4、校园内不得张贴广告及商业宣传标语及口号。
5、上课期间严禁阅读与课程无关课外读物。
6、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第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均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7、要确保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的内容在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宜性等方面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要求,体现素质教育导向。要以“有效服务教育教学、不增加教师工作和学生课业负担”为原则。合理选用课外读物,严格控制数量,防止影响正常教育教学。
8、凡未经备案审查的课外读物,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传播,不得在课外统一组织或要求、推荐学生阅读未经审核备案的学习类课外读物。对违规传播、疏于管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