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人作文 篇1
傍晚的时候,夕阳缓缓地躲进了地平线。余辉洒在了大地上,树枝上的叶子,在余辉的照耀下显得更加美丽了。
这时,在大路上出现了一个戴着红领巾的小孩子,他矮小的身子,圆圆的脸蛋上嵌着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他就是我们非常好的朋友――小虎子。小虎子胸前的红领巾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更加鲜艳了。
突然,从小虎子的对面走来了一位老奶奶,老奶奶系着一根白毛巾,紧缩着眉头,满头大汗的。老奶奶走到了小虎子的跟前,把一封写着地址的信递给了小虎子,老奶奶连忙说:“孩子,这上面写着我儿子家的地址,我今天要去他家。可我是第一次去我儿子家,路不熟,迷了路。这个地方到底在哪里呀?”小虎子仔细看了一遍这封信的地址,心想:“呀,这个地方太远了。”小虎子犹豫了一下,再看了看老奶奶那布满了愁容的脸。然后说:“老奶奶我送您去您儿子家吧!”小虎子和老奶奶走了一个多小时的路才到他儿子家,老奶奶走进了他儿子家,他儿子看见了小虎子亲热地说:“孩子,我送你回家吧!”我不怕、我不怕,小虎子坚定地说,然后就飞快地跑了。这时小虎子看了看天色,天已经完全黑了,只有星星和月亮。而且在街上行走的人已经没有了,只有小虎子一人了。
小虎子左顾右盼地向四周看了一看。四周黑洞洞的,他心里有一点害怕了,再看一看他胸前的红领巾,心想:“我是一名少先队员,我不应该怕。”然后小虎子就学着解放军叔叔一样大踏步地向前走,一遍走一遍喊着口号“小虎子不怕,小虎子不怕……”走了一会,看见前面有一个影子,心就扑通扑通跳个不停,浑身上下都开始颤抖了,把大踏步变成了跑步,他跑呀、跑呀、跑呀……终于跑到了家门口,猛的一下冲了进去,把妈妈吓了一跳,小虎子是又累又渴,不过想到自己今天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心里很高兴,便对妈妈说:“妈妈,我不怕。”
写人作文 篇2
也不知道什么原因,我和小芳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小芳比我大一岁高一年级,个头没有我高,体重没有我重,连少先队袖标都比我少一道杠。她爱穿那身蓝白相间的校服,又负责在放学路上举队旗,看起来像美少女战士那样酷酷的。
我一年级就认识她了,不久我们俩就成为同学们羡慕的“3组合”。因为,我是中队长,她是小队长,袖标加起来是3;每次考试,我年级第一,她年级第二,加起来也是3;校车上,我俩的座位号是16和17,加起来是33,哈哈,巧合是不是太多了呢?
难道是因为她勇敢吗?我们上学等校车的附近,住着一位阿姨,她脾气很大,经常为了一点小事就发飚,大家都害怕她。有一次,竟然嫌同学们太吵,那位阿姨拿起一块砖头就要打我们。大家吓得东藏西躲,有的都跑到马路上去了,多危险哪!小芳却慢腾腾地走过去,说:“哇,这个东西红彤彤的,看着很好吃哎。要尊敬长辈嘛,不如阿姨先尝尝砖头的味道如何吧。”那位阿姨愣了一下,气冲冲地走了,后来再也没有出来吓唬我们。
难道是因为她会关心人吗?去年冬天我感冒了,在校车上,她看我鼻涕一把泪一把的,主动给我递面巾纸,整整一包面巾纸都被我用光了。放学回来的路上,小竹给我一张大纸条,我还纳闷,有什么话不能当面说,还要传纸条啊?打开一看,哇!纸条上面密密麻麻地写了许多注意事项,有“多喝白开水”,有“别吃太辣的东西”,“晚上早睡觉”等等,还写了一个治感冒的小偏方。天呐,这得用了多少时间和精力呀,我感动得都要哭了。
还是因为她是个多才多艺的小女生呢?她会弹钢琴,画画也很好,还会打羽毛球。可这些都是我们成为好朋友后,我才慢慢知道的。
我们到底为什么会成为好朋友呢?好像没有什么理由,友谊之花就在我们之间盛开了。
写人作文 篇3
我的父亲是一个很平凡的人,但是他与我讲的道理却是那么的不平凡。我非常敬佩我的父亲,因为他教给我很多道理,他的那些话到现在还让我记忆犹新。
那一年,我读初三,父亲为了让我将来有个更好的前途,把我送进一所较好的私立学校读书。不过尽管我在那里怎么努力,我的学习成绩就是那样,总也比不上别人。我想到了缀学,但又不敢与父亲说。最后又一次回家,我鼓起勇气对父亲说:爸爸,我不想再读下去了,我在那里实在是读不下去了,周围都是尖子生,而只有我,成绩那么差,被老师看不起,反正,我就是不想再读了,再读下去也只是浪费钱。父亲听完后,不仅没有生气,反而笑对我说:明天带你去山里采蘑菇。父亲一提到蘑菇,我便想起以前喝母亲煮的蘑菇汤的情景。那时候隔几天便会长出一大片。说到这我也不明白了,父亲为什么突然提出要带我去采蘑菇呢?
