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谈法治发言材料 篇1
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印发实施的开局之年,xx省税务局全面建立了“六个一”联动、“六个带头”推动的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层层压实各级税务机关“一把手”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持续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进程,营造了法治、公平、文明的良好税收营商环境。
对照一张清单
带头当好法治建设的实践者
制定了《xx省税务局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责任清单》,建立了“一会”“一表”“四必须”的带头落实责任机制,为全系统各级“一把手”全面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提供了载体保障。
“一会”,就是“一把手”定期组织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阶段性重点工作,协调解决税务执法重大问题,全力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基础工作、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的“一把手”共主持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109次,研究解决税收法治建设问题212个。
“一表”,就是按年度制定法治税务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对法治税务建设重点工作事项进行系统部署,进一步细化分解为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具体承办部门、参与人员及完成工作时间节点,并层层实化、具体化为阶段性工作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切实强化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过程管理和结果管理。
“四必须”,就是各级税务机关的“一把手”对税收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必须亲自部署、重大问题必须亲自过问、重点环节必须亲自协调、重要任务必须亲自督办。今年以来,全系统各级“一把手”累计协调解决税收政策执行问题69个、亲自督办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11件。
确立一套程序
带头当好法治建设的规范者
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在制度建设中建立了一套科学、规范的公众参与程序,注重做到“五个必听”,带头当好法治建设的规范者。
“两会”代表委员的意见必听。对制定、修改涉及重大社会影响的税费征管、服务等制度,至少听取1次“两会”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
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必听。对涉及纳税人缴费人特别是特定群体和行业利益的,广泛听取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使之更加贴合实际、更加具有代表性和可操作性。
专家学者的意见必听。对税收工作中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请进来”提供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并提出评估指导意见。
纳税人缴费人的意见必听。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的,“请进来”审视查找税收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基层干部的意见必听。采取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基层一线干部的意见建议,切实增强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实用性。
今年以来,全系统各级“一把手”累计走访“两会”代表委员128人次,行业协会商会16个,征求专家学者、行业协会商会、纳税人代表意见建议11类259条。
依托一项活动
带头当好法治建设的示范者
组织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深入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切实做到“四个经常”,带头当好法治建设的示范者。
经常讲授法治课。紧密结合税情工作实际,带头学法、讲法(每年不少于2次),全面抓实法治税务建设重点工作,切实带动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履行好工作职责,确保以“关键少数”带动引领全体税务干部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全系统106名“一把手”带头累计主讲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为主题的法治课196场次,带动其他班子成员讲课154场次、机关部门负责人讲课188场次,听课人数累计达到3。5万多人(次)。
经常参加执法实践。带头参加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复议应诉、税务听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执法实践254次,参与制定“三项制度”试点项目讨论69次,主持召开税收政策探讨主题“沙龙”活动72场次,组织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21件,促进涉税纠纷在法治轨道上得到了全面化解。
经常撰写法治调研文章。积极研究破解电子发票推行、税收执法风险防范等热点、难点问题,带头撰写法治调研文章126篇,带动其他班子成员撰写52篇、部门负责人撰写76篇、公职律师撰写35篇,特别是有些调研文章的意见建议还转化成了制度建设成果,比如联合青海省税务局启动的跨区域规范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受到了国家税务总局好评。
经常主持编写执法案例。带头评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主持编写执法案例122个,带头评查行政处罚案件320多件、行政许可案件560多件,建立了重大税务执法案件分析讲评机制。通过“一案一评、专案专评、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形成了持续完善税费征管服务措施的良性循环机制。
用好一支团队
带头当好法治建设的提升者
省局建成了省直单位规模最大的142名公职律师团队,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注重发挥公职律师团队在行政决策、税收执法、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论证把关及参谋助手作用,紧紧围绕“三个全程”,带头当好法治建设的提升者。
在重大决策上全程参与。通过“定点式”“入户式”“会诊式”“代理式”的法律服务,确保公职律师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中全程参与,真正做到事前有意见、事中有论证、事后有研究。今年以来,全系统共有78名公职律师参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36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58次。
在法律顾问上全程跟进。择优选聘69名公职律师担任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聘法律顾问,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体系,切实做到法律服务范围跟进到所有县(市、区)级税务机关,承办的法律事项跟进到税收法制、行政决策、规范执法和风险防范等各环节。
在风险评估上全程把关。按照省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风险评估办法》,除履行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等程序外,积极组织公职律师从明确评估范围、建立评估机制、细化评估要素、明确应对策略等关键环节,全面评估管控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风险。今年以来,全系统的公职律师团队共为各级税务机关提供法律咨询服务560多次,参与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21件、重大税务案件审理39件、审查论证税收规范性文件及有关合同文本106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390余条,有力地提升了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的水平。
树立一个导向
带头当好法治建设的推动者
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把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导向,持续推进“三个融合”,带头当好法治建设的推动者。
法治建设与选人用人相融合。突出法治建设考核和评议结果的运用,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考察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作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切实树立起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选人用人导向。
