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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篇1

为加快补齐我市停车设施供给短板,理顺停车管理体制,提升停车综合治理水平,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__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___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__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加强规划引导,以法治化、市场化方式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合理停车需求。提高综合管理能力,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和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统筹、属地管理。完善停车管理政策,明晰停车管理职责,形成政府统筹协调、属地主体管理、社会协作共治的停车管理工作格局。

二科学规划、集约发展。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区分基本停车需求和出行停车需求,科学规划,合理确定停车发展目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停车设施。

三问题导向、综合施策。全面调查,深入分析问题,针对停车问题重点区域,新建、挖潜、盘活一批停车设施,补齐城市发展短板。综合运用价格杠杆等措施,加强执法管理,改善停车环境。

四数字赋能、长效管理。全力推进智慧停车建设管理,全面提高停车管理效率和智能化水平。不断完善停车管理工作机制,做到事权清晰、各司其职,提高管理水平,实现长效管理。

三、主要任务

一坚持规划引领,加强停车顶层设计

1。加强对策方案专题研究。深入分析“停车难”问题症结,研判城市机动化与停车发展态势,提出停车规划、建设、运营、管理、信息、政策保障等一揽子综合治理对策。推动开展停车立法、配套政策、配建标准、规划布局、重点区域停车治理、智慧停车等系列专题研究。

2。开展全市停车资源普查。科学划定调查单元,合理确定停车资源普查方案,摸清停车资源底数,建立停车资源动态数据库,掌握不同建筑类型的停车场特征,分析“停车难”问题原因,找出“停车难”重点分布区域。

3。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以停车设施现状和需求预测为基础,综合人口、岗位规模和分布、机动车保有量和公共交通服务能力等因素,确定停车设施总体发展战略和区域发展策略,制定差异化停车发展政策、停车设施供给和管理策略,明确各类停车设施供给总量、空间布局、发展规模和建设时序,为全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提供依据。

4。完善停车设施配建标准。根据城市停车发展策略和交通政策,结合各类建设项目业态性质和停车需求,细化完善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建立建设项目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定期评估机制,适时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增加车位供给,推进停车设施建设

1。有效保障基本停车需求。新建居住社区严格按照城市停车规划和停车配建标准建设停车泊位。鼓励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结合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等改造,积极扩建新建停车设施。通过内部挖潜增效、片区综合治理和停车资源共享等方式,提出居民停车综合解决方案。

2。合理满足出行停车需求。在学校、医院、办公楼、商业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结合公共交通发展情况和周边区域交通条件,区分不同时长停车需要,在综合采取资源共享、价格调节、临时停车等增效措施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停车设施规模。适当控制公共交通发达区域停车设施建设规模,在停车资源紧张区域充分利用公共区域人防工程作为地下停车设施使用。

3。制定三年滚动实施计划。统筹制定停车设施三年滚动实施计划,动态指导停车设施建设,优先考虑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区域项目建设。

三调控停车需求,盘活存量停车资源

1。鼓励推动停车资源共享。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率先向社会开放停车设施。鼓励企业单位、商业设施、写字楼、旅游景区、体育场馆等停车设施在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鼓励居住社区在保障安全和满足基本停车需求的前提下,错时向社会开放停车设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通过网络化智能化手段实现车位共享、提高使用效率。

2。合理调控临时停车需求。结合道路功能条件、交通运行状况,合理安排临时停车泊位,加强路内停车泊位限时管理,严格控制停车泊位使用时段、时长,有条件、低限度满足临时停车需求。对药店、菜市场、公厕周边等有特殊临时停车需求的场所,规范设置临时停车位等专属停车泊位,并严格限制停车时长。建立年度评估机制,对已有停车泊位使用情况及社会影响等开展评估,及时优化调整。

3。有效落实公交优先政策。按照公众利益优先和效率最优原则制定城市交通政策,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个体交通为辅的城市交通格局。扩大公共交通覆盖范围,公共交通发达区域充分利用价格杠杆等手段引导市民绿色出行,减少停车需求,缓解“停车难”问题。

4。加强停车与公共交通有效衔接。鼓励轨道交通外围站点建设“停车+换乘”P+R停车设施,助力优化城市交通出行结构,实现机动化出行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城市交通发展目标。

四创新治理模式。破解重点区域难题

1。充分挖潜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开展“停车难”问题专题调研,结合区域资源条件,推行老旧小区“一区一策”,利用居住区及周边空地、地下空间等闲置条件挖潜停车泊位资源,鼓励建设立体停车设施。优化居住小区内部及周边道路交通组织,在符合规划要求,满足安全管理和基本通行条件下,利用周边道路设置夜间限时停车泊位。作文网 zUOwEnBa.Net

