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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2024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安委明电〔20XX〕5号)和《X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X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XX〕96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州100项具体举措,结合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系列行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压实属地、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整治重点和任务分工

对全州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式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以下17个方面:

(一)消防。由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州消防救援支队)牵头,结合正在开展的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紧盯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四名一文一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场所,集中排查整治违规电气焊、违规动火、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损坏缺失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二)建筑施工。由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省滇中引水建管局XXX分局、各园区管理机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紧盯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桥隧工程、农村道路工程、大型临时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园区重点工程,集中排查整治工程转包、违法分包、不按方案施工、危大工程管控不严、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三)燃气。由全州城镇燃气排查整治协调机制(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紧盯瓶装燃气供应企业和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城中村等使用燃气的人员密集场所,集中排查整治20年以上老化燃气管道带病运行,燃气管道被占压、穿越密闭空间、腐蚀泄漏等,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四)自建房。由州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重点排查整治挂红(黄)牌警示的经营性自建房。

(五)文化和旅游。由州文化和旅游局牵头,紧盯旅游景区景点,集中排查整治滑道、玻璃栈道、网红吊桥、皮划艇、热气球等特种设备和高风险旅游项目监管不到位,设备设施超负荷运转、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六)道路交通。由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紧盯高速公路、山区道路、桥梁、隧道、网约车、长途跨州县大客车、货车、农用车,集中排查整治在役危桥隧、独柱墩桥梁、3000米以上特长隧道、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临水临崖路段、事故多发的连续长陡下坡路段、“三超一疲劳”、“百吨王”、非法营运、违法载人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七)煤矿。由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紧盯发生过事故煤矿、查处过重大隐患煤矿、长期“马拉松”建设整合技改煤矿、煤与瓦斯突出煤矿、高瓦斯煤矿、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煤矿,集中排查整治盗采资源、超能力生产、超层越界、煤矿采掘接续紧张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八)非煤矿山。由州应急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紧盯关闭退出矿山、单班入井超30人地下矿山、设计边坡高度150米以上露天矿山、尾矿库“头顶库”,集中排查整治盗采资源、安全出口不符合设计要求、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设备、擅自开采保安矿柱、露天边坡发生滑移且未进行治理、尾矿库坝体出现较大范围管涌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九)危险化学品。由州应急局负责,紧盯“两重点一重大”、“小化工”、精细化工企业,集中排查整治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行政办公区、后勤保障区、集中控制区与生产作业区总图布局不合理、内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十)工贸。由州应急局负责,紧盯冶金、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集中排查整治“钢8条”、“铝7条”、“粉6条”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十一)特种设备。由州市场监管局负责,紧盯车站、商场、旅游景区、游乐园等公众聚集场所,集中排查整治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出处 wWW.zuOWeNBa.nEt

(十二)民爆物品。由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紧盯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含存储)企业,集中排查整治危险源(点)风险辨识和管控不到位,混存混放、超量存储、违规操作,图实不一、内外部安全距离不足以及10人以上危险作业场所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十三)水利设施。由州水务局负责,紧盯小型水电站,集中排查整治水库大坝引水渠和压力前池漏水、滑坡、支墩和边坡变形、压力管道未按规定开展检测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十四)商贸。由州商务局负责,紧盯物流仓库,集中排查整治物品混存混放、防火间距不足、违规住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十五)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和农业机械。由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紧盯“四类重点船舶”和金沙江流域、重点库湖区,集中排查整治非法营运、超员超载、冒险作业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由州农业农村局负责,重点排查整治变型拖拉机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十六)国有企业。由州国资委负责,督促直接监管的州属企业按要求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作出表率。

(十七)油气管道。由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负责,督促管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在全面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隐患排查治理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行政区域内的油气管道安全开展全面深入的排查整治,确保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到位。

其他重点领域,也要有针对性地明确整治重点,确保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四、方法步骤和整治标准

(一)企业自查自改。20XX年1月10日前,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再梳理再分析本地、本行业领域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层层发动企业,立即开展专项整治,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防患于未然。自查自改工作要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务求实际效果。

