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沼气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篇1
今年,省、市政府把农村沼气建设列为民生工程。为加快农村沼气项目建设步伐,让这项民生工程真正惠及千家万户,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资源利用率,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为目标,按照“因地制宜,群众自愿,建管并重,注重效益”的原则,大力实施农村户用沼气、乡村沼气网点建设和养殖企业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推进沼气建设与养殖、种植业有机结合,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努力实现农村沼气建设“三大转变”,即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分散型向规模化发展转变,由重建设向重服务转变。
二、年度目标
长丰县新建户用沼气825户,建设内容为“一池三改”,新建乡村沼气服务网点20个。肥西县新建乡村沼气服务网点40个。安徽长风农牧科技公司新建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1个。
三、工作重点
1、农村户用沼气建设。按照“政策引导,群众自愿,规模发展,配套服务”的思路,精心组织实施长丰县20xx年新增户用沼气项目建设,实施以沼气建设为纽带,以“一池三改”为主要内容户用沼气建设,即每户建设一口8立方米沼气池,同时配套改厨、改厕、改圈。大力推广“猪(禽、牛)—沼—渔(菜、粮、果)”模式,开展综合利用,力争实现家居温暖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目标。
2、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结合实施生态家园富民工程,以规模化养殖企业污染治理为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大型沼气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地推广“能源生态型”、“能源环保型”沼气工程建设模式和“三沼”综合利用技术,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农畜结合的高效循环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
3、乡镇沼气服务网点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多元参与、方式多样”和“专业化服务、物业化管理、市场化服务”的原则,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设“十个有”县级服务站,即有民政部门登记的沼气协会、有固定办公场所、有连锁经营店、有乡村服务网点、有专门的服务热线、有专业施工队伍、有业务熟练沼气技工、有完善的服务制度、有专业服务设施、有农户服务,“六个一”乡镇服务站,即一处服务场所、一套进出料设备、一套检测设备、一套维修工具、一批周转配件、一套服务制度和收费标准,“五个一”村级服务网点,即一名持证技工、一套检测设备、一套维修工具、一批周转配件、一套服务制度和收费标准,逐步建立健全县、乡、村沼气服务网络。鼓励协会领办、个人承包、股份合作等形式参与沼气服务网点建设与管理,形成县级沼气服务站为中心、乡村沼气服务站为重点、农民沼气技工为骨干的服务体系,为沼气户提供便捷、高效、优质服务。
四、资金筹措
农村沼气工程建设资金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受益农户共同投资建设。农村户用沼气建设,中央补助部分资金,受益农户每户承担500元,其余部分省与县按8:2比例负担,市级对3个县不承担配套资金。乡村沼气服务网点建设和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建设,除中央和省补助外,其余由项目单位自筹。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项目县要建立行政领导责任制和项目法人责任制,县政府农业主管副县长是项目行政负责人,对项目的领导、组织、协调、配套资金落实、计划任务完成等负总责;县农委主任为项目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实施和管理负责;县农村能源办主任为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管理、技术指导和项目建设质量负责。县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使用管理。各项目县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落实“五定”要求即定领导、定任务、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目标,将建设任务落实到部门、乡村和农户。
2、落实配套,加大投入。农村沼气建设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公益性强,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突出,项目县政府要加大投入,按户落实配套资金,确保沼气项目正常实施。
3、加强管理,确保质量。项目县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强管理,全力推进,确保计划任务顺利完成。
一要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安徽省户用沼气项目建设技术规范与质量标准》、《安徽省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和会计核算实务》(试行)、《安徽省农村沼气建设国债项目验收(试行)办法》、《安徽农村沼气国债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组织实施,严格标准,规范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符合国家要求,确保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二要推进管理公开。使用中央、省财政补助资金购置的沼气灶具及配件等,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安徽省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实施招标采购,项目建设任务、资金补助标准、物资采购与分配、监督服务联系等情况要在村内公示。沼气服务网点专用设备和物资由各县农能办会同财政局集中采购,将统一采购的设备拨付到各服务网点,并就政府投资购置的乡村服务网点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使用权做出规定和进行设备拨付监管。
