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篇1
为认真贯彻落实____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区安委会《__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__-20__年)》、市住建局《__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__-20__年)》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____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__大和__届__全会精神,深入贯彻____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行业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着力削减重大风险,着力消除由于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形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系列行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六十五条、市七十条具体措施要求,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单位统筹高质量发展和更高水平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压实,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削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机制有效建立,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稳步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得到加强;普遍建立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责任体系,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明显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主动性和能力水平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总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牢牢守住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底线。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升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素质
1、提升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通过创新安全教育培训模式,采用“线上+线下”、“政企同训”等方式,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法》《__省安全生产条例》《消防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等法律法规,有关事故警示案例为重点,在20__年底前,对城镇燃气、房屋市政工程等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一轮全覆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切实提升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2、提升企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能力水平。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知识、管理能力考核及继续教育,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判定标准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熟练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各项任务措施,切实守好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3、提升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从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优化特种作业考试和许可管理,在20__年底前,将全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管理纳入国家统一的“互联网+特种作业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或省级系统统一管理,推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行业相关企业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4、提升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推动城镇燃气、房屋市政工程等行业领域企业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城镇燃气、房屋市政工程等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二)深入宣贯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深刻汲取近年事故教训,认真总结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__行动经验做法,全面宣贯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城镇燃气、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以及自建房严重隐患判定标准。在20__年底前,配套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检查清单及指南指引,制作有关视频,指导各地有针对性开展工作;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城镇燃气、自建房等行业领域重点检查事项,规范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有效提高排查整治质量。
(三)全力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1、健全完善企业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城镇燃气、房屋市政工程等行业领域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完善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健全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严格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有关规定,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2、严格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建立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行政督查督办和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在20__年底前,按照区安委办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有关要求,对进展缓慢的企业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
3、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依托全国全省全市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在20__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全量汇总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制度措施。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企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落实整改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来自作文吧 zUOwENbA.net
(四)深化关键领域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1、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健全完善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制度和相关法规标准,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市场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作用,当好召集人,利用网格化管理机制,“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突出重点集中攻坚,对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全面整治企业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措施、经营“问题气”、“问题管网”带病运行等风险隐患;持续推进老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和燃气软管更换工作;部署建设城镇燃气“互联网+监管”数据汇聚平台,构建人防、技防、物防“三位一体”管理体系,实现燃气管理本质安全水平提升。
2、不断强化城乡房屋建筑安全管理。
自建房方面。执行省的房屋安全管理的政策措施,逐步建立房屋体检、房屋养老、房屋保险制度,构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推动“三项制度”在有条件的地区施行。要聚焦年代久远、建筑层数较高、砖混或土石结构的非经营性自建房开展排查整治,确保在20__年底前完成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线上动态巡检、线下抽查核实,推动整治工作提质升效;健全自建房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对鉴定存有严重隐患、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坚决落实停用、封闭、警戒等措施,采取修缮、加固、拆除等工程措施解危;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进经营性自建房等场所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
既有建筑玻璃幕墙方面。压实产权人安全使用、维护主体责任,督促产权人健全完善日常使用、维护、检修等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大抽检力度,不定期开展线上核查、现场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执行省的工作指引,合理设定从业机构范围、划分玻璃幕墙类别、区分风险高低程度,指导企业对存有安全隐患的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开展安全检查及鉴定,消除安全风险。推动部门协调联动,按照房屋建筑用途和各行业监管部门职责,将初步判定存有安全隐患的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分类形成清单,移交至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落实闭环整治。
