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__号)及《中共__自治区委员会、__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____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__发〔20__〕__号)的精神,认真做好商事制度改革新形势下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推动各项重点攻坚任务的完成,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____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____考察__时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总体部署,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厘清部门监管责任,建立权责一致的监管责任机制。重点攻坚一批重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杜绝因无证无照经营引发的重大安全事件和突发性社会事件。积极引导和督促具备条件但暂未申领营业执照的经营户办理营业执照,推动市场主体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__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工作重点
紧扣“四个重点”开展工作。即重点对象: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公共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娱乐场所等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无照经营行为。重点区域:集贸市场、校园医院周边、车站、社区、旅游景区等人口密集场所。重点行业:食品药品、易燃易爆、农资、废旧物资回收等生产经营行业,餐饮、文化娱乐、美容、网吧等各类用电用气用油行业。重点时期:法定节假日以及寒暑假等重要节点,对群众举报较多、新闻媒体曝光较多的行业全面排查清理,坚决遏制无照经营行为的蔓延势头。
三、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从20__年7月起至11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7月20日)。各相关部门
要结合部门职能,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确定重点,落实措施,确保整治行动取得良好成效。通过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宣传活动,充分借助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后办照便利政策,引导经营者及时办理营业执照。同时宣传无照经营的危害性,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好集中整治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摸底排查阶段(7月21日—8月15日)。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对辖区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无证无照经营的种类、数量以及行业分布,确定工作重点,做到“底数清”、“户数明”,为集中整治打好基础。同时,对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无证无照经营者,要教育、引导其及时补办相关证照,使其合法经营。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16日—10月25日)。各相关部门要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与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严厉查处涉及环境污染、房屋安全隐患、校园周边环境等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对具备办证办照条件并无重大危害的无证无照经营户,要采取引导措施,促进无证无照经营向持证持照合法经营转变,对大众创业和社会弱势群体所经营的无重大危害行业以及经营条件、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其办证办照,帮助其合法经营,促进社会就业。对不具备办证办照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害人体健康,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社会危害严重的无证无照经营户,要坚决依法查处。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违法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来源 wwW.ZUowEnbA.nET
(四)检查验收阶段(10月26日至11月5日)。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督促检查,本着“疏堵结合、以疏为主;规范一大批,查处一小批;查办一个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原则补缺补漏,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同时,注意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将有关情况汇总上报市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加强对无证无照经营危害性和查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单位要加强部门间信息交流与沟通,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形成合力,进一步提升“查无”工作整体效能,形成长效机制。及时研究、部署、协调重点难点问题,运用好协同监管平台,理顺信息采集、抄告、反馈、督办等环节,实现联动监管的常态化、规范化、高效化。
(三)加强信息收集。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市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和重要案件,并于20__年11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两张工作照片和《20__年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统计表》(统计表包括各县(区)汇总数据)的纸质材料盖章后报市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__市市场监管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__________。联系人: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__号,以下简称《查处办法》)、《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__〕__号)、《20__年__省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和《__市20__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精神,促进全区无照经营查处工作落到实处,经研究,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__大、__届历次全会和____来__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____思想为引领,以营商环境“优”无止境为目标,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市场监督管理职能,以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和降低基层监管风险为出发点、以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重,强化整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主动作为,全面开展辖区无照经营行为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逐步建立起预防、查处、教育、规范的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遏制无照经营行为。
二、整治目标
1、疏导一批,对无须取得其他部门前置许可符合条件的引导其办理营业执照。
2、规范一批,对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经营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督促其办理相关手续,使其合法经营。
3、整改一批,指导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经营单位,通过限期整改符合条件的,核发相关证照。
