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南方省份粮食生产座谈会议精神,落实全省粮食生产工作视频调度会议精神,落实省、市主要领导指示批示要求,调度各地“抢收抢种”、“以晚补早”落实情况,紧盯全年粮食面积和产量“只增不减”目标任务,环环紧扣抓紧抓实晚造粮食生产。为加快我区撂荒复耕复种工作全面落实和完成,按区委、区政府的部署,综合各镇(街道)的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镇(街道)为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法管理、典型示范,全面落实、重点推动、各村推进的思路,将镇(街道)实查未完成撂荒地复耕复种图斑图号田块的监督责任和任务分解到镇(街道)主要领导包干,区直单位领导挂点镇(街道)督导撂荒田工作。争取在8月底前完成90%,9月底全部完成,以迎接省的考核。
二、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7月25日一7月31日)。区农业农村部门和镇(街道)根据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图斑,各自建立未完成复耕复种图斑台账,调查未完成复种复耕的撂荒田的面积,摸清耕地撂荒情况,分组逐地块登记造册,分类制定落实复耕复种措施,建立撂荒地复耕复种台账。各村(社区)完成耕地撂荒情況摸排,制定本村复耕复种计划、复耕复种措施。
(二)推进落实(8月1日一8月31日)。各镇(街道)根据摸底工作台账,以治理撂荒农田、土地为重点,督促村委会推进复耕复种撂荒田,主要任务:1。通报摸底情况;2。落实村复耕复种方案;3。逐户逐地块进复耕复种;4。对收回的村集体土地、农村承包按程序进行处置;5。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全面进行复耕复种;6。为确保撂荒田专项工作全面完成,要总结做法经验,精准治理,整体推进。
(三)自查总结(9月15日至9月30日)。各镇(街道)对照撂荒田目标任务,认真开展摆荒耕地治理自查”回头看”,对本辖区内的撂荒耕地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逐村进行查漏补缺,完善台账资料,确保撂荒耕地得到全面有效治理。
(四)督查验收(9月15日-9月30日)。区、镇(街道)分别成立专门的督查验收组,对各村委会的图斑台帐,按作物季节对撂荒地复耕复种进行验收;区直单位挂点镇(街道)领导干部督查工作的落实和完成情况。
三、工作措施
(一)有序推进撂荒耕田综合利用。在准确把握情况的基础上,分类推进撂荒田利用,对地势平整、排灌取水易改造的撂荒田,要尽快复耕,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对地势较高或处于坡地的捏荒田,根据地理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发展粮食、特色水果、南中药材等生产,增加多样化农产品供给。对确实不适宜耕种的撂荒田,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高标农田改造,提高耕地质量。
(二)严格承包经营管理。严格按照《中人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依法确认农户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撂荒耕地。一是对撂荒的承包地,按规定可停发耕地力保护的补贴,直到复耕为止。按程序认定撂荒年限,对撂荒1年的承包耕地,要求农户立即复耕;对撂荒2年以上的,且农户不愿意复耕的,由村召开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研究,与土地承包户签订收回土地合同,由村集体收回土地经营权,经村两委会研究决议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优先种植粮食作物,直到原承包农户自愿耕种。二是对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恢复耕种;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如该土地原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恢复耕种。
(三)加快推进政策支持激励。对村集体依法收回土地经营权的,村委会按照产业扶持基金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将基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对撂荒地回收后的复耕耕种,镇(街道)将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出台有效扶持措施,重点对集中连片撂荒地复耕复种进行支持;对积极参与治理耕地撂荒的种植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予以项目扶持。
(四)引导农户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规范集体土地流转程序,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加强土地经营流转管理。按照“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或家中缺少劳动力等无力耕种,但又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不改变撂荒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五)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遏制耕地撂荒,加强社会化服务是有效措施。一是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全程式、菜单式服务模式,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二是加强技术指导。一些返镇农民工对开展农业生产的技术不熟悉,加强技术指导非常重要。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对一些农业生产技能弱的农户,开展帮扶培训,让他们尽快熟悉技术、熟练运用技术,提高生产能力。
(六)改善撂荒田耕作条件。撂荒田多是坡地或细碎地块,设施条件较差。改善耕作条件,具备条件的撂荒田争取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对因灾损毁的撂荒地,要尽快修复、恢复生产。提升耕地地力,耕地撂荒多年就会成为荒地,肥力变差、地力等级下降,要结合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桔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配套农机装备,引导农户配套农机装备,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
四、工作要求
(一)党政同责,任务明确。镇(街道)书记要带头督办,派出有经验的分管同志抓粮食生产,层层压实责任,高标准、严要求、抢农时,抓夏种,抓好耕地抛荒撂荒复耕复种落实,分块责任必须抓落实。镇(街道)书记、镇长(主任)要根据存在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块包干。宜稻则稻、宜豆则豆、宜薯则薯、宜菜则菜等。督查督办必须抓落实,要强调调查,详细排查撂荒的情况,实事求是进行摸底记录。责任追究必须抓落实,要实行干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整改落实到位,抢时间,抓进度,务求按区委、区政府的布置完成工作,确保全年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达到并超出市下达的粮食考核任务。
(二)督查督导,责任落实。区委、区政府派出撂荒田专项工作督查组,对镇(街道)撂荒田工作督查和指导,将采取定期抽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镇(街道)撂荒地整治工作开展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督查情况,对督查中发现因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镇(街道),将按照网格化管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三)正视问题,认清形势。各部门、镇(街道)要切实认清当前撂荒地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针对“排摸不准、工作不实、标准不高、督导不力”等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反思,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全力推动撂荒地整治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四)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和市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撂荒地整治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要采取相应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守牢耕地保护红线,确保撂荒地整治按要求完成。
(五)实事求是,摸清底数。各镇(街道)要将未复耕复种撂荒地整治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不留死角,对辖区内撂荒地对照图斑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摸,逐村逐户查清撂荒原因、明确整治目标、完成时限及工作责任,建立台账,为彻底按时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六)精准施策,层层推进。各镇(街道)要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复耕工作。对有复耕能力的,按照宜粮则粮、宜特则特的原则,动员农户复耕复种;对无能力复耕的采取代耕、流转等方式进行分类处置,确保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七)强化协作,打通障碍。区农业农村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密切协作,对照国土“三调”耕地未耕种图斑,扎实开展撂荒地核实工作,建立健全各类台账,真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数据准。各镇(街道)要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根据未复耕复种撂荒田的台账,做到逐图斑精准整治,因地制宜选择整治措施,确保撂荒地整治取得实效。
(八)加快行动,加强监管。各镇(街道)要立即行动,落实人员和任务,全力投入到撂荒田复种复耕推进工作当中去。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将采取定期抽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乡镇撂荒地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及指导工作。
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方案 篇2
为落实20__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按照省《关于印发<20__年____省粮食生产行动方案>的通知》(__委农办〔20__〕13号)及省、市、县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工作要求,为切实解决我街道撂荒耕地复耕复种问题,现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卫星遥感技术分析和实地核查统计,以村为主体,因地制宜,对全街道范围内的所有具备耕种条件的撂荒耕地(特别是15亩以上)进行复耕复种。
二、20__年复耕复种期
从3月上旬-8月下旬,完成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任务。
三、复耕复种方式
(一)动员撂荒户自主组织开展复耕复种。
(二)未自主开展复耕复种的撂荒户,一是可委托亲朋好友代耕代种;二是可流转给当地种植大户或有意愿的专业合作社等复耕复种;三是委托村委会进行连片流转。
四、复耕复种农作物要求
优先考虑水稻,其次是其它粮食作物,不得“非粮化”。一是种植谷类(水稻、小麦、玉米等);二是种植豆类(大豆、绿豆、香豌豆等);三是种植薯类(番薯、马铃薯等)。
五、不进行复耕复种的处理措施
(一)撂荒户连续撂荒耕地一造以上的,当年起停止对该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即“种粮直补”)。
(二)对连续撂荒2年以上的耕地,村通过村民自治及村规民约等手段可强制流转给第三方耕种,并可依法收回撂荒户的耕地承包权。收回的耕地可以流转也可以由村集体管理复耕复种,所产生的一切收益均归集体所有。
(三)耕地早造撂荒后,经动员后晚造仍不复耕复种的,由村集体负责代耕代种。
六、工作要求
