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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方案

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等七厅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__建发〔20__〕__号),进一步提高城市停车资源配置效率,增强有效供给,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和综合承载能力,切实改善城市出行环境、缓解城市停车矛盾,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目前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的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解决城市停车设施供需矛盾为突破口,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引导、社会共治、公众参与”的总体要求,科学引导交通需求,合理配置停车资源,构建有序停车环境,盘活既有存量,确保供应增量,创新停车信息化应用,强化城市建设区停车设施建设管理,加快停车产业化进程,推进电动车充电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停车新格局,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

建立高效协调的机动车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及管理机制,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推动机动车停车产业化的发展,建立合理的机动车停车管理法规和收费价格机制;建立依法管理、规范服务的机动车停车管理体系,逐步形成城区以配建停车为主、路边停车为辅、占道停车为补充的静态交通格局。

三、重点任务

(一)统筹做好规划编制与城市详细规划的衔接。科学研判城市停车现状及长远停车供需关系,制定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总体目标,按照国家标准规划车位比例,明确停车设施布局、规模和建设时序。将停车设施规划作为城市补短板、老旧小区改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在城区的学校、医院、体育场、旅游区等矛盾比较突出的区域,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布点,统筹城市功能分区的区位特征、用地属性,完善城市具有前瞻性和长期性的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要与城市详细规划做好衔接,确保规划布点落到实处,经批准的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作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和管理的依据,要认真实施,不得随意改动。(市住建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配合)

(二)加强停车设施配建和监管。结合我市实际,相关部门研究适度提高部分类型建设项目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标准的可行性,同时对新建、改扩建的项目按规定严格把关配建的机动车停车泊位数量,对停车泊位数量不达标的项目,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发现未按规划许可要求配建停车设施的,立即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前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核发不动产权证,项目不得交付使用,同时对配建机动车停车场挪作他用的项目,提出整改处罚意见,督促其限期整改。(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配合)作文 WwW.ZuOwENbA.NeT

(三)合理配置停车设施要素资源。停车设施用地必须纳入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综合利用城市公园、绿地、广场、人防工程的地下空间,充分利用高架桥荫、无法独立开发土地,高压线地下空间、既有未利用空间、城市更新土地等建设停车设施;开发利用城市边角地谋划建设立体停车设施,并做好临街立面美化。加大“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释放空间,增加公共停车设施供给。老旧小区改造要因地制宜,配建一定比例的停车设施。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居住小区等土地使用权者增建立体停车设施,尽快补齐停车难区域所欠“旧账”。(市住建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人防办、新城办、金城办配合)

(四)完善停车设施建设优惠政策。根据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有关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的政策意见,将公共机动车停车场纳入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范畴,并在充分调研社会投资意向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我市机动车停车场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参与公共停车设施投融资建设,降低政府承担债务风险,促进停车设施产业化健康发展。相关部门要对公共停车设施及老旧小区改造中新增的停车设施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并积极向省级有关部门在相关政策中申请资金支持。单独建设、超配建及结合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项目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市住建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发改委配合)

(五)积极推进智慧停车系统建设。加大物联网、人工智能、车路协同、无感支付等新技术应用,实现停车信息查询、停车位预定、停车泊位诱导、停车便捷收费等功能,提高停车设施周转率。鼓励引导个人、企业、单位等停车设施资源错时共享使用,对开放错时停车的个人、企业、单位要纳入城市智慧停车系统管理,相关部门要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全面提高停车资源使用效率。(市综合执法局牵头,市住建局、市财政局配合)

(六)优化公共停车设施经营环境。进一步规范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泊位设置不得占用人行道,保证人行道的连续性、安全性;区域内路外停车位能基本满足区域车流量停放的,不设置道路停车泊位。着重增强路外停车设施布局,优化路外公共停车设施经营环境,不得乱停乱放和私自占用公共停车设施,对占用公共资源非法私划私设及违章停车的现象要加大执法力度。合理调控临时停车需求,对残疾人车辆、出租车物流车辆、公厕周边等特殊停车需求,要规范设置专属停车泊位并限时停放。(市公安局牵头,市综合执法局配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统筹推进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全面提升城市停车资源配置效率,成立__市城市停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人防办、新城办、金城办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二)建立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推进停车产业化发展的长效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停车设施建设中的有关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停车产业有序发展,制定停车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工作实施方案,下达建设目标任务,建立考核机制,要按照“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选择停车供需矛盾较为突出的集中连片区作为试点区域,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夯实责任,着力加快停车设施新建、增建、改建力度,推进智慧化平台应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强化示范带动,放大区域效应,促进城市停车产业化发展。