2。综合施策治理医院就诊停车难。科学设置医院停车配建指标,充分考虑病患就诊需求,加大停车设施供给。合理调控医院职工停车需求,将医院车位资源优先提供给就诊车辆。优化医院内部及周边交通组织,增设临时落客通道或采取其它措施,打通医院内外交通循环。

3。多措并举改善就学接送停车难。鼓励利用学校操场等设施的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设置接送专用停车区域。针对接送学生车辆潮汐性特点,优化交通流线,合理设置临停泊位、即停即走泊位,减少对周边道路交通干扰。协调各学校实施错时上学和弹性放学,有效缓解接送学生车辆集中停靠问题。

4。建管结合缓解旅游景区停车难。开展旅游景区停车综合治理,优化旅游景区周边交通组织。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利用周边空闲用地扩大停车场地,加大停车设施供给。制定旅游景区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交通秩序、车辆停放等应急预案,将周边相对空闲的大型停车场设置为定点分流停车场地,通过定制公交或接驳车接送游客,分流内部停车压力。

五汇聚资源信息,构建智慧停车系统

1。推动停车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定智慧停车、停车场库信息化建设规范,推进城市智慧停车监管、智慧停车公众服务等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停车资源数据库,建立停车资源数据信息实时更新机制,持续更新停车场布局、泊位使用、收费标准等数据,夯实停车信息化工作基础。逐步推动停车设施前端信息采集设备建设,及时精准传输停车泊位使用、停放车辆特征等信息。鼓励引导停车场经营者和所有者借助智慧停车信息管理平台对外开放停车资源,促进停车资源信息共享。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等依法依规为公众提供停车信息引导等服务。

2。提升智能化停车服务水平。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5G等技术实现路内泊位信息采集、自动计费、在线缴费等功能,提高路内泊位利用便捷化程度和周转率。依托市级智慧停车信息管理平台,开发停车设施信息服务手机App市民端,实现城市停车场库静态与动态信息联网共享,实现信息查询、车位预约、泊位诱导、反向寻车、无感支付等服务功能。

3。推动停车充电一体化发展。结合新能源车辆发展趋势,持续推进各类停车场停车充电一体化建设,提升充电服务保障能力。

六强化要素支撑,加大用地资金保障

1。保障停车设施用地供给。加强独立新建停车设施用地保障,通过停车设施专项规划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对相关用地的控制和落实。充分利用城市边角空闲土地、中心城区功能搬迁腾出土地、城市公共设施新改建预留土地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鼓励企业及其他土地使用权人利用自有土地增建停车设施。落实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政策,采用出让、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应停车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停车设施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2。挖潜闲置场地临时停车。支持各县市、区、开发区在非市政道路、待建土地、空闲厂区、边角空地等闲置场所设置临时停车设施。在不影响土地供应的前提下,鼓励盘活存量用地、政府储备土地或暂不开发土地,建设临时公共停车设施。

3。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统筹安排停车设施年度投资资金,创新运用多元投资模式推动共同投资运营停车设施。支持利用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建设具有一定收益的停车设施项目。建立健全停车设施投入引导机制,落实国家税费优惠政策,激发社会资本投资停车设施的积极性。积极拓展配套服务功能,在不减少车位的前提下,允许停车设施配建一定比例的洗车点、便利店等便民设施,提升项目综合收益能力。

4。创新金融支持方式。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探索利用停车设施产权和使用权进行市场化融资。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对停车设施建设项目提供支持。

七提升服务质量,优化良好市场环境

1。优化市场准入条件。深化“放管服”改革,培育公平开放的停车市场环境,细化停车设施设备分类,简化建设手续办理程序。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全面参与设施建设、装备研发、产品供应、设施维保、运营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停车服务市场化改革,培育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停车服务企业,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2。加强建设运营监管。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做好各类机械式停车设施设备养护维护和监测,确保安全运行。加强对停车设施及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停车管理行业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和无照经营行为。

3。完善停车收费政策。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收费机制,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面高于立体、中心高于外围、白天高于夜间的基本原则,制定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机动车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标准。充分发挥停车收费价格杠杆作用,体现短停便利、长停价高、累进计费的停车收费价格导向,制定并规范新能源汽车停放收费优惠政策,建立动态评估调整机制。

八强化停车管理,完善管理法治保障

1。健全停车管理法规体系。推动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地方性立法,为依法治理城市停车问题提供法治保障。推动出台停车设施不动产登记细则,明确不同类型停车设施的产权归属,做好不动产登记。

2。开展停车秩序综合整治。持续推进城市停车综合治理,建立健全联动执法机制,将违法停车情况突出的区域、路段列为整治重点,开展专项治理。规范医院、学校等临时停车需求较大区域周边临时停车行为,缓解因接送、等候等造成的交通拥堵问题。对所有公共开放的收费停车设施,执行半小时不收费政策。