(一)各村要切实担负起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的主体责任,要明确专人负责、职责分工、工作时限,按时完成撂荒地块复耕复种工作。
(二)这次重点任务是核查和完成大于15亩撂荒耕地的复耕复种工作,各村要根据前期核查结果,对撂荒耕地进行分类,按照撂荒成因采取针对性措施,依照法律法规和乡规民约开展全面整治。对具备耕种条件的,要立即开展复耕复种,要结合今年大力发展粮食生产的工作要求,尽量复耕种植水稻等。对暂时不具备立即复耕复种条件的,要制订整改方案,明确复耕时间,分期分批推进复耕复种。
(三)对已经复耕复种的田块要提供四至照片每片地块须提供两张照片以上)的佐证资料(照片须标明地块名称)一起报送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
(四)对未按时对各辖区撂荒图斑整改到位或弄虚作假的,我街道办将给予通报批评与责任追究,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方案 篇3
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____市20__年撂荒地治理复耕复种工作方案>的通知》(__农发〔20__〕5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大耕地撂荒治理力度,加快复耕复种,推动荒地变良田,保障粮食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持续开展核实排摸。组织开展撂荒地治理“回头看”工作,防止出现新的增量。充分发挥镇(街道)、村组作用,在20__年排查摸底的基础上,查漏补缺,一户一户核查,一块一块核查,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块,实现全覆盖无盲区,逐户签字确认。对照“三调”未耕种耕地图斑、永久基本农田图斑、确权承包地图斑、粮食功能区图斑,逐块登记撂荒地的承包户及位置、面积、类型等信息,建立村、镇(街道)、区三级排摸台账。
二分类指导综合整治。未清零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办法和措施,加快治理进度,确保撂荒地尽快清零。对投资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要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丘陵沟壑区的撂荒地,根据立地条件,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发展粮食、特色水果、中药材、优质牧草等,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撂荒的果园,要尽快复耕,引导改种粮食作物。耕作条件差的撂荒地,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优先用于农机具存放场所和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畜牧水产养殖等设施用地。季节性的撂荒地,通过政策支持,引导农民能种尽种,确需季节性“留白”的,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提高耕地质量。要大力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种植)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提供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
三持续巩固治理成果。对稳定从事粮食生产及完成撂荒地整治的,分类指导、加强监管。对稳定从事粮食生产的新型经营主体、种植大户,通过奖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种粮积极性。对新型经营主体、种植大户流转复耕的,加强跟踪服务,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加大农业项目支持力度,通过修建产业路、农机具奖补等提高机械化程度。对于农户分散复耕的,要加强政策宣传力度,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等强农惠农政策,防止再次出现撂荒。
二、工作安排
持续推进撂荒地治理加快复耕复种工作时间为4月1日至5月20日,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摸排核实4月1日至15日。各镇(街道)要立足实际情况,组织“回头看”工作,开展全面细致摸排。切合本镇(街道)实际,制定20__年撂荒地治理复耕复种工作方案,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治理办法和措施,加快治理进度,力争撂荒地于春耕前清零。
第二阶段:分类施策4月15日至25日。未清零的镇(街道)要立足实际情况,加大耕地撂荒整治力度,创新举措推动荒地变良田,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对符合开春耕种条件的撂荒地及早翻耕,进行复耕抢种;对暂不能复耕的撂荒地尽快修复,有序推进,确保秋种复耕;对确不适宜耕种的撂荒地,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用于设施农业生产。
第三阶段:督导巡查5月1日至10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撂荒地治理工作专项督查,将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强化对撂荒地复耕复种工作的常态化监管。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5月10日至20日。根据各镇(街道)撂荒地整治总结,区农业农村局将对各镇(街道)撂荒地整治进行检查核实,并汇总上报。并将撂荒地整治结果纳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举措。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20__年撂荒地治理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撂荒地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撂荒地治理复耕复种工作的指导、督导、考核、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农业股,负责日常工作。成立技术指导组,分别由区果业发展中心、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区农机安全监理站、区种子管理站牵头组建,对撂荒地统筹利用进行技术指导。各镇(街道)要成立专班,实行专人负责,确保治理工作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用好激励约束。各镇(街道)要把耕地撂荒与补助政策挂钩,对弃耕撂荒耕地1年以上的,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停止承包经营者享受各项奖励政策,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对抛荒撂荒2年以上的,依法追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并按承包合同收缴违约金;对连续抛荒撂荒3年以上的,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并组织恢复耕种。
三强化责任落实。要将统筹利用撂荒地情况纳入镇(街道)年度考核,持续加强耕地撂荒情况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提升重农抓粮积极性,有效遏制耕地撂荒,不断强化考核结果应用。
四提升服务水平。要通过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村两委、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在农户耕、种、防、收等生产环节上的服务水平,培育以种植、农机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五开展宣传引导。各镇街道)要坚持将宣传引导作为推进撂荒地整治的重要基础保障,通过广播、微信、电视、张贴宣传画、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切实把整治撂荒地政策法规宣传到位,营造统筹利用撂荒地的良好氛围。
四、有关要求
各镇(街道)要围绕撂荒地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挖掘总结典型经验、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分析当前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方面,认真梳理总结20__年度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于4月19日前,将20__年度撂荒地治理情况总结、20__年工作方案和当前工作进展情况以正式文件报区农业农村局农业股。联系电话:
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农村撂荒地专项治理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为抓手,以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新发展理念、树立新粮食安全观为目标,以坚守耕地红线、稳定播种面积、实施藏粮于地、提升产能为重点,利用现代农业技术手段,充分发挥乡、村两级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与治理主力军作用,鼓励耕地经营权人积极参与撂荒地治理,建立撂荒地动态监测平台和治理长效机制,全面精准排查摸清底数、分类施策减少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统筹推进撂荒地治理,促进农业生产健康发展,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二、目标任务
建立县、乡、村三级齐抓共管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撂荒地治理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因地制宜、因村施策,依法、有序、统筹推进撂荒地治理工作。20__年底前,充分利用现代农业普查手段完成撂荒地精准摸底清查、信息台账建立和实施方案制定等工作;20__年8月底前,基本完成11个乡镇186个村的撂荒地治理任务。将撂荒地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动落实,建立和完善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耕地资源保护利用相适应的长效机制。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意识,坚守耕地红线,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2、坚持乡村主体。切实履行耕地保护监管职责,以乡镇、村为责任主体,把解决耕地撂荒问题作为“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因地施策,认真履职,积极作为,切实解决耕地撂荒问题。
3、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研分析集体土地违规使用、耕地撂荒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撂荒地恢复耕种、集体土地合法流转、农村承包地依法经营等措施、办法,分类指导,逐项解决。
4、坚持民主决策。积极发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尊重群众意愿,保护村集体权益,积极有效开展专项整治。
四、实施步骤
(一)成立机构(20__年11月底前)。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夯实责任,全面进行动员部署,通过宣传车、村广播、报刊、村级微信群、培训等方式,大力宣传中央及省、市、县有关耕地地力保护政策,充分调动群众自主复耕复种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精准摸排(20__年12月底前)。1、建立平台。利用现代农业科技手段,支持采取政府服务,聘请第三方服务或自行组织技术队伍的方式对乡镇、村撂荒面积较大区域进行重点摸排,结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对撂荒地建档上图,建立撂荒地信息台账,明确农户、位置、面积和类型等信息,做到可查询、可定位,为撂荒地统计提供准确基础数据。2、干部包抓。结合“田长制”工作,按照县级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撂荒地户的责任体系,深入农户、田间地头,逐户对撂荒地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摸排登记,理清撂荒面积、承包关系、位置、耕种现状等情况,为复耕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3、理清权属。对已经确认经营权属归集体的撂荒地,则由集体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规划治理;对于已经确认经营权属归承包户或其他第三方的,则由承包户个人或第三方依法实施治理;对经营权未确认但一直由个人经营的撂荒地,原则上完成土地权属确认后由经营权持有人进行治理;地权无归属且又无人经营的撂荒地,原则上由村集体规划治理。