三要严格资金管理。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杜绝挤占、挪用。严格执行农村沼气国债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项目县根据建设进度拨付资金。
四要保证建设质量。严格执行农村沼气建设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从事户用沼气建设的施工人员和直接面向农户的技术服务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有“沼气生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联户沼气要有技术过硬的技工组成的施工队伍组织建设,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要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设计机构设计和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承建。
五是严格项目验收。农村沼气项目完成任务后,项目县要及时整理相关资料,先行自验,并进行项目审计。自验合格后,书面报请省、市农能办验收。
4、加强督查,快速推进。要认真落实项目计划,加强工程建设质量和财务管理。项目县要强化农村能源管理部门建设,充实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对项目实施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对于项目执行不力、建设进度迟缓的项目县,将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对于逾期不能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在上级核查检查和项目验收存在较多问题的项目县,3年内不允许申报农村能源建设项目,以促进项目建设。各县承担以往年度的农村沼气项目要加紧实施。
5、加强培训,加强队伍建设。项目县要进一步加强农村能源管理与服务机构建设,充实管理和技术人员。同时,加强沼气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沼气建设队伍的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加大职业技能鉴定力度,严格执行沼气工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实行持证上岗。
2024年沼气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篇2
一、项目区基本概况
(一)自然地理概况
野鸡坪村隶属平溪镇,位于县城西郊正南方,距县城1公里,东靠县级森林公园南门坡,南邻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黄雷乡,西接本镇皂角坪村,北连玉屏县城,是我县新农村建设省级试点村,也是我县县级发展乡村旅游试点村。全村座落在美丽的飞凤山脚下,村内自然条件优越,属典型的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16.4度;有林地3350余亩,森林覆盖率达50%;人工植被以桃、李、枇杷、杨梅等经济果林为主,自然植被以松林、竹林为主;水资源丰富,野鸡坪河至南向北经流全村,上游有人工湖泊——红旗水库一座,下游有提灌站4座,有效灌溉面积达1000余亩。
(二)社会经济状况
野鸡坪村现有6个村民组,232户、921人,其中劳动力492人,外出劳动力387人。现有耕地面积500余亩,林地面积3350亩,人均耕地约0.6亩。农民经济收入主要以种植、养殖、豆腐加工、运输业为主。20xx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3280元,农村适龄儿童入学率100%,新型农村医保参合率达97%以上。农村经济和农村社会事业稳步健康发展。
(三)产业发展现状
全村主要特色产业有蔬菜种植、豆腐加工、个体运输、木材加工、建材生产。目前,全村有蔬菜种植户6户、面积11亩,豆腐加工户98户,个体运输10户,木材加工户1户,建材生产户1户、小商铺4户。
(四)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现状和农民住居环境状况
通过近几年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扶持,野鸡坪村农业农村经济有了较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增强,村容村貌有了较大改善,农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各项社会事业稳步推进,农村面貌有了极大变化。20xx年全村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视电话“五通”率达100%,连户路硬化率达90%以上,22KV变电线路、光缆通讯线路和远程教育覆盖全村,自来水进户率达到85%,沼气入户率87%。曾先后被地委、县委、镇党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文明村寨”、“村民自治模范村”等荣誉称号,现已成为了我县新农村建设榜样。
二、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依据和基本原则
(一)编制依据
1、铜地新[20xx]2号《关于报送20xx年省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百村度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