3。加强停车行业监督管理。施行经营性停车设施运营备案制度,对具备经营资质、场地产权明晰、设施完备、管理制度完善、承诺或已接入市级智慧停车信息管理平台的经营性停车设施进行备案,研究出台经营性停车设施备案实施细则。制定停车场运营服务规范,明确服务内容和要求,保障停车设施规范运营。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__年8月底前

完善缓解“停车难”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启动全市停车资源普查工作。调研上海、杭州、南京等城市停车设施,学习规划建设管理先进经验,确定专题研究智库团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各单位停车设施管理职责。

二集中攻坚阶段:20__年9月至20__年底

1。开展规划研究工作。完成停车资源普查工作;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编制三年滚动实施计划。

2。完善停车管理法规、标准体系。推动太原市停车设施立法;制定停车设施不动产登记细则、备案管理细则等制度;制定智慧停车、停车场库信息化建设、停车场运营管理服务等规范。

3。编制“停车难”重点区域专项治理方案,按照轻重缓急,分年度实施重点区域停车专项治理。

4。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完成公共停车泊位年度建设目标。

5。推动全市智慧停车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三长效巩固阶段:20__年后

总结提炼全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经验,查漏补缺、消除短板,形成长效常态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缓解“停车难”问题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阶段性推进目标、要求和任务分工,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各项工作。

二严格督促考核。建立市、区两级停车建管考评机制,明确各区、各相关部门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加强督查考评,促进工作落实。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建设明显滞后的,定期开展督查督办并及时通报。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宣传缓解“停车难”工作对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宜居水平、促进城市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共同缓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改善交通秩序,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篇2

为加快推进我县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有效缓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__政办发〔20__〕__号)《关于印发吕梁市城市(县城)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__政办发〔20__〕__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____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第__次党代会精神,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发展理念,因地制宜合理配置停车资源,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停车设施运营管理,解决城市停车设施供需矛盾,促进城市通与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全面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规划引领、建管同步、科技支撑,力争通过1年左右时间,逐步形成布局合理、比例适当、使用便捷的城市停车设施供应体系,有效缓解停车设施供给不足,明显改善城市乱停乱放现象,增加城市停车秩序感,提升人民生活的幸福感。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停车设施专项规划

1、建立健全停车规划体系。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停车设施,全面摸清底数,科学预判停车设施需求。合理确定机动车停车设施规模和布局,明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的配置要求。新发展区域建设应根据建设项目情况做好静态交通需求评价,严格按照停车设施配建标准规划足够的停车设施;老城区等供需矛盾突出的重点区域,应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和片区改造合理布置停车设施,明确停车设施阶段性建设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在编制专项规划的同时,应对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制定或修订停车设施配建标准。(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__镇、住建局、交警大队)

2、严格规划实施管理。将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严格执行。明确单独建设停车场的规划和审批条件,地下空间单独出让建设公共停车场的,项目出让规划条件应明确用地红线范围、公共停车设施建筑面积等,有需要配建附属商业的公共停车设施,还应明确商业建筑面积;建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时,提交的设计方案必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和停车配建标准配建停车设施,否则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__镇、住建局、行政审批局、交警大队)

(二)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

3、制定公共机动停车设施建设项目计划。增加停车设施供给,将公共停车设施纳入城市建设年度计划,建立项目库,明确项目规模、地点、建设时序,落实资金安排和责任主体。(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__镇、发改局、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财政局、交警大队)

4、鼓励超配建停车设施。新建建筑超过停车配建标准建设停车设施的,及随新建项目同步建设并向社会开放的公共停车设施(地下停车库和地上停车楼),可根据总建筑面积、超配建的停车泊位建筑面积、公共停车场建筑面积等,给予适当容积率奖励。(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住建局)。

5、鼓励挖潜增建公共停车设施。鼓励对现有用地进行挖潜,利用空地、平改立、拆迁非功能建筑(临时建筑)腾地或利用地下空间增加车位,补充配建。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及个人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允许对外开放并取得合法收益。在符合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包括地下空间、既有建筑屋顶、拆除部分既有建筑新建、既有平面停车场改加建等)增建公共停车场的,可不改变现有用地性质及规划用地性质,增建后地块的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等指标可按照程序依法进行调整,并在规定范围内简化调整程序。(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__镇、住建局、行政审批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交警大队)

6、简化审批程序。要按照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制定实施细则,主动服务、提高效率,通过推进并联审批、优化流程、容缺审批等制度改革,形成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一张图”,进一步简化停车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经营的手续办理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对于小型或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场,鼓励实行备案制。(牵头单位:行政审批局;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7、加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验收和投入使用。建设工程竣工后,行政审批部门要依据规划设计条件和配建标准,对停车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规划核实,不符合规划,不满足配建标准、充电基础设施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不得竣工验收。(牵头单位:行政审批管理局;配合单位: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能源局)