4、查处一批,对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安全隐患、危害人体健康、破坏公共资源、造成环境污染、严重扰乱市场和社会秩序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及时抄送相关部门或移送市局查处,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三、整治内容和重点
整治内容:主要包括是否办理营业执照、登记事项是否及时办理变更或备案、是否亮照经营等情况。
整治重点区域:镇街辖区主干道,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农村主要集市和学校周边地区等人员密集区。
整治重点行业:
(一)涉及从事有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食品、餐饮、药品、医疗器械、烟花爆竹、冷藏冻库、加油站、液化气站和存储点以及运送服务、机动车维修、交通运输、化学危险品、化工及广泛使用化学粘合剂生产塑胶产品、印刷、图书音像制品等。
(二)涉及人员密集场所、有损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的,如旅馆、网吧、游戏机、卡拉OK厅、游艺厅、酒吧、桑拿、茶楼等。
(三)涉及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如混凝土预拌“黑站”、小铸钢、土炼铜、非煤矿山开采等。
(四)涉及侵犯知识产权、影响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干扰群众日常生活的无证无照经营活动。
四、整治步骤
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贯穿全年。根据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的工作特点和要求,本着“露头就跟、发现就查”的原则,采取排查整治同步推进的方式。对辖区内各类涉及安全生产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燃气、渔业生产、特种设备、油气输送管道、粉尘防爆、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定向排查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无照经营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发现被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对被政府依法关闭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并督促办理注销登记。
五、工作要求
要根据本方案要求,集中力量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排查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一是要结合实际,确定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确保行动有序展开。二是要集中排查,摸清无照经营、登记事项未及时办理变更或备案的市场主体底数,对排查情况要及时登记造册,循序渐进,有效排查整改。三是要强化“查无”联席制度,充分发挥无照监管综治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和信息抄告,降低辖区监管风险和盲区;四是要坚持“查无”工作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把“查无”工作与校园周边整治、与“点题整治”、与安全生产、与创城创卫、与12315投诉举报处置、与联合执法行动高度融合,提高“查无”工作实效性;五是及时提交违法线索,对于违法违规情节严重、屡查不改、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无照经营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市综合执法支队;六是要积极引导,对于符合办照条件的经营户,大力宣传“先照后证、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等商事制度改革登记便利措施,强化持照经营、亮照经营的理念。
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__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实施意见》等精神,推进落实我市规范经营性无证无照行为工作(简称:规无工作),提升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____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__大和__届____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依法从严查处违法情况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建立完善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代治理体系。
二、工作目标
20__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按照“三个一批”要求,区别情况,分类处置。规范一批:在农贸市场内自产自销区域、乡村庙会、便民服务点、区(市)县政府指定的其他场所,按规定时间从事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销售,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依法实施豁免登记,帮扶弱势群体谋生创业,营造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引导一批:对符合法定条件、有意愿持续经营的,引导办理相关手续,核发相关证照,使其合法经营;查处一批:对存在生产安全隐患、食品安全隐患、生态环境污染、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等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予以查处。通过综合治理,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2月)
制订20__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各区(市)县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1月)
1、校外培训(机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全年)
对在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含“教育文化咨询”、“教育文化交流”或“学科辅导”等业务的公司、合伙企业、个体经营户以及营利性民办教育培训学校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业务范围”含“培训”业务的教育类社会组织(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摸排;依托基层“网格员”摸清本辖区内开展学科培训、艺体培训、科普培训及成人助学培训等业务的有关机构情况,建立监管对象库,采取疏堵结合、分类处置的方式,依法对校外培训(机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牵头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主体:各区(市)县政府)
2、公共娱乐服务场所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全年)
对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开展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检查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娱乐经营许可证》《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1)营业性歌舞厅、迪斯科舞厅、夜总会、带歌舞表演的酒吧等娱乐场所。(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及消防救援机构、市市场监管局;责任主体:各区(市)县政府)
(2)卡拉OK。(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及消防救援机构、市市场监管局;责任主体:各区(市)县政府)
(3)电子游戏厅。(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及消防救援机构、市市场监管局;责任主体:各区(市)县政府)
(4)桑拿浴场。(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及消防救援机构、市市场监管局;责任主体:各区(市)县政府)
(5)美容美发。(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及消防救援机构、市市场监管局;责任主体:各区(市)县政府)