2、《玉屏侗族自治县平溪镇野坪村20xx年新农村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的原则。
2、坚持以农民为主体,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参与,群众受益的原则。
3、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的原则。
4、坚持基础先行,整体推进的原则。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1、新建败贼冲人畜饮水工程1处。设计扩建引水池1个,长3m、宽2m、高1.3m;新建蓄水调节池1个,直径5m、高1.8m;安装供(引)水管网线路总长3.15km;解决人畜饮水困难21户、92人/79头。
2、新建败贼冲葡萄种植示范园40亩。设计每亩栽植葡萄苗120株,葡萄架混凝土柱子30根;每亩施用农家肥1000kg、复合肥180kg。
3、组建村级文艺队1支,组成人员30人。
4、举办农民实用技术培训2期、100人。培训地点:野鸡坪村活动室;培训的主要内容:种植、养殖、村容卫生、妇女生理保健、儿童防疫、法律等知识;培训期限:每期培训时间2天以上;培训方式:采取集中授课和现场讲解及外出参观学习相结合。
5、新建和维修农业基础设施4处:(1)新修dh=2530cm农田灌溉引水渠200m;(2)维修机耕道1100m;(3)新修机耕道排水涵洞1处、长7m;(4)维修农用电力提灌站1座。
6、新建钟鼓楼1座,总投资25万元。其中:部门整合资金20万元,申请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5万元。
7、培育畜禽养殖示范户6户,年均出栏商品鸡4300只以上,商品猪300头一式。
四、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一)项目投资概算(详见投资概算表)
1、新建败贼冲人畜饮水工程1处,共需完成开挖土石方490m、回填土石方472m、砼拆除12m、浆砌石24m;安制管网3.15km,共需投资6.225万元,其中申请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6.215万元。
2、新建败贼冲葡萄种植示范园40亩,共需购臵高山葡萄苗木4800株、基肥40吨、果树专用复合肥7.2吨、铁丝600公斤,安制C20钢筋混泥土柱子1200根,共需投入资金11.59万元,其中申请省级新农村建设资金专项6.39万元,群众自筹5.2万元。
3、组建野鸡坪村文艺队1支,人员30人,共购臵演出服装60套,音箱、DVD、电视机、腰鼓、大鼓、钹、扇子等演出设备1套,计划舞蹈培训15天,共需投入资金3.2万元,其中申请省级新农村建设资金专项3.2万元。
4、举办2期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培训农民100人,按每人100元计算,共需培训费1万元,其中申请省级新农村建设资金专项1万元。
5、新修和维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4处,其中:(1)新修dh=2530cm农田灌溉引水渠200m,按15.96元/m计算,需投入资金0.32万元;(2)维修机耕道1100m,需投入资金0.6万元;(3)新修机耕道排水涵洞1处、长7m,需投入资金0.41万元;(4)维修农用电力提灌站1座,需投入资金0.51万元。以上四项共需投资1.84万元,其中申请省级新农村建设资金专项1.84万元。
6、新建钟鼓楼,总投资25万元。其中:部门整合资金20万元,申请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5万元。具体工程量县建设局正在设计中。
7、培育畜禽养殖示范户6户,计划年均出栏商品鸡4300只以上,商品猪300头以上,需新修圈舍1050m、购雏鸡苗4500只,购臵种猪4头,按每平方米圈舍补助50元、每只雏鸡苗补助1元、每头种猪补助500元计算,共需补助5.9万元;需养殖房水电安装及材料费0.45万元;以上共需投入资金6.35万元,其申请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6.35万元(不足部分由养殖户自筹)。
(二)项目资金筹措
本项目建设共需投资55.2万元,其中申请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30万元,部门整合资金2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5.2万元。
五、项目主要组织实施措施
1、本项目建设由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与县委驻野鸡坪村新农村建设工作队签订项目建设,县委驻野鸡坪村新农村建设工作队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负责抓好项目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严把工程质量关和施工进度。县委驻野鸡坪村新农村建设工作队要与野鸡坪村委会或项目直接受益农户(如葡萄种植示范园、养殖示范户项目)签订项目实施协议,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实施一片,成功一片,群众得到实惠。
2、项目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实行报账制,并设立专账专户,明确专人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的检查监督,严格财务制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3、项目的运行管护,要严格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在工程完工验收后,移交所在行政村或村组及受益农户直接管理,并制定出相应管护措施,明确专人管护,确保项目正常运行,农民长期受益。
六、项目施工计划
本项目拟定于20xx年7月份开工,20xx年3月底完工,施工期限为9个月。
七、项目效益分析
本村项目的建设,不仅进一步增强了该村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促进了乡风文明逐步形成,还可有效带动乡村旅游、特色种养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有力地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增加了农民经济收入,其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十分显著。