(三)分类施策(20__年6月底前)。根据各乡镇、村撂荒地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治理。1、以户施策。对摸排出的撂荒地,以村为单位,进行分析研判,实行“一户一策”“一地一策”,探索“农户自愿、亲友代管、生产托管等多种复耕新模式,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小农户自行复耕,对整户外出、无劳力、土地耕种条件差以及因土地产出效益低不愿耕种的农户,采取将土地全流转、生产全托管交由新型经营主体或农业企业经营等方式,快速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2、主体引领。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业企业的引领作用,大力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工作,采取农业生产托管的方式,进一步解放劳动力,发展生产力,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3、集体经营。鼓励将承包户手中弃耕的土地经营权和移民搬迁撂荒地经营权反流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统筹安排合理利用,支持开展产业化、规模化耕种经营。4、依法治理。各乡镇、村对无力耕种(包括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等),而造成长期撂荒的耕地,由村委会(发包方)通知承包户限期复耕,如不能按期复耕的,交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等进行委托管理,种植收益归托管方,农户可继续享受耕地力补贴。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又不接受委托管理的,由村委会(发包方)通知承包方限期复耕,限期未复耕的,村委会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按照相关法律程序收回发包的耕地,并停止所有涉农补贴的发放,待复耕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
(四)督查巡查(20__年7月底前)。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要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撂荒耕地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五)考核验收(20__年8月底前)。整治工作结束后,成立专门的考核验收组,从整治成效、工作台账和建立健全农村耕地管理工作机制等方面,对各乡镇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形成专项工作汇报,报送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治工作成效突出的乡镇给予奖励;对整治工作不力,整治不彻底,整治土地没有复耕到位的,将倒查责任,严肃追责。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全县撂荒地整治工作,定期调度整治工作,联合开展督导检查,指导督促落实整治任务,并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认识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二)压实部门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要把统筹利用撂荒地情况纳入粮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自然资源局要依托技术资源和基础资料,与农业农村局共同做好研判排查、土地性质甄别及检查验收等工作。县财政、水务、林业、文旅、畜牧、乡村振兴等部门要抓好农村撂荒地治理资金落实、技术支持和统筹协调等工作;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实行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制度,建立调度、通报、考核等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对撂荒地进行复耕复种。
(三)政府引导扶持。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提前启动收购、增设网点,避免农民卖粮难。健全补贴机制,完善玉米、杂粮生产者补贴,让农民种粮有账算、有钱赚。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扩大粮食作物保险覆盖范围,降低农民生产经营风险。对返乡留乡农民工利用撂荒地发展粮食规模经营和特色种养的给予政策支持。
(四)加快设施建设。改善丘陵地、细碎地耕作条件,具备条件的撂荒地可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加大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宜机作业水平。提升耕地地力,大力实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采取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等措施,尽快恢复撂荒地肥力,提升产出水平。配套农机装备,加快适合丘陵山区农机装备投入,落实农机产品购置补贴政策,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
(五)规范土地流转。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制,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鼓励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采取出租(转包)、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对当年新流转耕地的农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流转合同备案时,探索缴纳土地流转风险防控金的办法,确保流转土地不撂荒。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强化约束监督,对承包户流转耕地满一年未栽种导致撂荒的,由集体经济组织送达限期复耕通知书,承包户在通知后一年内未复耕的,可提前解除流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户自行承担。
(六)提升服务水平。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村两委、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在农户耕、种、防、收等生产环节上的服务水平,培育以种植、农机为主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统一开展农业生产托管,如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统种统储等全程式、菜单式服务,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促进小农户通过合作和联合实现耕地集中连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方案 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__]24号、《____省农业农村厅____省自然资源厅____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____省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__农通发[20__]12号《____市农业农村局____市自然资源局____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____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全市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的通知》__农发[20__]92号、《____省农业农村厅____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照“三调”耕地未耕种数据进一步做好撂荒地核实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__农通发[20__]32号、《____省农业农村厅____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照“三调”耕地未耕种数据进一步做好撂荒地核实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__农通发[20__]32号、《____市农业农村局____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撂荒地核实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__农发[20__]320号、《__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__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陇政发20__7号、《____市农业农村局____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切实做好撂荒地整治工作的通知》__农发[20__]20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耕地撂荒问题治理,确保全县粮食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____大和____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确保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和复杂性,始终把确保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有效遏制耕地撂荒,防止耕地“非粮化”努力做到耕地面积不减少、粮食播种面积不减少、粮食产量不减少,切实提高粮食自给率,确保粮食安全,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政同责。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86万亩,粮食产量保持在15。1万吨以上
2、坚持依法整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全县550个村的耕地撂荒问题,依法有序进行集中整治。
3、坚持全面推进。强化措施,主动作为,全面推进农村集体承包土地、耕地撂荒等专项整治工作。
4、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耕地撂荒等问题形成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撂荒耕地恢复耕种、集体土地合法流转、农村承包地依法经营计划措施,分类指导,逐地块解决
5、坚持民意决策。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尊重群众意愿,保护村集体权益,积极有效开展专项整治6。坚持优先发展。对整治的撂荒耕地和依法收回的集体耕地,坚持优先发展粮油种植,优先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优先发展特色产业助力乡村振兴
三目标任务
乡镇总负责,以村为主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法管理、典型示范,按照先易后难、重点推动,全村推进的思路,将撂荒地复耕复种任务分解到村、组、户,落实到地块,通过落实整治耕地撂荒的系列措施,在全县形成珍惜土地资源、保护耕地的浓厚氛围,建立解决耕地撂荒的长效机制。20__年5月底前春播结束全县所有撂荒耕地全面清零
二、整治措施
一宣传动员,有序推进撂荒地综合利用。各乡镇要充分认识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整治撂荒耕地摆在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新媒体,印发宣传资料等等多种方式方法,向农民群众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支农惠农政策、治理撂荒耕地的措施,教育引导农民爱惜上地,种好土地,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依据“三调”耕地未耕种数据核查图斑台账,对斑销账,因地制宜有序推进据荒地综合利用。撂荒地要优先种植粮食作物,抢抓农时复垦播种,做到应种尽种: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引导种植目标作物;高标准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保障小麦、玉米、马铃薯等三大粮食作物面积;一般耕地主要用于油料、蔬莱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对确实不适宜耕种的撂荒地,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用于设施农业用地等;对季节性撂荒地,应种植绿肥等养地作物,提高耕地质量。