(二)全州集中整治。20XX年1月10日至1月25日,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重大安全风险大排查和20XX年以来已完成整改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回头看”,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4张清单”,分级分类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台账。对危险性大、治理难度较高、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影响的重大隐患,必须坚决予以挂牌督办。

(三)部门专项督导检查。20XX年1月25日至2月10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从行业上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专项督导检查方案,组织专家、媒体共同参与,同步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明察暗访,指导帮助基层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整治销号安全生产重大隐患。

(四)安委会组织抽查检查。20XX年1月15日至1月20日、2月5日至2月10日,各级安委会要加强对本地、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督促指导,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派出工作组对本地、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情况开展重点抽查检查,将有关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工作统筹。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好专项整治与服务经济发展、精准防控疫情的关系,结合当前我州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系列行动,科学合理制定细化落实方案,精准到具体企业、具体隐患,不搞面面俱到。

(二)严格整治要求,注重正面引导。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要求,加强相关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解读。重在帮扶企业,不得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要选树一批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的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及时报告重要情况,提高专项整治质效。

(三)严守督导纪律,严肃责任追究。充分运用座谈交流、视频汇报、“四不两直”、受理举报等方式,组织专业力量深入一线严督细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要求,严防摆拍式、蜻蜓点水式督导检查。对在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要严肃查处、严肃追责。拒不整改重大隐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于20XX年12月20日前报送州安委办,工作情况于20XX年2月10日前报送州安委办(联系人及电话:XXX、XXX,XXX,电子邮箱:XXX)。州安委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调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2024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篇2

为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自治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县安委会和镇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镇安委会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及镇工作方案,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单位要深入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指导并督导检查其负责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做好专项整治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和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梳理分析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立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治内容,明确整治标准,明确企业自查自改责任。

(一)整治内容

全镇范围内重点整治以下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消防,重点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校园、医疗机构等重大隐患;建筑及施工现场,重点整治自建房安全风险,在建工程施工现场重大隐患,企业、项目不按方案施工以及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违法违规行为;城镇燃气,重点压实管道燃气、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的安全职责,排查整治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大隐患;道路交通,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货”(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货运车辆)、“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重大隐患;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重点整治商渔船碰撞、“四类重点船舶”(客船、危险品船、砂石船、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船舶)、超10人作业渔船等重大隐患;矿山,重点整治盗采矿产资源和超层越界严重违法行为、金属非金属矿山超能力生产和不按设计开采施工管理等重大隐患;危险化学品,重点整治重大危险源、非法违法“小化工”、精细化工等重大隐患;工贸,重点整治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大隐患;烟花爆竹,重点整治生产企业超能力生产、批发企业购进或储存超标违禁产品、零售店超许可范围数量存放和“下店上宅”现象;商贸,重点整治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展会、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重大隐患,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特种设备,重点整治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老旧特种设备、旅游景区观光车、燃气充装站气瓶等;能源,重点整治农网项目施工安全。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各部门要针对性明确整治重点,确保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二)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排查整治阶段(自即日起至全区“两会”结束)。按照本方案要求,全面评估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并建立安全风险台账、隐患台账、整改台账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台账等基本台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到位、重大隐患整改到位、违法行为惩处到位。

2、集中攻坚阶段(全区“两会”结束至20XX年春节假期、结束)。持续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打击态势,对前期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违法行为不反弹、隐患彻底整改到位。针对难点问题和重点任务,通过现场推进、专项攻坚等措施全力推进,逐一破解。

3、完善巩固阶段(20XX年春节假期结束至全国“两会”结束)。在前期集中整治和攻坚的基础上,总结整治经验做法,深入查找问题不足,完善监管方法措施,固化形成长效机制。各部门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镇党政办。

三、严格督导检查

镇安委会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成员单位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专项整治,指导服务地方因地制宜确定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隐患和整治标准,尽快制定专项督导检查方案因开展多种形式专项督导检查。