大跨度公共建筑方面。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大跨度公共建筑安全体检的统一部署安排,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重点将全市自然灾害普查承灾体调查系统中“屋盖跨度大于18米的学校、体育、文化、医疗、商业、办公建筑及其他大跨度公共建筑”的基本信息和初筛结果,推送至各行业监管部门和管理单位进行排查摸底,督促产权人、使用人落实房屋建筑使用安全责任,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安全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开展隐患整治。
农房危房方面。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建立农房安全常态化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采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等工程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3、持续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与施工现场监管“两场联动”,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发承包信息进行全面公开,持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市场行为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等违法行为。加强用工实名制管理,推动工程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
深入实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出台有关施工安全监管的政策措施及标准规范指引,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责任人,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措施,按“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标准,聚焦危大工程,动态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推进“三宝、四口、五临边”工程安全防护措施,加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事故预防;督促指导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法定职责,落实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和施工安全日志制度,规范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流程;健全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动态核查和预警机制,对不满足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以及发生事故、检查发现存有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及其承建的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严肃查处,实施联合惩戒;通过运用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全面动态掌握在建工程基础信息,包括工程质量(含建筑材料进场、混凝土检测、验收资料管理等)、施工安全(含危大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管人员、标准化评定等)、监督管理(含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动态扣分、预警信息等),以信息化手段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效能。
4、稳步推进限额以下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压实镇街属地管理责任,有序开展限额以下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加强限额以下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尤其是外立面改造翻新、室内装饰装修等小散零星工程监管执法,依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及非法改扩建行为。
5、切实加强城市生命线运行安全管理。落实《关于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升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智能化管控能力;聚焦燃气、综合管廊等领域,充分运用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及城市体检成果,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风险源,摸清风险点,分析风险成因及潜在后果,形成安全风险清单,明确重点监测区域和环节、监测对象、责任单位,运用信息技术,高标准推动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增强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6、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建立跨部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治理协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治理,对消防审验手续不全或缺失、消防审验技术服务造假、工程建设中使用不合格防火材料和设施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整治要求进行细化。推进行业监管部门监督指导本行业本系统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程序,压紧压实行业部门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以及相关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和参建各方主体责任,构建齐抓共管新格局。
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分类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排查整治,会同有关部门分行业全面排查已建、在建各类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办理情况,建立违法违规建设工程数据库,分类明确整改要求,建立健全排查、整改、督办、销号工作机制。完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管理制度,重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技术服务管理。建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信用管理体系,加大对信用等级不高企业和人员的监管力度。建立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防火性能进场使用检测制度机制,严厉打击进场使用防火性能不合格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行为,完善支持防火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工程应用相关政策措施。
7、强化危险作业安全治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相关企业单位进行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悬吊、挖掘、建设工程拆除作业,临近高压输电线路、输油(气)管线、通信光(电)缆作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保护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应当执行相关作业管理规定及本单位作业管理制度。企业单位委托其他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作业的,应当在作业前与受委托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委托协议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七项”措施:一是进行安全风险识别并确认现场作业条件符合安全作业要求;二是制定作业方案或者安全防范措施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三是按规定开具安全作业票证并进行现场查验确认;四是确认作业人员上岗资质、身体状况及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安全作业要求;五是向作业人员说明危险因素、安全作业要求和应急措施;六是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并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七是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果断采取应急措施,停止作业并组织作业人员撤离。
8、深化违规施工和违规电气焊(割)作业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六查”制度:一查电气焊(割)作业人员是否持准入类证书上岗,证件是否合法有效;二查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是否规范完善;三查动火作业审批是否严格;四查现场监督管理是否流于形式;五查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六查外包、分包、转包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行为。督促指导企业单位全面开展电气焊(割)作业人员整顿,对无证人员,予以辞退或转岗;对持证人员,开展再教育、再培训,重点强化“四项实操”能力(作业前安全检查能力、熟练使用消防器材能力、按规程操作焊接设备能力、作业后消防检查能力),做到“五必修”(电气焊(割)作业法律法规标准、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安全用电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事故警示教育课程)。
(五)推进企业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鼓励企业根据国际通用安全管理体系的经验做法,不断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积极推动、引导城镇燃气、房屋市政工程等行业企业单位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减少检查频次、复产验收优先、优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方面的激励约束政策。
(六)强化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指导
1、建立健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企业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发现企业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企业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