二严格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依法确认农户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对撂荒的承包地,一律停发耕地地力保护等补贴,直到复耕为止。按程序认定撂荒年限,对撂荒1年的承包耕地,要教育农户立即复耕;对撂荒2年以上的,农户不愿意复耕的,村集体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村民大会,并与土地承包户签订收回土地合同,村集体可收回土地经营权,经村“两委”会研究决议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优先种植粮食作物,直到原承包农户自愿耕种。对长期无力耕种或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补贴基础上,引导期自愿退出承包权,退出的耕地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管理,有效盘活撂荒地;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依法收回承包地作统一安排。三加强治理政策支持激励。把耕地撂荒与补助资金政策挂钩,对村社区集体依法收回土地经营权的,村委会社区探索建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动态管理制度将补贴资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对撂荒地回收后的复耕耕种。对长期撂荒的承包地经营者停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待复耕复种后再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县政府将出台有效扶持政策,重点对集中连片撂荒地复耕复种进行支持;对积极参与治理耕地撂荒的种植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予以项目扶持。
1、自行复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的规定,据荒耕地应由农民自行复耕复种。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农民保护耕地责任挂钩,严格执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2。代耕代种。对撂荒1年以上含一年,承包方无力耕种但又不愿意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耕地,可采取委托代耕代种的方式委托亲友邻里、种田能手、种粮大户或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复耕复种。耕地力保护等补贴资金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3。业主流转。强化土地流转政策宣传,鼓励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依法流转撂荒耕地,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实际流转撂荒耕地耕种的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享受耕地力保护等补贴资金。
4、集体托管。对长期外出导致的撂荒耕地,由村民小组通知承包户限期复耕,如不能按期复耕的可同村集体签定协议,将土地经营权转交村集体,由村集体集中管理。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资金、资源将撂荒耕地托管复耕,再通过业主流转或村集体自行经营的方式治理撂荒耕地。撂荒耕地经村集体托管后,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若承包户重新种植,须向村集体书面承诺不再撂荒
5、建章立制。鼓励将防止耕地撂荒纳入乡村治理的相关内容,探索推广扣除撂荒农户乡村治理“积分”、取消参与文明或五好家庭资格、纳入信用体系等做法,保障耕地持续高效种植杜绝耕地再次撂荒。
四引导农户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按照“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规范集体土地流转程序,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加强土地经营流转管理。积极引导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或家中缺少劳动力等无力耕种但又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不改变撂荒耕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大力扶持现代农业园区、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健全完善“主导产业+特色种植”的多元化产业发展体系,全面提升农业经济效益;鼓励专业合作社、土地托管公司,进行代耕代种,提高土地利用率,发展农业产业。
五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遏制耕地撂荒,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广全程式、菜单式服务模式,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农业农村部门、各乡镇要加强对农业生产技术不熟悉的返乡农民和相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各乡镇要组织村、组对一些农业生产技能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让他们尽快熟悉技术、熟练运用技术,提高生产能力。
三、保障措施
确保粮食和农业丰收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主动扛起责任,把解决耕地撂荒作为夺取今年粮食和农业生产丰收的一项重要措施。要结合春耕生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落实,靠实目标责任,切实加快礼县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实现今年5月底前全县所有撂荒耕地全面清零目标,确保粮食安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撂荒地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县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及县农经中心、县农技中心、县农机中心县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县农业执法大队、县畜牧站以及29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为成员的礼县撂荒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3个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县农经中心和农技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乡镇也要成立撂荒地整治工作小组,按照县上统一部署,开展本区域内撂荒地整治工作。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辖区撂荒土地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靠实工作责任,强化责任担当,主动作为,依法有序开展撂荒地治埋,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责任落实。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运用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工作机制,推动落实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责任。县农业农村局和自然资源局要将防止耕地“非粮化”统筹利用撂荒地情况纳入粮食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加强耕地撂荒情况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耕地撂荒问题突出乡镇进行通报约谈。要建立调度、通报、考核制度,进一步明确属地责任,实行领导包抓制度,县级领导包抓乡镇、乡镇领导包抓村社,村社干部包抓农户,重点压实乡村两级主体责任,全力推进撂荒地整治工作。要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及时组织对撂荒地进行复耕复种,依法收回长期撂荒耕地的承包权或经营权。
三强化约束措施。遏制耕地撂荒,既要引导鼓励,还要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让撂荒者受到惩戒、承担责任。县督查组要采取定期检查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乡镇和村社掌握撂荒地问题整改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或不作为的要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问题严重的要移送有关部门严肃处理。要把耕地撂荒与评先选优挂钩,将耕地撂荒纳入乡村治理的相关内容,探索推广适用、管用、积极有效做法,坚决遏制耕地撂荒。
四加强技术指导。对撂荒地集中的区域,组织农技人员采取蹲点包村等方式开展技术指导服务,让农民会种田、种好田。对进行农业生产特别是特色种养技能弱的农户,开展“一对-一”帮扶。同时,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为农民提供多样化、全程式服务。
五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媒体,采取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教育农民爱惜土地、用好耕地,使农民充分认识到恢复撂荒地耕种是应尽的义务,增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各乡镇要结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分析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耕地撂荒典型案例,营造统筹利用撂荒地的良好氛围,不断完善遏制撂荒地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防止耕地撂荒问题反弹
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方案 篇6
近年来,受诸多因素影响,我县耕地撂荒现象日益突出,严重影响了粮食生产安全。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解决耕地撂荒问题,最大限度地提高耕地利用率,确保粮食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防死守耕地保护红线,切实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确保撂荒耕地复耕取得实效,促进传统农业向高质高效现代农业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稳定提高耕地复种指数、农产品质量和产量为目标,以问题为导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采取政府政策引导和财政扶持,进一步改善农田生产条件,加快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升级,转变种植模式,优化种植结构,推进土地流转,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等方式,切实抓好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梯度推进撂荒耕地全面整治。20__年年底前,实现全县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以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提高农业整体经济效益,确保我县现代化农业稳健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政策宣传,强化保护耕地意识。通过各种媒介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耕地地力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法律法规对耕地撂荒的约束,增强农民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保护耕地的自觉性。各乡镇(街道)、村社要组织农村土地承包方签订耕地使用承诺书,引导无法实现耕地耕作的承包方将承包地进行流转(出租),保证耕地不撂荒。