(6)酒吧。(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文广旅局、市应急局及消防救援机构;责任主体:各区(市)县政府)
(7)茶馆。(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文广旅局、市应急局及消防救援机构;责任主体:各区(市)县政府)
3、“五小门店”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全年)
对“五小门店”开展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检查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娱乐经营许可证》《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__省食品小作坊备案证》《__省食品小经营店(食品销售)备案证》《__省食品小经营店(餐饮服务)备案证》和《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1)小歌舞厅。(牵头单位:市文广旅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及消防救援机构、市市场监管局;责任主体:各区(市)县政府)
(2)小旅馆。(牵头单位:市公安局;配合单位: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及消防救援机构、市市场监管局;责任主体:各区(市)县政府)
(3)小浴室。(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及消防救援机构、市市场监管局;责任主体:各区(市)县政府)
(4)小美容美发。(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及消防救援机构、市市场监管局;责任主体:各区(市)县政府)
(5)食品“三小”(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小餐饮)。(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文广旅局、市应急局及消防救援机构;责任主体:各区(市)县政府)
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全年)
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查处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主体:各区(市)县政府)
5、“绿剑护农”专项执法检查。(3月-4月)
重点查处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种畜禽等农业投入品无证、无批准文号的经营行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责任主体:各区(市)县政府)
6、水生野生动物专项执法检查。(3月-4月)
重点查处养殖环节无驯养繁殖许可证养殖国家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行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公园城市局、市市场监管局;责任主体:各区(市)县政府)
7、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2月-3月)
重点查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超过有效期;防疫条件合格证与定点屠宰证上的畜禽种类不一致等不具有屠宰资质行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不按照规定屠宰生猪的违法违规行为;屠宰病死猪,注水猪及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主体:各区(市)县政府)
8、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3月-4月)
重点清理整顿未经许可或登记(备案),但实际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的组织或个人。(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责任主体:各区(市)县政府)
9、危险化学品行业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3月-4月)
对危险化学品行业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储存进行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市应急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责任主体:各区(市)县政府)
10、非煤矿山企业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全年)
对非煤矿山企业未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开采、《安全生产许可证》超期开采等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牵头单位:市应急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责任主体:各区(市)县政府)
11、无证无照行医专项整治。(全年)
以治理无资质开展医疗美容等领域诊疗活动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无证行医行为。(牵头单位:市卫健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委、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网信办、市金融监管局;责任主体:各区(市)县政府)
12、畜禽及其制品无证无照加工销售专项整治。(全年)
开展无证无照加工销售畜禽及其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食品生产者落实各项制度,加大食品监管,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责任主体:各区(市)县政府)
13、医用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无证无照生产销售专项整治。(全年)
严厉打击未依法取得许可或备案,擅自生产销售医用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级相关部门;责任主体:各区(市)县政府)
14、烟草制品无证经营专项整治。(2月-5月)
对全市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的零售户进行全面摸排,通过日常走访和市场检查,掌握无证户的经营地点、经营能力、经营规模等信息,对劝导无效、长期无证经营的无证户予以查处。(牵头单位:市烟草专卖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主体:各区(市)县政府)
15、支付业务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全年)
继续保持对无证经营支付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深入推进辖内无证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净化市场环境。根据投诉举报、执法检查发现的线索,调查核实无证机构,并根据违法违规程度、风险大小等情况分类处置。(牵头单位:人行__分行营管部;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总结考评阶段。(12月1日—12月10日)
各单位进行综合治理工作的自查和总结,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市规无办。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将作为20__年规无工作情况通报的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区(市)县政府是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综合治理工作。要把综合治理与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市级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行业的实际,制定相关工作措施,加强对区(市)县局规无工作的业务指导。各区(市)县规无办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综合治理措施,协调落实部门职责,解决重大疑难问题,确保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二)坚持依法行政。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监管原则,依法履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职责,及时调查处理上级交办、部门转办、投诉举报、媒体曝光、日常监管及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杜绝不作为、慢作为等情况发生。审慎规范自由裁量权,切实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加强服务引导,严禁搭车收费、以罚代管、罚过放行、以罚代刑等违法违规行为。以规范引导为主、惩处为辅,严禁“吃拿卡要”行为,支持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应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报刊、电台、广播、网络等媒介,宣传无证无照经营的危害和后果,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动员广大群众参与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为规范经营性无证无照行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区(市)县规无办要指定人员专门负责,加强数据统计和情况汇总,并请于4月10日、6月20日、9月20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含统计报表),12月10日前报送年终总结。