2、持续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行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联合惩戒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明确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在20__年底前,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加大“互联网+执法”推广应用力度,推动现场检查和线上巡查相结合,持续提高执法效能。
3、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延伸。在属地政府的统筹安排下,充分运用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及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落实好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队伍规模,强化城镇燃气、建筑施工等企业单位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强化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
4、强化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结合实际,编制执法培训教材,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在20__年底前,统筹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组织对城镇燃气、房屋市政工程等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选聘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完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落实《关于深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保险机构积极参与建筑施工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七)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及安全生产漠阳行、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引导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积极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大力推动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在电视等媒体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播放安全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因地制宜加快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行业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实训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场馆)建设,进一步丰富安全宣传教育形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领导,及时动员部署,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向政府分管领导报告情况,提出有关意见建议,有效推动解决跨地区、跨部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加强督导调研,狠抓落实,认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压实企业责任。督促各相关企业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落地落实,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严防低价中标影响企业正常安全投入。
(三)精准严格执法。要紧盯最容易出事的领域、最不安全的因素、最不放心的环节,到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企业单位一律停产整顿。对涉嫌犯罪行为,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按规定实施最严格的联合惩戒,倒逼企业自觉守法生产经营。
(四)强化督导检查。统筹指导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综合运用“多通报、多督促、多暗访”等手段,定期对企业开展督导,延伸到风险最突出、基础最薄弱的企业,对治本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企业,及时进行约谈、通报、曝光,严格问责问效。
(五)抓好宣传引导。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总结推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中的先进经验做法,曝光典型案例,大力开展人人都是“吹哨人”活动,营造全行业、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____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夯实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市安委会《__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方案(20__-20__年)》和《__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__-20__年)》总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各方责任进一步压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运用各种隐患排查系统,推动从业人员安全综合素质显著增强,健全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责任体系,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得到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得到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保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一、重点事项
(一)制定和宣传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编制本地区治本攻坚总体和专项行动方案,结合“三管三必须”实施细则,明确职责分工和重点事项,在方案中全面细化本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要将三年行动主要内容、重点事项、工作要求等宣贯到本行业领域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并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解读,确保行动方案宣传覆盖到本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二)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监管干部的教育培训,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细化完善各类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
(三)常态化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要抓住企业自查这一关键环节,充分利用安全生产“必查制”软件系统功能,规范社会单位自查、行业部门检查内容,督促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每日开展单位内部的安全生产自查,行业部门每半年对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必查制”软件系统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
(四)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组织专家对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帮扶指导;积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充分发挥全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作用,当好召集人,“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突出重点集中攻坚,对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全面整治企业不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作措施、经营“问题气”“问题管网”带病运行等风险隐患。综合施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城镇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推动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落实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制度和相关法规标准,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市场管理机制。督促指导落实城镇燃气经营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升隐患排查工作质量。推动行业管理部门和城镇燃气企业全面排查餐饮等用户用气风险隐患。协同有关部门和属地开展“扫街行动”,统一对用户燃气使用情况进行再排查,不符合用气条件的不得送气。加强燃气安全培训,开展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升燃气领域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二)开展房屋建筑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自建房安全整治“回头看”复查,巩固自建房专项整治成果,对排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委托鉴定机构开展安全鉴定,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积极引导产权人使用人履行房屋安全主体责任,主动解危。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农村危房改造、房屋置换、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方式解危。各地要结合实际,对鉴定为C、D级的危房,进行重点检查,坚决停止使用,并及时采取工程措施,彻底整改到位,全力消除安全隐患。对已腾空未拆除的房屋要指派专人定期巡查、死看死守,严防拾荒者私自入住引发次生灾害。指导各地推进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精准改造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C、D级危险住房,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破产改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遗留的非成套住房。