(二)科学规划方案,梯度推进复耕复种。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开展一次彻底的耕地利用情况普查,逐村逐户逐地块摸清撂荒耕地现状,查清原因,建立台账,并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方案,按计划组织复耕。在解决成片集中撂荒、公路两旁撂荒、高标准农田撂荒、粮油基地(园区)撂荒后,逐步向其他地块推进,梯度推进各类撂荒耕地复耕,做到应耕尽耕,应种尽种,宜粮则粮,宜菜则菜,实现耕地零撂荒。
(三)加强分类指导,加快土地流转。各乡镇(街道)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准绳,找准撂荒原因,实行分类指导,采取有针对性、行之有效的措施指导农民进行复耕。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对相对集中、规模较大的撂荒耕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由村集体组织统一招标,发展适度规模的优质粮油产业;对撂荒两年以上的耕地,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实行“暂行收回,临时发包,大户耕种,到期退还”等方式,具体可采取“自主经营”“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方式,整合土地集中经营或统一流转。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复耕复种生产第一线进行技术指导,大力推广良种良法和农业机械化生产,促进农民和企业扩大种植面积,大力发展“订单”生产,提高产品附加值,解决广种薄收和增产不增收的问题,增强解决撂荒耕地的科技支撑,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四)加快农业基础建设,改善生产条件。通过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域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粮油种植示范基地等项目建设资金,对因道路不畅、地块狭小分散、耕作条件差的撂荒地,进行统筹规划,切实解决好产业道路与农田之间“最后一公里”的衔接问题,为土地流转创造条件。大力发展智慧农业,加快推进智慧农业建设,打造农产品销售平台,促进农产品流通渠道畅通,做好优质农产品推介,提高农业经济效益。
(五)打造现代农业园区,发展特色产业。按照“统筹规划、一园一策”的思路,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走产业化经营路子,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创建优质粮油品牌,提升农产品核心竞争力。各乡镇(街道)要以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产业强镇(村)、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为载体,壮大产业规模,整合、消化撂荒耕地,实行集约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科学化管理,提升土地产出效益。
(六)整合资源,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将各类惠农补贴与农村实际耕种面积挂钩,整合产粮大县奖励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等,对恢复撂荒耕地生产的乡镇(街道)在资金上给予支持,对复耕复种的耕地承包、种植者给予一定政策支持,引导鼓励农户、返乡人员、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外地农企等多种经营主体参与撂荒耕地的治理和开发。对承担面积较大且土地生产条件较差的经营主体,涉农部门要优先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开发等农业项目,协调金融保险部门优先提供信贷、农业政策性保险服务,推动撂荒耕地复耕复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撂荒耕地治理工作专班,全面加强全县撂荒耕地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措施,必须采取有力举措扭转耕地撂荒弃耕的势头,明确复耕主体责任,切实解决撂荒耕地恢复生产问题,做到复耕一片、管好一片、收益一片,确保复耕工作取得成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要把防止耕地撂荒作为常态化工作,将恢复撂荒耕地生产作为促进农民增收、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建立常态化的督导检查机制;要建立1个以上有一定规模和示范带动作用的撂荒地复耕复种示范点,加强现有和已恢复耕地的管理,同时建立动态监管台账,引导群众加强耕种,确保我县耕地年度“进出平衡”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目标绩效办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弄虚作假、完成任务差的地方,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或问责。
(三)健全管理机制。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行田长制的意见》,在20__年底前建立“县、乡、村”三级党政田长制,压紧压实耕地保护职责,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加强耕地保护监测监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牢牢守住全县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要建立耕地撂荒情况统计上报制度,系统掌握辖区内撂荒耕地情况,9月、12月中旬前报送当地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情况,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收集汇总,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县委县政府。
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方案 篇7
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解决耕地撂荒问题,最大限度地提高耕地利用率,保障粮食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市县关于土地管理和农村耕地承包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____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__县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府办函〔20__〕31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严防死守耕地红线,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坚决纠正和逐步解决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弃耕撂荒问题,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稳定农村生产经营,确保基本农田不减少、粮食播种面积不减少,促进我镇“三农”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土地管理和农村耕地承包的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农村承包经营权管理,规范耕地承包有序流转,提高耕地利用率,通过制订并落实我镇对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的政策措施,鼓励、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复耕复种,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切实推进耕地抛荒整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20__年要全面完成省遥感卫星拍摄我镇20__年底15亩以上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任务,到2023年12月底前全县抛荒耕地复耕复种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同时总结耕地抛荒整治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发展以绿色粮食为主的富民产业,提高产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巩固整治工作成果,防止复耕耕地再次抛荒和产生新的耕地抛荒。
三、工作要求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扶持奖励撂荒耕地复耕复种
由镇政府统筹整合资金,全力支持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对各村组织开展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过程中,清除田间杂草,农田水利、道路建设,以及耕种收费用等方面进行奖补。同时鼓励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公司等农业经营主体,以及种植大户对撂荒耕地进行合理流转。
一是按照“谁复耕、谁复种、奖励谁”的原则,对20__-2023年期间,当年开展复耕复种的进行奖补。其中,复耕复种水稻的按造奖补,第一造每亩奖补300元,第二造每亩奖补200元;复耕复种早粮、油料及蔬菜作物包括甘薯、玉米、马铃薯、木薯、大豆、花生、油菜、叶菜、瓜、葛等依农时连续耕种半年期以上每亩奖补200元,连续耕种一年期以上每亩奖补300元可多种作物轮种。应该加强所种作物的田间管理,达到长势良好,丰产丰收。如果管理不善造成有种无收的不予奖补特殊灾害性天气除外。
二是为确保在20__年度完成本辖区内的省遥感卫星拍摄我县20__年底15亩以上复耕复种任务。镇政府对完成本辖区内省遥感卫星15亩以上复耕复种任务及省道、国道、风景区两旁、圩镇周边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的村委会给予奖补:1。对在20__年9月底前完成本辖区内复耕复种任务的村委会,经规定程序验收确认后,按每亩2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2。对在20__年10月底完成本辖区内复耕复种任务的村委会,经规定程序验收确认后,按每亩20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在20__年10月底完成本辖区内复耕复种任务的村委会,必须在10月15日前确认是否可以完成。镇政府的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涉及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政策宣传等与该项工作相关的费用。
二落实政策,严格依法依规管理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的规定,对抛荒的耕地,要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复耕复种。在不改变承包权的前提下,采取大田托管、代耕代种等方式流转给有耕种能力的农户或经营主体耕种;对耕作条件较好的成片抛荒耕地,属地镇政府要做好耕地承包户限期复耕复种,到期未恢复耕种的,要动员承包户流转给种粮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对撂荒一年以上的耕地,按有关规定取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引导连续荒芜耕地两年以上的承包方同意将承包地流转出租,保证耕地不撂荒。
三大力扶持和培育新型主体,有序推进土地流转,稳步解决因种植户主观原因导致的耕地抛荒问
按照“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法有序流转,鼓励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参与土地流转,适度开展规模化种植,通过政策、资金、技术等加大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扶持和培育,提高规模化种植效益。县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各镇进一步健全完善镇、村农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通过农村资源资产管理平台,对连片丢耕撂荒耕地的有序流转提供服务,真正建立起解决撂荒耕地问题、促进土地规范流转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资金投入,改善基础条件,逐步解决因耕作基础条件差导致的弃耕抛荒问题