(一)分工安排

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督导检查。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打击盗采矿产资源和矿山超层越界开采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督导检查。派出所负责消防安全专项督导检查。XX交警中队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导检查。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道路运输、水上交通运输和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水上交通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渔业船舶、农机安全专项督导检查。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自建房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市场、食品、餐饮、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督导检查。XX中民小学负责校园安全专项督导检查。水利站负责水利设施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专项督导检查。文化广电体育旅游站负责文化旅游安全专项督导检查。派出所负责商场、超市、展馆、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重大隐患专项督导检查。

(二)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中负有安全监管责任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重点行业领域专项督导检查,整治期间至少2次向党政办报送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附件),重大情况随时报送。

(三)抽查检查

镇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有关部门督促指导,结合20XX年度全市、全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根据疫情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派出工作组对各有关部门工作情况开展重点抽查检查,将有关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要内容,推动压紧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统筹好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与服务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科学合理研究制定方案,对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不搞“一刀切”,但要在全国、全区、全市、全县通用标准基础上,明确本地重点,确保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要落实落细职责分工,明确奖惩措施,对工作成效突出的进行表扬,对不负责任、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问责。

(二)严格工作要求。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视频汇报、“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组织专业力量深入基层严督细查,加强重大隐患标准阐释服务,提高督导检查质效,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不得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

(三)严守工作纪律。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搞层层陪同接待,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防摆拍式、蜻蜒点水式检查。各部门要及时报告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问题隐患清单,分别于20XX年2月28日、20XX年3月30日前报党政办。

2024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法和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县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县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对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各类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上35条和我县46条具体举措,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厉惩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一批重大安全风险,全力防控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岁末年初社会安全稳定。

二、工作安排

(一)全面安排部署(20XX年12月30日前)。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和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隐患判定标准,认真梳理分析本辖区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立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专项整治方案要进一步明确重点整治内容、任务、分工、标准和企业自查自改责任,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和县安委会具体部署,制定本行业领域专项督导检查方案。

(二)企业自查自改(20XX年1月30日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要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业开展全员、全方位安全检查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生产工艺、危险作业场所,压紧压实企业隐患排查第一责任人责任,将自查自改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尤其是重大隐患要向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安委会办公室报备,分级建立台账清单,按照标本兼治、长短结合,立查立改、先急后缓的原则,迅速组织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防范预案,责任到人,盯紧看牢,确保不发生事故。

(三)专项督导检查(即日起至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指导本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因

地制宜确定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隐患和整治标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项督导检查。县应急局负责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消防安全,县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道路运输和公路工程建设安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机安全,县住建局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燃气、自建房安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县工信局负责民爆行业安全,县教育局负责校园安全,县水务局负责水利设施和水利工程建设安全,县文体广旅局负责文化旅游安全,县商务局负责物流仓库和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其他安委会成员单位结合实际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

(四)综合督导检查(即日起至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县安委会加强对各级各部门督促指导,在20XX年元旦、春节、省“两会”和全国“两会”前后等重点时段,派出工作组开展重点抽查检查。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协调调度,每月对各级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情况进行1次全面调度,建立工作台账,及时通报情况,对重大隐患整改实行挂牌督办;将专项整治情况列为20XX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各乡镇也要结合实际及时组织开展实地督导检查,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整治重点

(一)消防。重点检查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仓储物流寄递企业等高风险场所和居民住宅小区、农村地区、经营性自建房、沿街门店、家庭作坊、“三合一”等低设防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职责不明确、教育培训不到位、防火分隔不规范、消防设施不达标、安全疏散不畅通、应急值守不托底,以及违规动焊作业、违规用火用电、违规搭建住人、违规改变使用性质、违规使用泡沫夹心彩钢板等突出问题整治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障碍物清理、人员密集场所外窗防盗网和广告牌匾清理整治、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电气焊作业全链条监管情况;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发动基层群防群治力量参与治理情况;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典型火灾和突出隐患问题警示曝光,灭火救援和应急疏散演练以及灾害事故救援准备等情况。