第二天我醒时,太阳已经升的很高了。父亲见我醒了,便让我拿上篮子与他上山去。可等我上山后,我顿时傻了眼,这山上哪有什么蘑菇呀,有的只是刚冒出头的小蘑菇。父亲转身对我说:我们来晚了,蘑菇都让别人给采光了,但我们不能空手而归,我们采点酸枣回去吧。我嗯了一声便开始工作了。没一会儿,我与父亲的竹篮子都装满了。于是父亲与我把它们拿到集市里卖了。父亲对我说:你在这里等我一会儿,我去买点东西,马上就回来。不久,父亲提一个布袋与我回了家。中午吃饭时,我竟然在餐桌上看到了蘑菇汤,我不解的望父亲。父亲则对我说:孩子,我们没采到蘑菇,但我们采到了酸枣呀,我吧卖的钱买了蘑菇回来,你的学习也是如此啊!你千万别急躁,得慢慢来,学习本来就是如此,你越急,就越学不好。此时,我缀学的念头顿时烟消云散了。当天晚上我便回到了学校。后来,我的学习提高了不少,虽然中考没有考到重点高中,但这已经足够了。
那天,我对父亲最敬佩,他教会了我这个道理!是他让我能有重返学校的决心,这就是我的父亲,一个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父亲。
写人作文 篇4
膘哥皮肤黝黑,高大健硕,走起路来身上的赘肉乱颤。我,白白净净,矮小瘦弱,一副严重营养不良的模样。但就是这样两个身材走极端的家伙,竟然形影不离,成为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膘哥言行举止都很讲究。吃饭时,右手总是跷起兰花指,饭勺里装着浅浅的饭菜,总是细嚼慢咽。他随身备有餐巾纸,吃完后轻轻在嘴上一抹,然后极优雅地将纸扔进垃圾桶。因此被同学们戏称为“伪娘”。
我呢?与膘哥截然不同,做事向来大大咧咧。吃饭时,饭菜会撒得满桌都是;扫地时,桌椅会被碰得歪的歪倒的倒;擦黑板时,粉尘会弄得四处飞扬。不过,因为我个子太矮,轮到我值日时,擦黑板、贴奖状、挂挂图、扫蜘蛛网之类的活儿都由膘哥包揽。
膘哥成绩不好,基本属于班级后十名,又加之人高马大,所以教室后排的角落就成了他的专座。膘哥上课打瞌睡是出了名的,无论是什么课,上课不到十分钟就能人梦。他的睡相极好:正襟危坐,双目紧闭,书本平摊于面前,不打鼾,不流口水。任课老师大多是近视眼,以致很多次他都能蒙混过关。我有时良心发现,想向老师要求与他做>同桌。不过很快就打消念头,因为我俩高矮悬殊,我坐后面只能看见前面同学的后脑勺。
膘哥人缘极好,忠厚善良,从不仗势欺人。他还有侠义之气,该出手时就出手。有一次,我与另一同学发生矛盾,正当我们剑拔弩张、几欲开打时,膘哥如神兵天将,用他那蒲扇似的大手瞬间将我拎起。然后做着鬼脸,嬉皮笑脸地说:“生气乎?不生气也!”围观的同学都笑得直不起腰,我也乘机找个台阶下了。
因为膘哥经常帮助我,所以我俩成了“铁哥们儿”。如果你在校园里看见一黑一白、一高一矮、一胖一瘦两个怪人走在一起,那绝对是我俩。这道独特的风景线可只有我校才有哟!