对疑似存在风险隐患的大跨度结构经营性场所,组织专业机构检测、鉴定。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各自行业领域公共建筑的使用安全责任人落实主体责任,全覆盖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三)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认真落实__省《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风险管控标准》《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两个地方标准。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紧盯企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持续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活动,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落实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和施工安全日志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流程。坚持“两场联动”,抓“两头带中间”,实行差异化监管,健全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动态核查和预警机制,对不能满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重点监管。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超越资质承揽工程和应办未办施工许可开工建设等违法行为。充分运用“安全生产隐患自查系统”和“必查制APP”,建立“企业自查、县级普查、市级核查、省级抽查”四位一体监督机制,借助科技手段压实责任,实现“人防”“技防”同向发力,有效解决人少质弱问题。运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等信息平台,构建覆盖建筑施工安全领域企业、项目、人员、设备的全量、全要素、全过程、全链条数字化监管机制。综合运用“干部+专家”“四不两直”、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采取“多警示、多通报、多督促、多暗访”等手段,组织开展开复工检查、起重机械和吊篮安全专项整治、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有限空间作业及电气焊作业、安全生产交叉互检、标准化工地考评等工作,排查整治隐患,实现销号管理。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和人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大处罚惩戒力度,依法采取暂扣证件、停产整顿、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启动安全生产约谈程序,对事故多发频发的地区及时约谈,剖析原因、举一反三、以案促改,达到“一企出事故、万企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行业受警示”的目的。加强违规动火动焊监管,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动火审批制度,规范动火动焊行为。加强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多种方式,从不同途径、不同方位、不同角度普及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多批次组织安全生产业务培训,为安全监管干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授课,学习宣贯《安全生产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法律规章和标准规范。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切实提升基层监管人员、“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素养,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转变,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四)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指导各地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加强城市运行统筹管理,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完善应急保障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准备,保障设施安全稳定运行。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指导各地开展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改造,保障城市供水水量和水质安全。指导各地加快推进排水防涝项目设施建设。指导各地加强城市公园安全管理,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公园内游乐、体育健身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指导各地加强城市道路桥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经常性检查制度。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实行销号管理,保障城市道路桥梁安全运行。督导企业(单位)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加强设施设备维护检修,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
(五)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排查治理行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不全或缺失违法违规排查治理。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造假违法违规排查治理。开展工程建设中违规进场不合格防火材料和设施设备违法违规排查治理。完善支持防火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工程应用政策措施。
(六)开展城镇供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供热企业建筑物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稳固;严格落实供热安全生产责任,设置专门安全人员。高空作业、密闭空间施工以及动火、用电等行为要严格按照规定流程报批、操作,加强旁站监督。定期对锅炉、管网和换热站等设施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及时更换破损部件。设置投诉热线,24小时值班值守,妥善处理群众投诉,及时化解舆情风险。
(七)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指导各地排查行政村(含乡镇政府驻地行政村和街道办事处下辖行政村)范围内所有房屋,是否存在农房管理台账内没有信息、信息不准确等漏排、错排问题。巡检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跨度大于6米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排查采取管理措施整治的危房,是否有效封存,是否存在农户回流居住的问题。排查农村经营性自建房,特别是临时搭建的用于办婚宴办酒席的聚集性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持续推进农房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指导地方建立农房安全常态化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采取拆除、重建、维修加固等工程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任务进行研究部署。压实工作责任,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领导、亲力亲为、亲自抓,及时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制定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流程图,组织协调落实本行业领域全链条、全方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坚持“清单化”、“图表化”、“手册化”、“模板化”、“机制化”管理,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统筹推进本辖区内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运用“多通报、多督促、多暗访”等手段,定期对开展督导检查,督导检查要延伸到风险最突出、基础最薄弱的基层单位。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进行约谈、通报、曝光,严格问责问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总结推广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过程中的先进做法与典型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建立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落实奖励资金、鼓励匿名举报,充分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人人都是“吹哨人”活动,营造全行业、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工作调度。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立即研究制定本区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按时报送工作进展有关情况(方案及联络员名单一同报送市局)。市局将每月调度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特殊情况下随时调度。
(二)强化会商研判。根据工作进展和需要,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联合相关单位适时开展会商研判,共同分析形势特点,研究阶段工作重点,探讨治本攻坚难点,寻找破难解困突破点,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同向发力、协调推进。