(二)煤矿。重点检查开展采掘接续紧张转向监管和隐蔽致灾因素安全整治情况;重大安全风险分析研判、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使用、超限处置等情况;瓦斯、火灾、顶板、断层构造带、采掘失调等重大风险灾害排查防控情况;铤而走险、盲目冒险作业以及对停产整顿矿、长期停产停工矿、技改重组矿、即将关闭矿、大班次矿和保供井工矿6类矿井风险隐患自查整改情况;“四位一体”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正常生产建设、长期停产停工、技术改造矿山逐一重新明确日常安全监管主体落实情况。

(三)非煤矿山。重点检查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中毒窒息、火灾、采空区垮塌,露天矿山边坡坍塌等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对关闭矿、停产矿、技改矿、基建矿等与生产矿落实包保、盯守、巡查等监管责任情况;突出单班下井人数超过30人的非煤地下矿山、边坡高度超过200米的非煤露天矿山等高风险矿山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四位一体”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正常生产建设、长期停产停工、技术改造矿山逐一重新明确日常安全监管主体落实情况。

(四)危险化学品。突出“两重点一重大”企业,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风险研判承诺公告、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落实情况以及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学历满足要求、特殊作业安全管控、设备设施完好投用等情况;突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检查是否存在无证储存、超许可范围储存、边建设边储存、安全设施和应急设施不完善,尤其要严查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情况;检查重大危险源问题隐患整改情况;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技能素质水平、提升智能化信息化管控水平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强力推进产业转移化工项目、大型油气储存基地、高危细分领域、油气管道、危化企业老旧装置、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等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打击先建后批、边批边建的违法建设行为,不按设计施工、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拒不整改的行为;检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五)工贸。重点检查冶金企业是否存在炼钢厂在吊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铸造车间吊运铁水液渣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等问题隐患;粉尘涉爆企业是否存在不同种类的可燃性粉尘、可燃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等问题隐患;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是否健全,是否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是否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25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落实情况等。

(六)建筑施工。重点检查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建设单位履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情况;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转包、非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情况;加强桥梁隧道、城市轨道等高风险工程安全检查,严格重大项目安全把关,整治不顾安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行为等情况。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执行情况。施工项目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施工现场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情况;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高处作业吊篮维护保养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风险识别和管理情况;现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施工现场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培训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停工项目重点检查项目值班和安全巡查制度落实情况;项目现场防火和临时用电等制度落实情况;停工前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和对已完工程越冬维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脚手架、起重设备、深基坑、高支模和工地围墙等部位停工期间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临时板房、仓库、物料间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恶劣天气及紧急情况下应急预案落实情况。

(七)燃气。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加强管道安全运行监测,推进违章占压处置和老旧管道更新改造等情况;燃气场站及管网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包括燃气场站、加气站、管网等设施,重点是中、高压燃气管网安全运行情况,老旧燃气管道改造情况,市政燃气管道腐蚀情况以及密闭空间、建筑占压、暗沟(管)敷设等可能发生燃气串气的安全隐患等情况;人员密集的大型综合体、集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以及餐饮等场所内燃气管道腐蚀、漏气,管道燃气使用场所通风,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等情况;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运行状况,包括液化石油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倒装等行为,重点是餐饮场所液化石油气气瓶放置场所及安装情况、使用不符合要求或超过使用寿命的“瓶、灶、阀、管”等情况;燃气具经营门店销售的燃气具和燃气泄漏报警器产品质量情况;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燃气整治工作情况。

(八)道路交通。重点检查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治理公路车辆超限超载执法,全县高风险运输企业风险隐患治理情况;20XX年省级、市级挂牌督办事故多发路段治理情况及新排查确定隐患路段治理情况;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和冬季公路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措施落实情况;应对冬季恶劣天气“一路四方”应急联合指挥和路警联动机制落实情况,开展易积雪结冰、团雾多发路段及临水临崖、公路隧道出入口排查整治和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准备情况;加强“两客一危一货一面”安全监管,加大“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非法载客以及大吨小标“百吨王”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打击力度情况;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情况,推进隐患突出路口路段“三必上”“五必上”措施落实,强化变型拖拉机整治,从严治理货车、农用车、面包车违法载人行为等情况;加强一早一晚及周末、节假日、重大节会路面巡逻、集中统一行动和检查执法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等工作情况。