(三)开展停车综合整治

8、开展机动车违法停车专项治理。针对违法占用人行道、自行车道的停车行为组织专项治理,将违法、违章停车情况突出的区域、路段列为治理重点,努力维护城市道路停车秩序。加强机动车驾驶员的教育管理,提高驾驶员的综合素质和入场停车意识,做到依法停车、合规停车,自觉维护良好的停车秩序。(牵头单位:交警大队;配合单位:住建局)

9、开展重点片区、重点地段机动车停车综合治理。开展商业区、居住区等区域停车治理,明确停车管理权限,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占用城市公共空间私设停车位,严禁在未取得所有权的停车位上设置地桩地锁,停车服务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清理私设地桩地锁、占用人行道和消防通道停车等现象,切实维护停车秩序,加强对医院、学校等单位周边停车秩序的综合治理,设置临时停车设施,规范临时停车,缓解因接送、等候造成的交通拥堵问题。(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交警大队、交通局、卫体局、教科局、消防救援大队)

10、开展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专项治理。在城市道路以及菜市场、商场、超市、公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场所入口开展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停车治理,设置非机动车集中停放点,划定非机动车停车区域,规范停车行为。引导共享单车合理布局投放数量和地点,加强规范停车宣传教育,完善共享单车等停车管理。在乱停乱放重点区域,招募志愿者劝导规范停车。建立门前责任承包制度,鼓励沿街单位、店铺发挥就近优势,做好沿街城市道路乱停乱放管理。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张贴标识,加强停车宣传,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多举措推动非机动车停放共管共享,确保非机动车有序合理停放。(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交警大队、交通局、市场监管局)

(四)保障停车设施用地

11、加强停车设施供地。将停车设施用地,纳入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停车场用地,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的,应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同一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根据实际,可制定地上和地下公共停车设施用地出让地价鼓励政策,鼓励以租赁方式供应停车设施用地。对新建建筑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超过停车配建标准建设地下停车场,并作为公共停车场向社会开放的超配部分,符合规划的,可不计收土地价款。(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__镇、住建局)

12、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对中心城区拆迁改造等腾出的土地,应规划一定比例用于停车设施建设。闲置土地依法处置后由政府收回,符合规划用途要求的,优先安排用于停车设施用地,纳入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鼓励在不影响正常土地供应的前提下,利用储备用地建设临时公共停车场。制定在既有建设用地新建、补建、扩建公共停车设施的土地相关鼓励政策,在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内增加停车设施建筑面积的,可不增收土地价款;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或转让用于停车设施建设的,允许补缴土地出让金(租金),办理协议出让或租赁手续。充分利用公共设施地上地下空间、人防工程等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增强土地复合利用。(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住建局)

(五)加强金融财税支持

13、创新投融资模式。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对公共停车设施PPP项目,政府优先予以支持。允许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使用权人的前提下,将部分建筑面积用作便民商业服务设施,收益用于弥补停车设施建设和运营资金不足。积极探索通过停车设施产权、经营权、预期收益质押担保和抵押贷款等形式提供金融支持的办法,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牵头单位:发改局;配合单位:财政局、金融服务中心)

14、加强财政支持。对收益比较低甚至暂时经营亏损的公共停车设施项目,要因地制宜,加强财政支持,可通过发行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解决前期盈利问题。(牵头单位:财政局)

(六)做好停车设施经营和管理

15、严格停车设施使用管理。停车设施建成后,按规定属于公共基础设施的停车设施,要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及时进行绩效评价,办理竣工决算,明确停车设施管理部门,加强停车设施使用监管,未依法履行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停车设施用途,挪作他用。(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交警大队)

16、创新停车场经营管理。坚持市场化原则,鼓励路内停车泊位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实行特许经营。鼓励各类配建停车设施委托停车管理企业进行专业化管理,加强停车设施运营监管,严厉打击无照经营、随意圈地收费等违规经营行为。(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交警大队)

17、健全停车收费机制。完善停车收费定价机制,发挥政府定价和市场作用,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对中心城区等停车需求较大的区域,可实行较高收费,充分发挥停车收费价格杠杆作用,调节不同区域的停车需求。因地制宜放开社会资本投资停车设施收费,遵循合理盈利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城市道路内停车原则上实施收费管理,利用城市道路两旁设有专人或专用设施管理的停车位,价格应当由政府定价,按照“路内高于路外、拥堵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根据区位、设施条件、道路拥堵情况等实行差别化停车收费。(牵头单位:发改局;配合单位:住建局、交警大队)

18、鼓励错时共享停车。鼓励并引导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停车场对外开放,盘活存量停车资源。推行错时停车,鼓励有条件的居住区与周边商业办公类建筑共享利用停车泊位,居住区停车泊位应租售并举,不能只售不租,闲置停车资源。(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交警大队)