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篇4
根据__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__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市生态环保委〔20__〕__号)(以下简称《责任清单》)要求,现结合我市市场监管工作职责,就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____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通过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生态环境领域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做到“引导一批、规范一批、查处一批、曝光一批,震慑一批”,打好市场监管领域“蓝天保卫战”,构建市场监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格局。
二、整治重点
以全市范围内城乡结合部、国、省公路沿线、成品油经营网点集中地、车辆维修改装集中地等为重点区域,以车用汽柴油、散煤、再生资源回收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危害人体健康、造成环境污染、严重扰乱市场和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为重点整治对象,以整治无照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经营期限过期、经营地址与登记地址不符等为重点违法行为,重点开展四项专项整治:
1、无证无照经营的加油站、加油点、加油车;
2、“禁煤区”内无照存储、销售民用散煤经营户;
3、无照车辆改装经营户;
4、城区范围内再生回收资源无照经营者。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0日前)
各县(区、市)局要按照市局的方案部署要求,结合辖区近年新闻媒体曝光较多、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的无证无照经营的行业,确定本单位的整治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查处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动员部署。同时要广泛宣传《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无证无照经营的危害,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发动群众举报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调动公众参与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形成多方参与、群防群治、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
(二)查处整治阶段(4月10日至6月30日)
各县(区、市)局要将查处生态环境领域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同“三治三零”单位创建、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治理超载超限等工作相结合,统筹抓好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要通过投诉举报、相关部门转办交办、专项检查等形式加强无证无照经营线索排查,按照疏堵结合和审慎监管的原则,实施差异化的无证无照经营分类处置,对直接涉及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民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依法予以坚决查处;对符合基本条件的,要加强行政指导,优化服务,引导、帮助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使其走上合法经营的轨道。
(三)总结提升阶段(7月1日-7月10日)
各县(区、市)局要对已查处的无证无照场所进行复查,防止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死灰复燃;要分析问题,总结经验,着力在发现、引导、处置以及协同监管、信息共享等方面,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做到无证无照经营早发现、早处置、早引导,进一步提高无照无证无照经营监管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行政,筑牢生态环境领域无证无照监管防线。各县(区、市)局要认真组织学习《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对“证照分离”改革后仍需领取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的,严格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及时向主管部门移送案件;对法律法规立改废中尚未明确惩处罚则、监管部门的,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与行业主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协同配合,立即清除其无证无照安全隐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地区,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对查实的无照经营行为及时移送城市管理部门。
(二)坚持协同联动,合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市局要加强业务指导,质量监督科、信用监管科、执法稽查科、法规科等市局科室要加强对各县(区、市)局查处生态环境领域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法律法规、工作机制的协调指导。要加强与行政审批部门审管衔接联动,及时认领证照登记注册信息,同时将监管执法、行政处罚信息及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__)——协同监管平台”和“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系统”向审批部门反馈。县局基层所(站)与相关业务股(科)密切协同配合,对需要依法查处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办案机构依法查处。同时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发挥基层乡镇、街道社会治理网格化优势,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监管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基层乡镇(街道)综治中心网格团队的作用,形成社会共治监管合力。
(三)坚持疏堵结合,构建生态环境领域无证无照经营长效监管机制。要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要加强源头管控,建立生态环境领域跨部门、跨区域的信息通报、联动响应和倒查追溯机制。各县(区、市)局要坚持深挖细查、摸排线索,开展常态化循环整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防止死灰复燃。要充分发挥基层市场监管政策法规“宣传员”和“信息员”作用,进一步提高事件办结率,推动无证无照经营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