(三)强化总结提升。市局每半年对各地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明确指出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督促问题整改。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地区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请各县(市、区)分别于每月9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每年6月28日、12月28日前报送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____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__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__-20__年)的通知》(__建质字〔20__〕__号)、区安委办关于印发__市__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__-20__年)的通知》(__安委发〔20__〕__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显著增强,普遍建立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责任体系,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得到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得到切实提升,20__年底前基本消除20__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__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__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确保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下简称三年行动)取得实效,成立全区住建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组(以下简称三年行动领导组),组长由副区长王__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信息中心副主任高__、区住建局局长田__担任。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负责三年行动统筹协调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田__担任。办公室成立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强化统筹协调,加强跟踪督办,开展督导巡查,汇总通报情况,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
1、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企业有计划、分步骤推动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领域基本实现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培训内容包含____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事故警示教育以及住建行业领域有关专项培训内容,时间不少于1天,参训率达到100%。
2、完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体系。20__年底前,全面细化完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完善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要着力提升培训教育质量,严格落实“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安全准入机制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督促行业企业(项目)制定完善培训考核制度,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安全工作要点、操作规程等作为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必须重新组织脱产培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切实提升安全培训质量。
3、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建筑施工、燃气要以实训为主,常态化组织开展“三违”事故警示教育、应急演练、自救互救等培训。要按照“专兼结合、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原则,依托建筑施工骨干企业和专业救援队伍,强化住建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4、压紧压实安全管理职责。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严格实行安全总监制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委派制,严格落实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强化日常考核管理。督促城镇燃气运营严格执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等各项制度,确保安全责任真正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
5、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引导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实现考评全覆盖、评价全达标。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6、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健全住建领域“一件事”由一个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全链条安全监管的责任体系,梳理覆盖本行业领域企业全过程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形成“一行业一清单”,增强操作性和实用性,并针对新问题、新风险、新标准动态调整。20__年6月底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按照季查、月查、日查的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队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和解决的重大问题及隐患要记录在案。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7、健全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__年底前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要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四)抓好重点领域安全防范
8、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对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全面整治企业不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工作措施、经营“问题气”“问题管网”带病运行等风险隐患。加快推进城镇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推动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完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制度和相关法规标准。督促指导落实城镇燃气经营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提升隐患排查工作质量。
9、加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深化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隐患整治难点攻坚,持续开展督导,抽调行业领域技术专家充实专家指导组,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技术机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广泛参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执行自建房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治规范技术文件,督促各县区深入贯彻落实,确保到20__年6月,基本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到20__年5月,全面完成全省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积极探索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试行,总结创新经验做法,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
10、加强农村住房安全管控。持续推进农房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指导配合开展农房安全日常巡查,及时化解安全隐患。指导配合开展乡村建筑工匠培训,提高工匠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着力提升农房建设队伍的专业水平,提高农房建设品质。认真落实农房建设“一办法一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建房农户提供技术服务,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在建房活动中接受技术服务和监督管理,从源头提升农房质量安全水平。
11、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持续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行安全日志制度和安全履职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流程,推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20__年,组织开展“防高坠”专项整治,坚决扭转高坠事故多发态势。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12、加强城市运行安全管理。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五)加强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
13、提升建造水平。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按照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积极推行工业化、数字化的绿色建造方式,大力推进先进制造设备、智能设备及智慧工地相关装备的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提升各类施工机具的性能和效率,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14、推动安全生产管理模式转型升级。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建立智慧工地集成管控平台,逐步将智能门禁、人员定位、深基坑监测等硬件设备系统接入平台,对施工现场人员、材料、机械、环境等安全管理要素进行智能管控,推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数字化水平不断提高。积极推广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术产品,辅助和替代人工作业。
15、强化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按职责分工,会同消防救援、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稳步推动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稳步推进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持续深化治理。
(六)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