(三)严格督查考核。将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评体系,在任务完成、推进措施、协调保障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单位予以奖励,促进停车场设施建设快速开展。

(四)注重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停车设施建设相关鼓励政策,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停车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城市停车设施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争取广大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方案 篇2

为加快补齐市区停车设施供给短板,提高停车管理水平,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停车难问题,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____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为人民管理城市的工作理念,围绕“致力民生、聚力转型”,通过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合理布局,缓解市区停车设施供需矛盾。在3年内,市区机动车停车泊位与机动车拥有量之比达到1。3:1以上,商圈、医院等重点区域机动车停车泊位与机动车拥有量之比达到1。1:1以上。努力形成设置规范、停车有序、协调发展、群众满意的城市停车管理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协同治理。完善停车管理政策,明晰停车管理职责,构建政府统筹协调、部门联动配合、社区积极参与、社会协作共治的城市停车管理机制。

(二)因地制宜、差别供给。按照“建筑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道路路内停车为补充”原则,分类确定停车设施建设规模,科学配置停车资源,适度满足基本停车需求,控制路内停车泊位,动态调整停车泊位设置。

(三)需求调控、价格引导。按照“路内高于路外、中心高于外围、地面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推动完善分区域、分路段、分时段的停车收费标准,加大出行停车需求调控力度。

(四)智能管理、资源共享。提升停车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完善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建设,融通共享各类停车资源数据信息,实现停车资源“一网运行”。建设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实时提供停车信息查询服务,推动停车资源错时共享,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和周转率。

(五)重点突破、依法治理。以学校、医院、商圈、老旧小区、全民健身场地等区域为重点,实施交通设施精细化改造,规范设置停车设施,挖掘停车资源潜力。以停车入位为目标,建立健全停车执法联动机制,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加大执法管控力度,借助“随手拍”等社会力量协助执法工作,实现停车执法全覆盖,逐步消除停车乱象。

三、重点工作

(一)加大停车规划实施力度

1、加强规划统筹。按照《__市市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建立停车设施项目清单,编制停车设施年度建设计划,有序推动实施。今后三年,市区每年停车泊位新增数量不少于3000个。

2、调整配建标准。结合城市停车发展策略、交通管理政策,根据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性质和停车需求,合理确定停车设施配建指标,并根据城市交通发展变化适时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改扩建建筑物应当按照配建标准补齐停车泊位。配套建设的停车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不得少配或者挪作他用。

3、建立评价制度。开展停车指数体系测评工作,科学评判城市停车设施发展运行质量,指导解决城市停车存在问题。通过对城市人口规模、汽车保有量、停车泊位数及结构分布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强化停车需求现状研究监测,精准查找停车问题,指导各地科学治理停车问题,引导停车供需平衡,推动停车治理取得长效。

(二)合理增加停车设施供给

4、鼓励增建停车设施。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土地所有权人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并按照一定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鼓励利用公建合建、绿化合建、广场合建、学校操场合建、公交合建等增加公共停车设施。20__年起,新建学校应当建设地下空间停车区域,试点地下散学中心,缓解道路拥堵。

5、鼓励超配建停车位。新建建筑超过停车配建标准建设停车场以及随新建项目同步建设并向社会开放的公共停车场(地下停车库和地上停车楼,配建附属商业除外),在规划审批时可根据总建筑面积、超配建的停车泊位建筑面积、公共停车场建筑面积等情况,按照国家、省规定给予一定的容积率奖励。