19、加强路内停车泊位管理。适当设置限时停车、夜间停车等分时段临时路内停车位,明确临时路内停车服务对象和设置时限。将路内停车泊位信息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停车泊位信息,包括停车泊位位置、准停时段、收费标准等,建立统一的路内停车标志、标识系统。(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交警大队)

(七)大力推动新技术运用

20、推动停车智能化信息化。组织开展停车设施普查,摸清各类城市停车设施分布和使用情况,建立城市停车泊位信息数据库和停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停车设施管理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促进停车系统、智能停车诱导系统、自动识别车牌系统等高新技术的应用。加强不同停车管理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促进停车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支持移动终端互联网停车应用的开发与推广,鼓励出行前进行停车查询、预订车位,实现自动计费支付等功能,提高停车资源利用和周转效率,减少因寻找停车泊位诱发的交通需求。(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工信局)

21、推广引入停车新技术。积极依靠科技进步,结合实际需求推广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立体和机械式停车库建设,加大停车新技术推广应用。规划和建设停车设施,应充分考虑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普及和推广需要,建设、改造或预留充电等相关配套设施,适应新能源汽车发展要求。(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工信局、能源局)

22、推进生态式停车场建设。停车设施建设应加强与城市园林景观、绿化等人居环境的协调,推广生态式停车场建设,合理搭配绿化空间,选用透水砖、嵌草砖等材料铺装地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改善停车场生态环境。(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行政审批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住建的副县长任组长,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直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水县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住建局。

(二)注重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发改、自然资源、行政审批、财政、住建、市场监督、交警大队、消防等部门间的相互配合和协调,共同解决好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等问题。

(三)完善政策保障。完善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相关配套政策、制度和规范标准,着力解决停车项目落地、建设和管理等问题,加快形成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体系。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对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宜居水平、促进城市综合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提高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社会责任感,引导市民形成绿色出行和自觉有序的停车习惯,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共同解决停车难、停车乱问题,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和环境。

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篇3

为有效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合力治理“停车乱”,改善城市停车环境,优化停车设施管理模式,充分挖掘停车潜力,盘活现有停车资源,推动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建设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__〕__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的通知》(建城〔20__〕__号)、《__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城市停车设施的实施意见》(__政办〔20__〕__号)、《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__建城建〔20__〕__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____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__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建管并重、集约发展、社会共治、便民高效”的原则,重点解决医院、学校、商贸区、集中居住区等区域停车难问题,通过出台扶持政策、加快设施建设、强化科学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加快建成一批社会公共停车场,切实解决停车难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进一步盘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现有停车资源,加大非工作时间对外开放力度;建立健全道路停车收费机制;全面清理整治不规范停车泊位,开展道路停车设施规范提档,增划(修复、规范)道路停车泊位,优化主次干道两侧隔离设施(隔离栏、石墩、石柱);拓展道路夜间限时停车,缓解老旧小区和开放式小区居民停车难问题。建设智能停车云平台系统,对全市停车资源进行综合管理,提升资源利用率。充分发挥交通引领城市发展的作用,更好地满足人民美好出行的需求,力争3年内将我市打造成全国覆盖场景最广、管理最先进、体验最便捷的中部区域建设标杆城市。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公安、城市建设的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市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防办、市机关事务中心、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__供电公司、市投资集团、__区政府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____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吕__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推进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领

1、科学规划布局停车设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结合实际,高标准编制停车设施专项规划。按照差别化供给策略和集约紧凑发展模式,综合考虑城市功能、人口、土地、交通等因素,合理划定停车分区,科学确定差别化的停车设施发展政策、供给和管理策略。以社区、街道、商圈为单位,测算中心城区结构性停车位供需数量,合理布局停车设施,解决结构性供需矛盾。(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2、保障停车设施用地供应。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停车设施供地政策。停车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的,应采取有偿使用方式公开出让,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地。鼓励盘活存量用地建设停车场,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从事停车场建设的,各区要制定相关鼓励政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3、严控建筑物停车位配比。中心城区新建建筑严格执行配建停车位标准,加强建设项目管控,严把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等行政许可关口,严格落实并逐步提高中心城区停车设施的配建标准,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和投入使用。加大新建建筑停车位配比规划核实力度及事后督导力度,确保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配足停车设施,老城区、老建筑尽力补配补建停车位。按规定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空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二)分类推动建设