整合小型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地力培肥等项目资金,向抛荒耕地集中区域倾斜,强化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抛荒地复垦开发力度,提高耕地质量。对短期内无法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的抛荒耕地,要按照“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菜则菜”的原则,指导改种早粮、蔬菜、花生或其它经济作物,不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的,可改种水果、花卉等经济作物;对灌溉条件较差的边远山区成片撂荒耕地,要加大项目倾斜,组织完善疏通灌溉源和田间道路等耕作条件;对因工程建设等造成的抛荒耕地,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限期恢复生产能力;对因污染致的抛荒耕地,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责令相关责任位在切断污染源的基础上,采取修复措施,恢复复耕复种条件。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东成镇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办,负责日常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事务,各驻村班子对各驻村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负总责,各村(居)支书对辖区内各驻村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日常工作负责。通过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强化奖补资金拨付和管理
各村要做好复耕复种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包括撂荒地点、GPS定位、面积、土地属性、种植主体、种植计划等拍照存档,并报农办备案,由农办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村上报的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确定后,由镇财政所按照资金使用办法将奖补资金拨付至各村委会,奖补资金由各村委会安排用于本辖区的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奖补资金必须专款专用,镇政府对复耕复种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和奖补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截留、挪用财政奖补资金的,将责令其整改,追回奖补资金,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督查考核
各村委要结合本辖区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抛荒耕地的整治力度,建立管理台账,严格实行整治销号管理。同时要加强新增抛荒耕地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镇政府成立专门督查组,对各村耕地抛荒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不定期督查,对耕地抛荒的治理成效进行定期通报。对抓整治工作不力的村委会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方案 篇8
为有效遏制耕地撂荒行为,加强耕地管理和保护,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稳步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____大、________全会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__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__市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十条措施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利用,坚决制止和妥善解决农村出现的耕地撂荒问题,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释放耕地最大产能,促进农业生产健康有序发展,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稳步推进。各级政府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层层压实责任,把撂荒耕地复耕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考核内容,强化工作措施,有序推进耕地撂荒复耕问题。
坚持因地施策。对撂荒耕地实行建档落图管理,明晰撂荒耕地的具体地块、方位、类别、面积等。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耕地撂荒原因,实行“一地一策”,有针对性的制定撂荒耕地复耕计划措施,分类指导,逐地解决。
坚持常抓不懈。解决耕地撂荒是一项长期性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各地要常态巡察,及时掌握了解耕地撂荒动态情况,完善监管考核制度,建立常抓常管、严抓严管的长效机制,加强预防,杜绝出现耕地撂荒苗头和倾向。
(三)目标任务
对省农业农村厅下发的撂荒耕地疑似图斑进行认真核查,核准核实具备复耕的撂荒耕地面积外,对省未反馈的15亩以下的撂荒耕地同步开展核查确认,对具备复耕条件的可复耕撂荒耕地进行复耕。经过各地的努力,截止20__年底,全市完成连片15亩以上可复耕撂荒耕地复耕77%。20__年底前100%完成可复耕撂荒耕地复耕。
二、工作措施
(一)认真开展核查,建立完善工作台账
各县(市、区)要集中精力迅速组织各镇、各村在原有核查的基础上,结合省重新反馈的撂荒耕地疑似图斑(根据三调数据作适当调整)再认真排查核实,实事求是摸清底数,核准撂荒实情。对具备复耕条件的撂荒耕地,落实“一地一策”,逐一分析撂荒原因,逐个研判落实整治对策,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撂荒耕地复耕的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有序有力推进撂荒复耕工作。对确实不具备复耕条件的,要提供照片等相关佐证材料,建立相关台账备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因地精准施策,分类分步落实整治
对核实的撂荒耕地进行分类,按照“宜种则种,应种尽种”的原则,结合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根据各撂荒地块的土质、环境、气候、水源等情况,实施“一地一策”,分类分步落实整治措施,推进美丽田园建设,大力发展乡村产业。原则上撂荒耕地复耕优先种植水稻、薯类、玉米等粮食作物;在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的前提下,可结合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布局,发展其他经济作物,提升种植效益。对于零散的撂荒农田,可引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托管等生产模式进行复耕复种。对排灌系统不完善、偏旱地块可种植玉米、薯类或花生等耐旱作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加强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对因耕种基础设施差,特别是排灌设施瘫痪导致撂荒的耕地,各级政府要统筹资金,加大改造投入力度,加强撂荒地周边骨干水利设施和干支渠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排灌泵站配套改造、病险水库和山塘除险加固,水利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农业生产用水到田。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改善田间排灌渠道,切实提高撂荒耕地生产能力,加强农田设施管护,确保发挥作用;强化现代农业物质装备,推进农业机械化生产,降低对劳动力的依赖,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交通运输部门按照有关政策分级指导做好撂荒地周边的农村公路建设,为发展农业生产提供便利交通条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推进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认真落实《____市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方案》《__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__市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十条措施的通知》精神,把推进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作为消灭撂荒耕地的重要举措抓实抓好。出台激励措施,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能人能手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更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到农村流转耕地发展农业生产。健全市、县、镇、村四级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机构,完善“县级指导、乡镇主导、村级组织”的土地流转工作推进机制。按照“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推行租赁制、股份制、托管制、代耕制等多种模式,对流转撂荒耕地的优先予以支持,加快土地集中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广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跨区作业等服务模式,支持各类农业规模经营服务主体开展面向小农户特别是撂荒地农户进行全程托管或主要生产环节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开辟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新途径。〔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落实政策要求,严格依法依规管地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坚守耕地红线,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加强耕地的巡查,根据法律法规并结合乡规民约,采取责令复耕、收回代管和流转等“长牙齿”的硬措施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地力补贴资格;对长期无力耕种或因举家外迁造成撂荒的农户,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和合理经济补偿基础上,鼓励自愿退出承包权。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土地经营权受让方要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闲置撂荒;指导流转双方将防止耕地撂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强化约束监督。对撂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基本农田用途或者占用基本农田。对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建设项目,要及时供地,加快建设进度,防止土地闲置。严格执行“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政策,落实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生态措施,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新增耕地验收后的管护责任,督促耕地主体耕种,防止新增耕地撂荒。〔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强化指导服务,提高农业生产效益落实科技兴农战略,大力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应用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宜机化、数字农业等先进技术,改善复耕地生产条件,改变生产方式,促进农业生产节本增效。组织农技人员深入撂荒耕地复耕一线,在品种安排、技术应用、生产管理上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帮助复耕复种群众解决生产上碰到的技术问题,切实做到复耕一块成功一块,提高撂荒耕地复耕的成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把坚决遏制农村耕地撂荒问题作为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稳步健康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实行县、镇、村三级整治农村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责任制,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式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各级责任,确保工作落实。〔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强化部门协同