6、充分利用公共空间。按照市《人行道及建筑后退空间停车泊位设置管理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合理设置城市道路两侧停车位。充分利用待建土地、空闲厂区、边角空地、桥下空间等闲置公共资源,设置临时停车设施。应当充分利用公共区域人防工程,在不影响战时防护功能的前提下,支持平时作为地下停车设施使用。鼓励开发利用住宅小区老旧人防工程,满足居民平时停车需求。对于市区公共人防工程,加大公益性投入,采取降低停车收费标准、延长免费停车时间段等方法,提高停车空间利用率。

7、推动布局均衡。对停车基础设施等级较低或者缺失、无法满足城市发展需求的地区,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结合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等改造,积极扩建新建停车设施,市区各级财政可合理安排资金予以统筹支持。合理利用老旧小区周边次支道路等设置临时停车位;鼓励周边单位闲置车位向社会开放,优先保障市民回家有位置停车。各区开展街道、社区停车自治试点,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作用,统筹安排、协调推动,创新停车设施共建共管共享模式。

(三)科学调控停车需求

8、落实公交优先政策。按照公众利益优先和效率最优原则制定城市交通政策,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个体交通为辅的城市交通格局。统筹规划布局公交首末站和沿线站点,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半径全覆盖。重点解决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客运枢纽的公交配置,与市内交通实现无缝对接。调整优化公交线网和发车间隔,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覆盖范围、降低公众出行成本。

9、加强换乘衔接。加强出行停车与公共交通、公路客运站有效衔接,支持公共交通枢纽集约化建设,完善换乘车辆停放城市交通枢纽配建停车设施短时停车服务收费优惠政策。倡导绿色出行,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绿色出行结构。

10、盘活存量资源。大力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利用,激活闲置车位,支持停车企业通过网络化智能化手段有效聚合零散车位、零散时间、零散需求,让现有停车资源“活起来、用起来”。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率先全面错时共享,鼓励商业设施、写字楼、旅游景区、体育场馆、学校、小区等停车设施错时共享,在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

11、合理调控临时停车需求。结合城市道路功能、道路交通流量等情况,加强路内停车泊位管理,严格控制停车泊位使用时段、时长,有条件、低限度满足临时停车需求。在目前路内停车泊位数量占城区停车泊位总数10%左右的基础上,逐年递减一个百分点,20__年底前将比例控制在7%以下。对残疾人车辆、出租汽车、城市物流车辆、公厕周边等特殊停车需求,规范设置专属停车泊位,并根据道路交通情况严格限制停车时间。

(四)全面推广智慧停车管理模式

12、升级智慧停车系统。制定智慧停车平台系统接入接口标准,引导既有停车设施标准化改造,推动数据归集共享,研究智慧停车管理平台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综合利用5G、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升级市级智慧停车平台,实现停车基础信息年度滚动更新,精准提供区域分析、各时段车辆分布、停车导流预测、潮汐规律分析等停车大数据服务,实现停车信息全面联网、停车设施统一监管。市有关部门负责督促其管辖单位的停车设施落实信息联网接入工作。各区人民政府、__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推进辖区内停车设施信息联网接入工作,实现全市停车大数据实时互联共享。

13、提升停车设施设备智能化水平。新建停车设施设备系统原则上要求具备车牌识别、移动互联网支付技术(二维码、ETC、无感支付等)、车位感知、场外诱导、车位预约等功能,并与市智慧停车系统平台相衔接。应当将接入智慧停车平台作为停车设施建设验收的基本条件。现有停车设施服务企业要按照城市智慧停车信息联网管理要求,加快升级改造停车设施设备系统,在主要交通枢纽、商业区、医院、旅游景区等率先安装ETC不停车收费系统。

14、构建智慧停车诱导服务体系。依托市智慧停车系统平台,促进智慧停车诱导、自动识别车牌等技术开发与应用,实现市区停车诱导服务。加快推广面向市民的智慧停车诱导服务移动端“好停车”APP以及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提升应用功能,为公众出行提供实时引导、泊位搜寻、车位预约、使用状态、收费信息、场地导航、无感支付等停车全流程服务,有效提升市民群众停车体验以及现有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因停车诱发的交通拥堵。