1、加大停车设施建设投融资力度。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停车场。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将中心城区路内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及相关可利用的停车位、充电桩设施建设运营特许经营授权给资金实力雄厚、社会信誉度高的公司统一建设和运营管理,实现中心城区公共停车资源的优化整合,提升停车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促进各类经营性停车设施企业化、专业化运营,杜绝无证经营、随意圈地收费等违法行为的发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2、加快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结合中心城区停车需求分布和区域场地特点,持续开展公共停车设施补短板行动,重点在大型商业、医院、车站、学校等附近,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间等资源,统筹规划、新建扩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在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区域,利用城市道路以上区域或边角地带,规划建设一批小微停车场和立体停车设施。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土地所有权人利用合乎规划的自有土地、闲置土地等资源,采取独资合资、自建合建等方式,积极建设停车场,最大限度增加城市停车设施供给、拓展停车空间。(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3、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充分挖掘利用城市公共绿地、公共广场等用地的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保证地下与地上设施统筹兼顾。各区要建立人防工程项目台账,做好人防工程建设规划与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确保前期规划用于平时停车的人防工程全部启用停车功能。充分考虑城市停车服务功能,加大改造和利用力度,提高人防工程停车使用率,20__年利用人防工程新增一批停车泊位,20__年以后,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持续将适合停车的人防工程改造为停车位。(责任单位:市人防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4、盘活现有地下停车资源。以区为单位,全面梳理、统计各小区闲置地下停车位数量,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依法规范住宅小区内停车秩序,组织开展中心城区住宅小区停车泊位(库)专项治理,对停车泊位(库)去功能化、车辆停放混乱、私圈乱占停车位、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进行集中治理,通过挖潜、改建、扩建等手段,增加住宅小区停车设施资源;限制小区车位售价过高和服务收费过高等行为,积极引导、加大宣传,将部分业主车辆“请回”内部地下停车场,盘活小区内部停车资源。鼓励住宅小区内闲置停车泊位有偿对外租赁,确保住宅小区内停车设施正常使用,车辆停放规范有序,停车社会分担率明显提升。(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5、推进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各区要积极制定建设管理和用地支持政策、激励措施,在符合规划要求前提下,充分利用城市各类边角空地和地下空间,大力推进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停车楼等立体停车设施建设,提高地上地下空间利用率,同时做好临街停车设施立面美化,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及时总结建设经验,扩大立体停车设施服务范围,推动城市立体停车设施发展。(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三)科学智能管理

1、建立__市智能停车管理平台。以“市级智能停车云系统+AI+大数据”智能科技为支撑,搭建智慧停车调度运营系统,实现全市停车“一张网”模块化管理,实现停车泊位动态与静态数据采集、资源管理和信息发布,实现人、车、泊位资源互联共享,实现智能停车诱导、信息查询、车位预约、泊位诱导、电子支付等功能集成,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减少寻位绕行时间,方便群众就近停车。定期更新车位布局、泊位使用、收费标准等数据,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电子计费,推广使用“ETC”“先离场后付费”等快捷收费方式,实现无人值守、自动计费缴费。(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推动停车设施错时共享。充分发挥既有停车位效能,加快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住小区、个人停车设施内部停车位向社会开放,实行错峰共享、有偿使用、利益分享等方式,提高停车设施使用率。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位共享机制,有序盘活停车资源。推动企业单位、商业设施、写字楼、体育场馆等停车设施在夜间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可由专业停车企业统一经营,实行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经营模式。(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各区政府、管委会)

3、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应当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面高于立体、地上高于地下、商业区高于居民区、新能源车减半收费”的原则,结合停车供需差异状况,综合考虑城市公共资源占用成本、交通结构调控成本、停车设施建设使用成本和经营管理成本等因素,积极推动中心城区不同区域、不同车型停车服务差别化收费,通过停车成本压力驱动停车周转率提高。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由停车场经营者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

4、加快清退超配路内停车位。通过持续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补建配建停车位,提高地下停车位的使用率,尽快置换清退超配的路内停车位,定期分析路内停车位对交通的影响,一路一策、一位一研,对使用率低、严重影响交通的路内停车位,逐年缩减、合理清退,保证人行道、自行车道的连续性、安全性。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停车位。(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四)严格精准管控