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工作,确保撂荒耕地复耕顺利进行。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耕地保护,做好耕地利用监测。发改部门要做好项目投资引导,支持复耕行动。财政部门要统筹安排专项资金,鼓励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撂荒耕地开展复耕特别是发展粮食生产,支持农田水利建设和修复。水务部门要统筹骨干水利设施建设,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农业生产用水到田。交通运输部门应按照____省农村公路条例的分级负责原则和有关政策指导项目建设单位建设撂荒耕地周边的农村公路、修复因农村公路建设而损坏的灌溉设施,为撂荒耕地复耕提供便利交通条件。科技部门要协助做好科技对接、指导。供销部门要做好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帮助解决小农户发展农业生产缺劳力、缺技术问题。〔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水市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强化日常监督
对各县(市、区)撂荒复耕工作实行定期报送制度。各县(市、区)要对撂荒地复耕复种落实台账式管理制度,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做到复耕一块,核销一块,并实行周进度汇总、月通报制度,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
门将每周复耕复种进度汇总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将对各地复耕复种进展情况实行每月一通报。市农业农村局将不定期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耕地撂荒工作督导,对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不力,存在大面积撂荒的县(市、区)进行通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强化宣传引导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和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保护耕地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力量,主动参与遏制耕地撂荒,提高珍惜土地、用好耕地、保护耕地自觉性。要积极宣传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曝光耕地撂荒典型地区和案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全面了解丢荒弃耕的危害性和耕地复耕的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农户防止耕地撂荒的法律责任感和增强农民爱惜耕地的意识,切实推动耕地撂荒复耕工作有序开展,确保耕地撂荒复耕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供销社、____农垦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附件:1。____市耕地撂荒复耕进展情况周报表
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方案 篇9
为进一步减少耕地撂荒,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确保粮食安全,在全市实施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示范创建补助项目。为项目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____大和今年中央____文件精神,从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出发,实施稳定粮食生产补贴,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防止耕地撂荒,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确保实现全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二、补贴范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范围:补贴范围是全市26个乡镇。
(二)补贴对象:补助对象原则上新型经营主体,即20__年流转或代耕他人撂荒耕地的复耕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提供社会化服务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村民经济股份合作社等。
(三)补贴作物及补贴方式:补贴作物是水稻、玉米和大豆;补贴方式以物化补助为主,兼顾先建后补贴。本项目除玉米套种大豆采取先建后补外,其他实施内容均采取物化补助;补助内容包括种子、农药、化肥等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所需关键生产物资的采购及水稻工厂化育秧。
(四)补贴标准:水稻每亩补助不超310元含工厂化育秧),玉米每亩补助不超100元,玉米套种大豆每亩补助不超300元要求带状复合种植。
(五)补贴条件:在撂荒1年以上的耕地复耕复种水稻、玉米或开展玉米套种大豆的,种植面积水稻和玉米5亩以上,玉米套种大豆2亩以上,列入本项补贴范围。撂荒耕地复耕复种须强调适期种植,对超出播种季节时间较长且造成产量大幅下降的,不列入补贴范围;上一年度已复耕或属承包户自行复耕,不列入补贴范围;属“旱改水工程项目”田块的,不列入补贴范围。
三、资金预算及使用计划
(一)资金和实施面积概算:全市计划投入补助资金120万元。根据2月全市开展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及撂荒”排查出的撂荒耕地面积数进行初步概算,全市计划实施撂荒复耕示范建设面积4500亩,其中水稻2500亩,玉米1000亩,玉米套种大豆1000亩。实施面积最终以各乡镇审核上报及市农业农村局审批实施面积为准。
(二)资金使用预算:
1、采购优质杂水稻种子一批,约需资金47。5万元。采购要求是高产稳产、优质、抗病力强,在____有一定的种植基础。工厂化育秧的采购数量按2。5公斤/亩折算(大田育秧按2公斤/亩折算),2500亩约需杂交水稻种子6250公斤。采购种子按最高补助金额190元/亩计算,共需补助资金47。5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开支为准。
2、工厂集中育秧开支30万元。按每亩20盘秧苗,每盘秧苗成本6元(含运费)计算,每亩育秧成本120元,2500亩共需补助资金3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开支为准。
3、采购优质杂交玉米种子一批,约需资金10万元。采购数量按1。5公斤/亩折算,1000亩共需杂交玉米种子1500公斤。采购种子按最高补助金额100元/亩计算,共需补助资金1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开支为准。
4、建设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示范,面积1000亩,按最高补助金额300元/亩计算,共需补助资金3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建设面积为准。
5、宣传示范、技术培训经费2。5万元。经费用于在撂荒复耕示范基地制作安装标示牌、拉挂宣传横幅、印发撂荒耕地复耕相关宣传资料等,并对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等要求种植技术较高的项目进行相应种植培训。
四、补贴程序工作要求
各乡镇要按照宣传发动—组织申报—呈报农业主管部门批复—县乡组织实施—乡级验收—乡级公示——县乡联合现场抽查核验—县级公示
(一)宣传发动。各乡镇要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严禁耕地撂荒的政策,发动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早稻和玉米种植,特别是对20__年排查出来的连片撂荒面积较大、撂荒时间在1年以上的耕地,乡镇政府要充分发动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以流转或代耕形式进行复耕。无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复耕的,由乡镇政府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复耕复种。
(二)组织申报。本项目采取复耕者自主申报,由复耕者向村委提出申请和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村委初审、汇总、盖章后统一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将申报材料按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申报分上下半年进行,其中上半年申报时间要求在20__年4月25日前完成,下半年申报根据上半年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而定,具定申报时间由市农业农村局另外通知。相关申报材料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制定并随实施方案一同印发,乡镇负责统一收集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联系人:周俊琰,联系电话:3366373,邮箱:)。
(三)批复实施。对各乡镇呈送的申报,市农业农村局要根据全市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及时批复实施。由于农业生产强调季节性,对各乡镇呈报的复耕面积申报,市农业农村局可采取“优先审批”和“分批审批”办法,以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四)县乡组织实施。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复后,市农业农村局及乡镇政府要合力迅速组织申报复耕主体进行复耕,确保“不误农时”。
(五)验收。本项目验收主要是面积核验,分为乡级验收和县乡联合抽检。乡级验收由乡镇组织人员自行验收,实施户数较少的,原则上要实行全检;如实施户数较多的,验收户数由乡镇自行确定,但验收户数原则也不应低于全乡实施户数的50%。县乡联合抽检由市农业农村局与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共同开展,联合抽检时可联合市财政局、发改局等市田长制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县乡联合抽检原则上每个乡镇随机抽取1—2村,每个村随机抽查1—2户进行面积核验,申报面积较大的,列为重点必查对象。经查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进行通报和处罚。
(六)公示。乡级验收后,乡镇政府要在实施地点所在地进行村级、乡级两级公示;县乡联合验收后,牵头部门要在“____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成立由市田长制成员单位组成的____市20__年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示范创建项目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负责做好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及进度推进等协调管理工作,并及时解决示范片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小组组长或成员在关键季节和重要生产环节要到示范片区检查项目实施情况1次以上。