16、健全举报奖励制度。进一步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自建房领域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制定具体奖励标准和措施,奖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鼓励群众提供违法线索,及时处理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激励“内部吹哨人”和从业人员积极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
17、强化监督执法。要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检查、联合执法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以及对主要负责人和企业“一案双罚”、责任倒查等措施,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按照分类分级监管的原则,压实乡镇、街道责任,完善住建领域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施工活动“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发生重特大事故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强化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组织开展执法练兵和比武竞赛。加大“互联网+执法”应用力度,推广“远程+现场”执法,持续提高执法效能。
18、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强化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理论+实操”“调研+评估”等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按照省市行业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复训大纲和执法培训教材,扎实开展执法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系统化规范化水平。20__年底前,充分利用市、区安全生产专家库,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选聘专兼职执法技术检查员参与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提升基层安全监管能力。
(七)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19、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聚焦安全生产活动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通过以案例警示教育等形式,加强对施工安全、燃气用气安全、房屋使用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深刻吸取省内外典型事故教训,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利用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咨询日和监督执法、检查调研等时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
四、保障措施
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坚决落实省委“严、紧、深、细、实”要求,坚持“五不为过、五个必须”,深刻认识做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极端重要性,严字当头、强化责任、勇于担当、靠前谋划,强力推动治本攻坚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加强工作统筹。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并落实信息汇总、动态研判、督导检查、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通报曝光等机制,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每月要专题研究一次治本攻坚工作,及时分析问题不足,研究制定强化措施,并定期向分管负责同志汇报治本攻坚推进情况及工作建议。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实招硬招抓在手上,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主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确保各项安排部署落实落地。
(二)提高保障能力。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积极探索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大力推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三)强化督导考核。要认真落实“账单管理、办结销号、打分排队、情况通报、警示约谈、督导巡查、定期调度、目标考核”等工作机制,采取“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等方式,加强督导巡查,建立完善督办交办制度,对群众反映强烈、工作进展缓慢、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函告、通报、约谈、曝光。要建立健全本系统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指导,严格问责问效,推动治本攻坚行动落地落实。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____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__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__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__—20__年)》。进一步巩固__·百日安全攻坚行动成果,进一步夯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__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__—20__年)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力争到20__年底,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相关部门和住建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坚守安全红线的意识更加强烈,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得到切实提高,重大事故隐患实现动态清零;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显著增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有效提升,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主要任务
(一)提升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1、深入开展城镇燃气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__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__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发挥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作用,当好召集人,组织开展“回头看”。加强风险研判,常态化针对性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力度,提升隐患排查整治质效,坚持动态清零。强化燃气安全监管执法,督导省、市级挂牌督办典型隐患问题销号摘牌。总结固化排查整治经验,完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制度,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市场管理机制。
2、综合施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瓶改管”“瓶改电”,20__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风险较大的餐饮等场所改造工作。有序推进城镇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推动燃气安全监管智慧平台建设,建成并投用,进一步夯实燃气安全基础。持续强化燃气安全宣传培训,开展城镇使用燃气的餐饮企业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提升用气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二)强化城乡房屋建筑安全管理
3、深入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坚持专班推进和通报制度,做好《关于加强全省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宣贯,加强自建房安全常态排查,针对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环节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发现隐患第一时间告知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督促其主动采取解危措施,坚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全面推进所有隐患房屋核查整治,该拆除的拆除,该加固的加固,着力防范化解房屋安全重大风险,2025年底前完成所有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销号。
4、加强城乡房屋建筑安全管理。积极开展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三项制度试点”,加快构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城市危旧房改造,精准改造C、D级危房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破产改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遗留的非成套住房,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加大《__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宣贯力度,推动办法有效落地执行。持续推进农房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建立农房安全常态化巡查机制。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重点围绕装饰装修、电动自行车停放、消防设施及通道等方面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5、开展大跨度公共建筑安全体检和设计回访。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要求,督促指导各行业领域公共建筑使用安全责任人落实主体责任,对校舍、医疗机构、文旅设施、体育和展览场馆、商业综合体、工业厂房等大跨度空间结构开展安全检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及时排查消除结构安全隐患。督促设计单位加强安全性、适用性和设计质量等问题调查,提升服务水平。