法治建设与教育培训相融合。强化法治教育培训,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重点把法律法规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任职和初任培训课程,列入税务干部学校的必修课之中。省、市、县三级税务机关的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安排2次以上的法治专题学习,累计组织开展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达到35场次。
法治建设与巡察督查相融合。注重将履行法治建设职责的情况纳入巡察、督查内容,切实强化巡察、督查结果的运用,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依纪依规问责,特别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推动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促进管党治党和治税带队有机统一。
述好一次报告
带头当好法治建设的引领者
严格落实年终述法制度,通过“三个明确”层层引领带动,切实抓好年终述法报告工作,为全系统各级“一把手”全面履行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提供了考核保障。
明确述法主体。县级以上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情况、法治教育培训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做到将法治建设考核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真正形成了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明确述法内容。在年度述职报告中,重点报告学法、用法、尊法、守法以及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的进展情况,全面接受监督,推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真正落到实处。
明确考评措施。持续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工作,将年终述法工作全面纳入个人年度绩效考核,未按要求落实的予以量化扣分,确保以严格的考评来促进税收法治建设工作全面落实。
一把手谈法治发言材料 篇2
习近平法治思想博大精深、内涵丰富,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新境界,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冠县始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做好结合文章上下大功夫,体悟真理、强化担当,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冠县。
强化思想引领,做到学深悟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政府常务会议、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作为各级党校培训必修课,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开展领导干部“讲法课”活动,行政执法主体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进行授课,推动全县党员群众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守护者、忠诚遵循者和自觉践行者。
加强党的领导,筑牢政治担当。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制定“两方案一纲要”,统筹推进法治建设进程。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四张清单”,把述法纳入全县185个单位、741名科级干部考核内容,以述法促履职,打造年终述法冠县模式,此做法被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在全省推广。
创新实施举措,提升法治质效。冠县创新推进公证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成立冠县公证处驻法院公证工作室。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护“红色冠县”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聚焦企业群众办事难点痛点,实现“只进一门、只跑一次、只扫一证”,率先在全省实现线上线下“一证办证”。创新打造“三二三”权力下放模式,在全市率先将医保领域和民政领域共8个事项委托下放至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实施,成为省内首个所有医保经办业务“县乡同办”的县。
聚焦法治为民,促进社会治理。开展“千人敲开万家门,亿万财产得保障”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反电信诈骗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探索“枫桥经验”冠县实践,形成“万善经验”“双庙经验”。开展新时代枫桥式乡镇(街道)创建,全市现场会在冠县召开。大力开展诉前调解、执前和解工作,诉讼量降幅全市第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被确定为全市行政复议应诉“三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示范点和省司法行政工作基层联系点,是全省唯一县级联系点。
推动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探索实施以政法部门、公职人员、执法部门、诉求人员和全民普法为着力点的普法新模式,唱响“五步普法”合奏曲。推进“法润校园幸福成长”预防校园欺凌专题法治教育活动,大力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扎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水平。建设12个法治文化广场和8条法治一条街,打造法治文化宣传新阵地。冠县司法局被授予山东省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辛集镇前张官屯村入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一把手谈法治发言材料 篇3
法行天下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顶层设计和重大部署,为我们实施法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临清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省委“走在前、开新局”、聊城市委建设“六个新聊城”的部署要求,大力开展法治实践,坚持法治临清、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推进,着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责任。法治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凝聚强大合力。临清市委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把党的领导贯穿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各环节。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常态化、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化,16个镇街全部设立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各级领导干部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能力,发挥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表率作用。
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市的关键。临清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便利化改革,获得“代位注销”“歇业帮扶”“测、验、登”合一等3个省级改革试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一件事”模式在聊城市推广。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开展行政执法履职评议,探索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效新路子,成为司法部“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试点县”。扎实开展“八五”普法,打造运河法治文化长廊,广泛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水平,打造“三级网格邻里中心”;探索信访案件“揭榜挂帅”机制,坚决打赢信访积案化解清零攻坚战。
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临清市各级各部门聚焦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法治驿站”,开展法治体检,实施中小微企业法治“护苗行动”,加强对企业法治宣传服务,指导企业规避法律风险、不触法律红线。加快创建法治园区,建立法治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着力营造亲商爱商、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让企业安心、舒心、顺心发展兴业。
科学推进司法领域改革。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临清市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力度,切实提高司法科学化水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治是改革发展稳定的坚实保障。临清市将纵深推进法治临清建设,全力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把手谈法治发言材料 篇4