1、精准管控路内停车。由公安、城市管理部门建立长效联合执法机制,对中心城区机动车乱停开展集中整治,确保路内停车“顺向、入位、规范、有序”。统筹考虑城市功能布局、城市道路等级、交通流量特征等情况,深入研究不同区域停车需求,科学计算路内泊位停放周转率,在逐步增加公共停车设施数量的前提下,逐步撤除公共停车场及小区地下停车场周边200米内的路内停车泊位,严格控制中心城区路内机动车泊位数。推行老旧小区周边支路夜间潮汐停车政策,允许当日19时30分至次日7时30分停车。综合运用现场查纠、电子警察非现场执法等方式,依法惩处损毁道路停车泊位以及利用地锁、石墩等妨碍停车功能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2、从严管理路外停车。强力推进道路以外区域停车秩序规范整治,在确保消防通道、行人盲道连续、安全、畅通的前提下,按照“机非分离”的原则,严格控制、科学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泊位。中心城区路缘石以上区域原则上不允许停放机动车,确需停车的,停车区域和通道须进行硬化处理,严厉查处私设斜坡的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3、规范停车场管理。健全停车管理工作机制,制定统一规范的经营管理政策,逐步开展公共停车设施备案工作,规范公共停车设施备案标准和流程,强化停车基础信息数据采集、更新。严厉打击占用公共资源私设停车位行为,加强对违法占用道路停车、僵尸车的查处力度,维护良好停车秩序。(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听取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区政府(管委会)要站位全局,从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高度,做好辖区内的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制定推进措施和落实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切实推动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强化联合执法。各单位要强化协调配合,加强行政执法衔接,按照“先重点后一般、控制和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在主次干道、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设立停车严管区、示范路,培养公众良好的停车习惯。市停车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联合执法的组织协调,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公安、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私自施划、擅自占用停车泊位、无照经营、私自圈地收费、乱收费、乱停车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发挥广播、报纸、电视、网络、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作用,创新宣传方式,对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凝聚管理共识。要开展群众参与体验活动,充分吸收广大群众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城市停车环境,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参与公共停车场建设及有偿占用公共资源停车,形成“绿色出行、文明停车、停车付费、违停受罚”的舆论氛围。要广泛开展交通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市民公交出行、绿色出行,减少自驾车出行,逐步实现停车供给向需求调控转变,全面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

(四)强化督导问效。中心城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层层压实责任,强化日常督导。市停车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坚持一月一汇总、一月一通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严肃追责问责,推动停车管理各项工作落实。

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停车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__政办字〔20__〕__号)要求,加强我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破解停车难题,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城市发展支撑保障能力,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____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按照规划引领、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管并重、创新发展的原则,逐步实现布局合理、供给充足、智能高效、便捷可及的停车管理目标,切实解决停车难、收费乱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全市新开发建设区域严格执行配建停车位标准,新城区、新建筑不欠新账。老城区、老建筑尽力补配补建停车位。推动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到20__年底,新增1。1万个停车位,逐渐补齐历史欠账。通过持续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实施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补建配建停车位,逐步降低路内停车位比例。力争到20__年底,路内停车位比例降到5%以下。到2025年,基本建成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格局。推进智慧停车管理和资源共享,城市中心区、商业区、办公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得到显著改善,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城市停车规范有序。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领,保障土地供应

1、科学规划布局停车设施。全面普查城市停车设施,摸清现有各类停车设施停车位总体数量、空间分布、利用情况,形成明细表和分布图,完善停车资源基础数据库。各县市区要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科学编制和完善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要依据差别化供给策略和集约紧凑发展模式,综合考虑城市功能、人口、土地、交通等因素,合理划定停车分区,科学确定不同分区差别化的停车设施发展政策、供给和管理策略。

各县市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主要内容和建设用地应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严格执行。建立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机制,评估规划落实情况,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措施,保证规划项目的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__高新区和__新区管委会。以下责任单位均涉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__高新区和__新区管委会,不再列出)

2、保障停车设施用地供应。要结合具体实际,抓紧研究出台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细化停车设施供地政策。停车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的,应当采取有偿使用方式公开出让,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地。统筹考虑现状及未来停车供需关系,在规划阶段为城市中心区、商业区、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重点停车难区域,预留公共停车用地条件和建设空间。鼓励盘活存量用地建设停车场,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从事停车场建设,要制定相关鼓励政策。(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园林中心)

(二)分类推动建设,加大设施供给

1、加快补齐公共停车设施缺口。持续开展公共停车设施补短板行动,20__年全市新增停车位1。1万个,逐渐补齐公共停车历史缺口,符合设置要求的要按照《__省城市停车设施配建及建设导则》规定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要注重在城市中心区的大型商业、医院、车站、学校等各类公共服务中心、大型公建设施附近,深入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间等资源,统筹安排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城市中心区建设比例不得低于年度任务的40%。公共停车场用地选址要纳入年度用地计划,满足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对各县市区建立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月通报、季督查工作制度,确保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园林中心、市人防办)

2、配足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车位。城市新开发建设区域严格执行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和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一律不欠新账、不留缺口,在充电设施配备方面要按照《__省城市停车设施配建及建设导则》进行配建。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把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等行政许可关口,保证新建、扩建、改建建筑配建停车设施符合相应配建标准,配足停车设施。配建停车设施应与建筑物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加强竣工验收管理,杜绝停车设施缓建、少配或挪作他用。严厉查处不按标准配建停车设施的违法行为,确保停车供给。(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园林中心、市人防办)