要加强宣传引导,畅通举报渠道,积极发动群众、成品油经营企业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主动提供违法线索,形成全民监督、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要加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法律法规宣传,突出正面报道,适时对典型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予以曝光,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畅通群众举报机制,大力营造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各县(区、市)局要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对于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要及时做好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对工作中的创新点、亮点及取得成效要认真总结,统计报表要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各局请于每月14日、28日以半月报形式将专项整治阶段开展情况报市局,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随附报送。市局将通过明察暗访、现场核查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对生态环境领域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责任落实进行督促指导,对各县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同时对无证无照监管中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篇5
为了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后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职责,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__号)和__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强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通知》(__市监信字〔20__〕__号)的要求,从11月1日开始,通过两个月时间,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集中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遵循“政府领导、部门协同、综合治理、惩教结合”的原则,以保民生、保安全、保稳定为主线,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抓住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强化查处力度,通过集中开展专项行动,对存在的无证无照经营做到“四个一批”:即疏导一批,对无须取得其他部门前置许可符合条件的引导其办理营业执照;规范一批,对经营条件、经营范围、经营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督促其办理相关手续,使其合法经营;整改一批,指导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经营单位,通过限期整改符合条件的,核发相关证照;查处一批,对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安全隐患、危害人体健康、破坏公共资源、造成环境污染、严重扰乱市场和社会秩序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坚决予以查处,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凡在本辖区内应当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或相关行政许可审批手续而未办理证照手续即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
1、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2、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的,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
3、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4、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以及许可证或营业执照有效期满后未按照规定依法重新办理、换发行政许可、营业执照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5、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二)整治重点:对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高风险行业,以及对社会稳定有重要影响、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行业进行整治。
1、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餐饮服务、金融领域、危险化学品、矿产资源等易危害人身健康、威胁公共安全、污染环境、造成安全事故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2、校园及周边地区、人口相对集中、整治难度较大的地区以及城乡结合部。
3、桑拿足浴、旅馆、黑网吧、游戏厅等容易滋生“黄赌毒”问题重点行业。
三、整治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11月1日至11月10日)。制定行动方案,部署整治任务。
(二)调查摸底和集中整治阶段阶段(11月11日至12月20日)。做好辖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调查摸底工作,掌握辖区无证无照经营户姓名、经营场所、经营范围等情况,制定整治销号台账,确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同时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检查,及时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三)总结阶段(12月20日至12月30日)。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分别于11月15日和12月30日之前,将摸底排查情况、整治工作总结和工作统计表报信用监管股。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介,多方位加强对查处无证无照工作的宣传,提高经营者合法经营意识。特别是加强《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的学习宣传。
(二)明确权限,厘清监管职责。《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落实了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规定的“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对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权限、厘清职责。《办法》明确规定:对无照经营的,由履行原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对无证经营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对负责查处无证经营的部门有明确规定的,由规定的部门查处。要准确把握、坚决落实,切实履行无照经营查处职责,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执法协作工作,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经营,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三)落实责任,层层推进。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行动方案,及时进行动员和部署,全面深入地把查处无照经营工作抓紧抓实。要严格属地监管责任,将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切实抓好落实,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抓的工作机制。
(四)分类治理,堵疏结合。强化日常监管,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城同创”工作,抓住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大专项检查力度,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堵疏并举、分类处理。对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破坏、污染环境的无照经营行为坚决查处取缔,使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更加规范有序。具备办理证照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证照。