(九)道路运输。重点检查客运企业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车辆动态监控情况;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车”情况;开展安全生命防护、干线公路灾害防治等工程,加快重点隐患路段改造整治,巩固提升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情况;开展公路独柱墩桥梁运行安全整治和大件货物运输事中事后监管情况;加强危险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情况。

(十)特种设备。重点检查游乐设施、电梯、压力容器等各类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整治情况,包括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投入、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重大活动、节假日等特殊时段的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操作规程、人员持证、设备档案情况,包括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情况;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包括重点整治无证或证照不全、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行为,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等行为。

(十一)教育。重点检查学校和幼儿园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制度健全、电器设施管理、实验室化学试剂管理、校园周边环境、大型活动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应急疏散演练、安全教育开展、监控设备管理、校车安全管理等方面。整治学校周边非法经营摊点、非法网吧、非法文化经营场所、垃圾场及占道经营、“黑校车”等行为;检查学生食堂和学生宿舍、校外培训机构租住村(居)民自建房火灾风险治理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情况;检查学校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危险源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情况;配合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和违规车辆接送或超员接送学生等行为情况;高校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排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存储管理、处置过期实验药品和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开展《甘肃省中小学校安全条例》集中宣传学习活动情况。

(十二)文旅。重点检查旅行社企业租用车辆、旅游产品、安全评估、行前安全教育、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投保旅行社责任险和游客意外伤害保险情况;旅游景区消防安全管理,景区电瓶车、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设施管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情况,高空、高速、水上、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管理情况等;星级饭店消防安全管理,火源、电源、油源、气源管理情况等;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大型文化演出活动、商业性演出活动、群众性文化活动演出审批许可、应急准备情况等。

(十三)农机。重点检查“平安农机”示范创建,突出“打非治违(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违章操作)”、消除“两无(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现象、打好“三率(拖拉机保护率、检验率、驾驶证到期换证审验率)”活动情况;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落实农机监理“五减免”政策,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100%登记上牌,驾驶人100%持证情况;查处农村拖拉机违法载人、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情况;组织开展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情况等。

(十四)安全生产责任细化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35条和县委县政府46条具体措施明确的18个重点行业部门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落实情况,23个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细化落实情况;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年度任务清单制定及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开展专项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是防风险、保安全、遏事故、促发展的有力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迅速动员部署,细化实施方案,强化责任措施,建立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促专项整治扎实深入、见行见效。坚持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对工作成效突出地给予大力表扬,对搞undefined走过场、整治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批评、严格问责。

(二)强化服务指导,狠抓问题整改。各级各部门要组织专家力量,深入开展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大隐患标准阐释和指导服务工作,提高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质效。对排查出的重大问题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公示公告,严格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认真分析研究,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加强整改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跟进整治,验收销号,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改彻底。

(三)优化工作举措,确保整治成效。各级各部门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推动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要根据当前疫情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推动专项整治有序开展。要坚持科学执法,不得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隐患久拖不改、拒不整改的坚决按安全事故处理,务必消除隐患,见到成效。开展实地督导检查,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搞层层陪同接待,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防摆拍式、蜻蜓点水式检查,确保检查实效。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各乡镇、各部门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和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制定的专项督导检查方案于20XX年12月30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开展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情况于20XX年2月2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2024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20XX〕XX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按照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评估、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落实及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等行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整治重点和任务分工

对全州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开展全覆盖式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以下16个方面:

(一)消防。结合正在开展的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紧盯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四名一文一传”、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场所,集中排查整治违规电气焊、违规动火、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设施损坏缺失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火灾风险把握不到位、高风险场所火灾隐患治理不到位、消防“生命通道”清理不到位、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防控措施不到位、消防设施设备配备管理不到位、单位员工消防安全培训不到位等7类消防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由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州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筑施工。紧盯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桥隧工程、农村道路工程、大型临时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园区重点工程,集中排查整治工程转包、违法分包、不按方案施工、危大工程管控不严、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和未落实高坠事故预防指南、检查标准和塔机安拆、预防基坑(槽)坍塌“十必须”规定;企业和项目遇到大风等极端天气未按规定立即停止室外施工作业,存在赶工期、抢进度行为;项目部、作业班组、一线作业人员、临时用工教育培训不到位;冬季停止施工项目停工及复工前,未严格做好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未批先建、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燃气。紧盯瓶装燃气供应企业和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城中村等使用燃气的人员密集场所,集中排查整治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和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大排档、小吃店等存在的使用不合格的燃气灶具、报警器、软管、阀门等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由州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州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自建房。重点排查整治挂红(黄)牌警示的经营性自建房。(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五)文化和旅游。紧盯旅游景区景点,集中排查整治滑道、玻璃栈道、网红吊桥、皮划艇、热气球等特种设备和高风险旅游项目监管不到位,设备设施超负荷运转、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和公共文化场馆消防器材维保情况不到位、星级饭店、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文化和旅游局)

(六)道路交通。紧盯高速公路、山区道路、桥梁、隧道、网约车、长途大客车、货车、农用车,集中排查整治在役危桥隧、独柱墩桥梁、3000米以上特长隧道、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的临水临崖路段、事故多发的连续长陡下坡路段、“三超一疲劳”“百吨王”、非法营运、违法载人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和雾、雨、雪等恶劣天气车辆未采取“限速、控距、亮尾”等安全措施;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落实“一盔一带”安全守护措施等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非煤矿山。紧盯关闭退出矿山、单班入井超30人地下矿山、设计边坡高度150米以上露天矿山、尾矿库“头顶库”,集中排查整治盗采资源、安全出口不符合设计要求、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设备、擅自开采保安矿柱、露天边坡发生滑移且未进行治理、尾矿库坝体出现较大范围管涌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和基建矿山重点整治不按设计施工、以建代采。外包工程重点整治“以包代管、包而不管”或者承包单位转包和非法分包采掘工程项目等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应急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危险化学品。紧盯“两重点一重大”“小化工”、精细化工企业,集中排查整治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行政办公区、后勤保障区、集中控制区与生产作业区总图布局不合理、内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和企业防冻防凝、防火、防中毒、防滑防冰凌以及人员防冻措施不落实,生产负荷频繁调整等问题;设备检维修保养不及时、设备带病运行、装置超设计能力生产、设备超负荷运转等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由州应急局牵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工贸。紧盯冶金、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涉有限空间作业企业,集中排查整治“钢8条”“铝7条”“粉6条”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措施不到位,危险作业、检维修作业、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等重点部位和环节“三违”行为等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应急局负责)

(十)特种设备。紧盯车站、机场、商场、旅游景区、游乐园等公众聚集场所,集中排查整治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特种设备的使用与保养相互脱节、使用不规范等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应急局负责)

(十一)民爆物品。紧盯民爆物品销售(含存储)企业和军工企业,集中排查整治危险源(点)风险辨识和管控不到位,混存混放、超量存储、违规操作,图实不一、内外部安全距离不足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和安全管理不严、使用不当等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十二)水利设施。紧盯小型水电站,集中排查整治水库大坝引水渠和压力前池漏水、滑坡、支墩和边坡变形、压力管道未按规定开展检测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和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不完善、现场作业环境杂乱、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水利局负责)

(十三)商贸。紧盯物流仓库,集中排查整治物品混存混放、防火间距不足、违规住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和“多合一”场所经营、违规住人、消防设施损坏等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商务局负责)