3、逐步补建补配既有建筑停车位。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规划设计阶段,留足配建停车位。在老旧小区改造时,因地制宜,结合小区实际情况补齐配建停车位。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更新改造,结合片区综合治理和停车资源共享等方式,提出居民停车综合解决方案。兼顾业主和相关方利益,创新停车设施共建共享共管模式,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办法。(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加快清退超配路内停车位。通过持续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实施老旧小区、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补建配建停车位,尽快置换清退超配的路内停车位,还路于民。定期分析路内停车位对交通的影响,一路一策、一位一研,对使用率低、严重影响交通的路内停车位,逐年缩减、合理清退,保证人行道、自行车道的连续性、安全性。除公安交管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停车位。(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充分挖掘利用城市公共绿地、公共广场、学校操场、公交场站等用地的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保证地下与地上设施统筹兼顾。做好人防工程建设规划与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有效衔接,在满足战时功能布局前提下,充分考虑城市停车服务功能,加大改造和利用力度,用于补充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或城市公共停车位。鼓励和引导结合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用作停车设施。20__年以后,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将适合停车的人防工程改造为停车位。(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园林中心、市人防办)

6、推进立体停车设施建设。研究出台立体停车场、停车楼项目建设管理和用地支持政策,制定激励措施,在符合规划要求前提下,充分利用城市各类边角空地和地下空间,大力推进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停车楼建设,并做好临街停车设施立面美化,确保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及时总结建设经验,扩大立体停车设施服务范围,推动城市立体停车设施发展。每年新建城市公共停车设施中,立体停车设施占比不少于20%。(责任单位: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投集团)

(三)规范停车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1、推动停车设施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既有停车位效能,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在机关、事业单位推行停车共享示范,工作日鼓励内部人员公交出行,将内部停车位面向行政服务对象开放。夜间错时向社会有序开放,和附近居民小区共享停车资源。推动企业单位、商业设施、写字楼、体育场馆等停车设施在夜间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可由专业停车企业统一经营,实行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经营模式。新建小区富余的配建停车位以租赁方式供社会使用,降低配建停车位空置率。(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

2、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健全停车管理工作机制,制定统一规范的收费、经营、管理政策。规范公共停车设施备案标准和流程,强化停车基础信息数据采集、更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受理处置群众对停车管理方面的投诉、举报。严厉打击占用公共资源私设停车位行为,加强对违法占用道路停车、僵尸车等查处力度,维护良好停车秩序。依法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对重点区域实施限时停车、即停即走等管理措施,提升停车位周转率。(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

3、推行城市智慧停车服务。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建设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统筹路内、路外停车资源,完善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实现信息查询、车位预约、泊位诱导、电子支付等功能集成,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减少寻位绕行时间,方便群众就近停车。鼓励各县市区探索实行统一运营模式,引进大型龙头企业开展智慧运营服务。20__年底前,市主城区建成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督促智慧停车经营单位定期更新车位布局、泊位使用、收费标准等数据,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电子计费,实现无人值守、自动计费缴费,推广使用“ETC”“先离场后付费”等快捷收费方式。(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建投集团)

4、提高公共交通保障能力。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城市公交线网和站点布局,实现城市道路公交服务全覆盖。加大公交专用道建设和使用监管力度,增加城市中心区及交通密集区公交客运能力。加强出行停车与公交换乘无缝衔接,在公路客运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建设换乘停车设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结构,引导公众绿色出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三、政策措施

(一)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城市停车设施投资、建设、经营手续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可实行备案制。既有停车库(楼)内部改造为机械式立体停车的,可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要求办理安装告知、监督检验、使用登记等手续,不再办理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各县市区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办法。(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建立差别化收费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差别化收费政策,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综合考虑交通拥堵状况、公共交通发展水平等因素,在城市中心区、商业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停车难区域实行高收费,城市外围实行低收费,一般区域正常收费。同一区域内,按照“路内高于路外、繁忙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差别化收费标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三)完善投资经营激励政策。对停车需求大、收益较好的城市中心区、交通枢纽等区域的停车设施,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投资为主开发经营,重点建设立体停车场或既有停车场实施“平改立”改造。对停车需求较小区域的停车设施,可通过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政府适当让渡项目收益权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动停车产业化发展,在符合相关规划、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减少停车泊位的前提下,允许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属商业面积。(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建投集团)

(四)完善停车法规标准体系。健全停车管理法规体系,在立法权限范围内,结合城市交通实际,编制地方性停车设施管理法规,为依法治理城市停车提供法治保障。健全停车设施标准体系,结合实际编制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制定完善智慧停车管理标准、停车设施运营规范、停车管理服务规范等,为全面提升城市停车管理水平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组织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主管部门责任,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时间表、路线图。结合实际,加大工作力度,加快解决停车难问题。

(二)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统筹负责本辖区停车管理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停车治理格局。

(三)强化督导考核。加强督导调度,层层压实责任。对工作开展不力、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各县市区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推动城市停车治理能力提升。

(四)加大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停车设施治理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良好环境。开展群众参与体验活动,充分吸收广大群众意见建议,不断优化改善城市停车环境,有效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