1、败贼冲人畜饮水工程可有效解决21户、92/79头人畜饮水困难,结束了该村民组广大群众多年来吃水靠肩挑背驮的局面。
2、葡萄示范园和养殖项目涉及农户27户、117人。该项目不但可为示范户年均(葡萄示范园3年后)增加经济收入17.2万元,还可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动农村其它相关产业的发展,对促进该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文艺队的组建可进一步宣传北侗文化,树立野鸡坪村农村新形象,通过文艺宣传队表演的歌颂传统美德、歌颂农民勤劳善良,主题积极健康向上的节目,为人们提休闲娱乐、健康快乐同时也为群众送上了丰富的精神食粮,向群众传播了美好的思想,改变农村一些没有意义的生活方式。并通过请老师对村文艺队进行舞蹈、歌唱、礼仪等方面的引导培训使让这支队伍从“业余”向“专业”的文艺演出队靠拢,在进一步活跃农村业余文化生活的同时,达到“该村村民既能宣传北侗文化、又能增收致富”的目的,实现该村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双丰收。
4、农民技术培训可使项目区100人农民群众基本掌握1门以上农业适用新技术,为项目区培养了一批懂技术、会经营的农业生产技术骨干。
5、新修和维修农业基础项目,进一步改善了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为确保村民增产增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6、钟鼓楼建设可为打造北侗文化民族村,发展乡村旅游奠定基础。
八、项目对环境影响评价分析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除了人畜饮水工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及禽畜养殖项目会对环境造成极小的水土流失和污染外,其他项目对环境无影响。但人畜饮水工程、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规定,承担水保义务,严格施工,可恢复对环境的破坏;禽畜养殖项目可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法》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禽畜粪便进行技术处理,不但可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还可为农业生产提供优质的有机肥料。
九、结论
通过以上项目实施方案研究,本项目建设,其经济、社会效益十分明显,且对环境基本没有污染和破坏,群众对实施该项目愿望非常迫切,积极性高。目前,该项目成立了实施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实施条件成熟,望上级部门给予批复,尽早动工实施。
2024年沼气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篇3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意见》(赣发[20xx]12号)、赣州市委、市政府《赣州市造林绿化“十大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市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会议要求,市矿产资源管理局具体负责全市“矿山恢复绿化工程”的指导工作。为更好地指导全市实施矿山恢复绿化工程,现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市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素有“世界钨都”和“稀土王国”之称。全市已发现矿种106种,探明达到工业储量级别的有75种,现有各类矿产地1400多处。目前有勘查项目517个,矿山企业1395个,矿区面积342平方公里。金属、非金属矿产加工经营企业236家。矿产业已成为赣州的主要经济支柱。
我市矿山点多面广,开采造成矿山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水质污染、植被破坏严重。多年来,市县两级人民政府高度关注矿山环境问题,采取多项措施,加大治理资金投入;适时督促矿山企业,改进开采工艺,增加资金投入,改善矿山环境,收到了一定的成效,虽经治理,但矿山环境和水土流失、污染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矿山相关设施侵占土地,矿产开采造成河道淤塞,废渣(包括废石、尾砂)不规范堆积和排放,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地下开采形成大面积的采空区,造成矿坑冒顶和地面变形塌陷,矿山排放引起水均衡破坏及水土污染等。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矿山废渣(含尾砂和废石)累计积存量稀土矿山6229万吨、钨锡等矿山5119万吨。给环境带来严重的影响。矿山开采废水年处理率达50%以上。据68个矿山统计,矿山开采引起的次生地质灾害65处,其中崩塌、滑坡26处,地面塌陷(沉陷)36处,破坏土地面积490公顷,灾害体积54万立方米,经济损失4405万元。
二、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实施“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全省“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战略和建设绿色生态赣州的总体要求,以《江西省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xx-20xx年)》和《赣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xx-20xx年)》为指导,围绕20xx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76.2%的目标,正确处理好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逐步治理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问题,完成市里规定的20xx年造林绿化任务及20xx年巩固完善阶段任务,促进矿业经济的科学和谐发展。