写人作文 篇5
平静的下午,我倚在窗前,享受着格外漫长的假期。窗外的植株已吐露些许嫩绿,一阵风掠过,摇动了树枝,将我的思绪带到记忆中熟悉的地方。
穿过大门,走过宽阔的操场,魁梧的柳树依旧守候在院中,无论春夏秋冬,风吹雨打都如此坚定,眼前矗立着那座历史气息浓厚的教学楼,这是我的校园,一座拥有百年历史的老校——岫岩一中。
清晨,阵阵微风带来丝丝凉意,阳光柔柔地洒进校园,虽不比正午的烈日火热,但也带来些温暖。一天的校园生活从迈进操场开始,完成值日,匆勿赶到教室,草草收拾了书包便立马融入紧张的学习氛围之中,间间教室传出的是朗朗的读书声,个个书本上发出的是写字的“唰唰”声,经过收作业这个“小插曲”后,又随着铃响而投入知识的海洋。早操也是颇有气势的场景,同学们的动作随乐曲整齐划一,强健有力,阳光笼罩着的同学们,像早晨_点中的太阳,神彩奕奕。
接近午间放学,铃声未响,菜香味已溜进教室,勾起了同学们肚里的馋虫,课程竟半分听不进,只一心猜想今天的菜品,总算挨到铃响,作 /还要排队打饭,等候时间格外漫长,看着打好饭的同学端着的满满一餐盘的饭菜,排在后面的同学个个垂涎三尺,近在几米的分饭点仿佛那么遥不可及。每天不重样的饭菜和面点总能让我们大饱口福,为我们提供足够的营养。午饭后可在教室里自习,也可在操场上漫步。我们班的同学喜欢围在一起踢键子,欢声笑语,着实有趣。到午睡时就恋恋不舍地回到教室,伴着广播中悠扬的音乐,趴在生硬的桌板上,竟也缓缓进入梦乡,此时才知是岁月静好。
午后自习背诵时,大家都全神贯注,争分夺秒,正所谓”天才出于勤奋”。课间跑操,同学们挥洒汗水,浸湿了校服也毫不在意,举手投足间彰显出属于少年的青春活力,随着放学的铃声响起,同学们背上书包有秩序地走出校园,太阳已害羞地隐去半边脸,却还暖暖地散着红光,像妈妈的手,抚去身躯的疲惫……一天的校园生活就此落幕。
又是一阵微风轻拂,带回了我的思绪,想来院中的柳树已生出新的绿了,很快我又将穿过操场,走进教室,坐在书桌前继续学习,我想我早已爱上了这个学习与成长的地方。
写人作文 篇6
在众多老师里,使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张老师了。张老师其实是女的,是我们的语文老师,巧的是她也姓张,她是个非常严厉的老师。
说起我们的老师,首先要点明的是那跟张飞极其相似的浓眉大眼,她那双大眼一瞪,简直比铜铃还大,她一发火,两只眼睛都冒着火焰,仿佛那浓浓的眉毛也要被烧得一干二净。不过我还真想看她没眉毛的样子。最搞笑的是她那两个又圆又大的鼻孔啦,她简直是全天下最不像女孩儿的女孩儿了。说她是张飞也不为过。最让人忍受不了的是,她总是穿着件黑色连衣裙,严肃地站在大家面前,使人不寒而栗。
她上课时,总是使出她独有的"张飞吼”!即使是上千只狮子一起吼,也敌不过她那独门绝技!与其说她在给我们上课,倒不如说她是在练功,练吼功。最可怕的是她那吼叫声有一种不可违背之意,于是课堂里哭剧便是家常便饭了。
直到有一次我改变了这种看法。那是一个艳阳高照的好天气,就是空气中的二氧化碳也如此迷人。正当我高高兴兴地进校门时,我看到了一个黑影,那个黑影越来越近啊!是“张飞”老师。我一下子放慢了脚步,心扑通扑通地跳,我心里想着:完了,完了,怎么遇到了这个大魔鬼?又想:我做错了什么?当老师走来时,我立马说:“老师,我错了。”没想到老师温柔地说:“你做错了什么?”老师竟如此温柔,我心里像吃了蜜似的!“啊,没事。”“好好努力!”“嗯。”
终于我发现了,发现了老师的温柔,其实不管老师严厉还是温柔,我对老师都深深地敬佩。
写人作文 篇7
她是一个漂亮可爱的女孩。
她有一头乌黑亮丽的齐耳短发,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小小的鼻子下面有一张樱桃般的小嘴。最可爱的还要数她的眉毛,左边眉毛尾部有一个小旋,妈妈曾经跟她开玩笑说:“如果她走丢了,可以根据这个旋很快找到她!”可别说这个小旋不好看,__爷爷也有这样一个旋呢!