(十四)水上交通、渔业船舶和农业机械。紧盯“四类重点船舶”和“两江”、重点库湖区,集中排查整治非法营运、超员超载、冒险作业排查整治变型拖拉机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和未经批准载客等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烟花爆竹。紧盯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出租、出借、转让、买卖、冒用或者伪造许可证、生产经营的产品种类、危险等级超许可范围、许可证过期期间经营等重大隐患和产品质量安全和流向登记、仓储安全管理不完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条件不达标,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应急局、州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国有企业。督促直接监管的州属企业按要求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做出表率。(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财政局〔州国资委〕负责)

其他重点领域也要有针对性地明确整治重点,确保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四、方法步骤和整治标准

(一)企业自查自改。各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再梳理再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层层发动企业,立即开展专项整治,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防患于未然。自查自改工作要贯穿专项整治全过程,务求实际效果。重大隐患未及时消除的,要按照规定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局部或者全部停产停业,确保安全生产。

(二)全州集中整治。各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开展重大安全风险大排查和20XX年以来已完成整改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回头看”,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4张清单”,分级分类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台账。对危险性大、治理难度较高、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影响的重大隐患,必须坚决予以挂牌督办。

(三)部门专项督导检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从行业上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专项督导检查方案,组织专家、媒体共同参与,同步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明查暗访,指导帮助基层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整治销号安全生产重大隐患。

(四)安委会组织抽查检查。各级安委会要加强对本地、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督促指导,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派出工作组对本地、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情况开展重点抽查检查,将有关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工作统筹。各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好专项整治与服务经济发展、精准防控疫情的关系,结合当前我州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系列行动,科学合理制定细化落实方案,精准到具体企业、具体隐患,不搞面面俱到。

(二)严格整治要求,注重正面引导。各县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要求,加强相关行业领域重大隐患判定标准解读。重在帮扶企业,不得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要选树一批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的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及时报告重要情况,提高专项整治质效。

(三)严守督导纪律,严肃责任追究。充分运用座谈交流、视频汇报、“四不两直”、受理举报等方式,组织专业力量深入一线严督细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严防摆拍式、蜻蜓点水式督导检查。对在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要严肃查处、严肃追责。拒不整改重大隐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县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制定的专项整治方案于20XX年12月20日前报送州安委办,工作情况和《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数据统计表》(附件)于20XX年2月10日前报送州安委办(联系人及电话:XXX,XXX,电子邮箱:XXX)。州安委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调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2024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篇5

为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X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X安委办〔20XX〕XX号)要求,开展全县非煤矿山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及县分工方案,结合《XX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全力抓好年底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浦安委办〔20XX〕18号)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指导并督导检查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做好专项整治

(一)专项整治内容

重点整治盗采矿产资源和超层越界严重违法行为、金属非金属矿山超能力生产和不按设计开采施工管理等重大隐患。

(二)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排查整治阶段(自即日起至全区“两会结束”)。按照本方案要求,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并建立隐患台账、整改台账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台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到位、重大隐患整改到位、违法行为惩处到位。

2、集中攻坚阶段(全区“两会”结束至20XX年春节假期结束)。持续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打击态势,对前期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违法行为不反弹、隐患彻底整改到位。针对难点问题和重点任务,通过现场推进、专项攻坚等措施全力推进,逐一破解。

3、完善巩固阶段(20XX年春节假期结束至全国“两会”结束)。在前期集中整治和攻坚的基础上,总结整治经验做法,深入查处问题不足,完善监管方法措施,固化形成长效机制。

三、严格督导检查

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自即日起至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盗采矿产资源和矿山超层越界开采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督导检查。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非煤矿山专项督导检查,整治期间至少2次向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附件),重大情况随时报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统筹好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与服务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认真落实责任,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扎实实地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严格工作要求

要充分运用座谈交流、“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加强重大隐患标准阐释服务,提高督导检查质效,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不得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

(三)及时总结报告

各相关股室、二层机构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在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过程中,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将开展情况和问题隐患清单报矿管股汇总,由矿管股将汇总后的开展情况和问题隐患清单分别于20XX年2月28日、20XX年3月30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