(二)强化协调配合。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其中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本项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对辖区内的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具体负责,负责组织申报、核实、张榜公布和信息录入等;市农业农村局作为本项目的牵头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强化落实,确保项目如期实施;市财政局严格执行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其他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三)加强政策宣传。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稳定粮食生产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新媒体等多形式宣传,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各类粮食生产经营主体了解补贴政策的意义和内容,提高补贴对象的知晓度、满意度和政策的导向性。
(四)强化政策支持。为巩固粮食安全,提高种粮主体积极性,对利用撂荒耕地进行粮食种植的经营主体给予政策支技。在同一田块、同一季节、同一实施主体情况下,在补贴总金额不超当季生产总成本投入前提下,本项实施主体均可申报当年由市农业部门组织实施的稻谷生产补贴、双季稻轮作补贴、其他撂荒复耕补贴等相关粮食生产补助项目。村委、乡镇人民政府要主动配合复耕主体申报工作,对无劳力或外出务工造成撂荒的,村委和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指导撂荒农户进行流转或代耕,对既不复耕又不流转或让他人代耕的,要及时收集记录并汇总上报市农业农村局职能部门,由相关部门按相关政策取消撂荒耕地当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格。
(五)严明申报纪律。申报者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建立个人诚信记录,对骗取、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对失信者,视情节,进行全市通报,3年内不得申报农业农村部门的项目和各类奖项。对在实施补贴项目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除追回补贴资金外,还将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实施问责,并予以全市通报。情节特别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农村耕地撂荒整治工作方案 篇1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根据中央、省、市、县关于耕地保护工作部署,确保全镇粮食安全,切实解决全镇农村耕地撂荒问题,根据《五华县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华府办函〔20__〕1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排查核实撂荒耕地现状,开展复耕复种攻坚行动,实现全面复耕复种,坚决防止出现新的撂荒耕地。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我县撂荒耕地(包含20__年11月10日省下发疑似图斑(91个)中连片15亩以上且具备复耕复种条件的撂荒耕地和其它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任务(见附件1、附件2)。其中:20__—2023年计划完成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总面积2952亩(20__年2132亩、2023年820亩),包括省下发连片15亩以上图斑地块面积1312。47亩(20__年完成787。48亩,2023年完成524。99亩)。复耕复种以种植水稻、高山红薯、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为主,不得“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方案,有序推进工作。各村要召开好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暨春耕春种动员会,要实行网格化管理,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将撂荒地统一编号(比如____村灵坑小组编号为GTLK001),建档立卡,实行一田一册,责任到人、挂图作战,复耕一块、核销一块,对表销号。
(二)建立排查机制,加强台账管理。各村要对辖区内撂荒耕地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总撂荒面积、可复耕复种面积和不具备复耕复种条件面积),分类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做好复耕复种面积调查统计和复耕复种时间安排(见附件3)。按照工作要求,各村每周要上报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攻坚行动推进情况,不得瞒报、漏报,确保排查情况真实、准确。并将每周进度汇报至送____镇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格落实责任,推行网格化管理。各村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及时发现撂荒耕地并组织复耕复种,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村支部书记、村民小组组长牵头,抓总负责辖区内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及时主动向上级汇报重要工作情况,防止出现新的撂荒耕地。要层层压实责任,把撂荒耕地复耕复种任务具体落实到村(镇村包户干部)、到田(承包者及田块),层层签订责任书。
(四)严格执行政策,遏制撂荒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对撂荒耕地1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格,停止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连续撂荒耕地2年以上的,要依照法律法规并结合村规民约,引导承包农户复耕复种、代耕代管,或征得承包户同意由村集体集约,发包大户或企业进行复耕复种;土地经营权流转受让方弃耕抛荒连续2年以上的,承包方应及时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自行复耕复种或重新进行流转。
(五)加强基础建设,改善生产条件。加强水利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山塘、水库、基本农田的水坝、水陂、水沟等排灌设施建设,提升山塘、水库的蓄水能力,完善排灌配套设施,保障农田灌溉用水。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安排连片撂荒耕地开展农田整治提升行动、推进农田垦造、发展高效节水灌溉。
(六)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资金投入。一是要整合涉农资金,统筹专项资金用于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发展粮食生产,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执行华办函〔20__〕9号文件的通知》(华办函〔20__〕43号)相关规定。二是全面落实惠农政策。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和农业政策性保险,调动种粮积极性;三是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积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参与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四是有条件的可以向省争取发行政府债券方式融资参与开发撂荒耕地。五是鼓励无劳动力的农户进行农业社会化半、全托管,提高撂荒地的复耕复种率。
(七)推进有序流转,发展规模经营。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规程,推进土地集约化利用,实行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升种植经营效益,防止农村土地撂荒。
三、工作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各级责任。各村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保护耕地、保证国家粮食生产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各项任务。按照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细化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一步压实各单位责任。
(二)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成立____镇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分管农业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和成员详细参照附件4(____镇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全镇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落实工作。各成员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负责辖区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统筹协调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提升综合管理水平。探索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构,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建立耕地管理台账。建立健全撂荒耕地复垦复耕激励措施,在政策、资金安排、项目申报、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对撂荒耕地复垦复耕工作的支持力度,鼓励支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参与撂荒耕地开发利用。镇党委政府把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列入各村年终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同时,对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不力,工作滞后,造成严重后果的村,按程序进行约谈。每半年进行一次约谈,半年内达不到百分之四十的且排在倒数三名的由分管镇领导约谈村书记主任,年度内达不到百分之八十的由镇长约谈村书记主任,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定期报送信息,加强工作沟通。攻坚行动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各村于每年5月上旬、11月上旬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报送上半年、年度工作情况(含进度表,见附件5、附件6、附件7),全面工作总结于2023年11月28日前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各村分管农业的村干部负责信息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核查汇总形成全镇的工作情况专门报告县领导小组。各村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相关人员名单(附件8)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村要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撂荒耕地复耕复种相关政策规定,各村悬挂3至5条横幅,充分利用村村喇叭通、微信、短信等信息平台,提高群众对撂荒耕地复耕复种工作的重视度和法规政策的知晓率,让群众充分知情、参与和监督,实现舆论与管理互动,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