她是一个阳光开朗的女孩。
遇到问题,她不逃避;遇到困难,她不退缩;遇到失败,她不放弃;遇到挫折,她不彷徨。
她有众多独特的爱好。
她喜欢画画,喜欢那木头铅笔在白纸上发出“沙沙”的声音;她喜欢游泳,喜欢那一朵朵在水面上溅起的浪花;她喜欢阅读,喜欢那一本本既生动又富有哲理的书籍;她喜欢拉小提琴,喜欢那一个个在乐谱上跳动的音符。
她有许多快乐和幸福。
有爸爸妈妈的宠爱,她很幸福;有朋友同学的陪伴,她很快乐;有老师的谆谆教诲,她很幸福;有叔叔阿姨的鼓励,她很快乐。
她梦想当作家,写出许多精彩的文章。
林清玄的散文生动优美,她想写得比他好;刘慈欣的小说科幻奇妙,她想写得比他好;余秋雨的文章富有诗意,她想写得比他好。
“她”是谁?是我,我就是这样一个女孩。
写人作文 篇8
我的同学王笙屿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学生,因为她学习非常好,所以给我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她长着一张红彤彤的圆脸蛋,头上经常扎着一个马尾辫,浓浓的眉毛下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和一张说起话来有理不饶人的嘴巴。每当她笑的时候就会出现一对浅浅的小酒窝,显得十分活泼可爱。
王笙屿非常开朗,很像东方洋娃娃。每次下课铃一响,王笙屿总是和我一起踢毽,一起玩耍。王笙屿喜欢踢毽,虽然她踢得不多,但是兴趣很浓,只要她踢到5个,就会哈哈大笑,觉得自己尽全力了,从不气馁。
她还有一颗乐于助人的心。记得去年的一个下午我有一道思考题不会做,王笙屿说:“留连,你在干什么?”我吞吞吐吐的说:“这道题我不会做。”王笙屿听了说:“小意思这道题我做起了,让我来给你讲讲吧!”于是,她坐下来给我讲那道题,一连讲了五遍我都没弄明白,王笙屿不但没有生气,反而耐心地再次给我讲,直到我听明白为止。王笙屿有一颗善心,我喜欢她助人为乐的优良品质。
王笙屿还是个学习迷。她坐在第一组,第四排,每当上课铃一响,她立刻坐得端端正正的,从不讲话,打闹。课堂上她总是津津有味地听老师讲课,老师提问她总是第一个举手发言。记得有一次,她有一道数学题不会做,她到办公室去找老师,可是老师不在,王笙屿一直等到五点钟,老师还没有来,她就到老师家里去向老师请教,直到弄懂为止。
王笙屿常对我说:“不管做什么事情都要持之以恒,不耻下问。当天的学习内容要当天掌握,要消化。”
王笙屿是个品质优秀的学生,有一颗关心别人的心,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写人作文 篇9
我的老师叫李珺,她快五十岁了,个子不高,一张瓜子脸上一双会说话的眼睛,这双眼睛会告诉我们事情做的是否正确,王老师有很多灰白的头发,那是她辛勤付出的结果,每当看到她的头发,我都会告诉自己,一定要好好学习,少让老师为我们操心,别让老师的头发继续变白。
在学习上,李珺老师一直对我们严格要求,她坚信“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记得我刚上一年级的时候,听写有错误,老师让我们必需得改正确,一遍不行就两遍,当时我们不理解,觉得我们还小,差不多就行了,有错误可以以后慢慢改正,但是老师说,“万丈高楼从地起”,只有基础打好了,将来才能成为栋梁之材。
在生活上,李珺老师对我们很关心,天冷了,她会叮嘱我们多穿衣服;天热时,会叮嘱我们多喝水。记得有一次我觉得头晕沉沉的,浑身没劲儿,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啦,就趴在桌子上,王老师发现了,走过来问我怎么了,我告诉老师有些难受,老师摸了摸我的头,觉得有些烫,赶紧给妈妈打电话,妈妈到了学校,老师又把我送到大门口,让妈妈带我去医院做检查,并叮嘱妈妈让我多喝水,多休息,早点养好病。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这是我们王老师的真实写照,有这样的好老师,我们只有锻炼好身体,好好学习,长大后报效国家,才会不辜负老师对我们的付出和期望!
写人作文 篇10
他白白胖胖,脸圆嘟嘟的,就像刚出笼的包子,让人看着就想捏几把。其实,他这么胖,正因为他非常能吃。他就是我们班的“大胃王”金义滨。
“叮……叮……”下课了,金义滨就像火箭一样,飞快冲出教室去抢饭吃。
只过了一会儿,金义滨就捧着饭菜盆进来了。只见他挑了一份量最多的饭菜,端到自己的桌上。“哇!今儿居然有大鸡腿!”金义滨的眼睛瞪了很大很大。没过几秒钟,饭盒包装纸已经全撕去了。他一手拿着大鸡腿,蘸着酱汁,一手拿着饭勺,兜着白米饭,“吧喳——吧喳——”大口大口地吃起来。
一旁的徐烨却似乎没什么胃口,嘀咕着:“唉,今天的菜怎么这么难吃啊!算了,算了!还是倒掉吧!”
金义滨仿佛听到了徐烨的抱怨似的,转过头上,笑着对徐烨说:“徐烨,粮食可不能浪费啊!你这才吃了几口啊!要不……我帮你分担些?”还没等徐烨反应过来,金义滨就接过了徐烨桌上的饭菜盒,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瞧,他的脸就像小花猫一样,嘴边布满了酱汁,嘴唇上还有几颗饭粒,滑稽极了!
看到这一幕,我目瞪口呆:金义滨怎么这么能吃啊!真不愧是我们班鼎鼎大名的“大胃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