(五)完善停车设施保障措施

15、加强用地保障。城市建设应当保障停车设施项目建设的用地,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以及利用公园绿地、学校操场、医院等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的,其建设规模应当一并纳入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心城区未出让以及更新改造后的闲置地块,优先用于停车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停车设施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的,应当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对新建独立占地的、经营性的公共停车设施用地,同一宗用地公告后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鼓励土地复合开发利用,新增土地供应配建一定比例公共停车位的,可将相关停车设施要求纳入规划条件。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增建公共停车设施的,可不改变现有用地性质及规划用地性质。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地下建设停车设施,以出让等有偿方式供地的,按照__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16、加强政策激励。研究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激励政策,适当给予扶持。单独新建公共停车场用地规划性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为鼓励停车产业化,在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减少停车泊位的前提下,允许配建不超过20%的附属商业面积。附属商业功能需与车辆、惠民服务等有关,具体要求在规划条件中予以明确。

17、简化审批流程。创新联合审查、联合验收、“一站式”审批服务窗口等方式,优化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在立项、用地、建设、经营等环节审批流程。在满足结构、人防、消防安全等条件下,既有其他功能建筑改建为停车设施的,可简化规划审批流程。临时公共停车设施(含平面及机械设备安装类)可通过联席会议的方式进行联审。除设备基础外不涉及土建工程的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可按照特种设备类报建,不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18、完善收费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抑制不合理停车需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修订《__市市区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有序放开,形成充分竞争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格局,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政府定价主要限定于具有公益性特征和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停车设施。

19、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支持力度,拓宽停车设施建设投融资渠道,由企业独立投资经营的,完全由企业投资建设并经营管理;鼓励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进行公共停车场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停车场和社区停车设施挖潜改造的建设工作,支持公私合作、共建共治的停车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

20、加强金融支持。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探索开发基于停车设施产权和使用权的抵押融资、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鼓励停车产业化,推动停车与养护、广告、保险、充电等领域合作。

(六)开展停车设施综合治理

21、强化停车秩序治理。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通过监控抓拍、违停贴单、强制拖移等手段依法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坚持“物理防治+严格执法”,在具备条件的地段优化增设阻停设施,严管违法停车行为,提升慢行出行品质。建立健全交通违法行为举报机制,鼓励市民通过“随手拍”等方式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各区人民政府、__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举报奖励资金。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设置消防通道并实行标识化管理,依法查处堵塞消防通道等停车行为。

22、开展停车设施专项整治。针对停车设施出入口及相关停车设施设置不规范、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定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坚决防止公共停车领域的“微腐败”,坚持以整治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全面提高公共停车长效管理水平。

23、加强停车设施建设监管。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和验收管理,强化停车设施项目建设监管。做好各类机械式停车设施设备养护维护和监测,确保安全运行。加强对停车设施使用后监管,落实停车设施经营单位的日常管理责任,督促其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良好的停车秩序。健全停车管理制度体系,研究公共停车场(库)运营服务规范、公交场站配建等标准。

24、打造停车管理示范区。围绕商场、学校、医院周边,通过最大限度挖掘停车资源、常态化加强违停整治、增设人行道物理隔离柱等精细化管理措施,集中力量破解停车难及交通无序、拥堵、乱停车等交通乱象,打造停车管理示范区,整体提高区域停车能力和管理水平,并以点带面逐步在全市推广,推动构建规范有序的城市停车环境和交通秩序。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政府成立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区人民政府、__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及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由市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各相关单位结合自身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表、责任人,将工作分解到位,定目标、定任务、定进度,抓好落实。各区人民政府、__医药高新区管委会作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有力有序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加强要素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停车设施项目建设。

(二)加强典型引领。按照江苏省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具体要求,积极开展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探索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规范停车设施管理的经验做法,通过典型示范引导,进一步提升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区人民政府、__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宣传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引导公众树立积极参与、共建共享、停车入位、有偿使用等观念。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好做法、新经验,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共同推动城市交通状况持续改善,宜居水平不断提升。

五、附则

本方案所称停车设施指社会性客车的停放设施,不包括公交车、出租车、货车等专业运输车辆、摩托车以及非机动车的停放设施。按停车设施的建设类型划分,主要分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位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