(三)夯实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基础
6、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发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作用,充分研判施工安全形势风险,强化预防预控措施。20__年底前,完成“房屋建筑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全覆盖应用,监管覆盖率100%。实现隐患排查整治数字化分析和智慧化管理。严格落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加强危险源辨识、风险分级评价及管控,督促项目各方主体对隐患问题严格排查、及时发现、及时治理,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督办、整改、销号流程,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质量。
7、落实施工安全日志和监理日志制度。严格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工作流程,将《安全日志》落实情况作为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重点检查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情况,督促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法定职责。推广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应用,督促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通过记录仪和“住建安全管理助手”真实记录现场情况,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项目监理日志检查,督促监理巡查履职,落实隐患问题整治。
8、开展建筑市场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坚持“两场联动”,健全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动态核查和预警机制,对不能满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重点监管。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重拳整治违法发包、借用资质投标、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和行业乱点乱象。加强改(扩)建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承发包管理。持续强化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和建筑工人职业病防治。
9、大力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加快__建筑产业互联网建设,持续开展智能建造试点和装配式建筑项目示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新积极性,拓展数字化、智能化应用场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产业技术体系。加快推广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术产品,辅助和替代“危、繁、脏、重”的人工作业,降低作业人员安全风险。
(四)进一步加强城市运行安全管理
10、推动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因地制宜推动建设燃气、桥梁、供水、排水、综合管廊等重点领域的运行监测平台,健全地下管线数字智能智慧运行体系,逐步实现设施的精细化监管,提升城市综合运载能力。
11、加强城市运行统筹管理。加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照明等基础设施运行巡查维护,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制度,完善应急保障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准备,保障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提升供水能力应急保障,抓好城市供水水质检测。开展老化供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实施城市重要易涝点整治,推进排水防涝项目建设,做好汛期城市防涝应对工作。强化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垃圾填埋场、焚烧厂等日常运维监管。加强部门联动,加强公园内游乐、体育健身等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
(五)开展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
12、开展消防审验手续专项治理。建立跨部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治理协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细化消防审验手续不全或缺失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整治要求和时间安排,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分行业全面排查已建、在建各类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办理情况,建立完善违法违规建设工程台账,明确整改要求,推动问题整改销号。
13、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部署,严厉打击消防审验技术服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服务、验收现场评定服务、消防查验服务管理,着力构建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服务信用管理体系,提升信用监管效能。严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防火性能进场使用检测,严厉打击工程建设中违规使用不合格防火材料和设施设备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多措并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4、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进一步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实操技能考核、继续教育和一线工人培训。严格到岗履职和持证上岗,新进、转岗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创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模式,采用“线上+线下”“政企同训”等方式加强企业、项目层面《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__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宣贯落实,将房屋市政工程、城镇燃气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培训重要内容,切实提升一线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隐患排查整治能力。
15、加强安全监督机构队伍建设。以“双随机、一公开”、明查暗访、曝光警示、线上巡查等形式加强监督执法,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督促各有关部门有效解决安全监督人员离岗借用问题,确保监督机构人员正常履职。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强化监督力量支撑。进一步厘清各级监督机构职责,调动市级监督机构力量,加强县(区)监督机构指导,细化监督流程,共享监督成果,形成层级监督合力。创新监督人员业务培训方式,分片分区组织监督人员到工地现场开展监督能力培训。
16、提升安全监管执法能力。认真贯彻落实《__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衔接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强化住建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的协作联动,加强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共享。积极开展日常监督督导,主动发现并移交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线索。严格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诚信扣分,对存在严重现实危险等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持续开展“住建安全在行动”暗访检查,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
17、加快搭建完善质量安全监管平台,督促大型企业和项目“智慧工地”管理,逐步建成物联感知、施工技术智能孪生、大数据共享分析,覆盖主管部门、企业、施工现场多方联动的信息管理系统。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区)住建部门要成立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编制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领导、亲力亲为,及时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判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主要风险,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大安全投入。
各县(区)住建部门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强化责任传导、落实整治资金,扎实推动本行业领域三年行动重点工作、重大工程和重要举措落地实施,持续深化“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提高信息化管理能力,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督促各责任主体单位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正常运行。
(三)加强督导帮扶。
各县(区)住建部门要运用“多通报、多督促、多暗访”等手段,建立健全督导巡查、整改督办、责任倒查等工作机制。要实行差异化监管,主动帮助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监督执法既要有力度,又要有温度。安全督导要延伸到风险最突出、基础最薄弱的基层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组织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县(区)和单位及时约谈、通报、曝光,严格问责问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
各县(区)住建部门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展和成效,推广先进做法,曝光典型案例。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机制,落实奖励资金、鼓励匿名举报,发动从业人员和社会群众积极举报或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安全吹哨人”活动,营造全行业、全社会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