三、实施范围
已停产、关闭矿山及现在生产的矿山,因采矿场(采空区)、排土场、尾砂库破坏土地,因采矿造成水土流失土地,及其他因采矿活动破坏的土地,尤其是老百姓反映强烈、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质污染严重的矿山纳入矿山恢复绿化规划范围。
四、目标任务
到20xx年,完成矿区植被恢复面积15.29万亩,达到综合治理及造林复绿目标。到20xx年,全市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率、土地复垦率分别达到50%以上和30%以上。20xx~20xx年矿山恢复绿化任务见附表。
五、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5年,即20xx年~20xx年。
造林绿化阶段:20xx年~20xx年,今冬明春造林属20xx年任务,以此类推。各年度造林绿化任务见附表。
巩固完善阶段:20xx年~20xx年。
六、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0月)
大力实施矿山恢复绿化工程,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也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体现,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意义重大。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向采矿权人宣传,增强采矿权人履行矿山环境保护和复垦复绿义务的意识,增强干部群众参与矿山环境保护意识和监督采矿权人履行义务的意识,推进我市矿山恢复绿化工程顺利开展。
(二)编制规划阶段(20xx年11~12月)
各县(市、区)政府要做好矿山地质环境的现状的全面调查工作,查清生产矿山和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的基本情况。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确定造林树种、数量、面积等,编制矿山恢复绿化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规划必须请有资质的单位、专家评审,确定科学的投资概算。
(三)组织实施阶段(20xx~20xx年)
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行动,主动负责,认真指导、督促矿山企业按照制定的矿山恢复绿化规划实施。同时,加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督促项目承担单位精心设计、规范施工。
(四)检查验收
1、验收时间:20xx年至20xx年每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
2、主体:各县(市、区)政府组织会同有资质单位和专家;
3、方式方法:查看恢复绿化规划等档案、实地勘查等。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矿区植被恢复(含客土回填):3000元/亩
(二)资金筹措
要拓宽渠道,积极筹集矿山环境治理复绿资金。
1、各县(市、区)要加大对责任主体灭失或不明的废弃矿山、因政策原因关闭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山体复绿的力度,加大财政投入;
2、生产矿山企业,要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对于铁路、公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乡村道)两边的矿山,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污染严重的矿山,应在今冬明春优先安排,资金由矿山企业负责解决;
3、建立“谁受益,谁投资”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资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划分山场林地范围,签订有关协议,鼓励企业、个人投资恢复治理矿山环境;
4、积极争取国家治理项目资金,加快恢复绿化进程。已经列入国家矿山环境治理的项目,凡属恢复植被、造林绿化的资金和恢复面积,都可列入“十大工程”之内。
5、有关部门收取矿山企业的水土保持费、林地占用费等,返还部分用于该矿山恢复绿化工程。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县(市、区)政府必须切实加强对“矿山恢复绿化工程”建设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此项工作。要迅速开展调查摸底和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市、县两级矿产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指导,矿山企业是矿山恢复绿化的主体责任单位,应服从当地政府的统一规划安排,协同相关部门,下大力气抓好矿山恢复绿化工作,构建绿色、生态、和谐矿山企业。
(二)政策保障
各县(市、区)要以《江西省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xx~20xx年)》和《赣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xx~20xx年)》为指导,做好矿山恢复绿化规划,科学推动矿山恢复绿化工作。要认真执行《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的意见》(赣市府发[20xx]86号),《赣州市造林绿化“十大工程”实施方案》,明确造林主体、管理主体、受益主体,不造无主林,不栽无主树。
(三)种苗和技术保障
各县(市、区)林业和矿管部门要加强对“矿山恢复绿化工程”的业务指导,因地制宜,引导矿山企业选购适宜的树种,聘请有资质单位、专家提供植被恢复、抚育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服务,做好矿山恢复绿化的具体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