法治是社会安定有序的压舱石,也是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近年来,莘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体推进法治莘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依法决策、依法执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依法履职、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县域法治建设先行优势逐步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领跑优势,群众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坚持政治引领,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既是重大战略思想,又是重大工作部署。推进全面依法治县,首要的是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做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和方向。莘县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员干部培训内容,深入实施“法治带头人”“法治明白人”培育工程,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工作,确保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坚持率先垂范,推动“第一责任人”履职尽责。主动扛牢“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坚决当好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持续加强党对基层法治建设的领导,基层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实现有效覆盖,镇街、部门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实现常态化。坚持将法治观念融入工作、注入日常,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莘县发展、解决发展难题,全县上下实现了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举措、促进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
坚持依法用权,着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县坚持以法治管权力、定规矩、划界线,借助法治轨道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运用党政一体模式聘用法律顾问,建立了公职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双重审核制度,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应诉“1个100%+3个全覆盖”,推动行政监察与行政执法监督有效衔接,重大领域行政执法力度持续加大,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执法效能有效提升。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朝城镇成为全市唯一省级基层政府立法联系点。
坚持公正执法,积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县成立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法律服务团,组建9个法律服务小组,面向中小微企业发放了便民联系卡,健全完善了法律服务代理机制。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设立行政巡回法庭,依法妥善化解、审理各类行政争议,实现案件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创新建立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派出所“抱团式”模式,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持续提升。
坚持法治惠民,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莘县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全省率先推行“出生一件事”联办服务,燕塔警务工作站24小时“一门通办”先进经验在全省推广。强化“线上+线下”双巡查,整合“市民热线+110+网格化”建立联动平台,系统构建了“群众投诉线上受理、联动部门集中办理、网格长线下核实”工作机制,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站在新起点,迈入新征程。莘县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莘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县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把手谈法治发言材料 篇5
xx区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省第十二次党代会、xx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以xx“首善之区”的法治担当,坚持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xx、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大处着眼抓谋划、小处着力抓关键,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推进法治xx建设的生动实践。
带着责任干
让法治建设更有力度
绘制法治xx建设“路线图”。出台《法治xx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xx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xx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三个法治建设规划,系统部署“十四五”时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一规划两纲要”在xx区贯彻落实。做好法治xx建设“助推器”。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区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各协调小组召开会议40次,区委常委会、区委深改会、区政府常务会研究推进法治建设30余次,有序推进依法防控疫情、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等重点法治工作落实落地。巩固年终述法、优化绩效考核指标,推动党政“一把手”知责明责、履责尽责。
带着情怀干
让法治建设更有温度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践行法治为民办实事。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叫响“有事来聊”调解品牌。探索“拉家常”式特色调解,打造矛盾纠纷化解的“xx样板”。目前,全区建成个人品牌调解室15个,涌现出“李春甫调解室”“孙月媛调解室”等优秀个人调解室。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实现区镇村三级全覆盖。高标准建设6个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打造15分钟法律服务圈。“xx区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数字化全覆盖和一站式掌上办理,成功入选全省政法系统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创新实践案例。创新“法治乡村+智慧普法”建设。以任堤口村为示范点,以点带面,打造“数字法治乡村”建设新样板,将大数据等现代技术应用到普法宣传中,营造“全民学法、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创新检察便民利民新机制。“农家院里开听证”,让律师和知情人员当着申请人的面说事拉理,从源头上化解矛盾,被评为全省“政法为民办实事”优秀成果。依托“白云热线”创办“老兵工作室”,在政府与退役军人之间架起“连心桥”。
带着追求干
让法治建设更有高度
以争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区为目标,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有效破解制约法治xx建设的体制性、机制性难题。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打通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组建“司法所人员+镇街法律顾问+镇街业务骨干”三位一体的法治审核队伍,确保基层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高质量推进市县乡三级全覆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建立“局队制”“室所联动”监督工作体系,统筹区域监督资源,创新监督模式,探索建立“法治督察+执法监督”一体化法治督察体系。探索实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新模式。成立行政机关负责人调解室,打造“复调对接、联动协作”工作新模式。组织我市首例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庭审观摩;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三年100%的基础上,大幅度提升行政正职出庭比例,实现既出庭又出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